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在等你
沒送到的明信片,卻巧遇老闆
☕️:杉舞三生
📍:宜蘭縣員山鄉雙埤路35號
⛔️:目前暫停營業
昨日在宜蘭美術館參與 #影像宜蘭 紀錄片講座,發現同桌的與會人員在最後發表感言時,正好是在雙連埤經營衫舞三生的柯信淳老闆,她除了想拍攝雙連埤居民的故事外,對近期面臨的土地爭議也有話要說:...
#宜蘭在等你
沒送到的明信片,卻巧遇老闆
☕️:杉舞三生
📍:宜蘭縣員山鄉雙埤路35號
⛔️:目前暫停營業
昨日在宜蘭美術館參與 #影像宜蘭 紀錄片講座,發現同桌的與會人員在最後發表感言時,正好是在雙連埤經營衫舞三生的柯信淳老闆,她除了想拍攝雙連埤居民的故事外,對近期面臨的土地爭議也有話要說:
近日,由於 #荒野保護協會 經營生態教室的合約到期,以及雙連埤居民透過宜蘭縣雙連埤地區永續發展協會表達空間使用意向,結果,竟引發網路、媒體流傳大量信息,其中之諸多不實內容,更在爭相附和、轉傳之下,引導大眾產生誤解,且對雙連埤和村民造成莫大傷害。對此,在地村民深感痛心,爰以本聲明端正視聽、表明訴求。
雙連埤分校的歷史淵源 與 村民的處境
一般人所熟知的「雙連埤生態教室」,其前身為「大湖國小雙連埤分校」(以下簡稱分校)。在民國43年由村民集地、親手建造,並交由縣政府管理,定位為學校及當地活動中心之用途(目前現場仍可見這兩個立牌)。爾後,民國82年分校撤校,至民國91年3月荒野保護協會方才進駐。直到現在,分校土地仍屬於鄉公所管有,建物屬於宜蘭縣政府、法定管理者為大湖國民小學。
這個地點承載著~雙連埤人早年為社區公益而自力營造的情感,和當年一起學習和生活的記憶。試想,這個區內唯一的公共空間,若能依照既有的定位來經營,將會讓雙連埤這個資源薄弱的偏村,獲得較方便的學習,並能就近提供各種社區公共服務。然而近二十年來,在地居民並未感受到荒野保護協會良好實現敦親睦鄰的承諾,更不能接受其糾察隊式的「專業」表現,和不信任社區的態度和作法。
如今,我們仍然要感謝荒野,在過去廿年為保護雙連埤所做的努力。但是,失去這唯一的公共空間,已讓我們的社區經營困難重重:沒有固定集會、活動的場地,僅能露天搭棚、因陋就簡,常態借用住家空間做為臨時工作場所。特別是,社區持續自主辦理的各種生態保育、文化承傳等公益事務,已然益加頻繁,因而對公共活動空間的需求格外迫切。這一點,期待能獲得社會給予平衡的認知與體諒。
首先必須澄清外界對居民的誤解
這次由於分校經營權而引發極大的媒體、網路效用,其中大量的不實內容,在爭相附和、轉傳之下,已然形成資訊誤導之實,其抹黑和扭曲的程度,不但悖離事實、讓大眾產生誤解,更對雙連埤和居民造成莫大傷害,而荒野既未曾正面釐清,更放任擴大。對此我們在此嚴正抗議。
這件事,原本是單純的、關於「空間經營」的公共事務,各方應當就事論事、理性溝通,但為何從一開始,即迅速演變成,直接或影射「在地居民對生態保育的態度不佳,不支持保育」的謠言四起,並與「荒野在雙連埤的保育之功」的說法形成反差?這種以矮化他人來凸顯自我成就的作為,我們全然無法認同。
此刻,我們將暫不針對諸多「不實信息」做個案糾舉與控告,但,仍要嚴正聲明:
1. 各方皆不應藉此議題來另做文章,更不應放任、助長不實訊息的傳播。
2. 荒野應主動約束其志工、幹部及同溫的鄉民,並針對直接或影射雙連埤人是反生態保育、破壞環境…等破壞在地形象的信息,做出公開的澄清與道歉。而非僅以「網路上的言論自由」來與「應負責任」做切割。
否則,不但是在助長汙衊在地居民之勢,更在漠視~在地人及各路襄助者,近年齊力在雙連埤所做的努力。
相對於全台廣大的環保社群及環團網絡,雙連埤僅是一個近廿多戶人家的微小地方,我們能做的,是努力學習、成長,並盡我們最大的努力,來保護家園、保護環境,我們謹全心全意於此,而無餘力再去應付網路戰。但是,更不願意讓我們的努力和聲音,被淹沒在外力製造的荒謬資訊和政治運作當中。所以,必要時,我們仍將採取司法途徑。
此外,近日荒野保護協會在媒體採訪中透露~政府要提供空間給環團做保育工作,好讓「國家級的重要生態保育地區」有更好的保護。對此,我們感到相當疑惑:保有一個空間,就一定能把工作做好嗎?一個用心耕作的農夫,就一定要住在他的田邊嗎?
