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私訊罵人垃圾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私訊罵人垃圾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私訊罵人垃圾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a61166116 (何勁霖)看板LAW標題[問題] 打LOL私訊罵人時間Sat May 2 ...

私訊罵人垃圾 在 Cher 雪兒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05 12:45:11

_瘟疫使人心瘋狂,但願你不隨波逐流 居家第三十二天,對外的連結大部分都是使用網路社群臉書跟IG,以前會很積極的去看眾家新聞媒體,但如今許多媒體也被特定把持,打開電視就是各說各話,然後互相謾罵,彷彿都是「他」的錯,什麼事情都可以推給別人。 越看越焦慮,於是台灣變成了一個焦慮之島。每個人都害怕確診,...


請問我在遊戲中 因為跟人家起了一點糾紛 (有個玩家一直送頭所以我們就一直PING來PI
NG去 在主塔爆了的時候我罵了他一句垃圾她也罵我廢物 打完之後他就加了我LOL的好友
我就罵他唐寶寶加好友加爽了沒 去舔你媽的屎之類的話 我就馬上刪掉她好友 然後他又
加一次之後我就加他Garena好友 嗆他一樣的話 他說要對我提告 請問告的成嗎 我事後
一直跟他道歉大概1小時多 他還是堅決提告 我知道這是我的錯
(我跟朋友借Ptt帳號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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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0.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8394159.A.834.html
※ 編輯: a61166116 (101.137.0.144 臺灣), 05/02/2020 12:38:10
taoist9999: 如果所謂的「私訊」僅有你跟對方通訊,第三人完全看不 05/02 14:26
taoist9999: 到的話,並不該當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之構成要件( 05/02 14:27
taoist9999: 並沒有「公然」),也不該當刑法第310條加重誹謗罪之 05/02 14:28
taoist9999: 構成要件(並沒有「散布」)。 05/02 14:28
taoist9999:   05/02 14:28
taoist9999: 至於民事責任是另一回事。 05/02 14:28
jay111101: 如果只是私訊就不用浪費時間了,如果你們是互罵那就互 05/02 17:35
jay111101: 告不用怕 05/02 17:35
a61166116: 如果只有私訊就不用理他是什麼意思 05/02 23:44
iscu: 侮辱跟毀謗必要條件都是要意圖散布於眾或公然.. 05/03 04:20
iscu: 私下隨便你怎麼罵 沒恐嚇都可以 05/03 04:20
e9ebr0w: 私下隨便你罵 05/03 16:02
DinterisShit: 私下罵無所謂沒錯 但我是覺得敢罵就不要軟蛋拉 還在 05/04 09:07
DinterisShit: 那邊盧跟道歉 05/04 09:07
a61166116: 可是他說他已經去警察局備案了 現在警局在找位置了 05/06 21:38
JustSad: 警察局除了應付特定人士的交差說詞,沒有備案這玩意兒 05/06 22:08
JustSad: 保留法律追訴權、備案、跟律師討論<屁話三兄弟 05/06 22:09
a61166116: 樓上你的意思是他在騙我嗎 我記得去報案也會有三聯單 05/07 18:39
a61166116: 的樣子 05/07 18:39
JustSad: 沒去警局報案完成的一般人才會有「備案」謬認。 05/08 01:07
JustSad: 有做筆錄拿到三聯單才算報案或提告,沒有備案選項。 05/08 01:08
JustSad: 報案或提告<就進入偵查流程,不叫備案。 05/08 01:10
JustSad: 跟律師討論<不必向外說明,你要跟鬼神討論也可以。 05/08 01:11
JustSad: 保留法律追訴權<任何人隨時都處於這種狀態,講屁話。 05/08 01:12
JustSad: 所以是屁話三兄弟,類似外催公司寄的催告執行函。 05/08 01:13
JustSad: 沒事的就當屁話,可能有事的警示或威嚇效果。 05/08 01:14
JustSad: 講白一點,如果你不收斂或逼急他,他還是可以報案提告。 05/08 01:15
JustSad: 但後續流程完全跟屁話三兄弟無關,不是因為備案才調查。 05/08 01:16
JustSad: 是被你逼急或惹惱才跑去「報案提告」,才會偵查。 05/08 01:17
a61166116: 真的很謝謝你 我對他的態度也很收斂了~ 05/08 01:26
JustSad: 我剛剛才看你原文+截圖,分兩個方向。 05/08 11:30
JustSad: 1,愛嗆愛噴怕被告<你想玩死自己還是玩死家人? 05/08 11:30
JustSad: 怕影響家人就言行收斂,今天閃過遲早踢到鐵板…… 05/08 11:32
JustSad: 玩家弱跟惹惱你是兩回事,你這種已經算侮辱霸凌。 05/08 11:33
