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發電機檢查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發電機檢查法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發電機檢查法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發電機檢查法規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立法委員葉毓蘭,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從小我就是B肝帶原,兄弟姊妹也都是,哥哥就是因為B肝惡化成為肝癌而過世。直到1986年開始,臺灣全面實施新生兒B肝疫苗接種,年輕一代才可以免於肝病之苦。 正因為我是肝癌的風險族群,所以我都會定期去做腹部超音波,遇有任何狀況就能更進一步的檢查與治療。這就是分級轉診的好處,當然我也絕對不會浪費寶貴的醫...

  • 發電機檢查法規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29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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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小我就是B肝帶原,兄弟姊妹也都是,哥哥就是因為B肝惡化成為肝癌而過世。直到1986年開始,臺灣全面實施新生兒B肝疫苗接種,年輕一代才可以免於肝病之苦。

    正因為我是肝癌的風險族群,所以我都會定期去做腹部超音波,遇有任何狀況就能更進一步的檢查與治療。這就是分級轉診的好處,當然我也絕對不會浪費寶貴的醫療資源。其實對於肺癌的防治與半世紀前的肝病並無不同,我們都清楚知道早點發現、早點治療,能夠提高存活機率,但多數病人在確診時,都已經是癌症末期,根本難以醫治。

    根據統計,臺灣有三分之二的肺癌患者發現時,已是末期,存活機率不到10%,過去像陳定南、盧修一等政治菁英,就是確診時已經是處於肺癌末期,所以英年早逝;反觀像蕭萬長、陳建仁兩位前副總統,或是陳文茜、高金素梅、鍾沛君等,都是因為健檢發現腫瘤,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才能健康活著,為臺灣繼續奮鬥。

    也是因為多數癌症病人在發現時已經相當嚴重,花費在癌症醫療費用高得嚇人,依據健保署統計,108年光是肺癌醫療費用支出逾新台幣240億,這還沒有包含民眾自費部分費用,標靶藥物動輒以數十萬、百萬計,難怪蔡俊明教授說:為了治療癌症,用藥用到家破人亡。但反觀日本,日本的肺癌患者早期發現就佔了三分之二,多數病人都能夠治癒成功。

    CT的普及化或許會衝擊醫療巨塔,但在可預見的將來,因為政府不斷增加燃煤、燃氣的火力發電機組,造成空氣汙染,使國人擔憂是否會增加罹患肺癌的機率。衛福部身為衛生主管機關就必須把人民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強化民眾對於癌症的防衛意識,更要向全體國人宣導早發現、早治療的觀念。我呼籲肺癌篩檢應普及化,廣設篩檢儀器設備,提升方便性並儘速鬆綁相關法規,讓健檢診所或大型診所在相關嚴格規定之下也能夠設置CT,在合乎設置標準、判讀醫師水準、完善的轉診制度以及自費,這四大訴求之下,我認為早日鬆綁法規,能夠挽救癌症病友,這不光只是全民的期待,更是衛福部及相關單位刻不容緩的工作。

  • 發電機檢查法規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1-08 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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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的肺,今天過得好嗎?】

    #花東的朋友很好 #西半部的朋友普通 #法律白話文透過環保署關心您的肺

    ▌代誌係安內

    聽說台中最近空汙又很嚴重了,作為想要逃開返鄉投票車潮的有帶身分證的北七青年,今天決定來會會台中的空氣(對不起不是谷關的)。天很藍,沒有霾,hen好,是一個迎接莘莘學子回家的好天氣,唯一懷疑了一下,這麼不冷真的是冬天嗎><

    雖然錯過前幾天空汙很嚴重的日子,不過作為「前」長期居住在台中的台中市民,對霾害一點也不陌生。盧秀燕不久前才廢止了中火兩機組的許可證,為已經討論熱烈的空汙問題,再次增添了一把柴火!這種我們俗稱火上添油。

    每到選舉全台灣最關心環境相關議題的一定不會少了台中,但盧媽媽撤掉許可證這件事,really禁得起考驗嗎?(PS看台電新聞稿覺得很可愛:「即便處分違法,但台電是守法的國營事業,一定會遵照規定。」)

    ▌中火許可證的出生到死亡

    中火有10台燃煤發電機組,是 #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4條 所謂的 #固定汙染源,並且要取得政府的 #操作許可 跟 #燃料使用許可,拿到 #許可證 才可以運轉。而且為了確保拿到許可的人會乖,這個許可是會有期限的,期限到了依照 #第30條 要申請 #展延,讓政府看看你是不是有一樣乖,只要你沒有不乖,原則上政府要繼續給你這個許可,通常是給3~5年。(2018年6月修法前有關展延的部分是規定在第29條,那時候規定是不得超過5年)

