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蓋房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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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蓋房子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蔡穎杰觀點:重啟核四或是綠電轉型?一個國土永續發展的視角..... (02/02/2021 風傳媒 ) 作者:蔡穎杰 / 作者為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德拉瓦大學能源及環境政策博士 2020年以來,農地種電的政策引發甚多爭論,甚至擁核政黨藉機怪罪到我國發展綠電的頭上,而訴求「重啟核四」。...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70的網紅黃珊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柯市府四年成績單 有哪些還沒完成?又有哪些是未來要做? 這是柯市長這屆任期最後一次總質詢,本質詢組總結柯市長這四年的施政表現,第一年:跌跌撞撞,市府出包連連、新任政務首長或學者適應不良、只好靠事務官救火!第二年:佈滿荊棘,五大案雷聲大雨點小,政策形成過程未竟周延,影響市民信任度,尤其是大巨蛋。第三年...

  •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蓋房子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02 17: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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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穎杰觀點:重啟核四或是綠電轉型?一個國土永續發展的視角..... (02/02/2021 風傳媒 )

    作者:蔡穎杰 / 作者為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德拉瓦大學能源及環境政策博士

    2020年以來,農地種電的政策引發甚多爭論,甚至擁核政黨藉機怪罪到我國發展綠電的頭上,而訴求「重啟核四」。不過,從土地使用的角度來看,顯然核電廠與核廢料場址也不是蓋在空中閣樓,一樣要使用土地。歸根究柢,所有的土地原本都是自然綠地,端看社會如何分區使用。因此,主文主張,無論是農地種綠電,或是核電廠相關的土地使用,也就是要考量電力設施的興建過程是否符合憲法所認定的正當民主程序,要回歸到土地使用制度面來檢討,進而比較發展綠電與核電兩者之間,何者較能搭配民主程序的土地使用,以及當前我國土地使用的法制面有哪些可以進一步改善的地方。

    以核四廠的案例,根據負責土地徵收的台電副處長林源得回憶(參見《述說龍門,我們的故事》),1980年政府核定蓋核四廠,並預定徵收370公頃的土地。多半是農地與林地,後續又追加97公頃。而林副處長則是1991年開始辦理與居民溝通協調土地徵收事宜。當然,過去在戒嚴時期,林副處長並未質疑,為何政府可以先斬後奏核定建設跟土地徵收,過了10年再去跟居民「溝通」?

    在林副處長眼裡,當地農村衰敗,核電廠就像救星一樣可以提供就業,拯救在地經濟,但為何政府整天宣稱發展農業,照顧農民漁民,卻「發展」到鄉村生活衰敗到必須要仰賴核電廠來挽救經濟?而當地人是否如台電所說的想要依賴核電廠生活?以及台電是否有誠實揭露資訊給居民?可參見崔愫欣紀錄片《貢寮 你好嗎?》

    林副處長也描述了跟地主討價還價的經過,這恐怕給讀者一種迷思,好像被徵收戶可以任意拉抬土地價格「刁難」公務員。多數人所不知道的是,依法,土地徵收的價格是政府單方面說了算,民眾、自救會、地主的意見只是「參考用」,尤其一般老百姓多半沒有政治聲量與資源對抗政府,除非是外來投資客,往往只能被迫吞下去政府開出的條件,而被官方宣傳為「地主同意被徵收」。而官方常用的手法就是分化被徵收戶,給予某些人特別優惠當樣板,當內應,製造自救會內部糾紛,各個擊破。(參見:南鐵協議價購開始 自救會控南市府、鐵工局「威逼誘騙」)

    令人遺憾的是,直到2021年的今天,我國政府仍然沿用戒嚴時代陋習,由行政院先黑箱作業核定「興辦事業計畫」,當地居民都完全不知情,只能等有朝一日,忽然得知政府公告要來「溝通」徵收你家,然後媒體與各路公關對外宣傳大建設有利經濟,就跟當年宣傳核四一樣,至於想過著原本生活,不想被徵收的地主時常被網軍抹黑為愛錢、釘子戶(參見徐世榮《土地正義》)。或是媒體配合冷處理,社會大眾也不知道全台灣到處都是土地徵收自救會。

    當然,既然行政院已經先斬後奏「核定」興辦事業計畫才讓在地居民知道,後續的都市計畫、土地徵收相關審議,也只是做做表面工夫,而不會去實質審查該建設是否有真的必要性或是公益性,內政部與各縣市由於多年來浮濫的國土規劃已於2013年遭監察院糾正,另政大賴宗裕教授研究指出,2014年全台住宅量已可供應5000萬人居住(參見《不動產學之理論與實踐》)。唯一較有「抵抗力」的可能是環評,但試問當其他單位的審查都已經定調,環評委員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最近台北市社子島自救會所訴求的,也就是暫緩環評,重新檢討全區徵收剷平式高密度開發的必要性與公益性。

    因此,像核四案例,集結社會各界力量纏鬥數10年成功擋下建設計畫的,可以說是特例中的特例。而貢寮當地,也因為核四的施工,影響生態環境及漁場,要如何善後也未可知。行政院長蘇貞昌其實也曾嘗試以土地使用分區變更阻擋核四案,彰顯生態與農業價值,敝人衷心予以肯定。

    台北縣政府昨天召開澳底都市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先期會議,決定將8公頃多的核四電廠用地改劃為農業區。縣長蘇貞昌表示,核四電廠面積400多公頃,澳底都市計畫的8公頃多核四用地雖只是電廠的一部分,將使核四失去著力點,達到反核的目的。事後蘇貞昌縣長表示,依法規定,都市計畫每5年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澳底已10多年未辦檢討。藉由這次檢討,縣府只是以業主身分,要求規劃單位把台北縣的好家園恢復,把貢寮最美麗的地方變更為原來的農業用地,核四廠蓋在美麗的海邊很突兀,也破壞海洋生態,是用錢堆砌的科學怪物。(1998-04-10/聯合報/06版/)