JustSad: 法律能解決的問題還是小問題,惹到不該惹的才是大問題。 05/08 11:34
JustSad: 2,就事論事或法律部分而言,你未成年、輕案、證據薄弱 05/08 11:35
JustSad: 批踢踢才有灰色模糊空間,報案就查IP拿個資通知到案說明 05/08 11:36
JustSad: 。 05/08 11:36
JustSad: 簡單說,你們打LOL有註冊輸入個資嗎? 05/08 11:37
JustSad: 又批踢踢因有前例+涉刑案站方願意提供個資=形成辦案模式 05/08 11:39
JustSad: 其他網路業者、平台未必一樣配合,主機可能也不在台灣。 05/08 11:40
JustSad: 講白一點,就算對方或警方想告想查,也未必那麼簡單。 05/08 11:41
JustSad: (前提很多,重點是你已經私下道歉別去惹他。 05/08 11:43
a61166116: 好的 我當下真的沒有顧慮到那麼多 就嗆了他 等到我回 05/08 17:28
a61166116: 過神已經來不及了 不過我很努力不想拖累到家人 所以我 05/08 17:28
a61166116: 一直向他道歉 註冊個資是指……? 05/08 17:28
a61166116: 惹到不該惹的是指黑道嗎…… 05/08 18:32
JustSad: 要告人,第一要件是要能找到對方是誰。 05/08 20:51
JustSad: 例如現在某個一直玩火的,我不知道他是誰,怎麼自訴? 05/08 20:52
JustSad: 刑事案件才能透過偵查佐、檢察官,運用可用資源找人。 05/08 20:52
JustSad: 前提是犯罪事證明確+警局可受理+不會事倍功半大才小用 05/08 20:54
JustSad: 例如隔壁養狗來我家門口拉屎,明知是牠,沒拍到犯罪當下 05/08 20:55
JustSad: 不可能去化驗狗屎的DNA跟隔壁的狗吻不吻合,隔壁也不配合 05/08 20:56
JustSad: 換句話說,除非特殊情況與背景,不會動用國家機器查案。 05/08 20:56
JustSad: 他要告你、我要告,前提必須是犯罪事證+容易取得個資。 05/08 20:58
JustSad: 犯罪事證的部分,檢察官認定說了算,可以先跳過。 05/08 20:58
JustSad: 他提供截圖、我提供截圖,大台北地區警局一定受理。 05/08 20:59
JustSad: 受理不等同有效,但不受理的縣市被河蟹更難有下文。 05/08 21:00
JustSad: 批踢踢因為前述特殊模式,有人報案就跳過偵查直接約談。 05/08 21:00
JustSad: 你們發生的網路管轄權是不是台灣、當時有無註冊個資? 05/08 21:01
JustSad: 大部分案件這兩個門神就擋住了,對被告不會有後續流程。 05/08 21:02
JustSad: 就當主機在台灣+他住大台北+有取得妳個資=批踢踢模式 05/08 21:03
JustSad: 警方受理,網警查IP,通知業主提供你註冊個資。 05/08 21:04
JustSad: 透過戶政系統資料庫,有你手機會打手機,沒有會寄通知。 05/08 21:05
JustSad: 換句話說,沒接到警局電話、也沒接到警局通知,就沒事。 05/08 21:06
JustSad: 不管他說什麼、我有沒有動作,沒通知就是石沈大海結局。 05/08 21:06
JustSad: 有接到通知,再私信我,後續另外說明。 05/08 21:07
JustSad: 如果我是他,除非沒時間或你已經道歉收斂且不懂流程時 05/08 21:09
JustSad: 會去警局報案拿三聯單,以為有機會可以給你教訓(對話看 05/08 21:10
JustSad: 來 05/08 21:10
JustSad: 有類似經驗懂流程,知道不起訴或根本不會通知可能性高 05/08 21:11
JustSad: 有機會會繼續嚇嚇你當娛樂,你就當贖罪配合他演演保平安 05/08 21:12
JustSad: 會叫的狗不咬人,會一直嚷嚷要告你的大部分都是假吠真廢 05/08 21:13
JustSad: 但這種人玻璃心,被逼急惹惱會狗急跳牆什麼招都亂放。 05/08 21:14
a61166116: 如果沒有遇到你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不幸的是 這 05/08 21:40
a61166116: 個遊戲我綁定了手機號碼 雖然總公司在新加坡 不過 好 05/08 21:40
a61166116: 像也有代理公司在台灣 因為台灣已經有很多被告案例ㄌ 05/08 21:40
a61166116: 真的很謝謝你願意幫我這麼多 05/08 21:41
JustSad: 罵人一定有風險,亂譙之前請先詳閱刑法說明書。 05/08 22:25
JustSad: (雖然你當時很白目屁孩,但刑責的部分你不會有事。 05/08 22:26
JustSad: 重點是你沒有繼續,而且也一直私下道歉認錯。 05/08 22:27
JustSad: 能上法院,當天記得買一張樂透平衡一下,太賽了! 05/08 22:28
a61166116: 為什麼能上法院要買樂透哈哈哈 05/09 09:46
JustSad: 賽到能進法院,總不可能再槓龜吧!(誰說不會…… 05/09 09:52
a61166116: 意思是上法院的機率很低嗎哈哈哈 05/09 13:41
mm0107386: 浪費時間,叫他來告 06/06 16:56
royman127: 借帳號發文,你該被刪除帳號了吧 04/1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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