    中火的情況是除了9號機,其他機組的許可都在2018年2月到期,本來過去一直都是給五年的展延,但是台中市就覺得他要加強管理,5年才檢查一次這傢伙乖不乖太久了,所以就把期限改成2年,然後註記說:「總許可量限制為1600萬公噸。」

    讓我們先回到2016年1月26日,台中市通過了 #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這個條例當初訂定的時候也是有很大的爭議,就先認為這個條例有效好了,其中他在第3條第4項後段就說「自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

    但問題就出在減量的基準到底是什麼?是近年最高使用量?還是許可總量?台中市政府一直沒有給答案,直到去年後半年才說是1104萬噸(有發現嗎?其實就又快到展延期限了,其實台電根本也很難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去調整改變)。但依照自治條例訂立的時候,中火的總許可量是2100萬噸,算下來應該是1260萬噸才對(數學好難Q),也就是說,1104萬噸很可能是用近年最高使用量算出來的。

    咦?那台電在不爽什麼?

    台中市政府到底是用什麼來罰?如果說是自治條例的話,台中市政府你不要忘了,當初是因為自治條例裡面沒有罰則的規定所以不需要經過中央核定,只需要備查就好,那沒有罰則是要怎麼罰!那如果是依照許可證上面的註記去連結回空汙法的處罰,你台中市政府之前明明許可的就是1600萬噸欸!不是你環保局在去年11月底說:「啊我寫錯了啦!」就改成「2020年起要減煤四成」可以解決的吧!這樣的瑕疵是 #行政程序法第101條 規定的「顯然錯誤」而可以隨時更正嗎?感覺有點牽強。

    這裡當然還有 #信賴保護 的問題可以討論,但想講的是即使不要空汙、#能源轉型 是大家的共識,政府也要按照應有的程序去減量,不要忘記程序的正義放在哪裡都應該要被重視,如果連法規都不能好好完善、落實,要如何讓人民相信政府有下定決心要好好解決空氣汙染的問題呢?

    #本來還想講別的 #想不到這個講一下 #就這麼多內容了 #卡

    ▌一鍵激活大腦的環保細胞!

    李濬勳|環保理由百百種,相關規範究竟保護的是「人」還是「環境」?
    https://buff.ly/2YAgnHx

    吳玟嶸|環評修法修什麼?先認識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吧!
    https://buff.ly/35uzWTq

    《抗爭-從街頭到法院的十個環境運動》書摘 :一本台灣環境訴訟史
    https://buff.ly/39TZ9u6

    李濬勳|二氧化碳排入大海的「減碳」迷思:海洋酸化有法可管嗎?
    https://buff.ly/33mAlYk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https://buff.ly/2sXUeaK

  • 發電機檢查法規 在 臺灣意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4-04-29 23: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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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核電8祕密:台電三十三年員工的血淚控訴】
    PS:看完後..你會不敢住在核電廠附近!
    溼冷的三月天,我們兩度拜訪李桂林位於新北市三芝山上的家中,聽他詳述在台電工作三十三年所見、所聞的怪狀。二十七歲進入台電,直到六十歲退休,李桂林大部分的工作時間都在核電廠內「跑現場」,他首度透露了很多「台電不願公開的祕密」。或許,在我們每天使用廉價電力的同時,也該重新省思,我們要為後代的子孫留下怎樣的未來?以下是李桂林的第一手告白。)

    過去三十三年(一九七四到二○○七年),我一直在台電工作,尤其在一九七五年到一九八○年,我親自參與了核一、核二兩座電廠、四部機組從建廠、裝機、測試、試運轉到正式運轉的過程,這在台灣核能界恐怕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核一因為是台灣第一座正式運作的核電廠,當時幾乎天天出問題,我因此每天接到檢修聯絡書,必須進到輻射劑量很高的地方進行維修。在一九七七到一九八四年,這二千五百多個日子裡,我幾乎天天「與核共舞」。

    **祕密一:防護衣只能防汙 無法防輻射

    核電廠因有輻射,外人很難一窺全貌,我則因為長期待在那裡,看到或是聽到不少外界從來都不知道的荒謬問題;同事之間彼此心照不宣,但卻不會公開談論,我想我應該讓大家知道,很多核電廠裡頭不為人知的祕密。

    大部分的人都不清楚核電廠內部的實際情形,很多人都以為穿上「防護衣」就可以防止輻射,今天我就告訴大家,「防護衣是防汙染,不是防輻射的」。

    要防輻射有三原則,第一就是「屏蔽」──擋起來;第二個是距離──盡量遠一點;第三個是時間──盡量縮短時間。
    這就是防護的三大原則,而我們一般看到的黃色防護衣其實僅是綿織品,
    它的功用就是防汙染,真正要防輻射則需要鉛毯。