    雖然當時台北縣土地分區變更被內政部否決,但其實也突顯出一個問題。也就是,在我國,土地使用分區的法定權力,都是由縣市長聘任的專家會議背書跟內政部說了算,而就算十多年沒有依法檢討土地使用,老百姓也沒轍。直到今天,一般老百姓跟市議會完全沒有任何法定程序讓他們審查跟參與土地使用決策過程的餘地,只有提供「參考意見」跟抗爭的角色,而無法比照歐美民主國家,強制舉辦行政聽證讓各方辯論,並邀請第3方公正專家來作證。以美國紐約市為例,雖然紐約市已經算是惡名昭彰的浮濫開發城市,都市計畫委員要經過市議會審核資格才能擔任,而非像台灣一樣由縣市長自行聘任即可,且紐約市要先通過環評與社會影響評估,才能申請開發案。基於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財產權,紐約市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跟土地徵收也都要經過市議會審核,而非像台灣一樣,由行政機關自行核定,等於是球員兼裁判,也難怪歷年來我國政府首長不斷把農地浮濫變更為建地,幾乎沒有看到如同當年蘇貞昌縣長為了保護農業生態價值,主動勇於承擔被抹黑成阻礙經濟的案例。

    以土地使用來說,政府發展農地種綠電,應該算是一把雙面刃,為了四處建置再生能源分散式電力系統相關設施,勢必讓在地人參與,有別於核電廠這種大資本大工程,去徵收一塊特定大面積的土地而驅逐在地居民。政府當下也在推動地方創生,以及國土計畫法要求的「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其主要政策目的,是為了振興農村經濟、維護農地資源與增加農村人口。藉此機會,比照正常民主國家,完備土地使用與土地徵收的法制保障民主參與及私人財產,讓鄉村居民可以因地制宜規劃自己的生活場域及產業。更重要的,綠能轉型、地方創生、「鄉村地區整體規劃」3者搭配土地使用法制改革,才能開啟鄉村居民實質民主參與規劃在地發展。反之,可能導致農地資源、農業繼續不斷被壓縮,農民變成越來越需要仰賴大量興建綠能設施來補貼,變相延宕屋頂型光電發展。而未來的縣市政府首長也可能拿出一句歷史共業,又去浮濫變更種電的農地改為建地。也就是說,依現行法規,土地使用分區要不要變更,仍然是政府單方面說了算。

    聽到農地變建地的光電發財夢,曾文生說,這是騙人的話術,應該揭發與制止,他要告訴不肖業者,這個承諾不是你們能給的,最後審查權還是在政府手中。(參見: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農地變建地是騙人話術,這承諾不是業者能給的)

    而自稱永續的擁核陣營也不宜見獵心喜,把土地使用亂象的源頭怪罪到綠電設施。與其趁機考古吹捧所謂的核電經濟效益,不如回歸永續發展的正途,改革土地使用法制。由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定義來看,經濟效益本來就不是首要考量,而要並重土地正義、民主參與、保障私人財產、在地文化、糧食生產、宜居權與環境生態等等,這其實也跟我國許多土地徵收自救會的心聲一致,由於案例過多,僅引述部分如下。

    「市府官員總是喜歡帶風向,不論在哪一場會議,總是說:社子島居民最在意的是【安置問題】!大錯特錯。社子島自救會不斷的陳情、請願,我們是【反對區段徵收】,我們是要一個適合在地居民的都市計畫,可以 讓居民修繕房屋、改善環境的計畫!在武漢肺炎疫情全球肆虐下,社子島擁有得天獨厚的環境。

    #糧食供給:蔬菜除了供應自己之外,另提供大台北地區將近1/3蔬菜量。
    #開放式生活空間:非密閉式大樓空間。社子島為水平式住宅,居民大都戶外活動,互助互惠的社會網絡與緊密的鄰里感情。

    我們不需要剷平式開發,而是需要一個良好的都市計畫,畫出建築線,以人為本、以社子島居民生活的聚落替代方案。」(台北市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

    「機場捷運A7開發案在未完工前爆發「違法預標售」及「葉世文收賄弊案」,另在被徵收戶的抽籤配地說明會上,罔視居民的利益,居民只剩邊坡地、電塔旁、及垃圾地可選擇,實際上較具發展前景和生活機能較好的土地皆留給財團和投資客。表面上被徵收的地主可申請領回40%抵價地,但由於有最小基地面積的規定,許多被徵收戶的土地面積過小,只好又把抵價地賤賣或改領補償金。」(機場捷運A7站自救會長徐玉虹)

    「補償金額大小並不是居民反對的原因,而是不想要放棄原本的生活、搬離現在居住的地方。這片土地不僅是從祖先手上傳下來的祖產,「家」的記憶都附著在這片土地之上,且當地生態豐富、環境優美、居住空間寬敞,生活品質優良。在國土計畫法公布後,原本坡度35%為土地的開發底線,現在卻變為可開發的農牧用地,以提高糧食自給率。「那為什麼水田又把它消失掉,把那邊山坡地變為農牧用地來騙老百姓,這是中央在騙老百姓。」(竹東二三重埔自救會長呂政權)

    「同意徵收的2000多人都是炒作農地,政府是為人民服務還是為財團服務?台商回流,是鮭魚返鄉?還是鱷魚?他們都是來瓜分我們農民的利益及土地,官商勾結。有一次自救會農民問陳處長:「為什麼一定要我們這塊地?」陳處長表示:「因為廠商要你們這塊地!」(竹東二三重埔自救會長呂政權)

    「每個人對金錢的態度和價值觀都不一樣,有些人一點點錢就覺得自己很富有,不應該把每個人都劃分為想要更多財富,更何況我們基層的民眾也沒有分沾到這些利益。一個人就會有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被徵收就是破壞這個人原本的生活而必須重新開始,一個人不應該被指導怎麼過生活,而是有權利自己去決定自己所過的生活,你無權干涉。但是如果被徵收就是強迫你去別的地方重新開始。」(灣寶自救會長洪箱)

