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父親未盡扶養義務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父親未盡扶養義務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父親未盡扶養義務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ibbadmin (愛BB)看板LAW標題[問題] 從小遭父親遺棄,如何免除扶養義務?時間Wed...

父親未盡扶養義務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00:29:42

狂賀🧨🧨🧨今天收到勝訴!  協助單親媽媽將原本從父姓的未成年子女,改定「#從母姓」👏🏻👏🏻👏🏻 恭喜在年前得知好消息!  ✅哪些情形法官會認可更改姓氏呢?!  #父母離婚  離婚常常是更改姓氏官司中,會先於訴訟發生的事情,因為通常更改姓氏不順利而進入到訴訟階段,常常是婚姻關係已經相當...


沒想到有一天會在法律板上發文求教...

我父母並沒有結婚,
從我出生開始,
我爸就沒有跟我們生活在一起,
也沒有支付過任何扶養費用,
我是我媽辛苦獨力養大的。

對我爸...我並沒有什麼怨恨,
從小我媽給我的照顧超過一般家庭的父母,
我在無憂無慮的環境下長大,
期間似乎看過我爸兩次,
其中一次是小學畢業典禮,
他帶我去吃Pizza。

在我出生沒多久,
我爸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家庭,
結了婚,生了三個女兒,
我以為我們就是再也不會聯繫了,
直到社會局通知:我爸被安置在安養中心,
要我支付扶養費用。

我按照法律流程跑,
向法院提交了放棄扶養責任的函狀,
法官先安排了調解,
我爸並沒有出席。
今天我去安養中心看他,
發現他住院了,
意識似乎有點不清楚,
雖然我問的問題多半都能回答,
但部分話題不確定他是不願意講、還是沒有辦法講。

我要問的問題是:
按照一般流程,
我申請進行訴訟,
法官開庭判斷我爸的確從小都沒有養過我,
我就能免除扶養義務。

但如果我爸沒有辦法出庭,
會不會這件事就一直拖著到他過世?
由於法官未判決,
我就得跟其他兄弟姊妹平攤我爸的安養與醫療費用?

這件是該怎麼辦好呢?
懇請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182.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1456443.A.300.html
maniaque: 所以,只有你被告,三位女兒反而沒事情??? 09/30 17:31
社會局是要求五個子女分攤,
只是我爸總共結了七次婚,(今天第一次聽到)
有七個小孩,
所以妹妹們也不願意負擔,
這個事情吵不完....
※ 編輯: ibbadmin (61.220.182.163 臺灣), 09/30/2020 17:59:05
ewings: 訴訟對象沒出庭不是很好?? 09/30 18:07
我自己google的結果,似乎法官如果判斷被告的意識狀況無法自我辯護,
會停止審判,直到被告恢復。

啊我爸如果真的沒有辦法出庭一直到過世,
那審判不就永遠不會下來?
最後按照民法1118條之1,
在法院判決前的費用還是要負擔...
※ 編輯: ibbadmin (61.220.182.163 臺灣), 09/30/2020 18:12:23
a9301040: 找證人 09/30 18:22
maniaque: 社會局會代理出庭吧...... 09/30 18:30
法官要是認定延後審判,
找證人也沒用。
這個案件是我主動申請放棄扶養,
不是社會局告我遺棄,
兩方分別是我爸與我,
社會局應該也無從代理。
※ 編輯: ibbadmin (114.45.95.74 臺灣), 09/30/2020 19:45:47
ajax4444: 攤一下也不行,這是父親啊 10/01 00:23
從我媽懷我的時候,
我爸就說了他不要一個孩子妨礙他的前途,
那時如果被打掉,就沒有現在的我了。