    我在核電廠工作時,我與夥伴們也曾經像日本福島勇士一樣,先在外頭演練,再進到高輻射地區做短短幾分鐘的維修。我曾經穿過兩層防護衣,也有人曾經穿過三層,但是包括帽子、鞋子、衣服整套的防護設備,僅是防汙染、防粉塵,目的是讓你不要把輻射帶出來,並沒有防輻射的效果。

    **祕密二:員工維修時 反應爐竟不停機

    另外,我有多次進入運轉中的反應爐附近維修,其實運轉中的反應爐裡頭是又熱又有輻射,相當難受,甚至還有對人體傷害最大的中子。反應爐運轉中與不運轉,輻射的劑量差別超過百倍,所以照理說,如果有損壞,一定要停機才能維修。

    但是當時我們內部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整個發電機發電的瓦數要降到標準的十分之一(發電機是六十三萬六千瓦要降到六萬千瓦),相當緊急時才會「停機」進去維修,因為若是停機十小時,台電一座機組損失就至少新台幣二千四百萬元,台電講求的是「運轉效益」,運轉是為了賺錢,大部分時間是不輕易停機維修的!

    **祕密三:找散工、遊民洗高汙染反應爐

    福島核災後,有人探討日本核電廠雇用臨時工,為反應爐進行停機檢修、清洗的問題,這種「核電廠吉普賽人」,台灣也存在過,這真的很可怕。

    核電廠要進行一年一度的歲修或是添加原料時,要開蓋刷洗,裡頭很髒要清除,通常一次需要二、三十個人清洗,但是那裡輻射量很高,核電廠員工都沒人敢清洗,所以都是找外面的人來洗。

    我記得,我在核一廠時,那一、兩年核一廠剛好正要進行大歲修,當時的兩位主管就到台北橋下去找散工、遊民,以高一點的價錢,用九人座的車把他們載到核電廠,讓他們清洗打開的反應爐,聽說很多人都被汙染得很厲害。

    這些人沒有登記也沒有資料,你去查,他們(台電)絕對不會給你那些資料,他們甚至會跟你說「沒有這回事」,我們員工大家「心知肚明」,但都不敢公開談論。但是我是親眼目睹那些車子一輛輛載著外頭那些人來清洗,當天給現金,快下班時再把那些人載走。

    一直到一九八○年我到了核二廠工作,都還持續聽說找零工、散工來清理核反應爐的事情,當時做出這樣提議的主管後來還高升,他們可以說是台灣「核電廠吉普賽人」的原創人!

    不過後來訊息逐漸開放,核電廠也不敢再找臨時工來清洗,而改採發包方式處理。現在核電廠清潔都由民間的榮福公司來承包,據我所知,這些外包廠商找來的清洗工依然大多是無業、急需用錢,或是領有殘障手冊的弱勢族群。他們大都不知道核輻射的危險,而這些重大檢修、添料等開蓋後的清潔維修工作,核電廠的人是不做的。

    **祕密四:徒手撿輻射零件 釀血液病變

    雖然台電一直強調,核電廠輻射很小,但其實核電廠裡頭,包括水位儀器等,因為有輻射的水流過,或是輻射水的水蒸氣冒出來,所以會有很高的輻射值,這些儀器或是設備如果故障會開請修單,這些請修單分配到負責的單位,通常比較資深的股長自己都先把這樣的工作推出去,讓其他人去做。

    有一次就曾經發生,有位反應器儀器股股長,當大家在維修時,有人不小心讓一個放射性很強的小切片彈出來掉在地上!當時大家都嚇得目瞪口呆,避之惟恐不及,但是這位股長竟然自告奮勇,沒有戴手套,光著手就把這高放射性物品撿了起來,還說「這有什麼好可怕?」

    當時他不以為意,以為沒事,但是幾年以後,他調到我的訓練中心當維護組長,有一天他跟我說,「他血小板從正常的二十幾萬降到十五萬以下,血液也出了問題!」之後這個人移民到美國,情況怎樣我也不知道了。

    **祕密五:零件損壞竟到光華商場買來換

    還有一次也很離譜,就是在核一廠的時候,有一次有個微動開關壞掉,一時之間找不到原廠的零件替換,所以有人就跑到光華商場買了一個同規格的東西裝上去。

    其實這個零件是必須要向美國奇異原廠訂購的,但是核電廠人員為了求方便,並沒有按照標準程序去處理。

    你知道到光華商場買與向原廠訂購有什麼不同?這就是品管、標準程序的問題,原廠在品管上都很嚴格。當初這些大廠會用這樣的零件,以及設計一定有道理,而更替不同的零件,短期或許可以替代,之後就會因為品質差異而產生誤差。

