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瑞士國防制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瑞士國防制度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瑞士國防制度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瑞士國防制度產品中有3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為什麼台灣需要廣設靶場? 4月初為文《台灣應該廣設靶場》,論述了兩點:1)以台灣的地理條件,國家安全上,民防比軍防更關鍵;2)民防備戰是一種「明碼標價」的舉動,明確標出敵意方將會付出的最高代價,以及明確標示善意方介入的最低代價。 不同意「廣設靶場」的意見大多可歸為兩類:1)現代戰爭是高科技武器的...

  • 瑞士國防制度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8 16: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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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台灣需要廣設靶場?

    4月初為文《台灣應該廣設靶場》,論述了兩點:1)以台灣的地理條件,國家安全上,民防比軍防更關鍵;2)民防備戰是一種「明碼標價」的舉動,明確標出敵意方將會付出的最高代價,以及明確標示善意方介入的最低代價。

    不同意「廣設靶場」的意見大多可歸為兩類:1)現代戰爭是高科技武器的戰爭,不是手槍/步槍的戰爭,民間逞勇沒用;2)廣設靶場,槍枝流入黑道怎麼辦?不是自己添亂嗎?

    看來台灣社會對「戰爭」的理解和意識還沒到位。利用此文,容許我拿起手術刀,直接切向要害。

    沒人喜歡戰爭,但若被迫一戰,就要事前知道輸贏的關鍵。台灣若戰火燒身,一定是被迫的;在被迫的情況下,什麼叫贏?什麼叫輸?

    台灣只要不被土地佔領,就叫做贏。全台土地被佔領了,才叫做輸。

    敵方要的是台灣這個島;即使摧毀了島上的一切,若佔領不了這個島,敵方就算輸了。

    因此,駭止敵方啟動戰爭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讓敵方知道,無論是用封鎖戰、電磁戰、飛彈戰、登陸戰、或任何形式的摧毀戰,它都無法佔領全台的土地。

    當敵方百分之百的清楚認知到這點,它的計算公式裡才會認真考慮「賠了夫人又折兵」的結果:攻擊了台灣而又無法全面佔領,等同瞬間拉拔了台灣的國際聲勢,到時要求台灣獨立的恐怕不是台灣自己,而是國際社會。

    只要台灣社會現在就表現出「絕對不被你佔領」的意志力,就是止戰、避戰的最有效武器,比軍機、軍艦、潛艇、飛彈還有效。

    除了正規部隊、後備部隊,台灣的利器還有平民的在地、在鄉的抵抗意志。依鄉里劃分,廣設靶場,讓全台養成30萬的不懼戰者,就是敵方無法佔領台灣土地的最有效、最即時的方式。直白的講,這比招募30萬正規士兵還要有效,因為一旦成為正規軍,就只能聽從統一號令、服從上級。其對佔領企圖的駭阻力,遠遠比不上一群散落各地本鄉本土、自發組織的不懼戰者。

    只要得到國防部的同意及相關單位的支持,台灣民間絕對有能力在半年之內,在主要城鎮以經營自足的模式,至少創建30個真實的靶場(而非遊戲場)。可採證照方式進行,如效法世界潛水界規範,以初級、中級、高級、教練級、特殊級劃分SOP。如此,退役的特戰人員、實戰兵種、績優刑警等等國家花費了巨額培養的人才,就有了做靶場教練、管理人員的第二春職業生涯,不必去屈就與專業無關的業種。

    假以時日,在每十萬人口一個靶場的比例下,台灣應設兩百個商業經營的靶場,全面培養台灣的尚武精神以及武德。設備方面,可由氣槍(AirSoft) 晉級到合法可購的模擬鎮暴槍,再進至由軍警負責管理的實槍。

    台灣是兵家必爭之地,還沒聽說過這個地球上有哪個其他兵家必爭之地的國家之人民是如此怕槍的。新加坡男人不當兵不能上大學,後備役一直到中年。以色列男女皆服役。瑞士中立,但瑞士人乃山民出身,人人會用槍,多數家庭有槍。台灣不能再桃花源了。

    這可以是一件一蹴可及、完全不增加政府負擔的國安項目,經營盈虧,完全由各地民間自理。會有足夠的「市場」嗎?認為沒有市場者,只能說是未接民間、尤其是年輕世代的地氣。

    最後半開玩笑的說,在證照制度下,民間經營靶場者一定賺錢,只要遵循一個商業原則就可以了:女生半價!

