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禁止債務人在說明一所示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禁止債務人在說明一所示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禁止債務人在說明一所示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mimikha (mimikha)看板LAW標題莫名其妙收到法院通知時間Thu Feb 23 2...


大家好,!!!

想麻煩大家幫我解答

剛剛收到法院通知,要我償還一筆金額約60幾萬的金錢(本金約30幾萬加利息)

但是我明確記得我沒有借過錢,也沒有任何購屋借貸行為

因為剛出社會,還有學貸要還

臨時接到這個有點措手不及

推測可能是因為媽媽用我的名義借錢,不過我不知道這件事

那我該怎麼辦???

是要默默的把它還掉嗎?

如果現在任職公司接到通知的話,

我是否就得被強制扣薪水?

有商量的餘地嗎??

因為現在還有學貸,這麼一大筆不知道是怎麼回事要我還的錢,

我實在無法負擔!!!





內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執行命令

主旨:禁止債務人在說明一所示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XX分行之存款

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以第三人收受本執行命令送達之

日存款餘額為準不及於其後之存款),請 查照.

(債務人可供扣押之金額若含有社福津貼,補助款等性質而少於每月匯入金額時,或

係一般存款而金額少於新台幣1000元者,均請無庸扣押)

說明:
一. 本院101年度司執字第4723號債權人XX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債務人mimikha間清償債

務強制執行事件,債權人聲請就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存款債權,在新台幣660298元及

自民國97年9月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9.75計算之利息,並自民國97年9月

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上開利率百分之20計算之違約金,暨以核算未受償之利息新台幣

343654元,違約金新台幣313302元之範圍內,予以扣押.

二. 依強制執行法第115條第1項規定辦理.

三. 第三人如不承認債務人之存款債權存在,或於數額有爭議或有其它得對抗債務人請求

之事由時,應於收受本命令後10日內,提出書狀,向本院聲明異議,第三人得依附件書

狀填妥後,寄至本院聲明異議或陳報扣押情形.

四. 第三人如於收受本命令前已另收受其他執行命令,而債務人未受扣押之債權金額不足

本命令,應向本院陳報該執行命令之執行法院(機關)及案號.

五. 第三人於本院核發收取命令或移轉命令,支付轉給命令前,得將債務人之存款債權金額

或扣押部分提存於清償地之提存所,第三人已為提存時,應向本院陳明其事由.

六. 本命令之效力,僅及於債務人在受文之第三人帳戶內之當日存款,不及於其他分行.

七. 債權人應提出債務人mimikha之最新戶籍謄本到院.(謄本內之記事欄請勿省略)

八. 債權人得於收受本命令後7日內具狀陳報,本執行命令若扣押有所得時,應發收取命令,

移轉命令或支付轉給命令之意見,逾期未陳報即視為無意見.


正本:第三人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XX分行

副本:債權人:xx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xxx----->不是應該是父母親???

送達代收人 xxx

債務人 mimikha


請大家幫我解說這篇公文,我真得很緊張也很心慌,不曉得該怎麼辦!!

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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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226.9
techup:你是收到支付命令?還是什麼呢?把通知詳細打出來吧! 02/23 22:48
已打出,麻煩你了!!謝謝!!!!
※ 編輯: mimikha 來自: 123.240.226.9 (02/23 23:14)
maniaque:先去提異議吧..... 02/23 22:59
異議是????是向法院的承辦人連絡嗎??還是要自己寫訴狀???
※ 編輯: mimikha 來自: 123.240.226.9 (02/23 23:16)
yuusnow:你最後打錯了,你是債務人,另外法定代理人並不是指父母親 02/23 23:52
yuusnow:應該說不是專指父母親,那是那一家資產管理公司的法定代理 02/23 23:53
已改,謝謝!!!傻眼又氣瘋了~不曉得該怎麼辦!!!
※ 編輯: mimikha 來自: 123.240.226.9 (02/23 23:54)
yuusnow:人,也就是負責人。 這已經是執行命令了,提異議會變成提 02/23 23:54
yuusnow: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你現在的當務之急是搞清楚這筆債務的由 02/23 23:55
yuusnow:來,盡快向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閱卷,向該股書記官 02/23 23:56
yuusnow:聲請,把卷宗閱出來,看那家公司是以什麼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02/23 23:58
所以,我必須還這筆錢已經是事實了嗎???還是有轉圜的餘地呢???公文左上角有,

