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直系血親卑親屬外孫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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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系血親卑親屬外孫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03-18 06: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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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受理申請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十日至一百零六年八月九日止

    詳細內容:
    依據: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第十二條。
    公告事項:
    一、 凡符合「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政府已列冊之油症患者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施行前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之遺屬,得在旨揭期限內申請發給新臺幣二十萬元之一次撫慰金。
    二、前項得申請撫慰金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 (例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均為撫慰金之申請權利人,請共同委託一人代表申請;請填妥申請書及委託書(申請權利人僅一人時毋須填具委託書),並檢具各遺屬之全戶戶籍謄本,以掛號郵件寄送「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社區健康組」;信封正面請註明「申請撫慰金」字樣。
    三、 申請書及申請權利人共同委託書格式分如附件一、二,可於下列網址自行列印(http://www.hpa.gov.tw),或請各地衛生局協助列印。
    四、本案諮詢電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社區健康組)02-2522-0730。

  • 直系血親卑親屬外孫 在 王惠美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3-09-24 14: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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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小常識】

    何謂「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係指繼承開始後,依法有繼承權之人,具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被繼承人遺留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包含:全部財產、債權及債務)。

    其次,繼承順序,依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二、父母(不含繼父母)。三、兄弟姊妹(1.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2.其子女無繼承權)。四、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配偶與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時,如與配偶同為繼承之同一順序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而無後順序之繼承人時,由配偶單獨繼承;配偶拋棄繼承權者,由與其同為繼承之人繼承。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即須子女輩全部拋棄繼承時,孫輩始有繼承權。第一順序之繼承人,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

    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後順序繼承人在先順序繼承人拋棄繼承之前,因尚無繼承權,並無拋棄繼承可言。

    拋棄繼承的效力依照民法第1175條之規定:「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因此,繼承人若完成拋棄繼承之手續,就會溯及到繼承開始時;亦即被繼承人死亡時,拋棄人即非繼承人而不繼承被繼承人之權利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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