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理律年終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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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理律年終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事務所開缺徵人囉!! 本次徵求的人才與頻道經營無關,而是「正式律師」的職缺喔!工作內容以處理律師的訴訟業務及非訟業務為主,當然如果對社群行銷有興趣的人,加入本所絕對可以讓你學習到第一手的經驗及訣竅的。 【事務所名稱】 鼎峰國際法律事務所 賴瑩真律師 【工作型態】 受雇律師 【工作內容】 ...

理律年終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21:06:31

事務所開缺徵人囉!! 本次徵求的人才與頻道經營無關,而是「正式律師」的職缺喔!工作內容以處理律師的訴訟業務及非訟業務為主,當然如果對社群行銷有興趣的人,加入本所絕對可以讓你學習到第一手的經驗及訣竅的。 【事務所名稱】 鼎峰國際法律事務所 賴瑩真律師 【工作型態】 受雇律師 【工作內容】 ...

理律年終 在 Lulu Liu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03 16:20:35

2016年的照片回憶,2016進度超誇張,成為了施華洛世奇水晶大使,開了人生第二間公司,創立了自己的品牌然後短短一年間去了北京成都上海杭州馬來西亞新山吉隆坡香港台灣北中南教課,第一次邀請日本老師來台灣開課,那時候大家以為我是名利雙收,其實當時我戶頭裡真心一塊錢都沒有,我總是先刷卡代墊公司款,先請現金...

  • 理律年終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3 14: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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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務所開缺徵人囉!!

    本次徵求的人才與頻道經營無關,而是「正式律師」的職缺喔!工作內容以處理律師的訴訟業務及非訟業務為主,當然如果對社群行銷有興趣的人,加入本所絕對可以讓你學習到第一手的經驗及訣竅的。

    【事務所名稱】

    鼎峰國際法律事務所 賴瑩真律師

    【工作型態】

    受雇律師

    【工作內容】

    問題研究、案件分析、書狀撰擬、契約審查、開庭及其他交辦事項。

    如果您具有下列特質,您就是我們積極尋求的工作夥伴:
    1.個性開朗友善,善於溝通。
    2.積極任事並具有責任感、抗壓性,想要在法律職涯上成長。
    3.有企圖辦理好各式民、刑事案件,全面發展律師應備技能,奠定良好執業基礎。
    4.本所「不歡迎」只想專攻特定法律領域的人,如果您的職涯規劃是想當專精特定領域的律師,那麼很抱歉,本所不會是您的執業中繼站。

    【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91號

    【工作時間】

    週一到週五09:00~18:00
    週休二日

    【薪資範圍】

    受雇律師:月薪50000元起
    薪資視應徵者條件、資歷及工作表現而調整

    【公司福利】

    1.年終獎金、三節獎金
    2.不定期同仁聚餐、下午茶
    3.專屬零食區提供吃不完的零食、咖啡
    4.事務所內工作氣氛融洽、同事友善好相處,遇到問題時大家會共同集思廣益協助處理

    【聯絡人/連絡方式】

    意者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職務及姓名,格式為:「應徵OOO-姓名OOO」,將信件內容載明律師考試及格年度、名次及何時完成律師基礎訓練,並檢附簡歷、自傳、律師考試成績單、在校歷年成績單及「自行」完成之訴狀兩份等,寄至angela@summitlaw.com.tw。聯絡人:(02)2057-0099陳小姐

    【其他備註】

    請先備妥前開資料投遞至電子信箱,若符合資格者,本所再擇優安排面試。

  • 理律年終 在 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9 1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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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中的陽光>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除了以書店街聞名,也因為接近台北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成為律師事務所薈萃之處,其中有一位大律師陳鄭權隱於其中,不同於其他律師,他樂於幫助弱勢人民,幫助尋常百姓爭取權力,更是與前總統李登輝推動修憲、讓公民直選總統的主要推手之一!因陳鄭權認為,人都有基本權利,同時也有捍衛自己的能力,就好像每個人都能成為小太陽,可以發光、更能照亮別人的生命,這也是社會可以生生不息地運行的道理。