函稿代碼:7.2.1扣押存款命令(強1151)

是真的代表它會寄到公司強制每月扣款?
※ 編輯: mimikha 來自: 123.240.226.9 (02/24 00:00)
yuusnow:你至少要知道是怎麼回事才能走下一步,否則連你都不知道 02/23 23:59
yuusnow:這啥狀況,版友又怎麼可能知道呢? 02/23 23:59
謝謝,你說的沒錯,我晚上9點多收到到現在真的六神無主,身邊也沒有懂法律的朋友

對於公文也是看了沒有懂,!!真的不曉得該怎麼辦才好!

明天我會向承辦人詢問,若有進一步問題,希望大家還能幫我解惑!!
※ 編輯: mimikha 來自: 123.240.226.9 (02/24 00:03)
yuusnow:所以我不是叫你去搞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嗎= = 02/24 00:02
yuusnow: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的有救有的沒有,不知道 02/24 00:03
yuusnow:是哪種情況是要怎麼知道有沒有救?? 02/24 00:04
yuusnow:你跟書記官問是問不出來的,我不是叫你去聲請閱卷嗎= = 02/24 00:05
yuusnow:把整個卷宗都印下來找律師諮詢,他才能跟你說有沒有救 02/24 00:05
maniaque:本案根據執行內容研判,應該是 "信用卡款未繳" 02/24 00:22
maniaque:不然就是現金卡款....反正就是此類的債務 02/24 00:24
maniaque:至於這個債務怎來的? 個人認為這應該是牽涉到"家務事" 02/24 00:24
yuusnow:會轉到資產公司的,八成都是信用卡呆帳~ 02/24 00:48
若我不承認的話,這會牽扯到家人盜辦信用卡跟盜刷的問題嗎???!!
※ 編輯: mimikha 來自: 123.240.226.9 (02/24 01:26)
depravity:當然會 = = 02/24 01:41
depravity:冤有頭 債有主 當然會找上源頭 甚是民事變刑事 02/24 01:42
我明天會寄聲請閱卷,了解到底發生甚麼事情!

也會問清楚,謝謝大家!

剛剛不曉得是不是太生氣也傻眼了!突然流鼻血,被嚇到!

沒有突然流鼻血這個情況過,我要冷靜冷靜冷靜!!!!
※ 編輯: mimikha 來自: 123.240.226.9 (02/24 02:30)
phantomli:同Y大,當事人要先搞清楚狀況,把資料拿到手,才能討論 02/24 09:10
phantomli:後續應對之道。不過本件已進入執行程序,不可避免會要提 02/24 09:10
phantomli:債務人異議之訴才能處理,但若前面是合法有效的程序,校 02/24 09:11
phantomli:果不大。但無論如何,先把情況搞清楚(也許是正卡、副卡 02/24 09:12
phantomli:間的連帶債務,或其他家人可能涉及刑事的冒簽問題~) 02/24 09:14
maniaque:可能已經不只冒簽,層級甚至到冒辦了...... 02/24 09:42
phantomli:冒簽、冒辦的法律究責其實是一樣的~ 02/24 11:00
sindyevil:令堂或其他家人是否有解釋? (記得錄音) 02/24 13:33
謝謝大家得解惑,我這禮拜六要去列印資料,希望有轉圜的餘地

因為真的還不出這筆錢,從沒用過信用卡,卻要背負這筆債務

希望能得到妥善處理!
※ 編輯: mimikha 來自: 123.240.226.12 (02/27 19:01)
sneak: 冤有頭 債有主 當然會 https://muxiv.com 08/12 22:43
sneak: 不然就是現金卡款... https://daxiv.com 09/15 06:01
sneak: 把整個卷宗都印下來找律 https://noxiv.com 11/07 03:49
sneak: 先去提異議吧..... http://yofuk.com 12/3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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