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Happ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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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長輩生前就要轉贈很多財產 如何完善規劃?
時間Thu Feb 11 22:31:45 2016
我算是協助詢問如何幫某個孤單的家庭做理財的規劃。涉及稅法與家庭財管。
所以不是很清楚,想請教一下。
某位長輩有兩位第一順位繼承人。
因為只要是合法繼承人,日後多多少少受法律保障會拿到遺產的一部分。
而長輩認為其中一位居心不良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之一),
先前騙另外一位已經去世的長輩--是這位長輩配偶--的金錢的部份,已經讓他貪夠了;
但自己這邊的部份完全不想給他。而要在生前先分給「另外一位第一順位繼承人」。
這位目前單身的長輩無不動產,主要是存款、股票等等,總值數百萬,但不到一千萬。
只是,贈與稅免稅額有一個門檻,長輩若「一次」完全贈與,被政府抽贈與稅也會是
一筆不小的數目;所以這個方法好像不好。但是若「每年」「分批」贈與,又怕高齡80幾
的長輩無法活那麼久....雖然希望長輩長命百歲,但這不是凡人可以決定的,很怕上蒼沒
有給太多時間。
這個家庭有幾個核心考量點,請大家幫忙依此規劃:
1.遺產可以省很多稅,但已完全不考慮以「遺產」的方式,以免無良心的某合法繼承人,
拿到至少相當數目的民法保障他的額度。完全不想給他。但也沒有明確證據可以說他「不
孝」來請這位長輩聲請依法事先排除他在這位長輩往生後的的繼承權;詳不贅述。
2.但財產移轉的處理上,希望能儘量節稅,不至於因為靠一次的大量贈與,超過免稅額門
檻,而被課徵贈與稅。
3.也希望越短年限完成越好,因為「多年份」「分批」贈與固然可以每年都未達贈與稅
課徵門檻,但不知長輩是否能活那麼久來讓全部財產逐年贈與完成。
4.註:家庭的親朋好友少,無法將家庭財產先轉移給多位親戚們保管。
所以只能靠長輩與其要移轉的對象兩人自身如何規劃因應了。
因此這是長輩不清楚的複雜家庭財務規劃,所以向版上財務規劃請教,有哪些財產移轉
做法,可以同時滿足上述四個考量點的(或儘量滿足越前面越重要的考量點的)?
謝謝說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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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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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TTHappy (223.138.150.41), 02/11/2016 22:32:47
→ opm: 把要送的財產轉成現金買儲蓄險,指定受益人? 02/11 22:39
→ andychen88: 前提要有可以買的保險,且要被保險人與受益人都要寫 02/11 23:33
→ andychen88: 正確,還要是長輩身故前兩年所購買,不然仍是遺產,那 02/11 23:34
→ andychen88: 位繼承人至少都可以主張特留分,處理得細節不少。 02/11 23:37
→ dakook: 領現金囉 02/11 23:45
推 daze: 話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特留份。不過八十幾歲要換國籍可能有 02/12 00:34
→ daze: 困難? 02/12 00:34
推 daze: 土地贈與的稅基是公告現值,往往遠低於市價。220萬的贈與額 02/12 00:44
→ daze: 度搞不好足夠把不到一千萬的錢都轉完了。 02/12 00:45
→ daze: 是說土地贈與如果配上附買回交易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呢 02/12 00:46
推 daze: 哦,貸款買土地,可以把貸款作為扣項一併贈與。假設貸款五百 02/12 00:54
→ daze: 萬加上現金九百萬買市價一千四百萬,公告現值七百萬的土地, 02/12 00:55
→ daze: 將土地與貸款一併贈與,稅基是七百萬減五百萬等於兩百萬,低 02/12 00:56
→ daze: 於220萬額度。代價是要考慮土地價格波動與貸款利息。 02/12 00:57
→ PTTHappy: 謝謝d大 但文中有說該名長輩並無不動產~主要是存款/股票 02/12 00:58
