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無法表示意見案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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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無法表示意見案例產品中有29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李姓中壢選民,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近日,知名團購公司 #486先生(#陳延昶),因爭議言論遭到臉書禁言,喊冤說他只是喊「「我支持台灣獨立,台灣本來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暗示臉書親中封鎖 #台獨言論,卻被踢爆486整段文字後面寫「O林老師的中國人,去吃O吧你們。」被臉書認定為 #仇恨言論 被禁言。 仇恨言論有...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工務局(3/26)】 #現地公告原則 根據「桃園市公園適性發展推動委員會」提出的草案,在開工前14-21日前要做現地公告,關於現地公告的主張,智翔從過去便堅持必須在設計階段前,就必須來公告,及早讓附近居民知曉,也方便意見蒐集。 今天智翔再次質詢到這題,工務局長表示,除了公告會...

無法表示意見案例 在 阿尼尛 Anima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20:32:22

#尛外電 不讓女兒像狒狒般跳舞 母關閉網紅女兒帳號 170萬粉絲直接消失 ---------------------------- Artist: @xianyu_artist ---------------------------- 巴西一名網紅妮娜(Nina Rios)在TikTok擁有170...

無法表示意見案例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2 15:57:13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看劇學政治 #從《Law School》看台韓違憲審查怎麼運作〕 《Law School》是一部以韓國最高學府法學院作為背景的法律劇,講述教授在模擬法庭課堂上離奇死亡,導致現場學生與教授都成為嫌疑犯,必須站上真實的「法庭」讓真相大白的故事。 劇中縝密地透過諸多案件的穿針...

無法表示意見案例 在 烏恩慈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05 12:59:59

隨著疫情升溫,疫苗陸續到貨。身邊許多孕婦紛紛詢問我,懷孕到底可不可以打covid-19 疫苗。 先說結論,過去台灣尚無社區感染時,大家對疫苗施打的態度略為保守,也欠缺對孕婦風險的討論。但現在台灣已進入社區感染,每個人染疫的風險都不低,因此我認為不論是否懷孕,目前可施打的疫苗就是最好的疫苗,不需等待...

  • 無法表示意見案例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8 10: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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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罵 #臉書 #不罵政府 的 #雙重標準!真不愧是 #綠營側翼!#綠色共產黨 正準備開始控管 #網路言論 #箝制言論!現在已經動不動就用假訊息送辦了!若之後真通過了 #數位通訊傳播法 那接下來是不是就要 #溫水煮青蛙 搞台版的 #網路長城 #綠壩長城 了呢?你各位好好把握可以說話的機會啊!因為 #民進黨 正一步步的限縮你我的 #言論自由!或許再讓 #綠營 這樣搞下去有天我們也需要 #翻牆 了!>

    近日,知名團購公司 #486先生(#陳延昶),因爭議言論遭到臉書禁言,喊冤說他只是喊「「我支持台灣獨立,台灣本來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暗示臉書親中封鎖 #台獨言論,卻被踢爆486整段文字後面寫「O林老師的中國人,去吃O吧你們。」被臉書認定為 #仇恨言論 被禁言。

    仇恨言論有其爭議性,這舉世皆然。然486仍不甘示弱,參與9月23日 #基進黨 於立院開的記者會,記者會基進黨秘書長上強調「許多台灣臉書使用者因批評中國而被刪文、封鎖」、「不應為極權專制的中國服務」,痛批臉書。486更在記者會上大喊「相關單位正視這個問題」,直接要 #民進黨政府 出來撐腰。

    基進黨與486不僅邏輯不甚合理,更有雙重標準,只罵臉書不罵政府(即將立「#數位通訊傳播法」管制輿論)之嫌。

    首先,什麼叫做「許多」?許多台灣臉書使用者因批評中國而被禁言,真的嗎?從基進黨的新聞稿中我們可看到,基進黨未交代出任何一個完整內容的實例,我們能完整100%看到全文發文內容的,僅只有486一個案例,而這案例當中大罵「O林老師的中國人,去吃O吧你們。」,難道不是仇恨言論?

    臉書再怎麼可怕,都是一家美國公司,相對不涉入台灣內部選舉,基進黨與其跑去管美國公司,為何卻不批判中華民國最大的權力機構──民進黨政府?

