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生命教育教案高年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生命教育教案高年級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生命教育教案高年級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生命教育教案高年級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萬的網紅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又有一個河堤家長投稿給我們, 如果說宗教志工團體入校的原因是因為老師要開晨會, 教室內需要志工協助照顧孩子,所以開始引進校外志工團進入校園。 那回到問題的原點, 當「老師晨會不在班上,所以班上需要志工幫忙照顧孩子」的這個問題已經解決的狀況下, 為什麼校方還要再另外安排週三給這些宗教團體...

  • 生命教育教案高年級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23 2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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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一個河堤家長投稿給我們,
    如果說宗教志工團體入校的原因是因為老師要開晨會,
    教室內需要志工協助照顧孩子,所以開始引進校外志工團進入校園。

    那回到問題的原點,
    當「老師晨會不在班上,所以班上需要志工幫忙照顧孩子」的這個問題已經解決的狀況下,
    為什麼校方還要再另外安排週三給這些宗教團體呢?

    以下來函照登
    ————————————————————————-

    我也是河堤國小學生家長

    進到學校才知道這是個從低年級到高年級都有滿滿的彩虹媽媽生命品格教育、青春啟航教育的國小。導師在週二晨會時間不在班上,一直是由彩虹志工團體入班說繪本,不想上的只能家長自己想辦法,連防疫期間學校都持續讓彩虹媽媽進班上課。

    新學期學校說取消週二志工教學,以為不用再擔心彩虹媽媽,以為爭取到週二導師不在由家長入班看顧。結果開學才知道週三的小麥籽故事團就是原彩虹媽媽,也就是週三持續宗教團體入班教學。

    身為家長,不明白為什麼在導師不用開會的晨光時間,學校仍舊要讓這些宗教團體及無教師資格的志工入班教學。 對於未來高年級甚至要上白絲帶還是青春啟航教案,真的感到擔憂。

    #宗教團體應立即退出河堤國小

  • 生命教育教案高年級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1-27 21:57:00
    有 172 人按讚

    肯定志工的無私奉獻,我們想點出的是:所有進校的教材都應受《教育基本法》的教育中立原則的檢視,這也是我們和市長取得的共識。
     
    正規課程的教材都需要經過教育部審核,為什麼屬於非正規課程的、彩虹愛家協會的生命教育課程卻不需要經過審核?那可是一學期12到14堂的常態性課程(帶狀課程),現況是很多家長不知情,就算知道了也很難讓孩子拒絕上這門課,再者,它有違背《教育基本法》第6條的「教育中立原則」的嫌疑,也就是公立學校禁止宗教宣傳活動。
     
    彩虹愛家協會多年以來,藉著上生命教育的名義讓志工進到小學的正課或晨光時間教授帶狀課程,使用的教材教案卻含有高比例的基督教色彩,在高年級的教材青春無悔中還有許多疑似牴觸性別平等教育精神的內容,甚至可能會對孩子未來的性別認知以及情感教育有不良的影響。
     
    從8月起我們持續向彩虹愛家協會呼籲,希望它們主動公開教材供社會審視公評,可惜始終沒有獲得正面回應。但十分感謝積極關心孩子性別平等教育的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協助我們逐頁的審視與釐清彩虹愛家協會的教材內容,我們發現教材含有特定宗教的內容實在比例太高,以總共12本教師本而言,出現基督教用語等詞彙的頁數最少的一本有17%,最多的可能高達45%,我們實在很難想像為什麼一份生命教育的教材卻需要大篇幅地出現基督教的內容,要說沒有為特定宗教傳教實在難脫嫌疑。
     
    然而,雖然在8月底有相當多的民眾和家長向市府及民代反映彩虹愛家協會的爭議,新的學期開始後他們仍然持續在11所學校進班授課,爭議絲毫不影響他們進班。因此我們時代力量黨團也在近日市政總質詢中直接詢問市長關於校外團體志工進班協助教學的規範,目前有所不足之處。
     
    我認為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現行校外志工團體無論是透過正課進班(需經過課發會審議),或是經由晨光時間進班(無須經過課發會審議但有其他如學年會議審議),實際上這些審議機制都不會對教材及教案內容作實質的審查,通常只需要送上簡略的課程計畫,課程主題寫得冠冕堂皇,學校看過覺得沒問題就能讓校外團體進班了,幾乎不會對教材內容作審查。
     
    目前既有的審議機制顯然都存在巨大的漏洞,甚至反過來成為幫校外志工團體背書的工具,彩虹愛家協會可以堂而皇之地聲稱他們的課程都經過學校審查過,絕對沒有違反《教育基本法》或其他性別平等教育精神。
     
