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資料被送中?】莫乃光提12問題 要求政府交代病毒檢測私隱保障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陳肇始教授
要求交代「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和「大規模病毒檢測」詳情
陳局長:
據報,由中央政府統籌、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組建的「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其中七名先遣部隊成員已抵達本港進行工作,該支援隊隊長接受...
【DNA資料被送中?】莫乃光提12問題 要求政府交代病毒檢測私隱保障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陳肇始教授
要求交代「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和「大規模病毒檢測」詳情
陳局長:
據報,由中央政府統籌、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組建的「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其中七名先遣部隊成員已抵達本港進行工作,該支援隊隊長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在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下開展工作』。政府公佈指支援隊將『展開協助籌備臨時實驗室的工作,以大幅提升特區病毒檢測能力』,而行政長官在日前會議上『已明確指示如何展開大規模病毒檢測』。
本人現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以下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的資料,請當局告知:
(一) 當局今年5月27日回覆本人之立法會質詢時表示:『所有為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而取得的樣本,只會用於預防及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或蔓延。有關病毒檢測的個人資料,會儲存於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的實驗室資訊系統內,只有獲該服務處授權的人員可以取用。』上述原則是否仍然生效?
(二) 請列出為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之目的所需收集、儲存和處理的所有個人資料項目; 用作「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之深喉唾液或鼻咽拭子樣本有否被用作進行與病毒檢測無關的程序(例如DNA排序);
(三) 第(二)項的各項資料會否被用作其他用途;若會,
(i)哪些政府部門、公營機構或私營機構會取用該等資料及其用途為何、
(ii)哪些工作人員有權存取有關資料、
(iii)取得該等資料的方式(例如獲准登錄系統或獲提供資料備份),以及
(iv)有何措施確保參與監測工作的內地機構或人員採取足夠的資訊保安措施,防止數據被不當地進行備份,或在傳輸中途被截取或修改;
(四) 港府直接向三家私營化驗所(華昇診斷中心、Prenetics、中國檢驗)採購檢測服務為高風險群組進行病毒檢測工作。該等私營機構所獲服務費用為何,截至8月5日已進行檢測的樣本數目為何?
(五) 採購私營化驗所病毒檢測服務合約的以下資料:
i. 各化驗所的具體分工、合約期和期內各項工作的時間表
ii. 有否規定所有檢測及處理工作均須在香港境內進行;若否,是否知悉有關工作會在哪些地方進行
iii. 有否要求各承辦商聘請獨立顧問進行資訊安全審核,以確保處理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及網絡沒有保安漏洞;
iv. 是否知悉化驗所會否把有關工作分判;若會,分判商是否在港註冊公司及有何從事有關業務的往績,以及有何措施確保市民的個人資料不會被傳送至香港境外;
v. 私營化驗所處理或收集所得的病毒檢測樣本以及其他個人資料:
* 分別貯存各項資料的伺服器的所在位置(即政府數據中心、承辦商的辦公室還是其他地點,以及該等地點是否設在香港境內)
* 會採用的數據加密標準
* 有何資訊保安措施,防止數據在傳輸中途被截取或修改
* 政府人員及承辦商人員存取個人資料的權限
* 防止未經許可存取個人資料(包括訂明人員存取個人資料的權限)的保安機制;
(六) 「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及有關人員進行2019冠狀病毒檢測可接觸之個人資料為何,是否包括市民的香港身份證號碼等可辨認個人身份的資料?食物及衛生局和衛生署有何監管機制確保內地私營機構和「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及有關人員嚴格依照本港法例處理個人資料,以及所有個人資料不會被轉移至香港以外的地區?
(七)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港區國安委)及其組成人員(包括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等)能否接觸在病毒檢測過程中提供之個人資料?若港區國安委或警務處要求索取為進行自願性2019冠狀病毒檢測而收集或使用任何個人資料,特區政府的處理機制為何?食物及衞生局會否公開有關處理方法?
