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爬黑山罰款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爬黑山罰款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爬黑山罰款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爬黑山罰款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政委張景森承諾三條魚: 1. 國家公園不應用危險為理由禁止民眾從事戶外活動。 2. 登山自治條例全面廢除 世界是相連的。 昨晚我剛講完「走過台灣林業的輝煌曾經」講座(講講砍樹的故事和林業遺跡們),正在吃永和豆漿,就接到詹喬愉 - 三條魚Tri Fish的電話,說有急事,隔天中午要和官員...

  • 爬黑山罰款 在 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2-27 2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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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委張景森承諾三條魚:
    1. 國家公園不應用危險為理由禁止民眾從事戶外活動。
    2. 登山自治條例全面廢除

    世界是相連的。

    昨晚我剛講完「走過台灣林業的輝煌曾經」講座(講講砍樹的故事和林業遺跡們),正在吃永和豆漿,就接到詹喬愉 - 三條魚Tri Fish的電話,說有急事,隔天中午要和官員開會,希望我協助條列山岳管理重點議題讓她印出來直接呈給官員參考,因為我們立場一致,我想到的應該跟她想到的相去不遠。

    我只知道是中央層級,不知道是誰,於是就給她這些中央層級的建言:

    ——-

    當代台灣山岳管理建言

    1. 獨步全球,甚至更甚中國的封閉管制,對於登山運動推廣是莫大阻礙,也與文化發展潮流背道而馳

    2. 各縣市利用地方自治法漏洞訂出的登山自治條例,不僅完全無益於登山安全,更訂定非必要且無助益的官僚規則,增加了人民登山的障礙急須中央整頓,廢除地方割據亂象,建立統一管理原則

    3. 政府需要重視山區搜救工作,使其獨立,切莫繼續以消防員投入非本專業之額外工作。目前此現象已造成了各地消防仇視登山者,促成「以懲罰為目的」的地方自治條例制定,扭曲了消防單位成立「人命救助」的本質,更激發了官民對立,是非常迫切需要改革的議題

    4. 清、日之古道遺跡、全台超過3500公里的林道系統、林鐵遺跡,全是台灣重要的歷史資產,非常具有保存與活化的價值,並能激發國民對國土之認同與愛護,需督促各管理單位整頓活化,發展為重要的登山與國際觀光資源。

    5. 現行台灣登山教育並無系統性的推廣,建議調整管理組織,以單一單位統籌管理,並將戶外安全觀念融入中小學課綱,讓山海教育從小紮根,從根本提升戶外活動的安全,降低山難事故的發生。

    ——-

    沒想到,這些建議,居然就上達天聽,直接進到政府的最高層級去了。甚至還在會議上做出口頭承諾,願意協助改善目前台灣山岳管理最迫切的兩個議題:黑山黑岩黑溪,與侵害人權的自治條例。

    萬分感謝三條魚的努力,直接和最高層級溝通,讓他們能知道山岳管理該怎麼走比較好,希望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就能看到自由山海的到來!

    —-

    三條魚與她內文中提到的呂果果,分屬兩支隊伍,攀登方式也各投所好,都即將前往尼泊爾,完成今年台灣目前無人登頂過的八千米計畫。他們都是我的朋友,一起關注他們今年的冒險故事吧!

    —-

    給中央建言的第一條結尾「也與文化發展潮流背道而馳」,其實是讀完《心向群山》的心得。如果你對這本書感興趣,也可以等我的心得分享喔!

    ❤️我今天收到兩個最棒的贊助承諾!❤️

    這個故事緣起於一位非登山界但熱心某大咖朋友…😒
    也因為G哥的犧牲而有此開頭:
    友:「像你們爬這樣的山(八千米),應該都會帶衛星電話吧?
    鱻:「…嗯…我沒有欸…」
    友:「怎麼可能沒有?為什麼?很危險阿!」
    鱻:「就沒有阿,你知道衛星電話很貴嗎?打電話也貴。😩」
    友:「沒有人贊助你這個東西嗎?😳」
    鱻:「沒有阿…」
    友:「天啊,這種事我一定要呈報總統府,這種為國爭光的事情,國家應該要幫點忙的阿!」

