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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營業執照英文版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015的網紅黃大煒 (Huang Dawei),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的人生只有音樂,我很珍惜我近30年來的堅持、專注和努力... 我常說若有一天我沒有了音樂相伴,那麼我的人生便毫無意義,甚至沒有活下去的理由... 我不是開玩笑,我非常認真! 我香港出生,在台灣定居前在日本及夏威夷成長生活求學。由於家族事業橫跨多個國家,讓我從小在不同國家生活,體驗和接受不同...
營業執照英文版 在 黃大煒 (Huang Dawei)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的人生只有音樂,我很珍惜我近30年來的堅持、專注和努力...
我常說若有一天我沒有了音樂相伴,那麼我的人生便毫無意義,甚至沒有活下去的理由...
我不是開玩笑,我非常認真!
我香港出生,在台灣定居前在日本及夏威夷成長生活求學。由於家族事業橫跨多個國家,讓我從小在不同國家生活,體驗和接受不同文化、思想、語言、藝術的薰陶...
也許是天份(哈哈)...或是因母親也熱愛藝術,包括書畫和音樂等...讓從未學習音樂相關課程,甚至看不懂樂譜的我,居然能將耳朵所聽見的樂章和故事畫面,用"很不專業"的方式,完成我的音樂創作。
我的英文歌詞與旋律是同時相應而成,沒有歌詞就沒有旋律,反之亦然!
30年前,我因緣際會,選了台灣這個陌生的地方開始我的音樂事業。
我很愛台灣,
2006-2009我因創作歌曲(【Wishing Star 許願的星】中英文版)很榮幸入選中國2008奧運主題歌曲之一。
雖然受西方文化教育,可能是家族長輩的教養和影響,雖不太理解,但對中華歷史文獻和中華文粹藝術非常敬仰,所以與我的音樂好夥伴郭巍共同創作編製了【秋天1944】、【甲午戰爭三部曲】。
【So Long】細訴鄉情。
還有與嚴錚寄以音樂情懷,
結合京劇世家李志希,李志奇。
更榮幸能與已故聽損書畫家陸君歐先生以提字來延續.....與多位音樂家共同參與完成【我愛京劇】...等 作品呈現,這些完全被所謂的商業市場無法接受的歌曲,卻給予我最大的自信心與說服力。尤其是在北京參與【黃河大合唱】,我代表流行音樂以電吉他和搖滾吶喊歌聲和中國天才小提琴家呂思清,朗朗的 鋼琴彈奏, 加上小朋友們優美合聲,雖只有短短幾秒鐘的呈現,卻令我永生難忘!非常快樂滿足...
我自始至今從未想過,付出心血創作的寶貴原創作品,目的是為了娛樂討好大眾?
當然每個音樂創作者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得到多數人的認同!但能否感動大眾並非創作人所能控制的,否則就不是創作,只是用音符和文字取巧交了功課!
我很感激感謝所有愛護我的朋友們,尤其是我的音樂在他們的人生路上參與著些許喜怒哀樂,或是正面能量的鼓勵,這些是我最大的支持力量,讓我能夠自由自在,沒有限制的延續原創精神...
原創音樂是我人生的使命,銷售量或知名度,或是盲目追求名利我實在不擅長,這30年來的印證已是鐵一般的事實....
我不會變的,也沒有理由改變,不是嗎?
我很幸運今天的黃大煒還可以是黃大煒,用音樂作品和真誠投入的演出得到朋友們的激賞和回應支持,我只會更珍惜,更堅持 更努力繼續下去,且希望以自我說服力來感染和傳承給我們的下一代...
我是黃大煒,是的,我的事業歸類為演藝類別,而我非常尊重和敬佩每一位不同領域的專業認真的演藝同仁。
演藝人員最珍貴的資產是肖像、影音、姓名,因為當有機會成為專業知名公眾人物或演藝者,在享有掌聲或大眾注目時,請切記自己同時肩負了社會責任,除了專心真誠演藝創作,自身的道德品格才是最重要的。
對任何人、事、物都必需建立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礎上,盡心力完成。
當我被人善用,就算勞心勞力,也甜在心坎裡...