不要忽視雙連埤人~我們愛鄉護土,正努力走在時代的尖端
雙連埤重要濕地劃設於民國92年,當時的社會背景,保育觀念尚未普及、成熟。廿年之後,當年的孩子已然成長、農夫也已年邁,如今,第三代、四代、五代青年陸續返鄉、投入友善耕作,年輕輩的愛鄉護土情感、意志和決心,已在世代之間產生了共鳴,以致每年有更多農地轉作有機或友善農業。
這個趨勢,讓一些原本即有心從事保育工作的村民,開始更積極地溝通,並已凝聚一群跨世代的有志者,在109年立案、創立「社團法人宜蘭縣雙連埤地區永續發展協會」,以保育在地生態永續發展為核心宗旨,在長期學習並信仰「里山倡議」的理事長的帶領下,努力推動友善農耕,結合政府計畫修復古水圳,常態、自發辦理村民老中青跨代共學活動…等,成果已獲得各界正面回響。凡此,更吸引旅外的雙連埤人,每個周末返鄉討論公共事務、共學、共做,一起勞動、一起生活,雙連埤正在改變當中。
我們的共同目標,是要營造「人與自然共生」的「雙連埤-里山村落」,讓保育能兼顧人與社區的發展,照顧到村民的生活與情感。在我們的願景當中,目前的「生態教室」將是以保育工作、環境教育為主的「里山村落推廣中心」,並涵融多元社區服務功能,包含:是學習、研討所在的活動中心,是照顧老人與兒童的保健、關懷據點,是在地友善農產品的行銷平台,更是返鄉人的生活支持與教育場所。
全文請看@宜蘭縣雙連埤地區永續發展協會 FB
社區營造二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在 謝衣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新生國小新生世代最Q師生
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主要施政主軸有三項,「擴大藝文扎根建構文化價值」、「促進多元參與創新城鄉發展」以及「分層培力強化行政動能」。
當天活動為《鐵道上的黃昏》新書發表會,作者為新生國小畢業的傑出校友—作家劉玉梅,透過在地耆老故事連結社區過往至今的發展,希望能讓地方文化歷史能夠繼續傳承下去。
衣鳳認為社區歷史是大家共同的回憶,透過這本書讓大家能夠看到趙甲里的歷史發展。也因藉由藝文活動的推展,創造居民共同新生活價值,共創地方文化魅力,對社區發展用心提高意識!
#二林鎮長蔡詩傑
#彰化縣議員張國棟
#趙甲社區發展協會
#108年度彰化縣政府推動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暨長者健康促進方案成果展
社區營造二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在 劉金姊姊的馬祖話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各位金粉好久不見!這裡幫忙廣宣一個活動:
【*馬祖「地方創業學校」*】
歡迎對地方創生、離島、馬祖、社區營造、城鄉規劃、青年迴游...有興趣的哥哥姊姊弟弟妹妹來參加地方創業學校活動
時間:這禮拜六3/23
地點:台師大
活動邀請到來自基隆、金門、澎湖的在地案例經驗,以及文化部很接地氣的長官來介紹「青村計畫」,最後團隊也會介紹在馬祖的「再造歷史現場計畫」。
這個計畫現在全國各地都在進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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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詳細介紹:
「地方創業學校」期望招募擁有熱情與目標的青年返鄉為地方注入文化新活力,透過座談會方式讓政府、馬祖在地青年及外地青年相互交流、整合各方資源並建立對話平台,培育當地優秀人才同時也希望回饋故鄉。
也藉由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與傑出案例分享,引導馬祖青年思考如何實踐理想以及發現馬祖的更多可能性,使得擁有豐富文化資產的馬祖再次展現不同風貌。
(一)時間:
臺北場:108.03.23(六)
09:00-17:30(9:00開始報到)
(二)地點:
臺北場: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東亞學系
誠大樓九樓
第一教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三)培訓對象:馬祖當地青年、或是對馬祖有熱情之青年
(四)課程內容: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介紹、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傑出案例分享、地方創生與創業經驗分享
林書豪 (基隆星濱山共創工作室召集人)
陳亦琳 (歐北來創辦人)
陳家揚 (烈嶼嘉年華冰菓室老闆)
李振龍 (金門健美蜂品牌指導)
(五)注意事項:當天中午備有午餐,#請攜帶環保餐具(重要!!)
(六)聯絡資訊:
連江縣再造歷史現場專案執行總顧問計畫 劉小姐
信箱:matsuislandproject@gmail.com
電話:0928234638
※活動議程安排詳見報名表單觀看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XM-gfAhVWvU_IXV-kvYSCrcwysXRyXToxfLfz57WNnPm8Ag/viewform?fbclid=IwAR1irqDlnTjGi9OZ5x6MFxZHSsiPT6nnKLQwMk3j0H2exIPd_JkuFLAZlQs
社區營造二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在 李世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各位愛屏東的青年,來提案-
106年屏東縣推動青年參與社區及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參加資格:
1.年滿20歲至35歲,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自組團隊(隊員至多3人),或與屏東縣在地之社區協會或人民立案團體聯合提案。
2.大學(專)院校。
計畫類別與內容:
凡符合本縣社區之生態遊程、農村永續、工藝文創、弱勢關懷、傳統文化保存等,有助營造社造及村落文化發展之相關計畫,均可提案(一次性活動除外)。
送件時間:
(一) 即日起至106年5月20日前,申請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專人繳件,地址為: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900屏東市大連路69號),洽詢電話:08-7360330轉2152 李小姐,電子郵件:a250855@oa.pthg.gov.tw
(二) 相關申請文件請逕上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最新消息及便民服務-常用表單下載-藝文推廣科查詢。
六、評審時間:預訂6月辦理,並由主辦單位函知入選者。(時間若有異動,以本處公告時間為準)。
應備文件:一律使用本計畫提供之表件,不得自行變更格式。
(一) 申請表
(二) 計畫書一式5份:含經費表,經費表應詳列各項成本支出,計畫書以雙面列印及左側雙針裝訂。
(三) 過去曾從事社造計畫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四) 資料光碟1份:含上列所有資料電子檔(包含word及PDF檔案)。
(五) 未備齊資料、填寫不完全者等不予收件;送審資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獎助方式:每案最少5萬元,最高10萬元為原則。(惟錄取名額及金額視評審結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