    聊天嘛,覺得很多事情都是講講,那天聊完之後就各自散了,確沒想到劇情超展開😱…後勁強大到令我受寵若驚…

    沒幾個禮拜,我所屬的經紀公司就接到張景森政委的通知。
    原來此事驚動總統府😱,交代張景森政委要瞭解一下,他的秘書要我交上一份簡略的計劃書,看什麼部分可以有所幫助。
    實際上我不知道要國家幫我什麼,我覺得國家如果幫助我一個人,感覺很彆扭,尤其登山比較偏向個人成就的部分,我只想提出讓我們可以在國家公園攀岩、溯溪…但又不敢。
    於是我私訊 呂果果,問他有沒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地方。結果阿果説,如果有需求,大概是簽證難簽這件事情吧…但更重要的是,既然國家會重視出國去爬山,那麽希望國家能重視登山推廣與教育等更紮根的事情。因為國家給的幫助,應該期許是大家都能受益的。🤔
    阿果加深我的決心,讓我確定了我一定要提出議題需求的想法。但是議題太多…該怎麼提呢?

    由於張政委要我去一趟行政院開會,我原本想寫一份像報告書的一份文件,不管人家在乎不在乎這個議題,都塞出去。但偏偏我太忙了…完全沒有時間寫阿阿阿!簡易計劃書的部分倒是把我以前寫的剪剪貼貼先送出去了。

    於是我開會前緊急打給 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劈裡啪啦的把一堆我的想法告訴雪羊,請文筆流暢的他幫忙在開會前整理一些重點議題,至少能紙本發出,比口頭説來得更讓人加深印象。

    感謝神救援😇,在開會前不到一小時列了些內容出來,還比我原本預計的主題多了點…

    走進行政院張政委辦公室,又讓我驚喜了一下~
    看到好久不見的 Hwang YiYuan Hank黃一元老師與梁明本老師兩位前輩,原來他們也來開會了~在座還有體育署的長官和…(抱歉我記不住)…天阿,這個陣仗比我想像的大…😬

    張景森政委因為前面行程延誤,還沒抵達。結果一元老師一臉不屑,劈頭就把我能想到的(簽證、保險、飛機超重…當然還有罪魁禍首的衛星電話)狠批了一遍,然後説:
    「我不覺得你是要來要贊助的,這種東西需要國家幫忙嗎?這麽簡單的東西還需要政委和體育署來這裏坐著開會嗎?」

    我OS:老師你也不要這麽犀利好不好,政委都還沒到就要我破梗…😑(而且我也不知道會有這些單位阿…)
    但一方面也還是佩服一元老師總是能那麽一語道破重點。

    然後我提出自己想法講了一下,得到的回覆大多又是老調官腔(這些想法我們也認同…但是如果XXX誰負責,如果民眾XXX又怎樣…)總之聽就知道敷衍。原本想說這應該也沒救了啦。

    沒想到等張景森政委本人到後,一提到議題,發現他竟然都有在瞭解,因為他本人也爬山。
    有太多議題牽涉太廣,也不是這樣一個會議可以拍板訂案。於是我提出了一個小要求。

    「開放國家公園讓我們從事戶外運動(尤其是陽明山國家公園)。」

    國家公園雖說有保護環境的責任,但我不能接受這種能夠牽管線引流溫泉、蓋溫泉旅館,但民眾不能泡野溪溫泉…可以把山挖開蓋房子,但是不能攀爬岩壁…可以把溪水引去養漁塭,但是不能溯溪…可以蓋無數馬路,但是不能越野跑…保護財產而不是保護自然的國家公園…

    (題外話,我們社團學弟曾經因為看到溪水被引流走,不知道引去哪裡。所以把水引回溪谷。然後陪了十萬塊,因為那是引去養香魚的水…)

    張政委超果斷的一口答應。他説國家公園本身就不應該用“危險”當理由去阻止人民的活動,因為這不是國家公園的職責。😤
    (讓我們看下去,如果國家公園用環境保護當理由,那麽會如何處理這些人為“財產”)

    其二,張政委提到,登山自制條例該全面廢除。我們需要建立的是一致的報備相關問題。😁

    於是乎…
    他問我所以不要什麼贊助了?衛星電話?

