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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明星肖像權 在 全職旅行的日本人妻 / 風信子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揭露] 居日YouTuber愛亂闖日本店家拍攝【第2回】
業務スーパー之亂|不尊重規矩 難怪被討厭!
日本人是怎樣拍YouTube的? #長文慎入
前幾天提到,眼見不少居日YouTuber們經常亂闖日本店家拍攝,無視不准攝影的規矩,有不尊重當地文化之嫌。其實這個情況並非一朝半晚的事,只是大家都隻眼開隻眼閉。可是,早前香港發生業務超市風波,大家為了搶先跟上話題,增加收視,因此便突然跑出了很多條居日YouTuber拍攝業務超市的影片。就這些影片,希望透過這篇文章,分析一些實態給大家知道。
📍1. 日本業務超市本來就有不准拍攝的規矩
其實日本業務超市就有不准於店內拍攝的規矩,更諷刺是有些影片入店一刻更拍到「不准拍攝」的貼紙。為了確認這一點,我今天再打去其中一間被拍攝到的分店,查詢有關店內攝影的問題:
請問可以於店內攝影嗎?
業務:不可以
最近在YouTube看到有影片介紹貴店,這是有申請的嗎?
業務:其實很大機會都是偷拍的,假如在店內拍攝的話我們都會拒絕,會提醒他們。如希望拍攝請與總部聯絡。
不准攝影的規矩適用於全部分店嗎?
業務:是
其實,小妹兩星期前已去信幫媒體申請拍攝,官方說因為疫情關係,必須要待緊急事態宣言解除後才准許拍攝,而且要去到6月中。再者,業務超市風波是負面新聞,日本總公司早已知道,在這段時期火上加油/宣傳,怎麼想也想不通⋯ 其實企業也不笨,天天來個YouTuber要拍攝,假如又不是甚麼大明星大頻道,又不是日本媒體,難道真的會人人都批准嗎?從事Marketing/PR的朋友,我相信你們會比我更清楚。
📍 2. 港台vs日本YouTuber是怎樣拍?
其實在YouTube上搜尋「業務スーパー」(日文)與 「業務超市」(中文),就能夠了解到日本人的拍攝手法,與港台YouTuber們拍攝手法之間的巨大差別。
首先,以日文搜尋,我暫且看了顯示於最開頭10多段影片,幾乎無一段影片是進店拍攝。例如以日本最有名的YouTuber Hikakin的哥哥 - Seikin (397萬訂閱),拍攝業務超市的影片時,一進店後就只是以聲音、靜態背景 與 對話方格 表現現場情況,而並非直接拍攝店內環境。我覺得從他的拍攝手法,確實學習得到日本人是如何在不破壞規矩的同時又能表達到內容。而其他日本YouTuber,通常都是買一大堆東西回家開箱,避開了拍攝店內環境這一部份。
之後,我們來搜尋一下中文keyword「業務超市」,竟剛好相反。頭十多段片都是直接走入店內拍攝,包括一些你也有可能看過的港台知名頻道。
📍 3. 如何發現拍攝者是申請了許可?
以我所認識一些可信性較高、做事真的光明正大的YouTuber,如果真的拿到了店家許可,通常都會在影片作出聲明,以免令人誤會是誰隨便都可以拍。因為假如拍了又沒有寫明「事先特別獲得店家許可/平日禁止拍攝」之類的話,就會令更多外國人以為普通市民都可以進去拍攝,這是創作者們的社會責任之一,不是說不一定需要寫就不寫,而是應不應該的問題。
當然,一些旅遊景點、公園,本來就沒有禁止個人攝影的地點,那不作聲明也沒問題。說到這裏,大家可能會想起街頭肖像權,到底什麼時候需要注意,為什麼有些日本新聞也不會打格,為什麼有些節目會整條街都打格,原來也要視乎不同情況,比較複雜。
📍 4. 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明知故犯?
