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裁判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裁判費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裁判費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GunHam (槍.火腿)看板LAW標題Re: [請益] 這新聞_簽空白本票一夕背債22億_會勝...


這件新聞後來的發展

宋姓員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後

法院判決宋姓員工勝訴

東京通運提起第二審上訴 結果換成東京通運要先繳納裁判費二千四百多萬

錢沒繳 法院裁定上訴駁回

東京通運要繳納第一審裁判費一千六百多萬 負責人另外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家公司老闆在宋姓員工第一審訴訟救助獲准後

還提起抗告、再抗告請求廢棄訴訟救助裁定 結果當然是駁回、再駁回

想整人最後整到自己 這劇情發展一路看下來只有一個爽字!





※ 引述《asd9 (asd9)》之銘言:
: 司機會簽空白本票 真的離譜
: 但公司這邊就寫上天文數字
: 請教法官會怎麼判呢?
: 謝謝!
: 新聞
: 簽本票擔保 離職沒拿回
: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
: 當三個月司機,代價竟是背債二十二億元!宋姓男子應徵司機,
: 公司要求簽一張空白本票作擔保,他離職時沒討回本票,疑遭對方在本票填上
: 「二十二億六千二百八十萬元」天文數字,並向法院訴請本票裁定獲准(屬有效本票),
: 他一夕間背下巨債,不知所措,生活墜入深淵,堪稱台版「悲慘世界」。
: 記者昨訪宋男,他心有餘悸地描述,去年太太告訴他收到法院公文,
: 還碎念他「怎麼那麼多零?」原本不以為意,等她念出這筆天文數字,彷彿五雷轟頂。
: 法院形式審查 裁定有效
: 宋男說,這紙裁定擾亂他的生活,太太到處求神拜佛,他也鬱悶到吃不下、睡不好,
: 司機朋友們暱稱他是「二十二億男」。他說,如果人生能重來,再也不會輕率簽字。
: 記者致電「東京通運」向陳姓負責人查證,陳不在,陳妻表示,她與先生不會受訪;
: 陳妻說,宋某惡意誹謗公司必須賠償,金額是股東們決定的,與她無關,
: 如果亂寫將提告。
: 宋某向法院表示,四年多前他到「東京通運」應徵,
: 陳姓負責人的妻子要他簽空白本票作擔保,他迫於工作難找才簽字,
: 工作三個月後離職,透過訴訟拿回薪水,但沒拿回本票。
: 台北地院裁定,本票是由東京通運的陳姓負責人提出,
: 陳主張宋男夫婦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簽下這張本票,到期日九十九年十二月七日,
: 法院認定是有效本票。
: 宋男說,他根本沒欠債,是對方擅自在本票填上數字。
: 免除債務 需提民事告訴
: 由於法院認定是有效本票,只能建議他另提民刑事告訴來免除債務。
: 宋男於是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並控該公司負責人偽造有價證券罪,
: 但打民事訴訟,須先繳足一千六百一十五萬多元裁判費,
: 若再上訴到二、三審,更暴漲為兩千四百二十三萬多元。
: 訴訟救助 准免繳裁判費
: 幸好律師協助他提出「訴訟救助」聲請,承審法官根據宋家收支狀況,
: 認為宋男付不起裁判費,且認為他有勝訴機會,裁准免繳這筆巨額裁判費。
: 不過通運公司主張宋男有房有車,案發後有脫產嫌疑,認為宋應繳裁判費,
: 已向高院抗告。
: 律師陳清茂說,法院通常透過形式審查做出本票裁定,債權是否真的存在?
: 仍要透過訴訟來認定。
: 二十二億元有多大?以動輒一.七億元起跳的台北市一品苑豪宅,可買十三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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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unHam (1.162.84.18), 10/09/2015 23:17:08
v3su: 這太誇張了。真的是罪有應得 10/09 23:25
CCWck: 101,店簡,852 10/10 01:29
CCWck: 台北地院 10/10 01:29
CCWck: 刑事部分 台北地院102,金重訴,12 負責人判四年 10/10 02:55
maniaque: 人生歐......想整人害人前,出手前真的要三思再三思 10/10 10:07
maniaque: 不管是現世報,還是造成對方家破人亡輪迴因果轉世報應 10/10 10:08
maniaque: 都要先想一想.... 10/10 10:09
maniaque: 一千六百萬的裁判費,強制執行下去,自己的公司就倒了... 10/10 10:09
maniaque: 尤其每次看到當事人事後哭喊 "我真的沒想到會這麼嚴重" 10/10 10:11
maniaque: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唉~~~~因果報應啊~~阿彌陀佛 10/10 10:11
maniaque: 哈哈哈,剛剛抽空看了下,原來東京通運這麼嗆秋原因之一 10/10 10:30
maniaque: 大概是因為負責人兒子陳敏益當法律顧問的關係吧. 10/10 10:34
maniaque: 金重訴12 是另案(偽造陳平尚300萬本票),總刑期5Y6M 10/10 10:43
maniaque: 歐,更正,是兩案(陳平尚300萬本票)3Y2M,宋炫佳案4Y 10/10 10:44
v3su: 也多虧這事件,才要修法。這案子真的是太扯…太糟糕!! 10/10 11:17
maniaque: 不過,這個案子整個,也有看到一些無奈的判決... 10/10 11:26
maniaque: 像宋男老婆李女當初為了避免被查封財產,跟她兄弟李某 10/10 11:27
maniaque: 和謀虛假債權做抵押登記,還是被起訴,但法院算是輕判緩刑 10/10 11:28
v3su: m大 畢竟違反了債權損害罪(是嗎?)。 10/10 11:36
v3su: 損害債權罪。最近真的手殘啊~~~ Orz 10/10 11:37
maniaque: 不是,法院說債權不存在,所以不違反,是致公務員登載不實 10/10 11:47
maniaque: 自己把關鍵字打上 東京通運 自己看啦....(啾咪~~~ ^_^) 10/10 11:48
maniaque: 認罪+情有可原,兩人都緩刑 10/10 11:48
maniaque: 最近在為了一些事,研究要看的釋憲,也在翻歷審強化 10/10 11:50
v3su: 原來如此。因為我當初只知道,宋姓員工是被強制執行才知道被 10/10 12:45
v3su: 竄改當初本票,然後他提出訴訟時,很多律師主動出面要幫助他 10/10 12:45
v3su: ,讓他可以免繳納高額裁判費。後續我就沒追到這新聞發展。今 10/10 12:45
v3su: 天看到真的大快人心! 10/10 12:45
Chengheong: 10/10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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