    【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上篇)
    受訪者:陳鄭權 /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陳鄭權律師:「每個人都能成為小太陽,照亮別人的生命。」

      初見陳鄭權律師,是圓圓的臉上掛著親切的笑容,講話條理分明,沒有大律師的大架子,其實他被稱為社會公理正義的守護神,有律師界的「林肯」封號,陳鄭權與高官權貴結識,但更多資源投注在社會基層,尤其極富同理心和愛心,獲得委託人全心全意信任,對於台灣社會經濟現況,也有獨到的見解。

      陳鄭權的家鄉在桃園縣觀音鄉的農村,小農家庭出身的他,深信念書才能出頭天,大學考上中興大學園藝系,才讀半年,父親做小生意的公司就出現跳票問題,其實父親雖是負責人、董事長,但根本不知道支票怎麼被開出去的,也不明白跳票的緣由,而那時還有《票據法》,父親還要因此負民、刑事責任;陳鄭權心想,他大學學費一學期2000元,請律師一次開庭費就要收3000元!這對家庭是不小的負擔,而且當時的委任律師對官司情況一問三不知,因此他毅然轉到法律系就讀。

      陳鄭權到法律系日夜苦讀,一邊跟著父親的委任律師找資料、跑法院,不懂之處立即向師長求教,並到老師開的律師事務所去打工,那時一個月打工薪資5000元,他就拿其中1000元給打字小姐,拜託多COPY一份訴狀給他觀摩,也幫著老師處理案子,從登報啟示、支付命令、本票裁定、存證信函等,吸收滿滿經驗,因此法律系才讀兩年,陳鄭權自己就會寫出文理並茂的訴狀,又有跑法院的實務經驗,大學畢業就高考「律師」、「法官」、「法律研究所」及格,成為中興法律「三元及第」第一人。

      台灣一年僅錄取80名法官、10幾個律師,陳鄭權謙虛地說,他可以一舉三元及第,是因為祖先功德庇蔭,他認為一個人一生中,有銀行、「功德簿」兩本存摺,他年輕時提出來用,現在有能力後要存回去,為他自己存,也為下一代存。而他在觀護人協會、生命線協會、社區守望相助協會等數十個非營利組織都擔任顧問、理事長,親朋好友都知道,如果陳鄭權找上門,不是要借錢,是要相揪一起做善事、做公益。他也鼓勵年輕律師,可以對親友做些無償法律服務,訓練自己對法律的熟悉度,而且這是延續性的,親友也可能回過頭來委任案件。

      陳鄭權關心基層,從出身地桃園開始,桃園也是全台灣工業區最多的縣市,基於回饋家鄉與在地勞工的心意,他也鑽研《勞工法》,他說,勞工是社會弱勢的一群,但「萬一在路上跌倒,扶我起來的可不是達官貴人,是這種普通人啊!」而且幫助勞工,很快就會被信賴、被當成大貴人,會有立即性成就感,他處理過不少公司破產的案子,主張清算資產剩餘的錢一定要優先給勞工,也幫忙爭取調薪和獎金。陳鄭權因此是桃園各大工會最信賴的律師,常獲邀在《公共電視》的勞工講座出現

      經歷許多勞資糾紛,陳鄭權自己開律師事務所、當老闆更是大方,年終加績效獎金平均6~8個月,有默契、經驗十足的員工願意留在所內30年,他認為員工可以分擔自己的事業,讓自己有時間做更多服務社會的事:「沒有錢跟銀行借,但時間沒有辦法借,更不能存。」因此他雖演講上萬場,出庭五萬次以上,辦過超過兩萬件案子,是司法院網站辦案數量紀錄的前三名,還是有餘力培養出50名以上律師。

    「同理心」是律師專業素養之一

      陳鄭權認為,要當律師、以法律為志業,「同理心」是專業之外最重要的素養:「要跟被害人都站在同一陣線」,一般人捲入官司,經常是緊張又難過,覺得自己怎麼那麼笨,如果委任律師這時又大罵當事人,是讓當事人心情更加雪上加霜,他以自己在當兵是部隊軍法官,處理過不少兵變的情況為例,這些軍人都身懷槍砲實彈,萬一心結沒有化解、可能真的開槍走火,小小的情緒會造成國安危機的!