    我説,我已經得到了兩個最大的贊助:
    1⃣國家公園不應用危險為理由禁止民眾從事戶外活動。
    2⃣登山自治條例全面廢除。

    希望這是真正能夠實現的贊助,也是我目前為止得到最好的贊助!
    讓我們一起看下去……也讓更多人一起督促和見證~

    (圖為韓國-北漢山,如果台灣這樣爬山會罰款+輿論攻擊的………)

  • 爬黑山罰款 在 詹喬愉 - 三條魚Tri Fish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1-25 03: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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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不虧是專業作家,寫的很有邏輯,可惜看不懂的人其實是根本的無法體會,這就如同活在傳統世代的人無法理解為什麼男女可以平等,ISIS認知信異教是罪。因為那個是他們封閉的世界,跨出不容易,台灣是我們的國家,只能期待漸漸由更多人發聲,引起思考而進步。

    通常拿登山保險和制度來譴責事件或評論救援的人,其實根本就沒有去理解真正該改進的問題源頭,正是這些本該先完善的制度。

    以下節錄—
    「『幾十年來,制定政策的政府害怕災難引來責難,所以禁區劃得越大越容易管理,即使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可能違反憲法。而慣性思維侷限於「保護就是愛」的社會大眾,不認為封山禁水有什麼不好,「反正我不會去」,「冒險犯難」是「少數人」的「自私」偏好,不值得支持。』...

    『也因為禁制思維主導,保護、保險、救援的系統無法完整建立。』」 —龍應台

    最初台灣因為救援體系不完善,開始導致許多爭議案件,結果輿論導向竟然不是推行完善制度,而是責罵受害者。這些年來在許多山友和基層搜救人員的努力之下,救援制度還在努力由下向上艱難的在縫隙中尋求進步。至於現有的登山保險,只能說是應付產生的一個有名無實的商品罷了。
    但這些年也看到,在媒體和無知的嘴砲渲染之下,登山的罪名被莫須有的灌上。大家愛談所謂的負責,但確不理解有個人責任與國家責任之間的平衡。只覺得「這個項目我不會用,所以那是個人的事。」。實際上大多數的山難者都是「對自己負責的。」但是民眾只以為“有用到救援就不是自己負責”。所以今天所有用到救護車,國家資源的所有人都不是自我負責?

    我們不應該跟開發中國家去比有沒有先收費再救援,也不應該像現在…“依照媒體火熱程度喊救援價碼”、“懲罰性收費”、“封越多越好收費”、“罰款是為了讓民眾叫好“。
    而是真正的該把救援制度、原則、資源釐清。救援收費可以抑止某些濫用,但需建立在國家應盡的責任之上,公平明示的定價,若消費部分,理應詢問家屬救援意願。
    並且真正解禁山林,所謂的負責,也需讓人民自行去評斷和選擇。不然難道開放的地方出事,管理單位就能為此負責了嗎?怎麼負?什麼叫負責?就不會死?搜救隊就不用出?
    還不是又回到原點,有無限制區域的出事結果是一樣的,又回到個人責任與救援責任的牽扯。如果體制完全,政府堅定立場(不因人有無背景而不同救援標準),那麽路線難易、人數、經驗…皆不會影響所謂救援資源使用的多寡,就可達到公平原則(這是引起民眾反彈的最重要心理)。本無黑山,只因不面對真正該面對的責任而黑。

    台灣的制度,尤其當相關這種無法掌控投票結果的零頭人數…都無法從上層單位推動。
    光靠基層的搜救人員,和部分關心、願意瞭解的山友努力,是遠遠不夠的…

    但要有足夠的輿論壓力才有可能更被重視而改革,前提就是得先教育許多已經被政府管的理所當然的民眾,也是漫漫長路。

    龍應台—台灣未解嚴: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141836042798008&id=1388668931448060

    台灣未解嚴 《純粹大武山》

    我曾經是德國的「外籍配偶」。養育孩子是全天候、無休假、無工資的勞動工作,所以我也曾是德國的「外勞」。

    和其他的孩子一樣,我的孩子四歲就加入了社區的足球隊,開始踢球。我這個慣性思維認為「保護就是愛」的亞洲母親最大的震撼就是:即使下雨,四歲的孩子照樣在泥濘草地上跑步;即使下雪,四歲的孩子照樣在冰冷雨雪中踢球。