    「新買的透天厝才順利交屋1個月,就得知自己的房子也被納入航空城的徵收範圍,這棟屋子是為自己的家人所布置,未來要一起共同居住的地方,這樣的無奈只好開啟抗爭之路。反迫遷居民和民間團體最無法接受的部分,政府和財團假借計畫案開發名義,讓農地成為建地,以及第3跑道開發的必要性。國軍基地跑道早已足夠,在政府手段之下,造成國軍基地跑道無法使用,而藉口需要多開發百姓賴以為生的民宅農地,但對居民來說唯一的訴求只有「留下來,留在他們扎根的地方。」(桃園航空城自救會蔡美齡)

    「附近經過2次的區段徵收,原本農地都是免稅,但你配回來的土地有各式各樣的稅,地價稅又一直調漲,他說你配的地還漲不夠,政府說漲價歸公,但我們是自有住宅,沒有其他房子,你把房屋稅地價稅調這麼高,合理嗎?就是逼百姓把房子賣掉去鄉下的地方住的意思,這又牽涉居住正義的問題。投資客在這裡炒這塊地,如果徵收了,配回來變成建地轉賣,屁股一拍就走了。在地人的話,有些農地會配回來,但你的家當要丟掉多少,有多少東西沒地方放,政府說會補貼你租賃的租金2年,但田沒了,這些東西也就沒用了,這些工具都是錢買的,譬如農機,都是生財器具,現在都沒有用了。新竹縣政府已經徵收了那麼多土地,但學校廠商後來都不來,前科累累,縣長又有任期限制根本不能負責。他們根本在炒土地,拿我們的土地在玩,被徵收後的地方都變成是外地人的,我們這裡是客家莊,需要保留文物。」(新竹璞玉自救會長邱鴻鈞)

    綜上,農地種綠電跟重啟核電2者之間,不僅僅是電力系統轉型與碳排放的差異。核電象徵的是戒嚴時代政府高層自行決定重大建設跟國土規劃,叫在地人吞下去,而發展綠電開啟了我國土地使用法制改革以及整合當前政府地方創生政策的機會之窗,讓台灣人有機會脫離戒嚴時代奠定的土地制度,以免被政府高層自行核定強制徵收老百姓私人土地轉手財團。與其讓投資客賺完屁股拍拍離開移民,不如落實土地使用的正當民主程序,才能建立民主政治到民間地方層級(參見李登輝《新‧台灣的主張》,第3章),讓台灣人能實質對自己的家園發展有參與權,應較能符合所謂轉型正義與永續發展台灣主體性的本意。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storm.mg/article/3442325

  •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蓋房子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14 08: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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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 地政,消防,主計處 質詢
    109/5/15日上午9點半蔣月惠地政處質詢: 建國自助餐祖先民國42年陳山茶. 康慨免費捐贈土地 2.6267公傾.金錢協助暮捐興建屏東高工.目前屏東高工體育館亦有10米寬逃生出入口卻應要強制徵收建國自助餐民宅.讓人活不下去.政府應廢除徵收私有土地270坪.?
    109/5/15日上午9點半蔣月惠地政處質詢:法院強制執行令.强制拆除建國路自助餐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疵尚釐清.目前行政訴願進行中.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訴求:
    1.懇請貴單位出面協商.重新啟動.雙方條件談判.勿讓 被害人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
    2.屋主約90年至法院領地上補償金120多萬元亦想補償金還國庫。
    3.亦有3筆土地交換之權益,至今主管機關沒有履行當初設立之契約,期盼出面協議。
    109/5/15日上午9點半蔣月惠地政處質詢:法院強制執行令.强制拆除建國路自助餐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疵尚釐清.目前行政訴願進行中.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4.拆除建國自助餐,建國路23號,154坪數房屋,亦旁邊有屏東高工自己10米寬的土地 可以當體育館的逃生出入口,不一定要拆到民宅。
    5.若10米寬的逃生出入口不夠寬,地主願意協調,
    讓出 70坪的土地,留下一半的土地,能夠讓他們做生意維持生計。