    我的質詢正是要點出現狀審查機制的無效,並且希望市長能夠承諾立刻對彩虹愛家協會的教材內容展開「實質的審查」,也就是就這些有高比例宗教字句的教材,確認其內容有沒有違反《教育基本法》第6條的教育中立原則,以及沒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精神。
     
    很高興獲得市長正面的回應,市長同意未來無論晨光時間或是正課,都必須經過課發會審議,同時也要開始審查教材內容,向議會提出一個完整的報告。
     
    我也進一步地要求,應該在這些教材內容還沒確認是否適合進班之前,停止讓彩虹愛家協會的帶狀課程進班,畢竟,彩虹愛家協會的課程並不是國民義務教育的內容,大家都要上、少一堂都不行,在已經有這麼明顯的證據說明它的爭議性時,我們認為有充分的理由要求立即停班,讓教材先接受審議,審議通過後再重新申請進班。
     
    我們感謝所有志工的付出,也相信即便沒有這些課程教材,教育處和學校還是有辦法妥善安排,讓志工們在校有可以協助的部分。但對於有爭議的教材,教育現場的主體是孩子們,我們需要更周全保障他們的受教權,必要時應該要採取預防性的措施。很可惜市長沒有同意,但是我們之後會持續追蹤教材的實質審議進度,絕對不再讓這些爭議教材進入教室。
     
    剛當上爸爸的林彥甫議員也有向市府要求,未來應該要在這些校外團體進班之前要求其公開教材內容,讓家長能夠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學校接受什麼樣的教材。同時他也提出,目前若家長不希望自己孩子接受這些校外團體進班,只有個別孩子請假或是帶離教室另外自習的選擇,為什麼不能有當一定數量的家長表示不希望校外團體進班時,能夠尊重家長意見拒絕該團體進班的作法呢?本身是一個孩子的媽媽、在教育現場十年的蔡惠婷議員也在質詢點出教材中性別的刻板印象問題。希望市府能夠研擬相關的做法以落實這些訴求,我們後續也會持續追蹤這些機制的制定。
     
     
    ————
    最後,我想跟各位朋友說些話。
     
    彩虹愛家傳教跟不重視性別平等的問題其實存在很久了,但為什麼從來沒有政治人物認真地去處理這件事?究竟是這些團體的影響力太大,政治人物們得罪不起,還是政治人物並不把這件事看成重要的大事?我們並不確定。
     
    但我們確定的是,從台北市、新竹縣市到苗栗縣,時代力量各地的議員都在關切當地彩虹愛家協會的問題,並積極地要求縣市政府處理。少了時代力量在地方的議員,這些問題可能會繼續像過去一樣無人關切。
     
    請各位朋友在關注現在激烈的中央政府總統立法委員選舉時,也能看見時代力量新科議員們在地方上不同於傳統議員的努力,如果您認同我們,今年年底立委選舉的政黨票,請您支持我們,每一張政黨票除了能讓我們選上不分區的立委,更能夠讓我們的黨得到更多政黨補助金,讓我們更有能力在未來推出更多優秀的議員民代,讓還沒有時代力量議員的地方未來能有議員,讓已經有議員的地方能夠有更多議員,讓新政治紮實地從地方成長,請將您的政黨票投給時代力量。
     
    #政黨票投時代力量
    #支持議員地方深耕
    #立委投高鈺婷
     
    ————
    《教育基本法》第6條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私立學校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但宗教研修學院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 生命教育教案高年級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1-27 2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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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志工的無私奉獻,我們想點出的是:所有進校的教材都應受《教育基本法》的教育中立原則的檢視,這也是我們和市長取得的共識。
     
    正規課程的教材都需要經過教育部審核,為什麼屬於非正規課程的、彩虹愛家協會的生命教育課程卻不需要經過審核?那可是一學期12到14堂的常態性課程(帶狀課程),現況是很多家長不知情,就算知道了也很難讓孩子拒絕上這門課,再者,它有違背《教育基本法》第6條的「教育中立原則」的嫌疑,也就是公立學校禁止宗教宣傳活動。
     
    彩虹愛家協會多年以來,藉著上生命教育的名義讓志工進到小學的正課或晨光時間教授帶狀課程,使用的教材教案卻含有高比例的基督教色彩,在高年級的教材青春無悔中還有許多疑似牴觸性別平等教育精神的內容,甚至可能會對孩子未來的性別認知以及情感教育有不良的影響。
     
    從8月起我們持續向彩虹愛家協會呼籲,希望它們主動公開教材供社會審視公評,可惜始終沒有獲得正面回應。但十分感謝積極關心孩子性別平等教育的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協助我們逐頁的審視與釐清彩虹愛家協會的教材內容,我們發現教材含有特定宗教的內容實在比例太高,以總共12本教師本而言,出現基督教用語等詞彙的頁數最少的一本有17%,最多的可能高達45%,我們實在很難想像為什麼一份生命教育的教材卻需要大篇幅地出現基督教的內容,要說沒有為特定宗教傳教實在難脫嫌疑。
     