(八) 食物及衞生局在7月14日新聞公佈中表示『我們亦會考慮採取各種措施盡量減少需要收集的個人資料及接觸有關資料的流程。』有關減少收集個人資料及接觸有關資料的詳情為何?請以表格列出所有在病毒檢測過程中獲授權收集、存取、處理或儲存個人資料的組織/人員,以及所接觸的個人資料項目。
(九) 有關前述回覆『有關病毒檢測的個人資料,會儲存於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的實驗室資訊系統內,只有獲該服務處授權的人員可以取用。』病毒檢測所需個人資料的儲存期為何,何時會被刪除?
(十) 市民除了可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查閱及修正個人資料,有何機制可提出要求永久刪除儲存於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的實驗室資訊系統內的個人資料?
(十一) 當局目前有否任何計劃、考慮或研究進行全民強制性2019冠狀病毒檢測?如有,詳情為何?
(十二) 當局有否為委託「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及內地私營機構進行2019冠狀病毒檢測,(i)諮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的意見,以及(ii)委聘獨立第三方評估資訊保安風險及私隱影響;若有,詳情為何,以及會否公開有關意見和評估報告?
鑑於公眾關注上述私隱問題及期望政府公開更多有關資訊,請盡快以中文及英文回覆。
專此函達,順頌
公祺
莫乃光議員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
2020年8月5日
抄送:
食物及衛生局公開資料主任杜美恩女士
衞生署公開資料主任蔣偉根女士
署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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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明報、STR/AFP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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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檢驗英文 在 鄭品娟-為台灣好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開告了(4):
太讚了👍。感謝這些替台灣人民打抱不平的正義之士。台灣是有救的(仍然需要台灣人民自己站出來,天救自救!不要只讓別人做事,自己享受成果)。
告訴狀略長,但是值得大家讀完。內容對台灣的整體形勢有較完整的説明。台灣人民,大家加油,替自己爭權益,當政府不替我們著想的時候。
⁃ C. C. -
2021/07/05
為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涉嫌外患罪刑事告訴狀:
稱謂
告訴(告發)人 王為仁 A100783247
籍貫 浙江寧海 生日 37年8月8日生於台北市
住址 4076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90之4號
電話 0923-101305
告訴(告發)人 黃汝鈺
聯絡地址、電話同上
被 告 蔡英文
地址 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電話 02-23113731
被 告 蘇貞昌
地址 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號
電話 02-33566500
被 告 陳時中
地址 115204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電話 02-85906000
為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涉嫌外患罪,謹提起告訴(告發)事:
刑法第二編第二章外患罪第 114 條
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致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蔡英文是欺騙中華民國政府與全體人民,一再非法取得總統職位的騙子。其宣誓就職時之誓詞為「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被告蘇貞昌是竊國騙子被告蔡英文非法任命之行政院長。其宣誓就職時之誓詞為「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不妄費公帑,不濫用人員,不營私舞弊,不受授賄賂,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