    今年5月6日,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已公開表示,對於散播 #假訊息 的法律懲罰是後端,而在法制及政策面可以做的就是事前抑制,也就是目前正在研擬的「數位通訊傳播法」。羅秉成還強調,因應假訊息態樣將增多,防制上會越來越「嚴峻」。

    同樣是5月,NCC主委陳耀祥也在立院公開表示希望「數位通訊傳播法」今年能送行政院,而〈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NCC已放在網路上,〈草案〉第15條規定:「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對於第三人為供他人使用而儲存之資訊,於符合知悉行為或資訊為違法後,立即移除資訊或使他人無法接取之,將不負賠償責任」。

    這段話翻成白話文,意思是說將來你在臉書發的東西,如果臉書認定你的發言內容是假消息,或者政府認定它是假消息而臉書接受,臉書刪你的東西將不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切記,從民進黨政府實際的行為看,這並非一個「溫柔」的政府,這幾年政府大張旗鼓嚴厲查處假消息,然而據監察院報告顯示,2019年警方移送涉散布謠言案件151件,經法院裁定不罰率高達72%。這其中台大教授 #蘇宏達案 超過兩個月裁罰時效,警方仍送辦,監察院報告要求警方改進。

    當然,誰都知道基進黨與486不太可能質疑政府,因為他們要的主要是台獨,不是言論自由,不同意見者的言論自由更是不太care。然而一個只有台獨,人權逐漸受打壓的國家,是美好的嗎?在數位通訊傳播法即將「圖窮匕現」的當下,非常值得大家深思。
    #塔綠班 #網軍 #一四五零

  • 無法表示意見案例 在 少女凱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2 23: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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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榮幸有機會到《雜訊》新書座談會,聽前輩們分享書籍的精華。​
    其中有一段最有感,是會議應該要事前一天準備Slide,不是當場腦力激盪,做出有限的思考及有限的決策!​

    再來是安排發言的順序,應該是資淺的先發表意見,接著依序往上,因為越有決策權的人,如果率先發言,極有可能讓整場會議定調,而達不到期望的決策。​

    向大師們學習真的很有收穫!在活動中也遇到了很多好友與前輩、大人物們!非常感謝高希均教授願意與我合照,感謝柏菁特別介紹我是 1號課堂 的老師,高教授很開心,也非常穩暖的說「那我要去聽」,真的很暖心~~~​

    希望自己也能更加精進,有朝一日在天下文化出書!!(許願)​
    今日演講直播:https://www.facebook.com/bookzone.fans/videos/2886991878189889/​

    ===先前寫過的書籍推薦文===​

    《雜訊》:「判斷」這個詞是大抵用在人們認為「應該」意見一致的時候。​

    基本上我認為這句話已經為《雜訊》這本睽違十年的經典著作,做了一個總結與畫龍點睛,也根本是當頭棒喝。當然書中還有非常多值得深思的故事與案例,然而「判斷」這件事情,總是出現在你我生活周遭,無論事情大或是小,無論它的先來後到。​

    人們都想準確「判斷」一件事情,卻忘了回虧思考「判斷本質」為何,而這本由天下文化出版的《雜訊:人類判斷的缺陷》就直搗核心的帶讀者反思再反思,對我來說可說是相當過癮,因為能再提高、放大自我的格局。​

    《雜訊:人類判斷的缺陷》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丹尼爾・康納曼與麥肯錫資深合夥人奧莉維・席波尼合著,更是睽違十年集大成之作,看了前段之時,已經能深刻體會經濟學家的高度與深度為何,十分感謝這本書的著作,引領著自己可以有機會透過書中的各種案例,層層剖析個人思考的層次與維度。​

    首先,書中解釋「判斷」是假設如果判斷的人有足夠的能力,就能夠做出「正確」的判斷,但就概念而言,不得不承認「沒有人永遠能確定,一個判斷是否正確」,比如政策也可能受到「時空背景不同」而做出不同的決策。​