    然而,雖然在8月底有相當多的民眾和家長向市府及民代反映彩虹愛家協會的爭議,新的學期開始後他們仍然持續在11所學校進班授課,爭議絲毫不影響他們進班。因此我們時代力量黨團也在近日市政總質詢中直接詢問市長關於校外團體志工進班協助教學的規範,目前有所不足之處。
     
    我認為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現行校外志工團體無論是透過正課進班(需經過課發會審議),或是經由晨光時間進班(無須經過課發會審議但有其他如學年會議審議),實際上這些審議機制都不會對教材及教案內容作實質的審查,通常只需要送上簡略的課程計畫,課程主題寫得冠冕堂皇,學校看過覺得沒問題就能讓校外團體進班了,幾乎不會對教材內容作審查。
     
    目前既有的審議機制顯然都存在巨大的漏洞,甚至反過來成為幫校外志工團體背書的工具,彩虹愛家協會可以堂而皇之地聲稱他們的課程都經過學校審查過,絕對沒有違反《教育基本法》或其他性別平等教育精神。
     
    我的質詢正是要點出現狀審查機制的無效,並且希望市長能夠承諾立刻對彩虹愛家協會的教材內容展開「實質的審查」,也就是就這些有高比例宗教字句的教材,確認其內容有沒有違反《教育基本法》第6條的教育中立原則,以及沒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精神。
     
    很高興獲得市長正面的回應,市長同意未來無論晨光時間或是正課,都必須經過課發會審議,同時也要開始審查教材內容,向議會提出一個完整的報告。
     
    我也進一步地要求,應該在這些教材內容還沒確認是否適合進班之前,停止讓彩虹愛家協會的帶狀課程進班,畢竟,彩虹愛家協會的課程並不是國民義務教育的內容,大家都要上、少一堂都不行,在已經有這麼明顯的證據說明它的爭議性時,我們認為有充分的理由要求立即停班,讓教材先接受審議,審議通過後再重新申請進班。
     
    我們感謝所有志工的付出,也相信即便沒有這些課程教材,教育處和學校還是有辦法妥善安排,讓志工們在校有可以協助的部分。但對於有爭議的教材,教育現場的主體是孩子們,我們需要更周全保障他們的受教權,必要時應該要採取預防性的措施。很可惜市長沒有同意,但是我們之後會持續追蹤教材的實質審議進度,絕對不再讓這些爭議教材進入教室。
     
    剛當上爸爸的林彥甫議員也有向市府要求,未來應該要在這些校外團體進班之前要求其公開教材內容,讓家長能夠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學校接受什麼樣的教材。同時他也提出,目前若家長不希望自己孩子接受這些校外團體進班,只有個別孩子請假或是帶離教室另外自習的選擇,為什麼不能有當一定數量的家長表示不希望校外團體進班時,能夠尊重家長意見拒絕該團體進班的作法呢?本身是一個孩子的媽媽、在教育現場十年的蔡惠婷議員也在質詢點出教材中性別的刻板印象問題。希望市府能夠研擬相關的做法以落實這些訴求,我們後續也會持續追蹤這些機制的制定。
     
     
    ————
    最後,我想跟各位朋友說些話。
     
    彩虹愛家傳教跟不重視性別平等的問題其實存在很久了,但為什麼從來沒有政治人物認真地去處理這件事?究竟是這些團體的影響力太大,政治人物們得罪不起,還是政治人物並不把這件事看成重要的大事?我們並不確定。
     
    但我們確定的是,從台北市、新竹縣市到苗栗縣,時代力量各地的議員都在關切當地彩虹愛家協會的問題,並積極地要求縣市政府處理。少了時代力量在地方的議員,這些問題可能會繼續像過去一樣無人關切。
     
    請各位朋友在關注現在激烈的中央政府總統立法委員選舉時,也能看見時代力量新科議員們在地方上不同於傳統議員的努力,如果您認同我們,今年年底立委選舉的政黨票,請您支持我們,每一張政黨票除了能讓我們選上不分區的立委,更能夠讓我們的黨得到更多政黨補助金,讓我們更有能力在未來推出更多優秀的議員民代,讓還沒有時代力量議員的地方未來能有議員,讓已經有議員的地方能夠有更多議員,讓新政治紮實地從地方成長,請將您的政黨票投給時代力量。
     
    #政黨票投時代力量
    #支持議員地方深耕
    #立委投高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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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基本法》第6條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私立學校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但宗教研修學院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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