被告陳時中是被告蘇貞昌非法任命之衛福部長。由於新冠病毒肆虐,蘇貞昌再任命其兼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他也經常直接接受蔡英文的指示。
108年12月間,大陸武漢突然爆發不明原因肺炎,為了因應新冠疫情的危機,109年1月20日行政院同意正式成立三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由疾病管制署署長周志浩擔任指揮官;1月23日等級提升到第二級,由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擔任指揮官。至於紓困預算,則從初編的4200億元,經過兩度追加後,目前總數為8400億元,平均台灣每人可以分配到35,745元。
新冠肺炎109年1月21日首起境外移入案例發生;1月28日出現本土感染案例;2月16日發生首例死亡個案;3月19日加強邊境管制措施;由於堅拒普篩,確診數經常掛零,6月7日開始大規模解封。110年1月部桃群聚感染發生,4月15日豪無警覺的指揮中心宣佈國籍航空機組人員的檢疫措施由「居家檢疫5天採檢陰性,自主健康管理9天」的「5+9」,鬆綁調整為「3+11」。4月20日華航機師發生確診案例,接著華航諾富特防疫旅館發生群聚感染,自此以後確診與死亡案例驟增,5月19日全國進入第三級防疫警戒。迄至6月27日止,新冠肺炎累計確診14,634人,累計死亡632人,死亡率4.31%高居世界之最。新冠疫苗國家隊採購為2981萬劑,美日捐贈為374萬劑,總數量為3355萬劑。實際到貨國家隊採購為111.66萬劑,美日捐贈為374萬劑,總到貨量為485.66萬劑。迄至6月26日止累計接種人次 :190萬5,474人;接種人口涵蓋率:7.95%落居世界榜尾;嚴重不良反應數:504人;迄至6月24日接種疫苗後死亡193案例。無論國人多少確診或死亡,沒有人為此負責。
台灣的防疫措施號稱超前佈署,實則漏洞百出,還涉及違反專業的政治考量。108年12月31日即針對大陸邊境管制,3月19日全球大流行後才擴及外籍旅客;始終拒絕普篩以查出國內帶原者,對入境者也不願意全面徹底篩檢;如果地方或企業想要自行篩檢,會被警告將嚴厲處份;如果擔心染疫想要篩檢,價格貴得叫你退避三舍;醫護能量不足,醫療設備不足,指揮中心沒有就輕重症患者做適當分流,使得許多病人無法得到良好的照護;檢驗能量不足,以致鬧出校正回歸的世界級笑話;防疫旅館兼收一般旅客,不出事就沒有人管;指揮中心每天報告確診與死亡人數,可是不做普篩,不徹底追蹤患者足跡,不去了解無症狀與輕症感染者在哪裡,因此數字只是冰山一角;指揮中心不告訴你在台灣流行的病毒到底有哪些,好像基因定序極為困難;如果質疑指揮中心的處置失當,就有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可能登門拜訪,或者封鎖你發言管道,讓你嚇得不敢再批判;當然,再告訴你健康的人不必戴口罩,口罩經電鍋燻蒸後可重複使用等幾乎可以與川普利用口服消毒液殺菌等量齊觀的國際級笑話,讓人懷疑台灣的醫療技術真的有傳說中的那麼好嗎?似乎所有的防疫措施都只是為新冠病毒開綠燈!如果不是台灣人民的體質、生活習慣與自覺自律的防疫,恐怕新冠病毒不需要等到放鬆機組人員的防疫措施,早就連環爆了!
足夠的防疫經費不知道花到哪裡去了。限制購買口罩的地方,限制購買口罩的數量,統一販售的價格超過以往,還讓你必須經常在烈日炎陽下或淒風苦雨中排隊,冒著感染的風險去買那區區幾個口罩;世界奇聞的三倍券,要你先出一千元;疫情爆發後,人民只有少數的疫苗可以打。如果沒有日本及時贈送124萬劑他們自己不用來公費施打的AZ疫苗,如果沒有美國及時贈送250萬劑莫德那疫苗,國家隊零星到貨的111.66萬劑疫苗,惶惶不安的國人要怎麼在疫情肆虐下生存呢?難道只有迫切等待被告等早就屬意的高端與聯亞兩家所謂國產疫苗通過一期、二期臨床試驗,再通過量身訂作的緊急授權辦法上市一途嗎?
不要日本多贈送疫苗,拖延佛光山與鴻海贈送國家隊疫苗,慈濟贈送疫苗也受到刁難,優質疫苗不是應該多多益善嗎?怎麼想要作好事,贈送優質疫苗給國家隊搶救國人,還要看被告等的臉色,不是太奇怪了嗎?本來以為吃相難看的被告等,只是準備藉著疫情發災難財。但是需要國家隊特別培養的高端與聯亞兩家號稱國產疫苗,這種蛋白質次單位疫苗,它實際是美國提供技術,台灣只是代工生產。它售價不但特別貴,品質更是問題重重。這兩家缺少資金技術的藥廠,都沒有經過歐盟GMP認證為疫苗生產公司。生產的這種有可能擾亂人類基因序列疫苗的安全性、對抗病毒的有效性與接種後可能產生的副作用,WHO與世界各國都還沒有接受;依照二期臨床試驗結果免疫橋接申請緊急授權,這種便宜行事的作法,也同樣還沒有獲得WHO與世界各國的認可。但是被告等馬上就準備霸王硬上弓的讓國人當白老鼠,發災難財有需要謀財兼害命嗎?
