為什麼這篇租屋漏水存證信函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租屋漏水存證信函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t77741122 (Daylight)看板LAW標題[問題] 存證信函寄後決定提告但有點小疑問...
之前有PO文問過是否寄發存證信函,是因為租賃房屋漏水事情!
寄了存證信函也擺爛,不來修理...!!
原本不打算跟房東撕破臉的,想說私下談談搬走就好,雖然已簽五年約了!
但他已先提告我們有關押金的事情!現在等3月底開庭押金事情
我想問的是現在告他漏水有關狀紙已經寫好了,疑問的點是證物部分
如果是房屋漏水照片總共20張 是直接寫證物(1)照片共20張??
還是一張照片算一個證物呢???有請大大回答感恩不盡!!謝謝
順便說一下,房東告我們的押金事件,是當初未簽約時,看公布欄寫租金一萬押金兩萬
我母親跟我就打電話給他看屋~簽約!由於簽約當天我要上班,所以家母自己去簽,
我不知道!但母親不認識字,後來房東自己寫押金寫了三萬,而我母親也吃虧簽了下去
當場是給了兩萬押金,一萬租金,但沒有白紙寫黑字,租屋期間房東老婆說要來把押金
改為兩萬,不用再給他們一萬押金了!是電話聯絡的,但後來一直沒有來更改兩方合約
結果房東先生就去提告了!狀紙上是寫說母親欠他租金一萬以及修繕費兩千八百多元!
主張給付租金??後來去調解庭他跟法官說他寫錯 應該是押金,而修繕費用他未同意我們
修繕房屋,我們自行扣款的,但我方是說房東當初也同意我們修理房屋建築物部分
紗窗以及當初未搬進去水電費兩方一人一半,算一算也總共1886元而已,也跟調解的
法官說寫錯了!!後來調解是說我們給他那一萬押金,以及修繕費用一人一半各900元
我們這方是同意付押金,但修繕費用不願付,因為畢竟合約到期搬走了,東西還是他的阿
...反正後來調解不成立,就收到傳票了!調解的人也認為房東很浪費司法資源...!
我也問過許多免費諮詢律師,但律師們都說簽名效力很大,而且房東自己可以決定
押金部分要押多少就多少...?想搬走也不是,不搬走也不是!還房屋漏水 超級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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