因為人人都知道,這些犯規拍攝的內容會更吸引,更吸睛,心情如同站在崖邊為了拍一張打卡相。但無視規矩不對就是不對,是非黑白很清楚。而有些堅決在家拍攝的YouTuber們,正是基於堅守原則的原因,雖然畫面上比較單一,但他們才是應該欣賞/學習的榜樣。在YouTube世界裏,為了收視、漠視道德的大有人在,因為背後牽涉很多金錢利益,從YT賺到的業配與廣告紅利可以很多,觀看次數就是錢。很多人都只是普通人,沒接受過傳媒訓練,道德與操守放在一邊。有時,當我撤下YouTuber身份,作為一個普通市民,也會覺得有一些YouTuber做法令太人側目。當然,過去我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隨著住在日本的時間長了,又與不同媒體合作多了,逐漸知道有些規矩要遵守。我也在學習當中。
📍 5. 對此事的看法
其實這件事,只不過是冰山一角,還有太多這種類似情況出現,最常見的是偷拍便利店。事實上正因為讀者信任、讀者不會質疑、讀者不知道原來存在這些規矩,於是有人欺騙大家信任,因為他們知道反正沒有人知道,反正是在其他國家,例如日本,看準了日本人不會越洋控告,或者簡單說句「我不會日文」「我不知道」,日本人就怕了你放你走的心態。一次成功,就會有第二次,逐漸成為一種風氣。如果作為居日的外國人的我們也不做好自己,不入鄉隨俗,即使影片獲得多少個觀看次數,賺了多少廣告營利,這也很難怪我們會被人討厭。有朝一日大家來日本時,假如被日本人討厭的話,正正就是積少成多、累積下來的果。
我不想一枝竹打一船人,可能有一些人真的拿到了批准卻忘了寫上聲明,但就那些真犯規的人,這樣輕率的做法其實為很多人添了麻煩、添了不公平,創作要對觀眾交待,要對良心交待,也要對同行交待。其實不單是我,身邊有朋友多年前就有訴苦。大家不是看不見,只是一直吞聲忍氣。但後來我再想,為什麼在暗的人卻可以光明正大,在明的人卻要委屈求存?現實是,整個風氣已變成不偷步就是自己蝕底的風氣。收看次數是王道,道德觀念是多餘。守規的人很蠢很笨,因為會跑得比所有人慢,毫無益處。但,最可怕的是,人人都在拍,讓我都差點以為真的可以拍了,反正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極大的誘惑。世界就是這樣,眾口鑠金,當明明不對的事都可以變成主流,又為什麼不可以指鹿為馬?連日本人都在乖乖遵守規則,作為寄人籬下的我們怎麼可以反而不守規則??我常常認為,社會責任是創作者的基石,很重要,但時常被遺忘。
📍 6. 與觀眾的關係
作為YouTuber金主之一的觀眾們,盲目追捧、讚同,其實等同支持他們繼續進行這些不恰當的行為,只會助長更多人去無視規矩,令其他YouTuber以為原來這樣拍就可以爆紅。真相變得模糊,其實作為大眾的我們也有責任。
— 歡迎各位朋友也來分享你對事件的看法!---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
**不評論個別事件,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文中若有不正確的地方,歡迎作出指正。**
**有機會再和大家分享日本的著作權、肖像權與攝影禁忌吧。**
回看2018年我寫過的一篇文章: Influencer所創造的資訊世界 錯漏百出|全職Blogger的反思: https://bit.ly/3v8owT7
第1回:拍片大過天的YouTuber風氣 無視店家規矩|來談談YouTuber道德 -- https://bit.ly/3ueMMS6
#YouTuber #居日YouTuber #業務超市 #業務スーパー #業務
畫明星肖像權 在 HBK 的 NBA I Love This Gam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很多人希望我分享NBA2K21的遊玩心得,今天我就在這邊簡短講一下。
首先這款2K21是與過往 #完全不同的遊戲體驗,假如你是喜歡高飆分、常想有 #神仙級別數據,享受進攻戰的人,那這一款有可能會讓你卻步,因為這應該是NBA2K系列最【#擬真】的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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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攻方面🔲🔲
且這擬真程度可能比現實還嚴苛,#這代三分線非常難投,整體防守干擾性很強,如果前面有站防守者,想強投成功的機率很低,所以積極切傳、打擋拆、壓禁區,去製造外圍空檔是很重要的。
這可能是我玩NBA2K將近快20年,我第一次 #整場不停叫擋拆、要喊戰術(這我很弱)的唯一一款,真的感覺很像在打現實籃球,不再是用 #無腦單打流打完整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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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你是一個玩遊戲想打防守戰,喜愛打火鍋、瘋狂拚搶籃板,享受那種肉搏血鬥,2K21真的會給你前所未有的遊戲體驗,可是也代表門檻上相對提高,#玩家開始會有受挫感.....