高端疫苗二期試驗執行總主持人、台大醫院感染科醫師謝思民在臉書上統整民眾的問題,澄清莫德納、輝瑞、AZ疫苗都有做三期人體試驗,並含蓄的建議政府若今年要達成群體免疫,還是要多多進口歐美疫苗。他表示不理解這是什麼樣的條件式採購合約,怎麼會在連11個臨床試驗主持人都還不知道解盲是否成功的情況下,政府就先下單於7月開始供應500萬劑。中央研究院院士及世界科學院院士陳培哲,是台灣生化方面的權威。他認為高端與聯亞同時發展蛋白質次單位疫苗,不但是選錯技術,也缺乏分散風險的觀念。他反對單純以免疫橋接結果作為試驗終點,也反對在第二期臨床試驗結束後就給予緊急使用授權。他並因為蔡英文公開表示7月要供應第一波國產疫苗,覺得審查無法維持獨立性,因此於5月底請辭食藥薯疫苗療效評估審查委員。
不管WHO與世界各國以及國內的專家學者對高端與聯亞準備生產的疫苗是否安全有效存疑,不管WHO與世界各國以及國內的專家學者對高端與聯亞生產的疫苗準備透過免疫橋接取得緊急授權是否合適存疑,也不管國人注射高端與聯亞疫苗後是否被國際認可。高端與聯亞已經按照被告等的指示備料並生產,只等取得緊急授權就開始交貨。而據媒體報導,審查委員中持反對立場的委員都已經被撤換。有必要這麼急嗎?難道按部就班就會錯失上市機會嗎?
台灣不缺公衛專家,蔡英文的前後兩任副手,都是公衛學者。陳建仁是公衛博士,賴清德是公衛碩士。但是台灣卻由公衛外行的牙醫師陳時中全權負責新冠疫情的防疫、抗疫工作,這非常的不合理。不管出多少問題,一句我會負責就了事,陳時中的地位照樣穩如泰山,這也非常不合理。唯一可以解釋的,就是公衛學者為了愛惜羽毛,防疫、抗疫措施不能太離譜。政治任命的牙醫師就沒有這個顧慮,只要符合上級的旨意,防疫措施怎麼荒腔走板都沒有關係。
曾經分析緊抱美日大腿的台獨份子蔡英文心中究竟有何打算。李登輝以日本人自命,蔡英文繼承衣缽,為了協助美國掌握台灣,協助日本取得台灣,規劃有窮台、毀台、滅台三部曲以一步一步消滅在台灣的中國人。窮台是假借各種名目掏空國庫並強取民財,使得外匯存底豐厚的台灣債務纏身;毀台是大量成立黑機關,大量進用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黑人,以破壞原有的典章制度,進而集大權於一身;滅台是以順應歐美先進思潮為藉口,廢死、開放同婚、吸毒無罪、通姦除罪,並極力反中、去中,以摧毀優良的中華傳統文化。當時覺得窮台、毀台接近成功,可是滅台措施曠日持久,恐怕未必能夠順利。但是禁止進口的日本核災區食品早就透過寬鬆的海關冒名進口,蔡英文連任後即下令開放美國問題豬牛肉進口,現在又強推有多次發動生化戰前科的美國問題疫苗給國人施打,在台灣的中國人還能活得下去嗎?