出生沒幾天我就被遺棄了,
從小我媽獨力養我很辛苦,
我不怪我爸,他當時也很年輕,
雖然他日後的幾十年也是不斷遺棄其他家庭與子女,
但那跟我無關,
我只是不想背法律上的扶養責任。
※ 編輯: ibbadmin (114.45.95.74 臺灣), 10/01/2020 01:23:13
gentlefaith: 委屈妳和母親了,辛苦妳們了,支持妳,希望能人開釋! 10/01 01:47
CCWck: 你已經起訴的話應該是走家事非訟程序吧,這是戊類事件 10/01 02:12
love110257: 回樓樓上,沒盡到父親的責任也叫父親?是我也才懶得 10/01 02:12
love110257: 管 10/01 02:12
CCWck: 非訟事件可以試試看家事事件的暫時處分(類似民訴的假處分 10/01 02:14
CCWck: ),在正式的裁判確定前,先裁定你當下是否要負擔扶養義務 10/01 02:14
CCWck: 另外,你父母沒有結果婚,你的情況是非婚生子女。若未經生 10/01 02:18
CCWck: 父認領或撫育,你和你血緣上的父親並非法律上的父子關係, 10/01 02:18
CCWck: 沒有扶養義務 10/01 02:18
CCWck: 應該可以合併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 10/01 02:20
CCWck: 意即,民法1118-1的扶養義務根本無須申請減免,而是主張此 10/01 02:23
CCWck: 義務根本自始不存在 10/01 02:23
當初我爸有認養,
所以親子關係存在,
這個跑不掉。
暫時處分我研究一下,
感恩。
rebuildModel: 政府就是人渣,早點開放沒人想養就安樂死就好了 10/01 04:43
rebuildModel: 政府也不想養,就要拖人下水,垃圾政府 10/01 04:44
rebuildModel: 一個人年老無錢養自己或沒人願意養,通通送去死就對 10/01 04:44
不是這樣講...老實說這次社會局找我去,
我才知道,
老了沒有錢養活自己、沒有行為能力,
政府會幫忙送到醫院、安養中心,
還蠻感動政府其實很照顧弱勢。
※ 編輯: ibbadmin (1.164.12.87 臺灣), 10/01/2020 08:15:35
a9301040: 找證人不會沒用…… 10/01 10:11
庭都不開了,證人也沒得陳述
※ 編輯: ibbadmin (1.164.12.87 臺灣), 10/01/2020 11:26:54
CCWck: 你這是非訟程序,不一定要開庭言詞辯論 10/01 11:47
感謝,跑跑流程學習一下。
maniaque: 政府機關會找上門,就代表有辦過非婚認養,身分證有名字了 10/01 12:17
maniaque: 某樓,政府會負最後照顧的,只是前面有程序要跑完 10/01 12:18
maniaque: 至於送死? 好啊,政府請你當劊子手,親自處理怎樣??? 10/01 12:18
maniaque: 出一張嘴誰都會啦..... 10/01 12:19
網路上言論也不用太跟他認真了:)
※ 編輯: ibbadmin (1.164.12.87 臺灣), 10/01/2020 15:05:31
ajax4444: 果然是親生的,他不花錢養你,你也不花錢養他 10/02 00:06
我的錢要花在我娘身上囉
※ 編輯: ibbadmin (1.164.12.87 臺灣), 10/02/2020 16:55:25
maniaque: 某樓大概不知道什麼叫 知恩圖報 吧...... 10/02 17:55
yuusnow: 這種人就是給個精子而已,我覺得不配稱為父親 10/03 17:26
yuusnow: 不是給孩子生命就配稱父母。生了還要養、育好嗎 10/03 17:28
LaplaceDemon: 這種人就是到處亂幹不負責而已啦 10/03 22:05
ㄟ....我爸生我的那個年紀還是個年輕人
年輕人不懂事 不要跟他計較
※ 編輯: ibbadmin (1.164.12.87 臺灣), 10/03/2020 22:22:39
spencer2567: 4444一直親情勒索耶 好棒棒 10/04 23:18
bear753951: 你爸年輕時一定很帥.... 10/10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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