我得說實話,我自己還真喜愛這一代這樣的玩法,因為很有挑戰性,但相對可能玩起來會惱火,不過就是有這種情緒,會讓我更想復仇打得更好。
#擋拆在這一代的運用很重要!這是一定要告訴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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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改變最多的投籃問題,要跟大家說,新的 #右類比搖桿的投籃方式(Pro Stick) 一定要練,練起來會比按方塊鈕(PS4)準很多,但真的要花心力去練,在練球模式我可以三分練到連進,可是實際比賽時,那感覺又不一樣,沒弄好就是麵包球不斷.....
假使會在MT或MC模式不斷上前挑戰的人,我覺得Pro Stick是你們能不能更上一層樓,完成成就或闖關的關鍵因素,有看到老外玩家超猛,搭配運球操控與Pro Stick的出手,進攻是行雲流水.....
但這真的需要苦練與摸熟球員,因為每個球員都會有一點不同,迫使 #玩家實力能在這裡分出一個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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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守方面🔲🔲
除此之外,這一代電腦的AI感覺更強,光職業等級,他們就很會打擋拆與Off Screen,所以防守上如果不專心,就會很容易被得分,但相對地,#假使非常認真在投入防守,會很有成就感,真的,我自己最享受這一塊,#能守死對手是很爽的,比進攻還有趣。
而這也反應到一個現實面,如果你操控的球隊的禁區球員是笨重型、速度與橫移都慢的那種大個,那防守真的會很辛苦,完全體現出現在真實球風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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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熱火的Bam Adebayo就有夠難纏,他很靈敏,電腦有時擋拆你禁區球員上前壓,他就可能開後門,或是如塞爾提克的Jayson Tatum他打四號位,防守他壓力就很大,因為一定要往外壓與跟防,他會投三分又會突破,等於說遊戲將 #現今小球陣容的優勢顯現出來。
且這代蠻容易 #有惡性犯規的吹判出現,面對ㄧ些很刁鑽的突破者,防守上真的完全沒有放空的本錢,不管進攻或防守,都要很專注才能贏球,尤其如果是打明星、甚至名人堂這些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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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畫面與經典球隊🔲🔲
基本上遊戲畫面跟過往是差不多的,這應該已經是現世代主機的極限,所以如果想追求畫面進化的人,那就 #要等年底的PS5了,新世代主機肯定這方面就有不同的體驗。
至於很多人會問的經典球隊,#還是沒有二連霸的湖人,之前有參加2K的視訊會議,製作人說他們也想讓這傳奇紫金大軍出現,但一直有人的肖像權沒談攏,聽說是Andrew Bynum不願釋出。
不過2K表示仍在積極爭取可能性,所以做為湖迷,這點確實覺得很遺憾,所以這一代在經典隊上,沒記錯就多了2017年的勇士與2019年的暴龍兩支奪冠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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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與MT的模式🔲🔲
老實講這兩個模式我還沒玩很久,MT上球員的卡牌強不強我覺得比以往影響更大,#一開始的卡牌包我是建議選KG或Shaq,我自己是選很愛的AI,但發現不是那麼好用,倒不如去選擇這兩位傳奇長人去防守和搶籃板與二次進攻。
MT如果要打得好,就像我前面說的,能不能練起Pro Stick跳投很重要,要不然你就是得打得非常有耐心,透過擋拆與戰術去尋找對方防守漏洞來進攻。
至於MC因為時間關係,我只玩前面一點,而同樣地,你想當一個隨便大殺四方,繳出超誇張數據的新人已經沒像以前那麼容易了,#投籃勳章變得很重要,當然苦練也變得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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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2K21總結🔲🔲
當你們問我值不值得買這一款時。
我覺得要看自己 #玩這款前是抱持什麼心態?
