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私訊罵人提告民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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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私訊罵人提告民事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Betty Hsu 保養天后跨境直播,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老闆的話》 這是怎樣的一個台可以培養出這樣的客人? 罵人家生不出來…… 罵人家是畜母,連狗都不配…… 罵人家不是為人母,是狗母…… 罵人家是人妖…… 捏造人家生過一個男孩…… 發表完全不實的惡意言論…… 人身攻擊一個女性的性徵…… 這幾天 Betty 生病多在休息,本來我怕 Betty 看了...

  • 私訊罵人提告民事 在 Betty Hsu 保養天后跨境直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7-09 18: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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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闆的話》

    這是怎樣的一個台可以培養出這樣的客人?

    罵人家生不出來……
    罵人家是畜母,連狗都不配……
    罵人家不是為人母,是狗母……
    罵人家是人妖……
    捏造人家生過一個男孩……
    發表完全不實的惡意言論……
    人身攻擊一個女性的性徵……

    這幾天 Betty 生病多在休息,本來我怕 Betty 看了難過,趁 Betty 發高燒昏睡時先讓小幫手把私訊收回了,沒想到卻已經有其他客人截圖傳給了她,她醒來還是看到了……。

    我已經很久沒看過她哭得那麼傷心了。

    而我,我很憤怒,真的是孰可忍孰不可忍!
    對一個女人的尊嚴和心志可以摧殘霸凌到這樣的地步!身為貝帝國際的老闆,我自責沒有保護好公司裡和我一起打拼的夥伴。

    #在此我將對貼圖內容中幾位惡劣者提告加重誹謗罪,追究其刑事刑責及民事損害賠償。其後我也將陸續蒐證,任何相關的攻擊言論我將一一提告。

    妳們的資料我都有,完整影片也已經節錄,不用趕著換名字改頭像了。

  • 私訊罵人提告民事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4-25 2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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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看到這則新聞也是讓我一肚子氣,氣到我都想吉死那個傳訊息者。
     
    案件裡的行為是「傳語音訊息給聽障人士」,以及「在Instagram公開自己傳語音訊息給聽障人士」。這舉動說穿了是在羞辱聽障人士,因此可能走侵害名譽權的民事訴訟途徑,以及提告刑事的公然侮辱罪。
     
    過去在判決實務上,侵害名譽不見得是要用講的才會成立,用各種行為來羞辱人,都可能成立。
    像是直接朝別人身上潑滿水(台南地院106年度新小字第97號判決)、賞巴掌(嘉義地院104嘉小字第41號判決)或是吐口水、比中指(新北地院104年度簡上字第255號判決)都曾經被判決認為是侵害名譽的行為。
    若法院願意承認這種非言語的羞辱行為構成侵害名譽,那麼當事人就可以依照民法第195條去請求精神賠償。
    而且,雖然當事人不是公開侮辱,但先前在新竹地院有判決認為私訊罵人也構成侵害名譽,不見得要公開。
     
    但走侵害名譽權的途徑,比較麻煩的可能是證明損害,也就是名譽的受損程度。法院通常會衡量雙方(加害人、被害人)的所得、地位以及個案的情況,用心裡的一把尺去訂定賠償金額,因此比較不好證明與預測。
    若把訴訟費用與律師費用一併納入考量的話,很可能在費用的上面並不划算;但如果當事人想要出的是一口氣的話,就另當別論。
     
    同樣地,民事上構成侵害名譽,刑事上就可能成立公然侮辱。若私訊者與發IG的是同一個人,就有可能構成公然的要件,就看檢察官願不願意承認這種羞辱特定族群的行為算是法律上的侮辱。
    有鑑於實務上公然侮辱罪的成罪率相當高,如果檢察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個惡作劇的人應該是會受到處罰。
     
    上面的分析是以律師的身分來思考,如何從實務上曾有的案例、可能的權利基礎去提告。
    但若撇去訴訟可行性來講,我覺得:
    這些聽障者自己活得很好,他們的名譽才不會因為無聊人士的小動作而受損。這樣的行為不是侵害名譽,是歧視。套一句大法官常講的詞,侵害的是「人性尊嚴」才對,這時應該依據「其他重大人格法益」的侵害來請求賠償,才能符合傳訊息者的惡質行為。
    可惜的是,「歧視」在法律上並沒有意義,「人性尊嚴」在法律上更只是個虛幻的名詞,除非額外立法(像是性別工作平等法)才會有明確的定義。目前雖然也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但它規範的目的在於保障權益(像是考試、補助),沒辦法處理像這個案件裡的歧視問題。而實務上也少有判決因歧視而判准賠償的案例,如果不走侵害名譽而是重大人格法益,那就是一步險棋…
    雖然前陣子有消息說要推動反歧視法,但雷聲大雨點小,至少在通過以前,被歧視的人可能就很難單因歧視去進行訴訟。
     
    也許有人會覺得地獄梗不過就是個梗,純屬幽默為什麼要這麼認真?但句話應該要建立於地獄梗真的只是梗的前提之下。把地獄梗變成現實,做出傳語音訊息給聽障人士的低級舉動,那不就是把地獄帶來人間?

  • 私訊罵人提告民事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3-26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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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與人相處總有許多紛爭,最近不知道為什麼紛爭特別多,光是上週就好多位朋友來問吉律師,#私訊罵人,有沒有什麼法律責任呢?

    於是我們找個代表案例,一併回覆,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

    問題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上打遊戲,遇到豬隊友,已經受不了他了,沒想到他竟然先聲奪人,私底下傳訊息來罵我。罵得非常難聽,這樣我到底能不能#吉他 妨害名譽呢?還是可以我有什麼權力可以主張嗎!?

    刑事上,有關在罵人,可能涉及: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要成立上述刑事犯罪,最少須滿足一個特定條件:
    💡公然侮辱罪需要在公開場合或是群組,是必須有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在場見聞,可聽到、看到,這才足以構成;
    💡誹謗罪則需要有散佈於眾的意圖,須使不特定或多數人得聽聞或閱讀。

    ❕結論:
    私底下通話、私訊所接收到的謾罵,應該是無法提告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民事上,有關在私訊罵人,可能會有侵害人格權損害賠償的責任:
    🎸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
    🎸民法第195條侵害人格權。

    💡新竹地院有過私訊罵人,判賠償的案例:
    被告傳送簡訊文字,其內容充斥辱罵貶抑原告之字句,足認確已侵害原告之人格權、名譽權,使其精神受有相當之損害。原告自得對被告請求賠償新台幣1萬元整慰撫金。

    ❕結論:
    用私訊罵人有可能會有侵害人格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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