→ PTTHappy: 這部份想請d大及眾網友開示指點~感謝~ 02/12 00:59
推 daze: 我的意思是說,現在買土地呀... 02/12 01:01
推 daze: 把股票賣了換成現金來買地嘍。 02/12 01:03
→ isaacwu974: 趕時間領現金最簡單,現金沒寫名字,是誰的沒有人知道 02/12 01:04
→ isaacwu974: 不過別斷氣前才領,至少要提前兩三年處理,到手後別傻 02/12 01:05
→ isaacwu974: 傻存進銀行裡,國稅局可以要求你證明不明資金的來源。 02/12 01:06
→ isaacwu974: 另一個辦法很古老也很有效,買實體黃金,要國際通用的 02/12 01:08
推 daze: 話說民法1148-1只有債權人可以主張,其他繼承人是不得主張的 02/12 01:10
→ isaacwu974: 金磚/條/幣,不要銀樓的飾金,埋床底下將來再挖出來。 02/12 01:11
推 daze: 實體黃金的買賣價差跟波動,搞不好乾脆贈與稅交一交還比較划 02/12 01:13
→ daze: 算? 02/12 01:13
→ isaacwu974: 不到一千萬的遺產,國稅局大概不會大費周章查,風頭避 02/12 01:14
→ isaacwu974: 避大概就過去了,沒有到幾億搞土地買賣風險大又麻煩。 02/12 01:17
推 daze: 如果有保險可以買,其實指定受益人比較乾脆。頂多是要繳遺產 02/12 01:18
→ daze: 稅,另一個繼承人無法主張應繼份。而且對長輩也比較有保障, 02/12 01:19
→ daze: 缺錢了如果兩個繼承人都不肯奉養,頂多保單質借。 02/12 01:20
推 isaacwu974: 80幾歲了保險很難承保吧,與其保單質借不如某乙打張借 02/12 01:29
→ isaacwu974: 據讓老人家直接過一千萬給某乙,某乙再用還款的名義扶 02/12 01:31
→ isaacwu974: 養老人,每個月給幾萬塊還債,到時只要把借據一撕就沒 02/12 01:34
→ isaacwu974: 證據有借貸這回事了,萬一某乙不肯扶養,老人還可以拿 02/12 01:35
→ isaacwu974: 借據上法院叫某乙還錢,豈不也有保障? 02/12 01:36
推 daze: 沒有理由的過一千萬給某乙會被討贈與稅啊... 02/12 01:36
→ daze: 我說的是可以公開拿去跟國稅局說的方法啊... 02/12 01:38
→ isaacwu974: 有理由阿,有需要時這就是借貸,沒需要時這叫扶養,不 02/12 01:38
→ isaacwu974: 叫償債。當然錢是私下給的比較好。 02/12 01:39
推 daze: 如果拿債權當理由跟國稅局說,某甲知道有這筆債權,日後就不 02/12 01:41
→ daze: 能撕借據啦 02/12 01:41
推 daze: 老人拿借據上法院叫某乙還錢,等到判決成立,可能幾年過了.. 02/12 01:44
→ daze: 保單質借馬上辦就可以馬上拿到錢了 02/12 01:44
→ isaacwu974: 私下給就是說這個錢是要藏的,當然不能直接銀行轉帳, 02/12 01:45
→ isaacwu974: 債權要視情況要不要給它出現的,一開始攤明那就甭玩了 02/12 01:47
→ isaacwu974: 法院效率等個一年半載,有可能,老人還有多少時間這很 02/12 01:49
→ isaacwu974: 頭痛的問題,這只能靠手邊預留一兩年生活的現金來對付 02/12 01:52
→ isaacwu974: 了,超過兩年以上的錢,其實也只是給出去的遺產,老人 02/12 01:53
→ isaacwu974: 決定要留給誰而已,那種情況老人家自己是用不到了。 02/12 01:54
推 daze: 所以說保單能保的話,還是比較簡單啊。要改受益人也是要保人 02/12 01:57
→ daze: 決定即可,可以改成兩者以外的人。如果私下給錢,你要討回來 02/12 01:58
→ daze: 給第三人,困難得很。 02/12 01:59
→ isaacwu974: 盡量不選保單質借,是因為那個利率很容易就超過5%,對 02/12 02:01
推 daze: 保單質借只是某乙也不肯奉養時的後招而已。錢夠用當然不必借 02/12 02:02
→ isaacwu974: 投保人來說,虧得很,又不是不蝕本。 02/12 02:03
→ daze: 八十歲老人一年死亡率約四分之一,雖然一兩年就死很有可能, 02/12 02:04
→ daze: 三、五年不死也不是沒有可能。 02/12 02:04
→ daze: 再說,反正虧也是虧受益人的,老人能活二十年虧到自己嗎 02/12 02:06
→ isaacwu974: 再說國稅局還有提實質課稅原則,我可不敢打包票國稅局 02/12 02:07
→ isaacwu974: 的見解是這筆保險給付不算遺產。 02/12 02:07