    (本文原刊於 2021-09-28 聯合報)

    (更多有關台灣國安分析,請參考《被迫一戰,台灣準備好了嗎?》一書(八旗出版社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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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瑞士國防制度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8 00: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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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在大家說國語嗎?你講什麼語言誰決定?】

    今天原本是台灣語言史上重要的日子,這是史上第一天立法院引進通譯,讓「所有國語」均能在國會殿堂上溝通無礙。然而,立委3Qi.tw 陳柏惟 特別以其母語台灣台語質詢國防部長邱國正,但部長竟拒絕使用通譯,並且自行提出一番「國會應該講國語才好溝通」的論點,但這其實已與《#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以及國會設置通譯的精神背道而馳。

    ■國語已經不等於華語,自然語言一律平等
    還在國語=華語嗎? 這除了是語言歧視與延續殖民暴力外,更已經違法了!根據2019年的《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三條:「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第四條則規定:「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也就是說呢,華語、台灣台語、台灣客語、台灣各原住民族語*,均平等被列為「國語」。未來當然個語種通行程度不一,但各語言均需被尊重、傳承、教育,就如同瑞士將僅佔0.5%的羅曼什語列為官方語言之一一樣。

    ■若無外力干涉,原本台灣約3/4人講台灣台語
    在1992年,台灣的人口比率為:閩南系台灣人73.3%,客家系台灣人12%,中國移民13%,台灣原住民1.7%(黃宣範,1993)。而在1940年,台灣的人口比率為:閩南系台灣人76.0%,客家系台灣人14.1%,中(華民)國人0.8%,原住民4.3%,日本移民5.3%。若照各族群比率,原本台灣優勢的語言為台灣台語(亦即閩南語,但已和福建閩南語有字彙腔調的不同)。若再以瑞士為例,瑞士64%人口母語是德語,20%法語,6.5%義大利語,雖各語種受平等保障,但德語也在瑞士媒體、文化等領域佔最大優勢,照自然市場法則,要不是外力干涉,這也是原本台灣台語會有的地位。

    ■日本與中國人強行讓台灣接受外來語言,但中國人手段更殘暴全面
    1945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於1946年4月2日設立「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直接把官方語言從日語改成華語,並推行「說國語活動」,但初期並未嚴格排除台灣各語言使用,但佔領台灣短短5、6年後,1950年代後從教育界開始嚴格禁止「方言」,強性規定使用華語,並查禁原住民文字印刷,爾後講台灣語言者,會在學校、職場受到罰款、懲戒、羞辱、迫害歧視。日本時期也推動日文,但允許雙語教育,也就是學校可以用官方資源教授漢文。直到日本佔領台灣42年後,開始強力推行日語教育,設立「國語講習所」取消漢文課,但對語言的控制,仍未如中國殖民政府徹底。

    ■台灣語言不死,但正在凋零
    儘管日本、中國兩殖民政權前後推行「國語政策」,但台灣母語經過百年迫害,仍保留下來,當然人口越少的原住民語、客語受創越嚴重,台語雖然不死,但卻也逐漸消逝。根據洪惟仁教授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執行的《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2010)的調查結果,都會區家庭中華語對本土語言已經有明顯優勢,例如明顯在台灣台語區的高雄,在家講台語的比率遠低於母語背景比率,更有些區已經是以華語為主。然而,反過來說,即便在70年華語殖民之後,雲、嘉、南、高鄉村區域,仍有許多行政區過半人口在家完全不講華語。

    家庭是母語的最後防線,洪惟仁教授就曾寫道:「家庭是語言最後的堡壘,華語是外來語言,居然能夠向下擴張到家庭語言的地盤,不論華語使用率多少,都意味著族語在家庭領域中『失守』了」

