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cboy123 (嚕啦啦大帥哥)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 被繼承者是受監護宣告之人的問題
時間Sat Apr 21 21:53:34 2018
各位版上的前輩們好,小弟有一個棘手的問題,事情是這樣的
媽媽在未立遺囑的情況下突然過世了,媽媽有 一兒三女,兒子是重度精神障礙
媽媽留下一間房子跟1千萬的遺產,所以房子跟財產 每個人可各得4分之1
因為兒子是精障,之前監護人是媽媽,目前其中有一位女兒貪圖兒子那4分之1的遺產
一直在動歪腦筋,請問如果該女兒在未告知另外2位女兒的情況下,自己私下向法院聲請
成為精障兒子的監護人,另外2位女兒該如何反擊呢?
或是自己也主動向地方法院聲請成為監護人即可呢?
如果對方已搶先一位成為精障兒子的監護人的話,是否就代表精障兒子4分之1的財產
就落入對方手上了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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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eptoneta: 先申請假扣押 04/21 22:03
→ CCWck: 聲請監護宣告 不一定會成為監護人 請看民法13, 1110以下 04/21 23:39
→ CCWck: 更正 是民法14非13 04/21 23:39
→ Ulster: 監護人又不是愛怎麼處分受監護人的財產都可以.... 04/22 11:11
→ kcboy123: 回4F,因為該女兒是啃老族+職業賭徒(專門詐賭),生前住媽 04/22 11:39
→ kcboy123: 媽的房子不給房租,二十幾年不工作,然後一直要錢、騙錢 04/22 11:39
→ kcboy123: 品行極其惡劣,現在的目的就是精障兒子的4分之1財產 04/22 11:40
→ kcboy123: 如果當了監護人,一定有很多機會可以處分受監護人的財產 04/22 11:40
→ taoist9999: 監護人代理受監護人處分不動產,要經過法院許可。 04/22 12:15
→ taoist9999: 原PO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 04/22 12:18
→ kcboy123: 請教tao大,如果該女兒(賭徒)在未告知另2位姐姐情況下, 04/22 13:24
→ kcboy123: 自行向法院聲請要當弟弟的監護人,另2位姐姐也一起向法 04/22 13:25
→ kcboy123: 院聲請要當弟弟的共同監護人,請問這種情況下,法院會怎 04/22 13:26
→ kcboy123: 麼處理呢?因為目前2位姐姐已跟妹妹(賭徒)撕破臉了,無法 04/22 13:26
→ kcboy123: 溝通協調,只能自己私底下行動,防止對方取得弟弟監護權 04/22 13:27
→ CCWck: 法條都給你了 你查了嗎? 04/22 17:26
→ basebo11: 處分受輔助宣告人財產要經法院許可。沒那麼容易,且聲請 04/22 20:22
→ basebo11: 成為監護人 法院也會得審查是否對其有利 04/22 20:23
推 eten: 1.申請為監護人要5位三等親屬簽字 2.除監護人外還有財產管理 04/23 01:10
→ eten: 人 監護人與財產管理人不為同一人通常監護人法院只會判1人當 04/23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