    寒風刺骨,就迎著風走出去。霜雪割面,就昂頭闊步跑一圈。跌倒、滑倒、膝蓋破,怎樣?爬起來往前衝啊。

    他們滿身泥濘、一瘸一拐走進溫暖的家門,我總是滿心感恩:大自然不是只有陽光酥軟,潤雨如絲。只有接觸大自然嚴苛、冷酷、傲悍的一面,人的體魄才得以強健,人的心靈才得以真正地自由奔放。

    墜落在高山之上、深谷之中的年輕女子吳季芸,冰霜僵凍的遺體終於下山了。她的精神,深深震動我:是多麼強大的對心靈自由的追求,使得她一年有一百多天往山的巔峰走去?是多麼宏大的氣魄,支持著一個女子獨自背著背包走進山林最艱難、最孤獨的深處?

    穿比基尼又怎樣?她就是脫光了衣服,讓你看見山的巔峰、雲的內裡,又怎樣?巔峰上的她只是用她的方式凸顯了你自己身體的慵惰、視野的短淺、心靈的桎梏罷了。

    在華人世界裡,台灣人以政治的解嚴自豪,但是非常不自覺:我們的視野和心靈距離解嚴很遠。

    台灣三分之二的土地是山,超過3,000公尺的高山有268座;台灣有88個島嶼,本島的海岸線長1,141公里。所以台灣人很自豪地說,我們有世界級的多元山岳,我們有世界級的美麗海洋。

    大部分台灣人不知道的是:因為政治的戒嚴,高山有山禁,海洋有海禁,而政治解嚴了之後,山和海,並沒有跟著政治開放做貨真價實的解嚴。

    幾十年來,制定政策的政府害怕災難引來責難,所以禁區劃得越大越容易管理,即使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可能違反憲法。而慣性思維侷限於「保護就是愛」的社會大眾,不認為封山禁水有什麼不好,「反正我不會去」,「冒險犯難」是「少數人」的「自私」偏好,不值得支持。

    惰性政府和慣性大眾雙重夾殺之下,台灣的山,台灣的海,其實完全不是民主開放社會的大山大海。針對登山、針對近水的種種限制,多如牛毛,層層卡關,迫使愛山愛海的人民鋌而「違法」。也因為禁制思維主導,保護、保險、救援的系統無法完整建立。

    台灣有山岳,沒有山岳文化。台灣有海洋,沒有海洋文化。更糟糕的是,社會對這個現象沒有自覺。

    吳季芸死了,很多待在家裡整天滑手機的人還譏笑她錯。我想問的是:

    她在聲光充斥、虛擬流行的時代裡堅毅不止地鍛鍊體魄——這不是一個現代社會本來就該教育下一代的「體育」嗎?

    她無懼冰霜雪雨,冒險犯難——這不是一個開放社會本來就該傳授孩子的「智育」嗎?

    她承受孤獨,千山萬水毅然獨行——這不是一個文化成熟社會本來就該教育下一代的修身「德育」嗎?

    這怯懦的、懶惰的、心靈閉塞的社會,對吳季芸此刻穿過高山、越過深谷步步回家的遺體,應該感覺的是不忍和慚愧吧。重要的是:我們能不能夠大膽想像一個體魄強健、視野開闊、勇於冒險犯難、真正擁抱山海的台灣呢?

    ————————————————

    1)黑山,是歷史的遺毒,專制的復辟
    https://www.facebook.com/463267870687087/posts/790621057951765/

    2)所有的「少數」領域,全都因為「我不會,所以你不准,不然你去死。」這樣的鄉愿思維,給私刑正義的判了死刑。登山亦如是,潛水亦如是,攀岩亦如是,獨木舟亦如是......
    https://www.facebook.com/769543416427886/posts/1958763304172552/

    3)公民連署:敦促行政院建立全國水岸安全機制,協助修改或廢止現有不當水域禁令
    https://join.gov.tw/…/…/9212ae27-f8a8-465a-a483-940dc66c1e0b

  • 爬黑山罰款 在 老天鵝娛樂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1-20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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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天鵝投票所】#6

    「政府是否應該除搜救費自行負責外再重罰爬黑山?」
     
    (登山未申請入山證)
     
    避免浪費社會資源跟憾事再度發生
    -
    爬黑山觸犯國家公園管理法,最重將可裁處3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