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cow2013 (quick)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 民法所謂「停止條件」是什麼被"停止"了?
時間Fri May 2 08:49:16 2014
民法有所謂
解除條件和停止條件
解除條件很好理解 原本有效的法律行為 在條件發生時失其效力
有效變無效 效力被"解除"了
停止條件的意義則相反 原本無效的 在條件發生時生效了
但從字面上來看 到底是什麼被"停止"了呢?
為什麼不直接叫"生效條件"就好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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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ite74912:考上送你什麼,,,沒考上就不送! 05/02 09:44
→ white74912:考上就生效,沒考上當然無效! 05/02 09:45
推 PURRMI:法律效果被停止,一旦條件成就就會發生效力 05/02 09:49
推 hu6969:這條文字面上抄日本民法,跟中文語法不大一樣 05/02 10:44
→ carriar:前面有個停止條件阿"停止條件"成就所以才成立、再生效 05/02 11:39
→ carriar:讀的時候不可以只看字義 搭配法條看才懂阿~像民法第7條 05/02 11:40
→ carriar:而且不是每個法條都是"生效" 生效跟成立不同!!採生效條件 05/02 11:43
→ carriar:也很奇怪阿~~!!! 05/02 11:43
→ carriar:如果用第7條解釋 停止的狀況就是非死產 非死產條件就成就 05/02 11:45
→ carriar:但是這樣胎兒的權利就無法受保障 所以該條才採解除條件說 05/02 11:45
→ carriar:而不是停止條件說!!但在解釋也不會說非死產就是"生效"阿 05/02 11:46
→ f1671790:停止條件係“限制”法律行為 05/02 11:56
→ f1671790:效力之發生而非契約不符合 05/02 11:56
→ f1671790:成立及生效要件故條件成就前 05/02 11:56
→ f1671790:其法律效力如靜止狀態一般 05/02 11:56
→ f1671790:(非屬效力未定) 05/02 11:56
推 volkov:我也覺得很奇怪 05/02 19:34
推 sssn1:可以理解原po的疑問 但記起來之後也不那麼覺得奇怪了 05/02 19:55
推 yyzomyga422:背就對了 05/02 23:32
推 blaukatze:就翻譯問題啊 沒甚麼大學問 背起來就對了 05/03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