→ daze: 不過保單指定受益人有個風險...要是某乙不想等,想請老人提 02/12 02:08
→ daze: 早上路... 02/12 02:08
→ daze: 課稅時算遺產,但是算特留份時不算。而遺產稅有一千兩百萬免 02/12 02:09
→ daze: 稅額。既然老人財產沒超過一千萬,不管國稅局怎麼見解都是課 02/12 02:10
→ daze: 不到的。 02/12 02:10
→ isaacwu974: 那倒是,反正這筆遺產課不到稅,隨便它認定。 02/12 02:13
→ isaacwu974: 不想蝕本,也不想拿不回來,不如還是藏現金寶藏好了, 02/12 02:17
→ isaacwu974: 簡單點,安排死後讓某乙知道藏保險箱位置跟密碼。 02/12 02:21
推 daze: 現金寶藏的缺點是繼承人很不方便。也可能被別人挖走。 02/12 02:21
→ daze: 要是某乙因故沒拿到位置跟密碼,那就呵呵了... 02/12 02:23
推 ntoufatman: 老人巨額短期保單確實有機會被國稅局納入遺產計算 02/12 07:37
推 ntoufatman: 考慮買農地嗎? 02/12 07:51
→ ntoufatman: 遺囑記得要有遺囑執行人+公證 02/12 07:59
→ PTTHappy: 如果該名長輩已輕微失智(有當下分辨能力 但記憶力不佳) 02/12 10:49
→ PTTHappy: 且已經有輕度失智診斷紀錄 則此時先請其提領鉅款做規劃 02/12 10:50
→ PTTHappy: 那位拿不到錢的繼承人事後想必提告說長輩已無智力去領款 02/12 10:52
→ andychen88: 國稅局連1萬多元的稅金,追了七八年還是要追到,刻意 02/12 11:06
→ andychen88: 想逃漏稅真的沒有這麼容易,要躲七八年嗎? 買黃金也有 02/12 11:08
→ andychen88: 買賣紀錄啊! 不合法地規避稅務問題,罰更重,得不償失 02/12 11:09
→ andychen88: 我看許多建議都是不完全正確,建議你還是找專業人士 02/12 11:12
→ andychen88: 這邊言論,建議P大參考就好,免得不償失,情況更糟 02/12 11:14
→ PTTHappy: 我感謝推文的眾網友~我秉持合法節稅的發問初衷~但我對於 02/12 11:59
→ PTTHappy: 怎樣做能屬於法律允許的範圍 不清楚 所以請大家惠予指點 02/12 12:01
→ PTTHappy: 另有朋友講說啥受益信託等等 但我想請問還有其他合法 02/12 12:04
→ PTTHappy: 模式 以便讓我跟我那位朋友 綜合討論後做出最後選擇嗎 02/12 12:05
→ ntoufatman: 花錢找專業人士,花錢繳稅。 02/12 12:55
→ PTTHappy: n網友說的大原則我舉雙手贊成 但哪種做法能儘量合法省更 02/12 13:41
→ PTTHappy: 多稅 是我發問的重點~版上很多諸葛亮 總比我方臭皮匠強~ 02/12 13:42
推 FanLife: 藝術品 02/12 14:07
→ FanLife: OBU 02/12 14:07
→ FanLife: 不過1000萬贈與,只要繳78萬的贈與稅,還可以拿完稅證明 02/12 14:08
→ FanLife: 直接繳78萬給國家省事吧 02/12 14:09
→ andychen88: 信託有分自益信託與他意信託,不管如何,仍要繳贈與稅 02/12 14:58
→ andychen88: 建議花錢找專業的人士吧!不然就78萬贈與稅繳一繳。 02/12 15:00
→ andychen88: 特留分的金額就遠高於78萬了,花78萬也算是合法節稅 02/12 15:05
→ ntoufatman: 其實還有一個很簡單的辦法..... 02/12 18:41
→ ntoufatman: 把他花掉就好 02/12 18:42
推 INGNI: 現在遺產稅才10%,一千萬不過100萬,你想多繳還沒辦法勒 02/12 20:10
→ INGNI: 然後贈與每年可以送出220,四年左右就結束了 02/12 20:12
→ INGNI: 這麼簡單還需要這麼多討論..............無言 02/12 20:13
推 isaacwu974: 如果不用在乎1~4點,那這個問題本身自然就不成問題。 02/12 20:48
→ INGNI: 1.請GOOGLE特留分 2.GOOGLE贈與稅,有稅率說明 02/12 22:23
→ INGNI: 3.沒有,除非現金,而且死亡兩年前所贈與的計入遺產稅 02/12 22:24
→ INGNI: 4.贈與多寡跟你有多少親朋好友一點關係都沒有 02/12 22:25
→ INGNI: 以上說明,還不夠簡單嗎............... 02/12 22:25
→ INGNI: 現在問題是,你的長輩能活多久,能活超過4年,就根本沒問題 02/12 22:26