若我被人濫用,就算吃了點虧,但因提早看清,所以是佔了便宜。
我們樂意無私分享付出,但不可以被違法濫用!
當驚覺有人預謀,利用至親過世,我們傷痛脆弱又奔波忙碌時,不在乎Vicky罹癌不可以勞累,糟蹋我們的真心信任支持......我們也已寬容承受!
但
若未經授權非法擅自公開,並表明擁有我黃大煒所有ㄧ切人格、著作等權利。
甚至刻意隱瞞,未經授權,擅自代表我的身份與電視媒體平台商談我的”事業””工作”?
眼看我自己30年來努力累積的聲譽及家族背景被人擅自非法盜用並以中國央視節目團隊名義,詐騙NB漁農署成功,得到贊助和背書。
盜用我的聲譽和說服力,詐騙兩國政府單位,再以政府參與背書來取信我們。
沒有任何合法證照,沒有工作證....等...
什麼都沒有...
我們沒什麼了不起,我們很普通簡單,我們只是惜情,合理和守法,不說謊....
就是這樣!
在此公開懇請法官遵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及專業律師【請維持自己的專業素養和職業道德】。
在此請兩位法律專業人士,尊重我們演藝人員的專業成就,請勿踐踏演藝人員的基本人權,請勿歧視演藝人員,請勿以兩位自以為是的錯誤認知和批判,來殘害我們演藝人員ㄧ生致力引以為傲的成就!
我演藝事業已30年了,我是美國籍,所以無論在台灣或其他國家從事演藝工作,包括公益慈善無酬義務公開活動,都必需先經由合法相關項目之營業執照之合法登記公司或單位,包括非演藝工作。
這些基本人權和法規,若法官和律師都視為糞土, 尤其理律法律事務所吳律師載明我黃大煒的人生非常渴望需要 這不合法,不專業的詐騙份子來安排節目宣傳曝光以增加知名度??? 或私自評判我黃大煒是個貪圖 這所謂【千載難逢】難得免費出國旅遊玩樂的機會????
那麼...我...也無話可說了....
沒有合法公司或單位,沒有營業執照,沒有工作證,沒有合約,什麼都沒有,這已是嚴重違法。
我現在仍不敢置信,法官和律師逼迫並自行判定我黃大煒接受,知悉,並同意授權被告可以非法將我黃大煒等人,瞞騙私自置入偽裝成中國央視製作團隊和工作人員詐騙NB農漁署,進而非法入境加拿大工作??
難道是因我是演藝人員?或是因為我是美國籍?或是我黃大煒不值錢?或是我黃大煒是攀權附貴,佔便宜的人??
請法官和律師提供 被告合法執行工作的相關文件檔案及我黃大煒親筆簽名的授權書,否則法官與律師兩位為何能在法律的基礎上給予被告合法權益?
發表這封公開信是因為我的實際情況讓我心中非常擔憂,若我黃大煒都會遭遇到台灣司法的偏頗岐視,未審已先判 。那麼其他所有在演藝工作岡位認真付出的演藝人員,又如何能合法維護自身權利呢?
我的人生求公平正義,而非官司勝敗...
演藝是我的生命,請勿以個人私有偏見及認知毀了【演藝圈】,殺了【黃大煒】...
我們沒有恩怨情仇,
我們公私分明,
我們不會因受騙而怨懟,
我們對事不對人,
我們也不會改變我們對【人性本善】的意念,
我們不會因而刻意防範,
我們仍然無所奢求,真心信任不疑...
而緣份安排必有其因,
預謀計劃中,看見人性卑劣的貪婪....
不是悲憤...是無奈的哀傷...
猶記楊大智檢察官曾在判決書中的【法律沒有理由處罰說實話的人】ㄧ句話,
讓我們對台灣司法深具信心,
台灣司法加油!
再次謝謝!❤️
POLO WL
Vicky MeiMei Chao
#台灣司法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