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無職榮民健保區公所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無職榮民健保區公所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lavatar (請不要吃魚翅)看板Insurance標題[討論] 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時間Mon...
(不知道健保的問題是否可以po這裡詢問,如果不行,還請告知)
想請問的是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健保的問題
依照(台北市就業服務站)網頁說明
https://www.okwork.gov.tw/frontsite/cmsURL/forward.do?URLId=28490
方法3:父母用第六類人口投保
家有長輩,一般的作法都是加掛在自己上班的公司,但如果你的投保金額超過
5萬600元,就可以考慮讓父母以「第六類人口」身分向鄉鎮公所投保。這是因
為第六類人口現行要繳交的健保費為749 元,而投保金額5 萬600 元者,須繳
交的健保費為766 元,兩相比較就可以看出,以「第六類人口」投保會比較省
錢。但如果家裡人口眾多,以前述小王為例,因為一家有7口,可以省掉2口的
健保費,就直接選擇依附在小王身上比較划算。
BUT!!!
依照(台北市內湖區公所)說明
http://www.nhdo.taipei.gov.tw/ct.asp?xItem=37216580&ctNode=3721&mp=124051
保險對象:地區人口,榮民、榮民遺眷。年滿20歲,無職業,也不在其他單位
投保,且無配偶、子女可依附投保者。
問題來了,請問子女有工作,可依附投保者,到底父母可否以第六類地區人口投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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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nsurance/M.1401113546.A.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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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kakapo (冷靜思考拒絕盲從)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Re: [討論] 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
時間: Tue May 27 15:29:52 2014
看來是這樣沒錯
健保署網頁:
http://0rz.tw/KNUZF
退休人員無職業者,應先依附配偶或子女以眷屬身分投保。
但無配偶或子女可依附投保者,應在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以地區人口
身分投保。
惟經徵得原投保單位同意,得以原投保單位為投保單位,繼續在原投保單位以地區人
口身分投保。
台北市文山區公所:
http://www.wsdo.taipei.gov.tw/ct.asp?xItem=188324&ctNode=41446&mp=124121
註:退休人員不得選擇第六類身分投保:
(1)先以眷屬身分依附配偶或子女投保;
沒有被保險人可依附時,才能以第六類被保險人身分參加健保。
(2)102年1月1日前已以第六類身分投保者,得繼續以該身分投保。
但如改以其他類身分投保者,則不能再回復第六類投保。
※ 引述《lavatar (請不要吃魚翅)》之銘言:
: 想請問的是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健保的問題
: 依照(台北市就業服務站)網頁說明
: https://www.okwork.gov.tw/frontsite/cmsURL/forward.do?URLId=28490
: 方法3:父母用第六類人口投保
這網頁最底下有寫文章出處『《Money錢》2010年6月號』,所以此資訊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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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pm (江湖夢) 站內: Insurance
標題: Re: [討論] 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
時間: Tue May 27 18:20:58 2014
※ 引述《akakapo (冷靜思考拒絕盲從)》之銘言:
: → mcintyre:二代健保後,退休父母須一定附加在有工作的子女上 05/27 01:12 ^^^^^^
: 看來是這樣沒錯
: 健保署網頁:
: http://0rz.tw/KNUZF
: 退休人員無職業者,應先依附配偶或子女以眷屬身分投保。
: 但無配偶或子女可依附投保者,應在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以地區人口
: 身分投保。
: 惟經徵得原投保單位同意,得以原投保單位為投保單位,繼續在原投保單位以地區人
^^^^^^^^^^^^^^^^^^^^^^^^^^^^^^^^^^^^^^^^^^^^^^^^^^^^^^^^^^^^^^^^^^^^^^^^^^
: 口身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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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般性規定跟但書,但書表示的就是例外狀況,所以沒那麼一定...
不想那麼多的話,回頭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規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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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穀雜糧加蔬菜 運動加樂觀
於晝夜常念善法 思維善法 觀察善法
想不出來作啥事好時 就唸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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