    109.0514上午9點半蔣月惠消防局質詢:三月中.個案服軍中役放假一個月.利用放假和朋友聊天.但期中.突然暈倒休克.朋友馬上打電話到119.值班者沒有馬上請當地的消防車急救(武漢病毒專用).從外地派消防車到現場,可能時間上的拖延.延誤搶救.結果生命結束了.家屬希望上面的政策.在緊要關頭要變通.否則一位未成年.年輕人生命就結束了.家屬非常傷心,希望日後不要同一案件發生.
    109.05.14上午9點半蔣月惠消防局質詢:當前防疫期間.確保消防局防疫資源充足.人力/資源 優先優惠保證衛生單位 資訊共享 疫情過後.要求消防人力(救護資源)是否符合 災應需求(疫病/大規模災害(或複合性災害)及相關重大緊急事故災害確保屏東各鄉鎮市有人力自救。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太平里公一公園預定擬收回公有地住戶124大部分是老弱婦孺 94歲阿嬤哭訴當年自己蓋的房子 如今政府要收回土地不知何去何從?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太平里公一公園預定擬收回公有地住戶124迫遷案
    中華民國78年8月14日 78屏市エ字第27 154號 受文者公一公園預定地等住戶124 市長容滋浩發文
    第五條本工一公園預定地範圍內被拆遷戶未妥慎安置於國宅之前絕不予強個拆遷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太平里訴求:
    1.祈盼潘縣長兌現「安居樂業」承諾。
    2.去年簽訂租約還有10年為何急迫徵收
    搬遷。
    3.搬遷配套措施。
    4.放領住戶買回。
    5.還給耆老們尊享天年。
    6.讓年輕父母可以放心打拼。
    7.以人為本實質照顧太平里居民。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 麟洛運動公園原本是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專做運動公園使用)政府要產業多元化透過經濟部制定與健康多元化使用產業園區送交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質疑為某特定財團量身訂做?東港鎮有安泰.輔英醫療潮州鎮什麼也沒有.亦擠壓屏東區域醫院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體育館旁太平里124戶公一公園預定擬收回公有地.麟洛公園亦變產業園區. 公一公園用地亦可依據區域計畫法第 15-1 條為開發利用依各該區域計畫之規定.都市計畫法 EN 第 26 條 都市計畫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 變更縣政府可以為財團努力不放棄 是否也可以為弱勢百姓 努力不懈?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1.屏東市公園段38 之3地號撤銷徵收土地陳情書
    1.有關於坐落屏東市公園三小段38 之3地號,於民國77年10月15日77府建四字第109361號「公一公園用地開發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
    地」案 請求撤銷該筆土地之徵收貴請 鈞府函轉內政部撤銷該筆土地之徵收
    2.依據大法官會議解釋第763號,被徵收土
    地使用情形應定期通知案。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2.屏東市公園段38 之3地號撤銷徵收土地陳情書
    3.依據土地法第9條及第219條私有土地被徵收後原 土地所有權人得依徵收公告之日起20年內向該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回其土地。
    4.該筆土地已被徵收31年未按照原計畫實施,理應五年 內應按照通盤檢討,亦應每5年通知原地主,至今原 地主尚未接獲通知已經明顯違法憲法。
    5.公園三小段28-0,28-1,38-0,38-1,38-2,38-3地號有6筆 被徵收的私有土地亦請一併撤銷徵收土地回其原地主土地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 財夯公司目前 土地有違反區域計畫法嗎?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 【錢櫃大火內幕1】 小火釀大災 林森錢櫃6大疏失害5命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有關近期北市公共場所火警案件.深表痛心.同時希望引以為戒.讓縣民生活更安心。
    有關建築施工,為工務局/勞工局掌管(核准/勞安),消防局為公安安全報備。
    關於公共安全 這次北市案件因施工導致相關消防設備關閉防火管理.便宜行事釀成一場悲劇.工務局針對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是否有任何改善作為? 勞工局關於施工安全.是否任何保障作為?
    消防局對於縣內防火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十二條是否建議修正/強化? 縣府是否能今年內與各建築相關工(公)會.商討與訂定施工安全檢核表.一份給廠家.一份給工(公)會一份自存保障。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
    消防/工務單位,縣內新建/增建/改建五樓以下透天厝(非供公眾使用)建築,是否依法設置消防設備(住警器)?公務機關查驗是否如實?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國軍敦睦艦隊爆發新冠肺炎群聚感染有些預做封城準備

    1.封城預備 居家服務隊(封前居家檢疫者生活服務,生活服務;封時生活機能服務)
    2.之前 傳出不道德事件,叫水電修,才表明是居家隔離者。
    3.目前除硬體封城規劃,軟體封城生活服務,更是封城成功的條件。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 2.國軍敦睦艦隊爆發新冠肺炎群聚感染有些預做封城準備
    4. 各局 合作協調 如生活服務 (衛生局/勞工局 ,防疫訓練/檢測(衛生)承攬招募運作(勞工) 社福救助 民政/警察/社會 (社會局資料統計追蹤/民政與轄區警察 訪視/物資發放。
    5.民眾醫藥協助
    6.遊民收容. 家中寵物.野生流浪動物管理服務

    ※目前各國封城亂象就知道需要什麼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澳洲聽障協會製作一系列短片幫忙聽障者做好防災的準備台灣是災害風險名列前茅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防災能力培育應大幅度地加快速度請遵循憲法給身心障礙者和其他國民同等的生存權保障建議 社福單位針對身障人士開發專屬適宜的防災宣導及防災需求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新東勢農地重劃經費餘1.5億.抗議縣政府剝奪農民血汗錢.起因農民當初同意領取原作物3成補償費.以保留原農地規模85.13%.但農民發現地抵費地售出後.扣掉工程花費仍剩餘1.5億,應用來補足剩餘70%補償費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新東勢農地重劃經費餘1.5億.縣政府專款專用保管?
    農地重劃條例第23條第1項.第二十三條抵費地標售的價額要「抵繳工程費」.這個「工程費」本來就包括農作物補償,可用來補足剩餘70%補償費?
    農地重劃工程道路.嗣後 道路的工程維護都有各係屬權責單位編列預算維護, 為何動用 抵費地 標售 溢價1.5億支出?

  •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蓋房子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5-13 19: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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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5/15日上午9點半蔣月惠地政處質詢: 建國自助餐祖先民國42年陳山茶. 康慨免費捐贈土地 2.6267公傾.金錢協助暮捐興建屏東高工.目前屏東高工體育館亦有10米寬逃生出入口卻應要強制徵收建國自助餐民宅.讓人活不下去.政府應廢除徵收私有土地270坪.?
    109/5/15日上午9點半蔣月惠地政處質詢:法院強制執行令.强制拆除建國路自助餐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疵尚釐清.目前行政訴願進行中.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訴求:
    1.懇請貴單位出面協商.重新啟動.雙方條件談判.勿讓 被害人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
    2.屋主約90年至法院領地上補償金120多萬元亦想補償金還國庫。
    3.亦有3筆土地交換之權益,至今主管機關沒有履行當初設立之契約,期盼出面協議。
    109/5/15日上午9點半蔣月惠地政處質詢:法院強制執行令.强制拆除建國路自助餐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疵尚釐清.目前行政訴願進行中.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4.拆除建國自助餐,建國路23號,154坪數房屋,亦旁邊有屏東高工自己10米寬的土地 可以當體育館的逃生出入口,不一定要拆到民宅。
    5.若10米寬的逃生出入口不夠寬,地主願意協調,
    讓出 70坪的土地,留下一半的土地,能夠讓他們做生意維持生計。