    什麼樣的時候才叫做「判斷」?​

    什麼時候又是「決定」?​

    什麼樣的事情又該是「常識」?​

    而你認為的常識,是否是他人的「新知」,這本書籍就有這樣的來回反思的魔力。前提是你要願意靜下來為自己反思與做功課。​

    我相當喜愛書中提到的概念​

    判斷問題是介於事實與計算之間,且允許有限度的分歧。​

    為何是「有限度的分歧」?因為當一群人意見兩極或大致上可以區分成明顯不同意見時,此刻並不叫做判斷,而是「決定」。然而判斷之間,有多少成分的分歧可以被接受?又是一件很主觀的事情,且如前面所說​

    永遠沒有正確答案,只能靠經驗​

    如果你會奢望世界上有標準答案,那麼去當機器人,也許會比較好過,但這是不可能的。「判斷」的難度,倒不只是「做判斷」,而是「判斷之後」為個人、為組織、甚至為周遭世界做起承擔與責任。​

    儘管他不盡理想,或並不完美​

    近期因為處於創業初期狀態,有多次需要判斷各種情勢的局勢,甚至是引導年輕夥伴去思考更全觀的面向。​

    雖然我所謂的判斷在資深人士眼裡大概會覺得這不過就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對陷入當下困境或局勢的人兒,總是覺得所有小事都是大事。​

    如要評估「為何我判斷不了」、「為何我的判斷老是與理想有落差」那麼很簡單,很簡單,就是「經驗不足。」​

    因為過往經驗無法帶領你判斷「我現在所放棄這件事情,是不是會讓我的人生陷入巨變?」、「我的人生會不會就此完蛋」(根本不會)​

    因為經驗不足,以致於人們因為擔心,因此為自己做最壞打算,在心理學上這叫做「瓦倫達效應」。​
    此效應的來由是一名高空鋼索表演者瓦倫達,一生做過非常多次的表演,走鋼索的過程中他不會因為觀眾的掌聲或是驚呼受影響,只是走好自己的每一步。但73歲那一年,他因為想為自己的一生留下特殊紀念,因此決定在波多黎各的兩棟20層樓高的大樓之間表演。​

    然而,他卻在這次表演中失足,氣絕身亡。​

    妻子事後受訪表示「我知道他一定會失敗的」因為表演之前,瓦倫達一直重複著「這次的表演很重要,我不能失敗」和之前成功的經驗不同在於​

    過去他只專注在做好細節的過程,絕少考慮結果的成敗​

    後來心理學家便打這種因把精神耗費在擔心出現成功錯誤上,忽略努力過程的心態為「瓦倫達效應」。​

    這樣的心態更影響了自己的「判斷能力」。一兩次的判斷大概能被接受,因為能「允許有限度的誤差」,然而「限度」又是相當主觀的感覺,每個人的限度不同,每個團隊限度不一致,如何「判斷」讓自己在各式各樣的情境適應、適配,且能好好的發揮能力,是每個人都必須迫切重視的問題。

  • 無法表示意見案例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31 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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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穎孟爭取成功!提高生育獎勵金並放寬設籍條件】
    .
    過去,台北市政府提供的 #生育獎勵金,申請資格要求新生兒家長須設籍滿一年。但北北基早已是共同生活圈,市民的工作、親人支持網絡、人際互動都是跨縣市的,戶籍遷徙相當頻繁。

    過去我就接到實際案例,有些家長因爲工作遷戶籍到台北,八個月後小孩在台北出生,卻因設籍須滿一年的限制,導致他們明明在台北生活、養育小孩,負擔卻沒有減輕!
    .
    從預算層面來看,北市府的生育獎勵金預算2018年編了5.5億只花了4.5億,2019年編列5.2億也只花4.2億,表示不是預算不夠,而是預算編在那邊卻花不掉。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有些台北市民明明生了小孩,卻無法享有這樣的照顧,市府把這些勇敢生小孩、需要幫助的市民,排除在外了!
    .
    反觀,新北市設籍條件限制為10個月、台南市6個月、台中市則只要180天。與其他縣市比較可以發現,首都台北市對於年輕家長的支持,遠遠落後。
    .
    因此,我在2020年 #總質詢 時,要求柯市長就兩大向檢討優化北市的生育獎勵金:

    1⃣重新檢討設籍時間限制
    2⃣獎勵金應優於其他縣市,讓市府作為台北市年輕父母最堅強的後盾!
    .
    在穎孟積極爭取後,今年8月24日終於通過「#台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修正草案。今年9月起出生的新生兒就可以適用,有以下三大看點:
    1⃣ 設籍期間由原本1年修減為10個月
    2⃣ 連續設籍於新北市、基隆市者,也計入設籍台北市10個月的申請資格
    3⃣ 第3名以上的新生兒,每胎獎勵金從2萬提高至2.5萬元
    .
    要打造台北市成為更友善的生育、托育城市,除了提升獎勵金,更需要補足城市中友善生養的配套措施,提升台北市的友善育兒環境。因此我也在議會持續爭取了:

    ▪ 違法幼兒園網站資訊公開透明
    ▪ 公園、重大公設親子廁所全面盤點與建設
    ▪ 監督市府輔導企業設置托育設施
    ▪ 檢討托育機構區域分配不均情況
    ▪ 加強公共場所親子設施標示
    ▪ 爭取實驗教育學校建設
    ▪ 爭取優化並通盤檢討特殊教育心理評量制度
    ▪ 檢討、改善同志家庭收養機制
    ▪ 兒童遊戲場改善工程走入校園、納入孩童意見

    請讓我們一起繼續努力,讓台北市成為最友善生養、最照顧新生兒家庭的城市!

    ----
    #大安 #文山 #林穎孟
    問政報告 https://reurl.cc/6amRdO
    陳情與免費法律諮詢請洽 https://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 無法表示意見案例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3-26 17:00:11

    【智翔的議會質詢-工務局(3/26)】

    #現地公告原則

    根據「桃園市公園適性發展推動委員會」提出的草案,在開工前14-21日前要做現地公告,關於現地公告的主張,智翔從過去便堅持必須在設計階段前,就必須來公告,及早讓附近居民知曉,也方便意見蒐集。

    今天智翔再次質詢到這題,工務局長表示,除了公告會加強之外,局處的同仁其實花很多時間去跟當地居民溝通,但智翔認為,過去已發生過許多案例,由於沒有即時資訊揭露給民眾造成許多工程開發上的衝突,局長也說會以工作坊的形式讓民眾了解,希望工務局可以多加擔待,並謹慎評估效益。

    #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的財務規劃

    這題對許多局處來說應該都不陌生,同樣詢問到工務局的看法,對於智翔建議將未來20年公保地逐年徵收、開發進行規劃,工務局長說,目前正評估桃園市內所有公園做分級分類,檢討開闢的優先順序。

    包括都會區內的旗艦型公園、各區的衛星型公園、社區型公園等,以及各公園的特色,希望將開發原則先定調,未來在開發上會比較有所依據,而分類的參考指標,包括了人口數、公園綠地數、服務範圍、區域特性等。

    #幸福路延伸至中正路

    幸福路延伸至中正路的工程,歷經2次說明會及路線變更,地主仍有反對意見,今天也請工務局說明狀況,工務局說明,地方的意見目前有歧異,由於此地段包含在南崁都市計畫修正的範圍內,未來的爭議有能併同都市計畫的修正來討論。

    而智翔再追問了關於陸橋兩方案的可行性時,工務局也表明現階段單一方案都無法順利成形,要以更宏觀的角度來討論,既然如此,智翔也建議,是否可以等到捷運G12站進行開發時,再來一併討論,也許到時狀況會再更明朗些,再麻煩工務局與都發、地政兩局處做後續的討論了。

  • 無法表示意見案例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3-17 15:41:43

    1070316高雄拉瓦克部落迫遷陳情新聞稿

    高雄近年屢屢傳出迫遷案件,本(16)日當天上午在高雄市議會,來自高雄前鎮區拉瓦克部落十數位居民,在市議員陳麗娜、唐惠美陪同下,舉行記者會並向入場備詢的市長陳菊攔下陳情,陳麗娜表示,拉瓦克是全國唯一都會地區保有原住民文化的部落,居民生活條件普遍困苦,上周也已赴監察院遞交陳情書,監委承諾會妥善調處此事,市府如於本月20日後冷血拆遷,不僅不尊重監院憲法職權,對原住民文化保存以及生存權侵害都會是一場浩劫﹔唐惠美則表示市府跟原民會完全不設法解決問題,屆時原住民族人有任何狀況,市長陳菊要負全責!會後兩位議員續在質詢時間遞交陳情書,但陳菊僅表示當地曾有火災事件,另外也曾安排集體安置計劃,會繼續與居民溝通,並未針對20日是否強行拆遷表示意見。