→ INGNI: 兩年就掛點的話,繳稅繳一繳比較實在,網友不會卜卦 OK? 02/12 22:26
推 tunami: 花10%的贈與稅,達成長輩的心願,另一個繼承人 02/13 03:08
→ tunami: 一毛都拿不到,法律又有保障,這解法,不好嘛? 02/13 03:08
→ ntoufatman: 合法省更多稅,你就買農地、未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小 02/13 08:45
→ ntoufatman: 額保險、實體黃金、現金、遺囑公證+遺囑執行人+特留分 02/13 08:46
→ ntoufatman: 、生活所有開銷都長輩支出(正常花掉+收據收齊) 02/13 08:47
→ ntoufatman: 然後可以考慮捐贈一些給慈善機構。 這樣應該夠了吧? 02/13 08:48
→ ntoufatman: 所有程序裡面最重要且有急迫性的是遺囑公證 02/13 08:49
→ ntoufatman: 因為長輩已經輕微失智了 02/13 08:50
→ ntoufatman: 其他的就很另類,長輩有沒有要考慮找配偶? 02/13 08:52
→ ntoufatman: 為了節稅要討論到這塊,是有點怪異 02/13 08:53
噓 abcccbbs: 紅明顯,有幾個再講贈與稅/遺產稅只有10%,但原po重點還 02/13 18:56
→ abcccbbs: 要不讓另外一個繼承人瓜分到阿;那幾個都沒在看內文喔。 02/13 18:57
→ opm: 如果要處理的總資產就不到1000萬了,國稅局的承辦是要有多無聊 02/13 20:57
→ opm: 去追,全當遺產處理也課不到半毛錢,遺產稅免稅額就1200萬了 02/13 20:58
推 ntoufatman: 合法 節稅的移轉就是讓另一個沒繼承到,大家都有回答 02/13 20:59
→ ntoufatman: 到. 還是必須要討論到惡意棄養? 02/13 20:59
→ opm: 還要介入人家繼承糾紛處理...-.- 02/13 20:59
推 isaacwu974: 好幾十萬說才10%而已繳一繳就好,版友們真大氣,我這 02/14 09:53
→ isaacwu974: 小市民一個月開銷要多攢下幾千塊都不容易,幾十萬夠我 02/14 09:54
→ isaacwu974: 東省西省幾十年了,買罐奶粉我都得為省七八十塊比價呢 02/14 09:57
→ isaacwu974: 跟版友們比起來我花別人家錢太小氣了,自愧不如,呵。 02/14 09:59
→ andychen88: 真的本身有處理過國稅局追稅的實務經驗,再給建議較 02/14 12:25
→ andychen88: 妥當與安全,所有想非法逃漏稅的代價遠比78萬還高。 02/14 12:33
推 INGNI: 關你P4,你怎麼不去抗議有些人吃幾萬的牛排或是日料 02/14 19:04
→ INGNI: 等下某企業又節稅幾百幾千萬的你就不要出來哀哀叫 02/14 19:04
→ INGNI: 該繳就繳,該省就省也有人眼紅,呵呵 02/14 19:05
→ opm: 該繳的稅就繳,不該繳的就不要繳...-.-沒啥特別的... 02/14 20:22
→ opm: 幾百萬的事說實在當遺產核實申報根本沒課稅問題,想給某特定人 02/14 20:24
→ opm: 又不太想繳贈與稅,跟時間緊迫不確定的問題大,一年220萬贈與免 02/14 20:26
→ opm: 稅額度也沒事,可死前2年贈與的規定,跟不知道剩多少時間是問題 02/14 20:27
→ opm: 繳了贈與稅,還被當遺產那更搞笑...-.- 02/14 20:28
→ opm: 國稅局的實質課稅規定那應該只有國稅局有權發動,搞了半天浪費 02/14 20:30
→ opm: 公家的錢又課不到稅,承辦會不會被懲處還是個問題...-.- 02/14 20:32
推 daze: 所以說,死前2年贈與的限制跟這個case根本沒關係啊... 02/14 22:32
→ INGNI: 怎麼沒關係?? 贈與會變遺產,就能上法院討特留分阿 02/14 23:02
推 daze: 民法1148-1的立法理由第四條有寫:本條視為所得遺產之規定, 02/14 23:20
→ daze: 係為避免被繼承人於生前將遺產贈與繼承人,以減少繼承開始時 02/14 23:20
→ daze: 之繼承人所得遺產,致影響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權益而設,並不影 02/14 23:21
→ daze: 響繼承人間應繼財產之計算。因此,本條第一項財產除屬於第一 02/14 23:21
→ daze: 千一百七十三條所定特種贈與應予歸扣外,並不計入第一千一百 02/14 23:21
→ daze: 七十三條應繼遺產,併予敘明。 02/14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