🏀如果是 #想像以前一樣打爽快,隨便一場球員得分破百、三分進20多球輕鬆寫意,那今年大改的2K21可能不會是你的菜,一開始不會有爽度,只會給你挫折感。
🏀相反地,如果 #你喜歡玩有難度的遊戲,且更貼近擬真,得執行更多細節,玩法較為繁瑣,且必須苦練一下的風格,這代2K21真的會帶來過去沒有的體驗,有可能讓你得到比以往更高的爽度,#但相對你得挺過這個難度。
所以我認為見仁見智,只要你們知道自己想玩什麼就好,至於想要全面性的新體驗,那就要期待PS5的版本,肯定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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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人問我是否消費Kobe?我自己是沒這樣認為,因為Kobe成為遊戲封面,#是Vanessa授權的,且2K還在與Vanessa討論PS5版本能不能有更致敬Kobe的部分。
因此有沒有消費Kobe,也是每個人有不同看法,我自己是買得毫無怨言,很開心還有Kobe的封面可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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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自己不斷玩快速比賽模式下,操控好幾支球隊,圖片中五人是我目前認為最好用的幾個(還沒全部球隊都玩過)!
🔥這一代有沒有 #一個好的Playmaker太重要了!因為要一直打擋拆,所以LeBron James與Luka Doncic真的蠻強的,傳球很穩外,他們突破破壞力也很好,而也得說一下AD,AD也很好用,且他防守超猛......
🔥而Kawhi中距離真的準!且他背框後仰練起來非常強勢,在打陣地戰上即使遊戲進攻變難,他還是跟現實一樣是把超級進攻箭頭,在高壓防守下能打出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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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Stephen Curry依舊是很好用,雖然三分無法像上一代隨便投隨便進,但他還是比一般人準太多,且與LBJ和Doncic一樣,他打擋拆很強,突破後的中距離跳投也很準,#還是遊戲裡最好用的球員之一,這真的是他的時代。
🔥最後KD也是,外圍投籃比一般人準很多,又有身高又有速度,在這版本 #依舊是OP的存在。
其他球員我可能之後會再慢慢玩,一定還有不少好用的,但就這兩天玩將近10個小時以上下,以上五個是我覺得可以好好練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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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因為真的不少人私訊與留言問我,所以我這兩天心得大概就這樣,這次遊戲性改得蠻多的,#至於是不是你們喜愛的風格,就真的得自己去思考與評斷了,我自己是喜歡這樣的難度的玩法,我覺得比2K20好玩。
且我是 #比較重單機模式,享受與朋友對戰,已經準備要守死朋友的進攻了,看他崩潰的樣子。
⚠9月4日IG抽獎得主會在明天中午(9/7)賽事PO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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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明星肖像權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畫你的臉卻又不能是你?】
身邊有朋友很會畫畫,常常分享自己畫的明星Q版插畫,同樣喜歡那位明星的粉絲們,便紛紛敲碗求出紙膠帶、明信片、貼紙等商品,但他又擔心販賣繪製Q版明星的商品,不知道會不會侵犯肖像權呢?
🎸繪製販賣Q版公眾人物會侵權嗎?
繪製販賣Q版的公眾人物依繪製內容、參採方法的不同,可能會侵犯著作權、肖像權、姓名權、商標法、公平交易法。
1⃣著作權問題
繪製的Q版畫像,本身是屬於獨立創作的美術著作,繪製者是著作人,利用自己著作的行為並不會違反著作權法。
可能侵犯著作權的部分在於,如果是未經同意直接依樣畫葫蘆繪製成商品別人的攝影著作,即便是利用公眾人物公開場合活動的相片,例如明星寫真、劇照等,因為沒有經過拍攝者的同意或授權,會涉及侵害原攝影著作的重製權、散布權。
至於自己當主角的照片,沒有經攝影者的同意,也還是可能構成侵害攝影者的著作財產權。
2⃣肖像權問題
而肖像權和著作權是完全不一樣的兩項權利,繪製Q版的公眾人物圖樣,以文字敘述描繪的商品人物、標示姓名,沒有先經過本人或其所屬經紀公司的同意或授權,即便已經表示是非官方出品,還是可能涉及侵害人格權中的姓名權、肖像權。
3⃣廣告不實問題
除了著作權的問題以外,沒有經過合法授權或同意,就宣稱是公眾人物的商品並進行販售,可能涉及公平交易法第21條不實廣告、第22條仿冒的侵害問題。
4⃣商標問題
如果繪製的商品中還包含他人已註冊的商標,例如球員所屬球隊的隊徽、明星的代表LOGO,沒有事先取得商標權人的同意,販售商品的行為就可能違反商標法。
🎸肖像權是什麼?