      話鋒一轉,陳鄭權說,普通人會害怕法律、不敢找律師、不敢上法院,因為現在台灣的司法系統,不能讓人民相信法院法官判斷正確,其實現代社會、生活越來越複雜,有衝突不可避免,官司越來越多,但要一般民眾要知道,找律師能夠獲得專業協助、上法院可以得到公平的判決;他表示,每個人都生活在法律中,鼓勵平常人學著用法律保護自己,建議可以結交一個懂法律的朋友、或自己讀EMBA了解法律、更可以鼓勵孩子習法。

      陳鄭權說,台灣有許多判決脫離現實,法官也被稱「恐龍法官」,一部分是因為台灣的法官都是考試考出來,受限資訊與生活經驗:「就好像美國中央公園的馬戴著只能看前面的眼罩,雖不受到情境的干擾,卻也忽略的其他民情反應」。他認為一位好的法官、正確的司法系統,對錯要清清楚楚、合乎善良風俗、值得人民信賴,否則動不動私下解決報復的事情層出不窮。

    (未完待續)

    #生命中的陽光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陳鄭權

    詳全文:
    https://new.lilac.org.tw/2021/07/19/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

    更多生命中陽光的故事:
    https://new.lilac.org.tw/category/生命中的陽光/

  • 理律年終 在 喜劇演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03 22: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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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被誤控姦殺15年 終重獲自由】
    【律師: 不可能3分鐘內強姦、殺人、藏屍】

    一聲無罪,對於被控強姦及殺人的張志超來說,遲來了15年。重獲自由的一刻,張志超和被指當年包庇他的同學王廣超相擁,張志超媽媽就激動落淚。

    張志超身陷囹圄,始於2005年山東臨沂公安在一間中學男廁發現一名失踪女學生屍體,隨後鎖定兇手是該校學生張志超,指控他強姦受害者後令對方窒息死亡。當時張志超只有16歲,一年之後他被法院一審裁定強姦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他的同學王廣超就因為包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當時張志超並未提出上訴,直至五年之後才向媽媽首次喊冤。

    張志超憶述:「當年被捕以後,當就說你認罪,我說不知道之後就開始毆打你。被害人穿甚麼衣服,一開始不知道你隨便編,編不對就打你。我曾經在縣檢察院翻過供,但是之後又被提審了,再次遭受逼供,受了很多折磨,然後就是從此以後就絕望了。(其後)隨著年齡的增長,就是覺得不能去接受這個不是自己的罪名。」

    張志超的代理律師王殿學就指案件疑點重重,包括公安並未取得任何和張志超有關的物證,只是單憑一名證人的口供採取行動,但事實上有更多證人的證供證明張志超要犯案幾乎是不可能任務:「判決書認定張志超作案的時間是三分鐘,他在這三分鐘之內要做甚麼?從判決書來看要完成強姦、殺人、藏屍,還要跑下樓,跑100多米穿過跑操的人群去買鑰匙,並把鎖換了,並且還要交代王廣超不去報案,而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是不可能完成的。」

    不過伸冤之路走得艱辛,山東法院多次駁回申訴,但在張志超媽媽的堅持與奔波下,最高人民法院終於在2017年下令再審,其後再審經過六次延期,最終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去年年末開庭,並判他無罪。張志超指未來會好好學一門技術,融入這個社會:「每次在材料上寫上強姦罪名時,每次被別人說是強姦犯的時候吧,但是你也沒法跟別人說對方解釋清楚,所以這是最難的時候。年紀還不是很大,三十歲,還有機會還有時間。」

    #伸冤
    #張志超案
    #有線中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