    109.0514上午9點半蔣月惠消防局質詢:三月中.個案服軍中役放假一個月.利用放假和朋友聊天.但期中.突然暈倒休克.朋友馬上打電話到119.值班者沒有馬上請當地的消防車急救(武漢病毒專用).從外地派消防車到現場,可能時間上的拖延.延誤搶救.結果生命結束了.家屬希望上面的政策.在緊要關頭要變通.否則一位未成年.年輕人生命就結束了.家屬非常傷心,希望日後不要同一案件發生.
    109.05.14上午9點半蔣月惠消防局質詢:當前防疫期間.確保消防局防疫資源充足.人力/資源 優先優惠保證衛生單位 資訊共享 疫情過後.要求消防人力(救護資源)是否符合 災應需求(疫病/大規模災害(或複合性災害)及相關重大緊急事故災害確保屏東各鄉鎮市有人力自救。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太平里公一公園預定擬收回公有地住戶124大部分是老弱婦孺 94歲阿嬤哭訴當年自己蓋的房子 如今政府要收回土地不知何去何從?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太平里公一公園預定擬收回公有地住戶124迫遷案
    中華民國78年8月14日 78屏市エ字第27 154號 受文者公一公園預定地等住戶124 市長容滋浩發文
    第五條本工一公園預定地範圍內被拆遷戶未妥慎安置於國宅之前絕不予強個拆遷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太平里訴求:
    1.祈盼潘縣長兌現「安居樂業」承諾。
    2.去年簽訂租約還有10年為何急迫徵收
    搬遷。
    3.搬遷配套措施。
    4.放領住戶買回。
    5.還給耆老們尊享天年。
    6.讓年輕父母可以放心打拼。
    7.以人為本實質照顧太平里居民。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 麟洛運動公園原本是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專做運動公園使用)政府要產業多元化透過經濟部制定與健康多元化使用產業園區送交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質疑為某特定財團量身訂做?東港鎮有安泰.輔英醫療潮州鎮什麼也沒有.亦擠壓屏東區域醫院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體育館旁太平里124戶公一公園預定擬收回公有地.麟洛公園亦變產業園區. 公一公園用地亦可依據區域計畫法第 15-1 條為開發利用依各該區域計畫之規定.都市計畫法 EN 第 26 條 都市計畫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 變更縣政府可以為財團努力不放棄 是否也可以為弱勢百姓 努力不懈?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1.屏東市公園段38 之3地號撤銷徵收土地陳情書
    1.有關於坐落屏東市公園三小段38 之3地號,於民國77年10月15日77府建四字第109361號「公一公園用地開發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
    地」案 請求撤銷該筆土地之徵收貴請 鈞府函轉內政部撤銷該筆土地之徵收
    2.依據大法官會議解釋第763號,被徵收土
    地使用情形應定期通知案。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2.屏東市公園段38 之3地號撤銷徵收土地陳情書
    3.依據土地法第9條及第219條私有土地被徵收後原 土地所有權人得依徵收公告之日起20年內向該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回其土地。
    4.該筆土地已被徵收31年未按照原計畫實施,理應五年 內應按照通盤檢討,亦應每5年通知原地主,至今原 地主尚未接獲通知已經明顯違法憲法。
    5.公園三小段28-0,28-1,38-0,38-1,38-2,38-3地號有6筆 被徵收的私有土地亦請一併撤銷徵收土地回其原地主土地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 財夯公司目前 土地有違反區域計畫法嗎?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 【錢櫃大火內幕1】 小火釀大災 林森錢櫃6大疏失害5命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有關近期北市公共場所火警案件.深表痛心.同時希望引以為戒.讓縣民生活更安心。
    有關建築施工,為工務局/勞工局掌管(核准/勞安),消防局為公安安全報備。
    關於公共安全 這次北市案件因施工導致相關消防設備關閉防火管理.便宜行事釀成一場悲劇.工務局針對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是否有任何改善作為? 勞工局關於施工安全.是否任何保障作為?
    消防局對於縣內防火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十二條是否建議修正/強化? 縣府是否能今年內與各建築相關工(公)會.商討與訂定施工安全檢核表.一份給廠家.一份給工(公)會一份自存保障。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
    消防/工務單位,縣內新建/增建/改建五樓以下透天厝(非供公眾使用)建築,是否依法設置消防設備(住警器)?公務機關查驗是否如實?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國軍敦睦艦隊爆發新冠肺炎群聚感染有些預做封城準備

    1.封城預備 居家服務隊(封前居家檢疫者生活服務,生活服務;封時生活機能服務)
    2.之前 傳出不道德事件,叫水電修,才表明是居家隔離者。
    3.目前除硬體封城規劃,軟體封城生活服務,更是封城成功的條件。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 2.國軍敦睦艦隊爆發新冠肺炎群聚感染有些預做封城準備
    4. 各局 合作協調 如生活服務 (衛生局/勞工局 ,防疫訓練/檢測(衛生)承攬招募運作(勞工) 社福救助 民政/警察/社會 (社會局資料統計追蹤/民政與轄區警察 訪視/物資發放。
    5.民眾醫藥協助
    6.遊民收容. 家中寵物.野生流浪動物管理服務

    ※目前各國封城亂象就知道需要什麼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澳洲聽障協會製作一系列短片幫忙聽障者做好防災的準備台灣是災害風險名列前茅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防災能力培育應大幅度地加快速度請遵循憲法給身心障礙者和其他國民同等的生存權保障建議 社福單位針對身障人士開發專屬適宜的防災宣導及防災需求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新東勢農地重劃經費餘1.5億.抗議縣政府剝奪農民血汗錢.起因農民當初同意領取原作物3成補償費.以保留原農地規模85.13%.但農民發現地抵費地售出後.扣掉工程花費仍剩餘1.5億,應用來補足剩餘70%補償費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新東勢農地重劃經費餘1.5億.縣政府專款專用保管?
    農地重劃條例第23條第1項.第二十三條抵費地標售的價額要「抵繳工程費」.這個「工程費」本來就包括農作物補償,可用來補足剩餘70%補償費?
    農地重劃工程道路.嗣後 道路的工程維護都有各係屬權責單位編列預算維護, 為何動用 抵費地 標售 溢價1.5億支出?

