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特定處置101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特定處置101項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特定處置101項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uzh (大山頂)看板Insurance標題Re: [討論] 國泰人壽「特定處置健康保險附加條...


鬼才簽這個 影印下面給他看 並且叫他取消掉 不然上金評會申訴他

權益是爭取來的 真是吃人夠夠 = =


發文單位: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金管保理字第 1010207541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1 年 06 月 05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相關法條:
‧ 保險法 第 54-1 條(101.06.06)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 第 7 條(101.05.07)

要  旨: 依保險法第 54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保險契約中有免除或減輕保險人
依保險應負之義務並顯失公平者,該部約定無效。保險業要求保戶簽訂同
意未來對於相同手術不再給付保險金之約定者,自有違反上開條文之虞
主 旨:為維護保戶權益,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於辦理手術保險金之協議給付時,不
得違反公平原則要求保戶簽立同意未來施行相同手術不再給付之同意書,
以杜爭議,請查照。
說 明:依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第七條約定:「被保險
人所接受的手術,若不在附表『手術名稱及費用表』所載項目內時,由本
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比照該表內程度相當的手術項目給付比率,核算給付
金額」。保險公司辦理前述手術協議給付,如有違反公平原則要求保戶簽
立同意未來施行相同手術不再給付之同意書,則恐涉有免除或減輕保險人
依保險法應負義務之顯失公平情事,依保險法第 54 條之 1 規定,保險
公司仍應依約定承擔給付義務,爰請轉知各會員公司不得有違反公平原則
要求保戶簽立是類同意書之情事,以維保戶權益。

※ 引述《s9123875 (十羽)》之銘言:
: 以下是轉載Yahoo知識家的問題內容
: |我最近收到我們國泰業務的通知
: |說之前保的安順終身手術最近多增加了20項的理賠項目
: |保戶可以自己選擇加或不加
: |若選擇要增加那20項 那每年需增加一些費用
: |但還需補付前二年的費用 共需補付三年的費用
: |我想問那這樣是合理的嗎???
: |
: |1.若一年前你有做那20項的手術其中之一,他們沒有理賠(因為一年前沒有那20項理賠}
: |2.業務說保費要漲了,要我們早點買比較便宜,那我現在早買保單跟晚買保單不是都一樣,
: |因為我要再多付那二年的錢啊!!!
: |3.那是不是以後每家保險公司都可以隨便就說增加某項目......,然後就從幾年前就補收,
: |那我們保戶不就是阿呆,隨便他們說要加錢就加錢...
: |4.當然他們說你可以不買啊~~,但每個買保險的人不就是想買一個保障嗎???若不想要保障
: |那我還買什麼保單啊~~~
: 這一整個就是問到我心坎裡 因為最近也遇到這個問題
: 其實如果國泰之前理賠是很阿莎力的話 一年多繳一點錢是還好
: 但就是上次理賠完還要保戶簽什麼 同意以後有某某疾病概不理賠的告知同意書
: 就覺得 這種一開始保的時候不講清楚 後來才一堆有的沒有的條款和通知
: 真的很令消費者感到自己只是待宰的肥羊
: 民間有任何單位窗口可以詢問或申訴有關保險糾紛的事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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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29.25
kmkr122719:要求簽切結書說下次不賠 大概可分二種情形 03/05 16:07
kmkr122719:一是保險人免除自己原本就需負擔的義務 這不合理 03/05 16:07
kmkr122719:二是原本就不在保險人負擔義務之內的 這就不能說不合理 03/05 16:08
kmkr122719:例如國華傷害醫療險可融通給付健保已給付部分(我沒出過 03/05 16:08
kmkr122719:國華傷害醫療 不知道這現在還賠不賠) 國華可以理賠健保 03/05 16:09
kmkr122719:給付後請保戶在切結書上簽名同意說只賠這次 03/05 16:09
suzh:看到國泰人壽我才回這篇的~ 03/05 16:27
s9123875:謝謝suzh大 當初理賠後的那份文件我也沒簽拉 03/05 16:38
s9123875:只是因為感受不好 所以才連同上次的怒氣一起爆發 03/05 16:38
s9123875:其實我也知道保險這種東西表面上好像是服務事業 03/05 16:38
s9123875:但跟所有合約性商品依樣 當初白紙黑字寫怎樣就怎樣 03/05 16:39
s9123875:所以這次增設的理賠附加本來就是"另一種商品" 03/05 16:39
s9123875:就跟買遊戲還會再出"資料片""威力加強版"等等一樣 03/05 16:39
s9123875:只是當初合約也是他們訂的 為什麼不要在當初簽的時候 03/05 16:40
s9123875:就告知會有這種增加條款情況 03/05 16:40
s9123875:而且還要訂下一定要在這段時間簽下同意書 03/05 16:40
s9123875:過了3月底就視同放棄呢? 雖然一年三百感覺還好 03/05 16:41
s9123875:但如果下次是更高的金額 03/05 16:41
s9123875:或是業務忘了告知呢但我們事後還想同意呢? 03/05 16:41
s9123875:我只是覺得這件事 保險公司還可以做得更好 03/05 16:41
ac0963369126:蘇董要去爬巫山嗎?? 03/05 17:38
beriaura:沒必要這麼亢奮吧... 03/05 20:19
beriaura:一般保險公司對於這樣的處理方式是 03/05 20:19
beriaura:舊的停賣,改賣新的手術險 03/05 20:19
beriaura:而國泰改用舊保戶補錢升級的方式,其實比較好不是嗎? 03/05 20:20
beriaura:先不看國泰理賠上的問題,我是覺得用這樣來更新手術表 03/05 20:20
beriaura:不是件不好的事情啊~ 03/05 20:20
owenx:國泰在這張的作法可以說是加買附約,感覺有點怪怪的。 03/05 23:44
beriaura:一般保險公司卻是叫人重新買一張,這更怪吧... 03/06 02:13
pouy:推beriaura大,我也覺得國泰這種做法比較有彈性 03/06 22:19
pouy:醫療科技一直在進步,很多疾病都可用小手術解決 03/06 22:20
pouy:所以其實我覺得國泰這樣的做法反而是比較有保障 03/06 22:20
pouy:但要不要升級就是看個人了! 03/06 22:20
tw00383279:有升級+1 但 覺得要選擇性 03/06 23:21
beriaura:其實更好的方式事一開始就不碰這類險種會最好XD 03/07 00:00
beriaura:畢竟這有點生殺大權都在保險公司手中的FU... 03/07 00:00
vaoan2006:他20項是屬於處置的部分,並不是手術。所以舊型的手術險 03/14 00:28
vaoan2006:所以舊型手術險並沒有賠 03/14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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