台灣檯面上的政治人物,充分被美國老大哥掌握,台灣經濟命脈的大型企業,後面則有濃厚日本殖民主的影子。美日兩國想要牢牢掌握台灣的唯一變數,是仍然懷有中華民族意識,對兩岸統一抱有期待的中國人,佔台灣23,500,000人口的大多數。這對美國與日本聯手對抗大陸的戰略規劃,可以說是必須排除的嚴重威脅。但是等到國人被強迫施打有問題的高端與聯亞疫苗以後,這個問題就不再是問題,在台灣的中國人被亡國滅種了!
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就疫情爆發與疫苗問世,其中關鍵時間節點,可說完全嚴絲合縫的環環相扣。就國際法來說,這是涉嫌大規模滅絕種族的危害人類罪,這部份已有華僑向海牙國際法庭提告;就國內來說,則是涉嫌勾結美日政府企圖消滅中華民國與居住在台灣中國人的外患罪。凡是有正義感的中國人,知道之後都無法袖手旁觀。因此特具狀提起被告等三人涉嫌外患罪之訴,以破解他們的賣國陰謀。期待早日接到承辦本案檢察官的開庭通知!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公鑒
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
具狀人 王為仁 黃汝鈺
生化檢驗英文 在 Charles Mok 莫乃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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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陳肇始教授
要求交代「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和「大規模病毒檢測」詳情
陳局長:
據報,由中央政府統籌、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組建的「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其中七名先遣部隊成員已抵達本港進行工作,該支援隊隊長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在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下開展工作』。政府公佈指支援隊將『展開協助籌備臨時實驗室的工作,以大幅提升特區病毒檢測能力』,而行政長官在日前會議上『已明確指示如何展開大規模病毒檢測』。
本人現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以下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的資料,請當局告知:
(一) 當局今年5月27日回覆本人之立法會質詢時表示:『所有為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而取得的樣本,只會用於預防及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或蔓延。有關病毒檢測的個人資料,會儲存於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的實驗室資訊系統內,只有獲該服務處授權的人員可以取用。』上述原則是否仍然生效?
(二) 請列出為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之目的所需收集、儲存和處理的所有個人資料項目; 用作「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之深喉唾液或鼻咽拭子樣本有否被用作進行與病毒檢測無關的程序(例如DNA排序);
(三) 第(二)項的各項資料會否被用作其他用途;若會,
(i)哪些政府部門、公營機構或私營機構會取用該等資料及其用途為何、
(ii)哪些工作人員有權存取有關資料、
(iii)取得該等資料的方式(例如獲准登錄系統或獲提供資料備份),以及
(iv)有何措施確保參與監測工作的內地機構或人員採取足夠的資訊保安措施,防止數據被不當地進行備份,或在傳輸中途被截取或修改;
(四) 港府直接向三家私營化驗所(華昇診斷中心、Prenetics、中國檢驗)採購檢測服務為高風險群組進行病毒檢測工作。該等私營機構所獲服務費用為何,截至8月5日已進行檢測的樣本數目為何?
(五) 採購私營化驗所病毒檢測服務合約的以下資料:
i. 各化驗所的具體分工、合約期和期內各項工作的時間表
ii. 有否規定所有檢測及處理工作均須在香港境內進行;若否,是否知悉有關工作會在哪些地方進行
iii. 有否要求各承辦商聘請獨立顧問進行資訊安全審核,以確保處理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及網絡沒有保安漏洞;
iv. 是否知悉化驗所會否把有關工作分判;若會,分判商是否在港註冊公司及有何從事有關業務的往績,以及有何措施確保市民的個人資料不會被傳送至香港境外;
v. 私營化驗所處理或收集所得的病毒檢測樣本以及其他個人資料:
* 分別貯存各項資料的伺服器的所在位置(即政府數據中心、承辦商的辦公室還是其他地點,以及該等地點是否設在香港境內)
* 會採用的數據加密標準
* 有何資訊保安措施,防止數據在傳輸中途被截取或修改
* 政府人員及承辦商人員存取個人資料的權限
* 防止未經許可存取個人資料(包括訂明人員存取個人資料的權限)的保安機制;
(六) 「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及有關人員進行2019冠狀病毒檢測可接觸之個人資料為何,是否包括市民的香港身份證號碼等可辨認個人身份的資料?食物及衛生局和衛生署有何監管機制確保內地私營機構和「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及有關人員嚴格依照本港法例處理個人資料,以及所有個人資料不會被轉移至香港以外的地區?
