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產業創新條例落日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產業創新條例落日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oodh (oodh)看板Policy標題[分享] 產創條例時間Sun Dec 27 22:35...
租稅減免延續 稅改聯盟批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27/78/1xpvh.html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將於年底步入歷史,行政院加速推動產業創新條例,
並將在台設立營運總部的20%優惠營所稅率,降為15%。公民稅改聯盟
昨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聲稱政府未來將流失超過六百億的稅基,呼籲
政府不該繼續延續租稅減免,維護國家財政的永續性。
因促產條例將於今年底落日,政院推出產創條例作為配套。政院原堅持
在台設立營運總部之營所稅率採20%的優惠稅率,但在國民黨立委堅持下,
行政院大幅讓步,讓全球前五百大企業在國內設營運總部者,可享15%
的超低優惠稅率。
產創條例分別對公司投資於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在台設立全球營運中心、
全球五百大企業在台設營運總部,提供四項功能性租稅減免優惠,
適用至2019年底止。
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指出,光是2005年至2007年,政府就提供企業
高達3800億的租稅減免,雖然促產條例即將落日,政府卻再提產創條例,
為財團延續龐大的租稅減免利益。
王榮璋估計,政府為因應促產落日所做之減稅就超過1800億,即便促產
落日後可增加1400餘億的稅收,但產創條例本身卻還會增加超過三百億
之稅損;換言之,政府未來將流失超過六百億的稅基。
王榮璋斷言,即使產創條例設有10年落日條款,但在財團的強勢遊說下,
必定是一延再延,永無落日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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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估:增3家企業才有稅收利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27/4/1xpp9.html
依照賦改會決議,納稅人權利保護專章,凡是政策的減稅政策,都要經過
稅式支出評估,但是產業創新條例新增的對國際級大廠的雙重租稅優惠,
卻至今沒有做任何的稅式支出評估,已違反正在立法院的納稅人權利保護
專章所明定的原則。
財政部賦稅署回應說,稅式支出評估應由經濟部負責,但經濟部提出的
稅式支出評估報告中,獨缺「降稅至15%」的估算,報告送至財政部,
已被賦稅署退回,要求重新估算。經濟部則說,15%是委員的提案,
所以沒有稅式支出評估。
經濟部雖不做稅式支出評估,但在朝野協商上表示,每新增一個國際級
大廠來台,可以增加30億稅收,1000個就業。但是依照會計師的分析,
除非能新增2家國際級大企業來台投資、設立營運總部,國庫的損益才會打平,
等新增第3家時才有機會產生稅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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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還在開議,不過資本利得稅沒出檯我還滿失望的
雖然說在「簡稅」的方針下,特別為了ecfa的資本利得作評估、
設計特別稅目不太可能;而全面性的提出資本利得稅阻力又會很大
但我覺得現在正是個好時機
一是搭上連央行都抱怨房價過高的風潮
二是可以讓企業、投資人用09年的損失來抵稅
不知道這階段的賦改會 最後會不會提出來
又,創產條例是可以想見的,但我不太支持,我覺得太普遍性了
政府要提高國際企業來台的話,應該成立國際商業局
用專案的方式,招攬特定商人、能把它吸引過來的話 降稅我是接受的
這麼普遍性的就降低稅率 一方面是成效變得只能靠模型、用喊的來粗估
另一方面是 給人一種「政府招商 不認真做 要這麼多資源」的感覺
政府是不是有大力拉攏國外企業來台 看不出來
只看到一直要從國庫、從勞工法規上放寬、增加招商籌碼
這些籌碼給你們 能有效率的運用嗎?
在爭取更多招商籌碼之前,
經濟部門應該要有更積極的動作和可見可監督的階段成果
讓民眾和財政部會、國會信賴他們的能力
最後,關於創產條例的十年落日條款,我也認為會一直延...
so 我對這個條例的態度是保守的
不應該就這樣同意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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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なら 誰かのために強くなれ 只要是男子漢 都會為某人而變堅強
齒を食いしばって 思いっきり守りぬけ 咬緊牙關 下定決心守護到底
轉んでもいいよ また立ち上がればいい 跌倒也無所謂 再站起來就好
ただそれだけ できれば 只要做得到這個
英雄さ All Right! 你就是個英雄了!(All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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