    109/5/15日上午9點半蔣月惠地政處質詢: 建國自助餐祖先民國42年陳山茶. 康慨免費捐贈土地 2.6267公傾.金錢協助暮捐興建屏東高工.目前屏東高工體育館亦有10米寬逃生出入口卻應要強制徵收建國自助餐民宅.讓人活不下去.政府應廢除徵收私有土地270坪.?
    109/5/15日上午9點半蔣月惠地政處質詢:法院強制執行令.强制拆除建國路自助餐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疵尚釐清.目前行政訴願進行中.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訴求:
    1.懇請貴單位出面協商.重新啟動.雙方條件談判.勿讓 被害人沒有土地居住正義權?
    2.屋主約90年至法院領地上補償金120多萬元亦想補償金還國庫。
    3.亦有3筆土地交換之權益,至今主管機關沒有履行當初設立之契約,期盼出面協議。
    109/5/15日上午9點半蔣月惠地政處質詢:法院強制執行令.强制拆除建國路自助餐地上房屋.亦程序.條件有瑕疵尚釐清.目前行政訴願進行中.勿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4.拆除建國自助餐,建國路23號,154坪數房屋,亦旁邊有屏東高工自己10米寬的土地 可以當體育館的逃生出入口,不一定要拆到民宅。
    5.若10米寬的逃生出入口不夠寬,地主願意協調,
    讓出 70坪的土地,留下一半的土地,能夠讓他們做生意維持生計。

    109.0514上午9點半蔣月惠消防局質詢:三月中.個案服軍中役放假一個月.利用放假和朋友聊天.但期中.突然暈倒休克.朋友馬上打電話到119.值班者沒有馬上請當地的消防車急救(武漢病毒專用).從外地派消防車到現場,可能時間上的拖延.延誤搶救.結果生命結束了.家屬希望上面的政策.在緊要關頭要變通.否則一位未成年.年輕人生命就結束了.家屬非常傷心,希望日後不要同一案件發生.
    109.05.14上午9點半蔣月惠消防局質詢:當前防疫期間.確保消防局防疫資源充足.人力/資源 優先優惠保證衛生單位 資訊共享 疫情過後.要求消防人力(救護資源)是否符合 災應需求(疫病/大規模災害(或複合性災害)及相關重大緊急事故災害確保屏東各鄉鎮市有人力自救。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太平里公一公園預定擬收回公有地住戶124大部分是老弱婦孺 94歲阿嬤哭訴當年自己蓋的房子 如今政府要收回土地不知何去何從?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太平里公一公園預定擬收回公有地住戶124迫遷案
    中華民國78年8月14日 78屏市エ字第27 154號 受文者公一公園預定地等住戶124 市長容滋浩發文
    第五條本工一公園預定地範圍內被拆遷戶未妥慎安置於國宅之前絕不予強個拆遷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太平里訴求:
    1.祈盼潘縣長兌現「安居樂業」承諾。
    2.去年簽訂租約還有10年為何急迫徵收
    搬遷。
    3.搬遷配套措施。
    4.放領住戶買回。
    5.還給耆老們尊享天年。
    6.讓年輕父母可以放心打拼。
    7.以人為本實質照顧太平里居民。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 麟洛運動公園原本是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專做運動公園使用)政府要產業多元化透過經濟部制定與健康多元化使用產業園區送交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質疑為某特定財團量身訂做?東港鎮有安泰.輔英醫療潮州鎮什麼也沒有.亦擠壓屏東區域醫院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體育館旁太平里124戶公一公園預定擬收回公有地.麟洛公園亦變產業園區. 公一公園用地亦可依據區域計畫法第 15-1 條為開發利用依各該區域計畫之規定.都市計畫法 EN 第 26 條 都市計畫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 變更縣政府可以為財團努力不放棄 是否也可以為弱勢百姓 努力不懈?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1.屏東市公園段38 之3地號撤銷徵收土地陳情書
    1.有關於坐落屏東市公園三小段38 之3地號,於民國77年10月15日77府建四字第109361號「公一公園用地開發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
    地」案 請求撤銷該筆土地之徵收貴請 鈞府函轉內政部撤銷該筆土地之徵收
    2.依據大法官會議解釋第763號,被徵收土
    地使用情形應定期通知案。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2.屏東市公園段38 之3地號撤銷徵收土地陳情書
    3.依據土地法第9條及第219條私有土地被徵收後原 土地所有權人得依徵收公告之日起20年內向該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回其土地。
    4.該筆土地已被徵收31年未按照原計畫實施,理應五年 內應按照通盤檢討,亦應每5年通知原地主,至今原 地主尚未接獲通知已經明顯違法憲法。
    5.公園三小段28-0,28-1,38-0,38-1,38-2,38-3地號有6筆 被徵收的私有土地亦請一併撤銷徵收土地回其原地主土地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 財夯公司目前 土地有違反區域計畫法嗎?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 【錢櫃大火內幕1】 小火釀大災 林森錢櫃6大疏失害5命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有關近期北市公共場所火警案件.深表痛心.同時希望引以為戒.讓縣民生活更安心。
    有關建築施工,為工務局/勞工局掌管(核准/勞安),消防局為公安安全報備。
    關於公共安全 這次北市案件因施工導致相關消防設備關閉防火管理.便宜行事釀成一場悲劇.工務局針對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是否有任何改善作為? 勞工局關於施工安全.是否任何保障作為?
    消防局對於縣內防火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十二條是否建議修正/強化? 縣府是否能今年內與各建築相關工(公)會.商討與訂定施工安全檢核表.一份給廠家.一份給工(公)會一份自存保障。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
    消防/工務單位,縣內新建/增建/改建五樓以下透天厝(非供公眾使用)建築,是否依法設置消防設備(住警器)?公務機關查驗是否如實?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國軍敦睦艦隊爆發新冠肺炎群聚感染有些預做封城準備

