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營所稅綜所稅兩稅合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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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營所稅綜所稅兩稅合一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無限期支持黃國昌老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影片】 2017.03.01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 財政委員會 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質詢內容:列舉扣除額修法、兆豐案究責調查、當沖降稅預估 質詢委員:黃國昌 列席受詢:財政部長許虞哲、兆豐董事長張兆順 發言時間:09:26:42 - 09:40:45 🎯財政部因為時間不及,明年...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0的網紅吳秉叡 BRAYWU,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政院版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仍有人質疑綜所稅拉高到45%是劫貧濟富,一個好的政策遭人扭曲,讓我很不服氣! 財政部前任張部長發明財政健全方案,將綜所稅拉高到45%,事後證明是得不償失的,並沒有增加多少稅收,反而降低國際人才、大公司來台灣的誘因;現有部分立委同仁提案說明表示...

  • 營所稅綜所稅兩稅合一 在 無限期支持黃國昌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3-01 12:48:35
    有 64 人按讚


    【影片】
    2017.03.01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 財政委員會 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質詢內容:列舉扣除額修法、兆豐案究責調查、當沖降稅預估
    質詢委員:黃國昌
    列席受詢:財政部長許虞哲、兆豐董事長張兆順
    發言時間:09:26:42 - 09:40:45
     
    🎯財政部因為時間不及,明年才會提出選擇列舉扣除額的方案。
    🎯兆豐案的後續求償部目前針對前董事長蔡友才、前總經理吳漢卿2人,內部行政調查看不出其他人有應該被求償。內部行政報告將交給財委會參考。
    🎯財政部表示台股沖降稅若上路,預估日均成交量增加50億元至100億元,可以打平或增加稅收。如有稅損一年後停止施行。
     
    👉老師針對大法官釋字第765號所得稅法的修正,質詢財政部何時提出修法計畫書。
    部長表示由於今年5月打算提出比較大的稅法改革,營所稅、綜所稅、兩稅合一及股利方面的調整。所以薪資所得列舉的部分,打算在明年上半年再進行。
    老師說明,上次在審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時,包括自己及今天的召委王榮璋委員都提出了所得需扣除最基本生活費用的原則,接受了財政部在效率及稅捐稽徵便利的角度不再堅持。
    大法官釋憲已經出來,除標準扣除額外也可以選擇列舉扣除額,不論在法律正當性或稅法修正上應相對簡單。
    請教部長明年處理的原因。
    部長舉例對於列舉扣除的系像要詳細研究,加上五月時間近了,所以排到明年。
    老師表示希望財政部能盡量加快腳步。
     
    老師針對兆豐的調查及求償進行質詢。
    許部長表示行政院有組成專案小組,報告已經出來,由金管會彙整。
    老師再詢問求償部分,是否仍限於2人(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前總經理吳漢卿),能否把57億的罰金討回。
    兆豐董事長在媒體訪問時說罰金是學費,是由全體的納稅人及兆豐的股東來支出嗎?
    部長表示這部分由兆豐張董事長答覆。
     
    👉兆豐張兆順董事長答覆,一部分責任由金管會定調有6人解職。
    老師詢問57億的部分是否只針2個人求償?
    張兆順董事長答覆,目前內部調查這2個人要負最大責任。
    其他董監事在調查時曾提出,當時制度不太好,沒有辦法知道這件事。很多事經理人如果沒有上報,董事會也未必曉得。
    老師追問,2012年巴拿馬分行已出事,事後遲遲沒有改善,前後任董事、高階經理人,都不在求償考慮範圍內?站在幫納稅人把關立場,兆豐金只打算對那兩個人求償?
    張董事長表示,其他人只做行政處分,有證據會再求償。但從內部行政調查看不出其他人有應該被求償。
    並允諾老師的要求,將內部書面行政調查報告報告提供財委會。
     
    老師繼續詢問財政部長,當沖降稅至0.15%是否仍為財政部立場?
    部長表示草案已送入立法院審查,財政部會尊重財委會意見。
    老師詢問,財政部希望降稅衝高成交量。估計成交量上升多少?會增加稅收或稅損?
    目前台股當沖比重佔比不到10%,減稅是預計當沖比例會增加嗎?
    👉部長回覆財政部估計成交量增加50~100億。
    估計稅收打平,希望成效好會增加稅收。
    如果稅收減少,實施一年後就不再實施(降稅)。
    部長表示是期望增加當沖比例。草案已送入立法院審查,財政部會尊重立委意見。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FtIylMGAI_M
    立法院IVOD:
    http://ivod.ly.gov.tw/Play/VOD/95305/1M
     
    🔎釋字第 745 號 【薪資所得未許實額減除費用是否違憲案】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_1.asp…

  • 營所稅綜所稅兩稅合一 在 吳秉叡 BRAYWU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7-11-02 12:51:14

    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政院版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仍有人質疑綜所稅拉高到45%是劫貧濟富,一個好的政策遭人扭曲,讓我很不服氣!

    財政部前任張部長發明財政健全方案,將綜所稅拉高到45%,事後證明是得不償失的,並沒有增加多少稅收,反而降低國際人才、大公司來台灣的誘因;現有部分立委同仁提案說明表示,所得稅率最高級距45%稅率降到40%,是所謂劫富濟貧,讓我們實際試算看看。

    我曾說過,稅改方案是一個套餐,不能拆開看;在台灣,若以最高級距45%共有6518戶,若從45%降到40%,平均每一戶享受到422萬減稅利益;然而兩稅合一扣抵額刪除,營利事業所得稅並從17%增加到20%,也就是說,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級距45%之6518戶可扣抵稅額123億將會喪失,除以6518戶,每一戶將喪失188萬的扣抵額。

    營所稅若從17%增加到20%,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最高級距45%的6518戶,他們營所稅將增加160億,除以6518戶,每一戶將增加246萬的營所稅。

    綜合以上,188萬加上246萬,總共434萬的稅捐增加,扣掉422萬的減稅利益,每一戶還要多繳12萬的稅,何來的濟富?最高級距45%共6518戶,每一戶需多繳12萬的稅,濟富在哪裡?外界不斷質疑這次稅改劫貧濟富讓我很不服氣!

    各種扣除額,包含薪資所得扣除額,都有增加,這難道對薪資所得者不好嗎?有增加稅捐嗎?我想社會大眾自有公評!

    在資本利得方面,假設公司賺了100元,要先繳20元(20%)的營所稅,再加上個人股利所得稅,26%,80%*26%=20.8%,20%加上20.8%,對於個人而言,股票的資本利得稅其實是40.8%,資本利得稅比綜所稅最高級距的40%還要高,如果還要分級課稅,這樣稅率會飆到多高?

    個人絕對贊成稅制改革,我也提案將薪資所得扣除額拉高到20萬;現今稅制計算複雜,身邊許多朋友向我反映會支持這項政策,哪怕多繳一點稅,只希望計算簡單化;我要告訴財政部許部長,要有信心,咬定青山不放鬆,多對國人說明,這個方案絕對是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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