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環保署噪音投訴電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環保署噪音投訴電話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環保署噪音投訴電話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環保署噪音投訴電話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潘懷宗,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公害陳情案件稽查效能不佳 未予告發比率高達96.23% 臺北市環保局統計,今年1至8月,共受理公害陳情案總計33,759件,但其中因『現場稽查合格』、或因『天候因素』無法檢測或屬『環境衛生清理』等情況而致未予告發案件竟高達32,485件,占公害陳情總件數之96.23 %,令人質疑究竟是環保局稽查...

  • 環保署噪音投訴電話 在 潘懷宗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0-16 14: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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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害陳情案件稽查效能不佳 未予告發比率高達96.23%

    臺北市環保局統計,今年1至8月,共受理公害陳情案總計33,759件,但其中因『現場稽查合格』、或因『天候因素』無法檢測或屬『環境衛生清理』等情況而致未予告發案件竟高達32,485件,占公害陳情總件數之96.23 %,令人質疑究竟是環保局稽查效能不佳、抑或民眾報案浮濫,導致短短八個月未予告發案件竟高達九成六,浪費行政資源!

    臺北市議員潘懷宗說明,環保局為強化公害稽查效能,每年編列1200多萬來受理北市轄內公害陳情案件,依環保局統計,104年至108年8月底,噪音公害陳情案件最多,共計10萬8,245件,但未告發件數竟也有9萬9,950件,未告發比例高達92.34% 。其次,以「環境衛生」(根據環保署定義,係指「隨地吐痰、檳榔汁,隨地便溺,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廣告海報、旗幟隨地張貼豎立」等環境衛生污染。)陳情案件數最多9萬9,022件,未告發比例高達98.15 %。第三則是「異味汙染物」(根據環保署定義,係指足以引起厭惡或其他不良情緒反應氣味之污染物。)最令民眾困擾,陳情件數有4萬1,451件,未告發比例竟高達99.46 %!

    再以被陳情對象作區分,臺北市已擺脫以往模式,在政府執行政策過程裏,商業相關公害案件數已逐漸減少,然而,民眾間相互投訴案件卻愈來愈多,比第二名商業類投訴案多出近兩倍,據環保局官方統計,從104年到今年8月共計約12萬件屬於民眾互相檢舉的公害陳情,平均來說,在臺北市每天都會發生71件。

    目前民眾尋求公害陳情管道,除了直接向主管機關反映,更常的就是直接撥打「1999」報案。根據潘懷宗了解,雖然1999要求陳情案件需符合實名制,但民眾若是使用公用電話、並提供假身分資訊,換言之,在根本不符合實質實名制的情況下,1999話務中心仍會受理並成案。因此,不排除部分民眾利用公器行挾怨報復之實。

    而根據環保局人員說法,公害陳情案,其實有蠻大ㄧ部分是民眾因為私怨報案,常常一到現場才發現這情況。潘懷宗認為,實施稽查本來就有許多受限情況,但若是每個案件不成案比例都高達97%~99%,那是否有浪費行政資源之嫌!

    若是因為陳情立案實名制有漏洞,那就該想辦法改善,而不是耗費公家資源!且退一步來說,若是稽查人員本身無法於第一時間前往調查,未能確實掌握處理時效,導致處理成效欠佳,當然更須設法改善!

    潘懷宗指出,根據環保局官方統計,今年1至8月,共計有6,582件(19.5 %),因為公害案件須在汙染發生時段,或需與陳情人約定時間,致未於當日致現場稽查。另外,在107年時,環保局亦遭臺北市審計處糾正:『查執行情形,截至107 年9 月底止,勤務中心受理公害陳情案件共4 萬282 件,多數案件雖尚能迅速辦理稽查,惟其中有8,037 件(約19.95%)未於當日依陳情人所述或污染發生之時段派員前往稽查…亟待提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時效,以有效回應民眾訴求。』

    潘懷宗並指出,今年1月至8月,環保局稽查大隊於同期間列管之一再陳情案件中,屬於噪音污染計有285 家,其中有134家,約占47% ,列管已超過三個月。另,空氣污染一再陳情案件列管家數125家,其中有16家,約占12.8 % ,列管已超過三個月。顯示該大隊對於部分一再陳情案件迄未能有效處理,致民眾對於同一污染源持續陳情!

    https://times.hinet.net/news/22593389

  • 環保署噪音投訴電話 在 陳詠燊 Sunnyhahaha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05-18 00: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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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社會,都會有人渣在搵食。

    然而人渣都有分高等和低等:那些賺大錢的金融大䲔,是高等人渣,讓你輸得心服口服;而一些旨在靠黐,靠食面皮飯,還要不停睜大眼講一啲連白痴都睇得出有破綻的大話的,就是影響市容,過街老鼠級數的低等人渣。

    而當一個社會,能夠俾低等人渣搵到食,仲要碗飯應該幾大碗,甚至係用納稅人金錢來買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要反省,是不是我們都對這班老鼠太過視而不見,太過容忍,而讓他們越來越有恃無恐。

    讓牠們搵到飯食,是我們香港人對自己的悔辱。

    唔好再對這班老鼠笑完就算,香港是我們的家,我們就應該齊心合力,好似趕水貨客般,將牠們連根拔起。

    第一步,每見一個街站,就打一次電話去附近警署同環保署( 2838 3111)投訴佢有嘈音同阻街,一次投訴唔理,每人經過都打一次,一日就分分鐘有幾百次。

    警察唔做嘢點算?我點知?但你都只係用一分鐘打咗個電話啫,你盡既,係公民責任,佢一日收幾百個電話,諗點算既,係佢地。

    香港人,是時候減鼠了。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5條 任何時間的噪音

    (1) 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因進行以下活動而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a) 奏玩或操作任何樂器或其他器具,包括唱機、錄音機、收音機或電視機;
    (b) 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
    (c) 進行任何遊戲或消遣活動;或
    (d) 經營生意或業務。

    圖:熱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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