    1.封城預備 居家服務隊(封前居家檢疫者生活服務,生活服務;封時生活機能服務)
    2.之前 傳出不道德事件,叫水電修,才表明是居家隔離者。
    3.目前除硬體封城規劃,軟體封城生活服務,更是封城成功的條件。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 2.國軍敦睦艦隊爆發新冠肺炎群聚感染有些預做封城準備
    4. 各局 合作協調 如生活服務 (衛生局/勞工局 ,防疫訓練/檢測(衛生)承攬招募運作(勞工) 社福救助 民政/警察/社會 (社會局資料統計追蹤/民政與轄區警察 訪視/物資發放。
    5.民眾醫藥協助
    6.遊民收容. 家中寵物.野生流浪動物管理服務

    ※目前各國封城亂象就知道需要什麼
    109/5/14日蔣月惠消防局業務質詢:澳洲聽障協會製作一系列短片幫忙聽障者做好防災的準備台灣是災害風險名列前茅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防災能力培育應大幅度地加快速度請遵循憲法給身心障礙者和其他國民同等的生存權保障建議 社福單位針對身障人士開發專屬適宜的防災宣導及防災需求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新東勢農地重劃經費餘1.5億.抗議縣政府剝奪農民血汗錢.起因農民當初同意領取原作物3成補償費.以保留原農地規模85.13%.但農民發現地抵費地售出後.扣掉工程花費仍剩餘1.5億,應用來補足剩餘70%補償費
    109/5/14日蔣月惠地政處業務質詢:新東勢農地重劃經費餘1.5億.縣政府專款專用保管?
    農地重劃條例第23條第1項.第二十三條抵費地標售的價額要「抵繳工程費」.這個「工程費」本來就包括農作物補償,可用來補足剩餘70%補償費?
    農地重劃工程道路.嗣後 道路的工程維護都有各係屬權責單位編列預算維護, 為何動用 抵費地 標售 溢價1.5億支出?

  •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蓋房子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10-09 18:04:35

    柯市府四年成績單
    有哪些還沒完成?又有哪些是未來要做?
    這是柯市長這屆任期最後一次總質詢,本質詢組總結柯市長這四年的施政表現,第一年:跌跌撞撞,市府出包連連、新任政務首長或學者適應不良、只好靠事務官救火!第二年:佈滿荊棘,五大案雷聲大雨點小,政策形成過程未竟周延,影響市民信任度,尤其是大巨蛋。第三年:漸入佳境,世大運成功舉辦凝聚台灣人心,民調支持度回升!第四年:穩健務實,厭惡藍綠對決與意識形態治國的台北市民依然願意支持沒有私慾的市長。

    從70%高滿意度掉到四成,到世大運成功凝聚台灣人心、白綠分手、到成為台灣最大尾,市長創造台灣政治奇蹟,從沒有一個人掉下去可以再爬起來,這場變革,還在持續發生!

    台北市長柯文哲成為民調支持度最高的台北市長候選人,在於執政沒有私慾或私利,沒有政黨的包袱或壓力!

    台北市政府四年來做了很多以前做不到的事,公務員累壞了,城市進步了!

    但是,我們還是要監督,柯市長四年來有哪些事情還沒完成,或是外界有所質疑還沒說清楚的?又有哪些是這四年已經完成的政績?以及未來四年本質詢組期望柯市長要做的事,這三個面向將是這次總質詢的重點。

    黃珊珊議員表示,所謂五大案,大概只剩下大巨蛋了,其他三創、松菸、雙子星以及美河市都有一定進展,但還是有很多人在外面說三道四,市府應該提出完整的說明。就拿松菸來說,柯市長上任以後重啟談判,營運權利金自104年9月10日起,每年增加645萬元,另外再爭取到一項文創回饋金,104~107年這四年約增加1368萬元。清楚的說明以釋眾疑。尤其是大巨蛋,現在都依市府要求的方式進行中,通過審查就同意建照變更,沒通過審查就不可能復工,現在施工的部分是法院裁定同意施工的,不是市政府偷跑,這一點可以說得更清楚一點。

    再來就是柯市長這四年做了哪些事。老實說,這四年我們質詢組提出不少市政建議,而市府大部分也幾乎都完成:
    1. 行動支付繳納停車費,可以省下大筆手續費
    2. 幫市府找公宅用地,許多機關用地解編已規劃為公宅、
    3. 要求訂立更合理的公宅租金補貼政策,從健康公宅開始適用新的租金補貼,健康公宅最低每月6110元、興隆公宅最低每月2100元就能入住、
    4. 增取私幼補助擴大到3歲,107學年度開始每學期補助13660元、
    5. 增取圖書分館康寧分館,確認落腳康寧所後方空地、
    6. 敲定雙北吃到飽月票1280元,並要求推廣記名保障市民權益、
    7. 要求捷運車站編碼,讓外國及其他縣市旅客更方便、
    8. 推廣臨時托育與假日托育,讓父母有喘息時間、
    9. 拆除公安海砂屋,讓苦等10多年的聯邦合家歡終於動工、
    10. 麗山國小、胡適國小電塔遷移等。
    以上幾乎全部完成也落實了!

    黃珊珊議員指出,這近四年來市府其實很認真地幫很多議員解決了很多事,這部分有很多外界都不清楚,市府真的需要在宣傳上多用點力。

    但還是有一些美中不足的,就是這屆任期內,柯市長還沒做到的有哪些?

    1.內湖焚化廠除役的問題,在市長剛上任之初就曾帶著市長、環保局長以及附近幾個里長,到焚化廠內聽取簡報,就目前台北市垃圾減量有成的狀況下,是有條件讓台北市從三座焚化廠降為兩座。而內湖焚化廠是最老、焚化量最少的,如果除役後,現地可以規劃為環保生態公園。關於這個建議,市長在這屆還沒有答案!

    2.民生汐止線也是。在上次總質詢中,市長及捷運局曾諾會在年底前完成民生汐止線市區段以及替代路線的環評作業,接下來就是何時送中央核定路線。另外在8月31日市長也敲定東環段將走瑞光路這一方案,也宣示希望能在2021年動工。黃珊珊議員表示,民生汐止線能否在2021年前完成路線核定以及動工,市長也要給個答案!