    有一種最常見論點是說,語言是工具,只要能溝通就好,根本不用保留少數語言。然而,這一來是將外來政權殘酷消滅優勢語言的錯誤正當化,二來破壞了多元文化保存的可能性。更大的謬誤,則是將多語言國家中的溝通,扁平化成「強迫大家只學一種語言,遺忘母語」,而不是建立「不同語言使用者之間也能溝通」的制度(包含大家學會第二、第三語言;即時通譯輔助等制度)。

    在「國語平等」後,不代表台灣台語就能取得壓迫其他語言的地位,反而是以各語言為母語者,都能在台灣國內各場合等到尊重。在發展神經學的實證證據中,不少證據指出,雙語(或多語)成年人大腦皮層區域、皮層下灰質和連接之白質束結構比單語者更完整。更早學習多語,對刺激大腦發育,讓兒童養成對多元文化認識與尊重都更有利,這也是瑞士、加拿大等多族群國家朝向的方向。

    *註:台語過去稱閩南語,但已和福建閩南語有字彙腔調的不同;同樣的,華語雖以北京話爲基礎,但腔調和字彙亦和實際北京人說話有很大差異。

  • 瑞士國防制度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25 17: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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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國獻策 為港請命

    8月20日,人大常委会委員長會議决定對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議案「不表决」,這體現了中央對維護香港一國兩制和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高度關切和慎之又慎。從國際金融機構到香港商界和廣大市民無不鬆了一口氣,為中央此舉的實事求是和理性決策拍手叫好!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堅持強硬立場,說繼續支持將《反外國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別無他選」云云。

    本人在此希望大家一齊重溫一下中共開國領袖毛澤東在其名著《愚公移山》中一段教導:

    「我們第一要把美國人民和他們的政府相區別,第二要把美國政府中決定政策的人們和下面的普通工作人員相區別。」依照這一教導,我們當然要把遵照他們國家政府法規對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某些官員、實體進行制裁的國際金融機構與他們國家的政府相區別,不應將「反制裁」的矛頭指向國際金融機構。那麼,我們又如何參照林鄭月娥所主張的「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呢?很簡單,既然香港的一些國際金融機構「照本子辦事」制裁一批中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若干官員,那麽,中國政府及港府也可以「依樣劃葫蘆」列出一批美國、英國、歐盟各國政府若干官员和國會議員名單,參照美國、英國、歐盟制裁措施(包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禁止投資、斷絕生意往來等等)一模一樣跟足對待,包括下令中資銀行、中資投資機構、港資銀行、港資投資機構不做名單上的人的生意等等。甚至還可以嘗試爭取俄羅斯、伊朗、朝鮮、委內瑞拉、古巴等友好國家「聯合行動」,看看能否「共同制裁」被我國列入制裁名單的若干國家官員。同時宣布不會將「反制裁」矛頭指向在香港按其本國政府法例辦事的美資、英資、歐盟、瑞士、日本等國際金融融機構。如此一來,既達到「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對等目的,維護了國家尊嚴;又不會擴大打擊面,禍及並嚇走國際金融機構,以免削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若中央能採納以上建議,則無論美資、英資、歐盟、瑞士、日本等在香港的國際金融持份者都會放下心頭大石,繼續在香港安居樂業,令香港作為世界三大金融中心的地位和優勢得以保持!

    本人一再主張:要在維護國家安全和維護基本法賦予港人的權利、自由之間取得平衡;要在維護國家尊嚴和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之間取得平衡;要在「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之間取得平衡。同時必須強調:國家安全除了政權安全、政治安全、國防安全等等之外還包括經濟安全、金融安全。香港作為世界三大國際金融中心之一,是香港的核心资産,也是國家的寳貴資産。不顧兩制差異,盲目堅持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必將令國際金融機構感覺香港的制度、政策、法律充滿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從而無可挽回地打擊國際金融持份者對香港的信心而鷄飛狗走,屆時客觀上就是衝擊和破壞國家的經濟安全和金融安全,必定犯下顛覆性歷史錯誤。勿謂言之不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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