    陳麗娜認為,拉瓦克存在有其歷史背景與存在價值,而就地安置並非首創,全國原住民協助重建的案例不少,基隆八尺門海濱國宅、新北市三鶯部落及溪州部落、台中市花東新村及自強新村等都會區原住民聚落,都有原地重建、安置的案例,為何別的縣市能,高雄卻不能盼市長請暫緩拆除。

    唐惠美則是主張,與其讓全體居民走投無路,為何不思考就地開發為原住民文化市集或文創園區,之前開協調會就有請原委會跟相關局處把意見帶回研究,但至今仍無回文表示,居民要的不多,只要給他們一個免於恐懼的家園,如果市府跟原民會完全不設法解決問題,屆時原住民族人有任何狀況,市長陳菊要負全責!

    拉瓦克漢人代表石道顯無奈的說,漢人在此居住,已經是迫於環境, 如有高樓大廈可住,何必委身破房子高雄市府20年前進行迫遷時,漢人竟無人聞問,連遷拆補償金都無法領取,如今市府再度強硬催促自行拆除,只會逼死居民,而且當地並無開發急迫性,更沒有緊急公安疑慮,希望市府拿出良心,坐下來跟居民好好溝通協商。

    拉瓦克原住民代表康義仁表示,原住民不管在山地原鄉,還是拉瓦克,永遠都得不到政府基本的重視,文化上的弱勢使得原住民傳統風俗幾乎殆盡,經濟上的弱勢讓其不論求學、就業工作都很艱辛,現在連小小幾坪的破房子也要失去,一半以上的居民都是老弱婦孺,未來該如何過活市府一定要將拉瓦克居民逼到絕境現場一度群起哽咽。

    高雄市府已發文全體居民,要求在本月20日前,主動且儘快配合遷移,否則將不發放相關救濟獎勵金,並隨時可執行強制拆除行動,態度十分強硬。

  • 無法表示意見案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3-05-20 16:27:44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日於內政委員會質詢時表示,內政部對於食物銀行法的推動,顯然不夠積極,以致於截至目前為止,行政院的版本都還未能送至立法院來進行共同審查。如此,不僅違背立法院於上會期所作之決議,也無法符合諸多社福機構的殷殷期盼。

    林委員指出,內政部一方面只想透過微幅修改社會救助法當中的三條,不願另立專法或專章。但問題是,以這樣的低規格來處理食物銀行,與實際所需,顯然有所不足。另一方面,進度也太慢,因為早在上個會期結束前,當時立法院便做成決議要求行政院在三個月內,要將行政院的版本送至立法院共同審查。不過現在的狀況卻是,由於內政部送給行政院的版本不夠周全,因此直到現在都還沒有得到負責政委的同意。結果就導致立院委員所提的版本雖然已經付委,但在政院版定案送至立法院前,就只能空等。林委員強調,為了推動食物銀行,他不僅提出專法,並獲跨黨派的連署支持,也已舉辦公聽會,得到諸多社福團體的認同。他要求內政部必須加快速度,否則又要再拖延一個會期。

    此外,林委員也表示,針對營建署先前提出,要把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與容積移轉由現行的民間、政府都可以並進的雙軌制,改為只能由政府實施的單軌制,這樣的政策,必須懸崖勒馬,否則最嚴重可能會有違法違憲的問題。

    林委員說,以折繳代金的方式來處理容積移轉,原意是要針對少數難以解決的特殊案例,所設想出的方案。但如今政府卻想成立容積銀行,全面來壟斷現在民間做得好好的容積移轉。這將導致多輸結局,不僅影響政府稅收,對於地主、仲介、建商,乃至於消費者而言,都不是好消息。因此,他要求內政部與營建署,相關的政策若要修改,一定要舉辦公聽會並送立法院進行備查,讓各種意見都能夠更充分地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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