    3.還有就是內湖三總對面的6座球型瓦斯槽。這個問題也是柯市長上任之初就提了,市長也要求產發局針對安全性及替代方案進行評估。但結論就是安全沒問題,遷移的話,大台北瓦斯要花很多錢,所以就這樣又擺在內湖3年多。問題是這六座球型瓦斯槽是屬於大台北瓦斯,而大台北瓦斯又沒有供應內湖地區,為什麼其他行政區瓦斯供應商的儲氣槽要放在內湖?黃珊珊議員表示,大台北瓦斯之前在光復北路也有一座球型儲氣槽,1998年市長選舉時,黃大洲市長政見之一就是遷移光復北路的瓦斯槽,雖然黃大洲市長沒當選,但繼任的陳水扁市長繼續協調,終於在他任內把光復北路瓦斯槽搬走。柯市長,你能比照陳水扁市長魄力,也協調大台北瓦斯把內湖這6座瓦斯槽也搬走嗎?

    4.另外就是敬老卡以及愛心卡的擴大使用。以目前敬老卡實際使用狀況,每個月把480點用光的比例大約只在10%,雖然政策的目的是在鼓勵老人家出來走動,但不可諱言有些老人家根本就走不動,套個廣告詞「我為什麼不願意走,我雙腳都麻了是要怎麼走」,柯市長一直強調每個月有480點,每年5760點,遠比重陽敬老金好,對這些老人家來說無感的。據了解,敬老卡部分開放小額使用仍在研議中,年底前應無法完成相關配套作業。但,至少開放運動中心這可以先做吧。雖說目前12區運動中心有開放公益時段給老人家使用,但老人家非公益時段難道就不能使用運動中心嗎?敬老卡也能在運動中心使用,不正是符合鼓勵長者出來走動政策目的。

    5.至於愛心卡也有同樣480點使用率不高的問題。尤其是愛心卡搭公車能扣點、搭觀光巴士能扣點、搭愛心計程車能扣點,卻不能扣抵搭捷運與復康巴士,這邏輯是說不過去的。況且北市府還編列預算補貼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以路邊停車為例,前四小時免費。沒道理政府預算補貼開車出門的身心障礙者或陪同者停車優惠,卻要求身心障礙者如果要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只能搭公車,不能搭捷運,否則沒補貼。愛心卡開放扣點搭捷運何時能上路呢?

    最後則是柯文哲市長如連任成功,未來四年應該做些什麼?

    本質詢組有幾點建議---
    一、都更加速。東、西區門戶計畫基本架構都已完整,剩下的就是更細部的執行計畫。尤其是在東區門戶計畫中的「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自細計通檢案公告實施日起6年內須向市府提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逾期則回復至原工業區。因此這部分目前是訂有落日條款的,產專區專案工作站責任重大,要盡到說明、溝通以及釘緊進度的責任。
    二、捷運路網進度。捷運南北環、東環段以及民生汐止線,相關可行性研究報告、綜合規劃作業以及環境影響評估、路線核定等,都要跟時間賽跑,才有機會在下個四年有個眉目。
    三、住宅政策。柯市長在興建公宅的同時,更應照顧到經濟更為弱勢族群排隊等候的出租國宅。台北市有一批苦苦等候出租國宅的市民,平均等一個出租國宅都要等個七~八年,好不容易終於等到了,卻讓承租戶傻眼,不僅租金沒有比公宅便宜到哪裡,屋內不但沒有任何家具,還毀損老舊,跟公宅完全天差地遠。

    (萬美出租國宅) (興隆公宅)
    萬美出租國宅 興隆公宅
    23坪6400元,管理費550元 24坪最低9300元(含管理費)
    32年房子 剛完工
    租期最長12年 租期最長6年
    沒家具
    衣櫃、窗簾。淋浴設備、免治馬桶、洗臉臺、化妝鏡、毛巾架。廚具、流理臺、抽油煙機、瓦斯爐。鞋櫃、曬衣架、燈具。
    試問一下柯市長,如果是你會選擇哪一邊?
    黃珊珊議員表示,過去的確因為出租國宅租期最長可達12年,市府希望由租客自備家具,但時代在變,市府的住宅政策也應該跟著改變。柯市長應該趁此機會好好重新整理一下台北市現有的出租國宅,至少從現在起也應比照公宅提供一些基本的家具。(以前的陋規、柯市府不該延續)

    四、下一個世大運或國際活動?
    台北有很多重大建設,硬體設備不斷興建、但是更需要的是人心的凝聚,體育賽事或國際性的活動,可以帶動產業發展與商業活絡,最重要的是讓世界看見台北,台北走向世界,世大運爭取多年才成功,市長下一個四年將為台北市爭取甚麼振奮人心的活動或賽事,需要市長好好思考及規劃!
    五、台北未來的電力需求檢討?
    內湖山區紅白相間的高壓電塔已經蓋好很久了,到現在核四不
    商轉、松湖變電所未興建,那些電塔之間沒有任何電線相連,
    國際友人笑稱台北真進步,有高壓電塔沒有電線,以為我們的
    電力是無線傳送!不但破壞台北市山區景觀,數十年前規劃的
    電力設施與路線應該重新調整,市府應善用自己的權力,對於
    台北的電力設施配置徹底檢討,如果沒有電力運輸的需求,要
    這些高壓電塔何用?

    台北市長應該站在101大樓頂端俯瞰這座城市,心中有一個主要的計
    畫,再落實在每一個行政區的都市計畫,進一步引領這座城市的區域發展,台北除了讓市民安居樂業以外,還需要與世界其他城市競爭,台北居本不易,本質詢組希望在剩下的80多天裡能看到柯市長提出更多未來四年的規劃,尤其在開創商機能有更多著墨,畢竟不管東西區門戶計畫多成功,如果沒有國際投資與商業活動支撐著,一切努力也會被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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