(七)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港區國安委)及其組成人員(包括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等)能否接觸在病毒檢測過程中提供之個人資料?若港區國安委或警務處要求索取為進行自願性2019冠狀病毒檢測而收集或使用任何個人資料,特區政府的處理機制為何?食物及衞生局會否公開有關處理方法?
(八) 食物及衞生局在7月14日新聞公佈中表示『我們亦會考慮採取各種措施盡量減少需要收集的個人資料及接觸有關資料的流程。』有關減少收集個人資料及接觸有關資料的詳情為何?請以表格列出所有在病毒檢測過程中獲授權收集、存取、處理或儲存個人資料的組織/人員,以及所接觸的個人資料項目。
(九) 有關前述回覆『有關病毒檢測的個人資料,會儲存於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的實驗室資訊系統內,只有獲該服務處授權的人員可以取用。』病毒檢測所需個人資料的儲存期為何,何時會被刪除?
(十) 市民除了可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查閱及修正個人資料,有何機制可提出要求永久刪除儲存於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的實驗室資訊系統內的個人資料?
(十一) 當局目前有否任何計劃、考慮或研究進行全民強制性2019冠狀病毒檢測?如有,詳情為何?
(十二) 當局有否為委託「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及內地私營機構進行2019冠狀病毒檢測,(i)諮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的意見,以及(ii)委聘獨立第三方評估資訊保安風險及私隱影響;若有,詳情為何,以及會否公開有關意見和評估報告?
鑑於公眾關注上述私隱問題及期望政府公開更多有關資訊,請盡快以中文及英文回覆。
專此函達,順頌
公祺
莫乃光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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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5日
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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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檢驗英文 在 辣媽英文天后 林俐 Carol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感謝鄧學長接受俐媽的邀稿,貢獻出「生物技術餐」&「醫學檢驗餐」。
實在太豐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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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哥+俐媽英文教室—生物技術篇:
🧬 forensic science 鑑識科學
🧬 DNA fingerprint DNA指紋辨識
🧬 PCR =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聚合酶連鎖反應
🧬 Microarray DNA微陣列
🧬 genetic engineering 基因工程
🧬 haploid 單倍體
🧬 diploid 雙倍體
🧬 Allopolyploidy 異源多倍體
🧬 Polyploid = Autopolyploidy 同源多倍體
🧬 external fertilization 體外受精
🧬 induce (v.) 誘變
🧬 cloning (n.) 克隆;複製
🧬 chromosomes 染色體
🧬 gametes 配子
🧬 conjugation接合
🧬 budding 出芽生殖
🧬 Vegetative propagation 營養器官繁殖
🧬 fission 分裂生殖
🧬 spore formation= spore generation孢子繁殖
🧬 fragmentation 斷裂生殖
🧬 parthenogenesis 單性生殖
🧬 sexual reproduction 有性生殖
🧬 asexual reproduction 無性生殖
🧬 genetic recombination 基因重組
🧬 meiosis 減數分裂
🧬 mitosis 有絲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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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哥+俐媽英文教室—醫學檢驗篇:
🧪 lab = laboratory 實驗室
🧪 medical laboratory scientist 醫檢師
🧪 chemical testing section 化學檢驗
🧪 preventive medicine 預防醫學
🧪 blood test 血液檢查
🧪 microscope 顯微鏡
🧪 biochemistry 生化
🧪 immunology 免疫學
🧪 microbiology 微生物學
🧪 cytology 細胞學
🧪 ECG = EKG = Electrocardiography 心電圖
🧪 pathology 病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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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關領域的孩子,歡迎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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