我國法律沒有明文將「肖像」當作是單獨的權利,但根據法院判決實務及學說都承認有這項權利存在,基本上都認為肖像權屬於民法第18條第1項的「人格權」。
依照法院判決,所謂的肖像權,是指每個人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公開自己肖像的權利,以及在何種範圍內、在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的決定權。(臺灣高等法院96年重上字第323號判決、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910號判決)
🎸怎麼樣會侵害肖像權?
基本上未經同意,一定會侵害肖像權,而侵害行為有以下幾種:
(一)製作肖像
例如拍攝、繪畫、雕塑他人肖像。
(二)公開肖像
例如將他人的照片在網路、電視媒體公開傳播。
(三)以營利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
將肖像加以商業化、商品化,作為推銷商品或服務等,例如繪畫後作成紙膠帶銷售。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778號判決)
常見的問題是公眾人物。
公眾人物公開活動的照片,一般不會有肖像權的問題,但也不能作不當使用或改作,例如未經同意將照片上肖像權人所穿比基尼泳衣修圖去除,改為類似裸身供人拍照的照片,這已經不是當初當事人同意公開的照片內容,因此需要另外取得肖像權人的同意,否則也屬侵害肖像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778號判決)
🎸可以請求賠償嗎?
對於公眾人物而言,尤其是知名影藝人員、運動員的肖像,肖像權具有財產上、商業上的利益,有具體量化的經濟價值,所以也具備財產權的性質,沒經過同意,就以公眾人物肖像為攝影、寫生、非以幽默為主旨的漫畫陳列、複製,或以肖像作營業廣告,都會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被害人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請求財產損害的賠償。(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396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易字第14號判決、花蓮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200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96年重上字第323號判決)
另外法院認為肖像權是以自己肖像的利益為內容的權利,屬於重要的人格法益,所以也可以依照民法第195條請求「精神賠償」,但必須情節重大才可以。
什麼樣叫做「情節重大」,法律並沒有明文,實務上也沒有定論,有法院認為判斷被侵害的肖像法益情節是否重大,應該以客觀上社會的評價而論,並不是以被害人主觀上的感受為認定標準。例如,大家都覺得這樣很過分,那麼就屬於情節重大;只有當事人覺得不舒服,但一般人都覺得還好,就不是情節重大。
比較特別的是公眾人物,因為公眾人物肖像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經濟上價值,未經同意就將照片上的肖像供作營業上使用就屬於情節重大。
著名的案例,是全聯在2017年沒有經本人同意,擅自使用有吳念真肖像的照片作為DM封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勞簡上字第6號判決、台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498號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1910號判決)
🎸以我朋友的案件來說,繪製他人長相基本上就會侵害他人的肖像權,非經同意或授權就販賣繪製Q版公眾人物商品,除非有經過繪製者重新創作並加入高度創作性,做出「有點像但不一樣」的人物,否則就會侵害肖像權,還有可能要負賠償責任。
許多日本節目會將提到的明星照片或人物畫呈現在畫面角落,有時候會覺得畫的很不像甚至是模糊的長相,或是將雜誌封面挖空只留下人型,根本看不出來是誰,就是要避免侵犯明星的肖像權。
「肖像權」是專屬於每一個人的權利,沒有經過同意,最好不要任意使用、改作他人的肖像,尤其是名人,畢竟沒有經過同意就被畫成商品販賣,誰都不喜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