    **祕密六:核二曾發生大規模輻射水外洩

    核電廠其實陸續有大大小小公安事件,其中位於新北市石門的核一廠,在一九九一年二號機管路曾發生漏水而停機。核二廠則在九三年的大修作業嚴重違反工作規定,導致三名工作人員感染超量輻射。位於屏東恆春的核三廠,二○○一年也曾發生台灣核能史上「處熱待機狀態的一號機電力全失超過二小時」,依照核能事故分級,已經成為「無放射性物質外洩的第三類緊急事故」,堪稱台灣核電史上最嚴重的核安事故。

    這些都是外界已經知道的,其實在核二廠開始運轉不久時,就曾經發生輻射水外洩事件。我記得當時是因為有名美國奇異來的工程師,檢查水閥後忘記把水閥關緊,等到下班大家都回家了,含有大量輻射的水沖開了閥門,水逐漸流出,後來漫了一地,甚至擴大到整個廠區。

    由於大家都不知道,隔天一上班,大家踩到水後走來走去,將輻射水帶到各處,最後導致輻射水把廠區都汙染,這件事是發生在一九八○年核二廠啟用不久之後,由於當時還在戒嚴時期,外界並不知道這次的公安事件。

    **祕密七:燒低階核廢料 已將輻射擴散

    另外,核電廠常常要用到石綿、擦拭布及維修工具,這些東西本來是沒有輻射的,但是接觸汽機設備後,就會變成汙染物,加上員工穿的防護衣等,這些東西是耗材,也是所謂的低階核廢料,經年累月下來越來越多,占的空間越來越大。剛開始這些低階核廢料都是放到蘭嶼,後來蘭嶼放不下了,就將這些東西打碎、壓縮,放到台電減容中心處理。

    北部的台電減容中心就在核二廠廠區靠近北方處,會有車子定時將低階核廢料從核電廠運載到那邊燒掉。我們都知道「物質不滅定律」,原本被輻射汙染的東西經過燃燒,還是會有輻射,甚至排出的煙一樣會有輻射。雖然台電透過過濾及稀釋兩種方式降低燃燒後煙霧的輻射量,但是經年累月的燃燒,釋出的輻射量也會慢慢累積,造成的影響也會越來越大。

    **祕密八:核廢料無解 乾式儲存更可怕

    核電廠到底有沒有危險?我要說的是,如果按照很嚴謹的步驟及法規去運轉,其實運轉中的核電廠,大致上還算是安全的,但是問題在運轉之後所剩下的高階核能廢料,因為這些核廢料沒有辦法處理。

    過去美國賣電廠給我們時,曾經簽契約,契約上有講,美國要幫我們處理核廢料,但是後來呢?美國賴帳,台電也曾經想把核廢料運到北韓或中國處理,但是現在國際公約規定核廢料不能境外處理,所以境外處理已經沒希望。我們的核廢料沒辦法運出去,也沒辦法自己處理。

    至於現在台電說要做乾式貯存槽,其實美國已有在做,但由於還是有氧化現象,幾乎都是搞得一塌糊塗,所以乾式儲存美國都做不來,台灣怎麼有能力做?那都是騙人的,台灣如果真的要做,沒多久一定會出事情。

    台灣是個沒有核能產業的國家,那些人(台電)還說絕對沒有問題,講那些話簡直是沒良心!

    另外,大家可能都以為核電廠只要除役了就不會有輻射問題,其實那是大錯特錯。核電廠就算除役,還是要有人在裡面監督它運轉,繼續把它冷卻,天天監督輻射線和汙染,不僅外人不能進入,還必須有人二十四小時在裡面值班,監視這些核燃料棒。因此就算核電廠除役,那塊地方也已經不能做其他用途了,等於是廢掉了,幾乎就是那片土地從台灣地圖上消失一樣!

    還有,不僅核廢料我們沒辦法處理,核四也應該馬上停掉。
    核四雖然是我們向奇異訂購的,但是反應爐卻是奇異向日本訂購的,
    但從福島核災之後我們可以看出,日本核能產業還是不夠成熟的,整個核四的系統整合成熟度也還不夠。
    台灣核能人才本來就相當稀少,甚至過去的清大核工系都改名字了,
    台灣幾乎沒有可以把核四反應爐和這些系統整合的技術與人才,
    核四如果貿然運轉,那才真的可能萬劫不復。

    來源:今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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