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澎湖就業中心徵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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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澎湖就業中心徵才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澎湖陳慧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澎湖就業中心的現場徵才活動又來了,本次共邀請17家廠商,提供行政人員、櫃檯人員、餐飲服務員、房務員、中西餐廚師、加油員......等多種職缺,歡迎有需要尋職的朋友前往應徵。...

  • 澎湖就業中心徵才 在 澎湖陳慧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4-14 10: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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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就業中心的現場徵才活動又來了,本次共邀請17家廠商,提供行政人員、櫃檯人員、餐飲服務員、房務員、中西餐廚師、加油員......等多種職缺,歡迎有需要尋職的朋友前往應徵。

  • 澎湖就業中心徵才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12-25 08: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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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5-10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88-澎湖縣,90-屏東縣,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107/12/24~108/01/02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勞工、社會、社工、心理、諮商、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或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如非上述相關科系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者,須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
    2、具公部門約聘僱人員工作經歷、相關行政工作經驗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3、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辦理職業訓練、就業服務或一般行政相關業務事項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薪資標準:依出缺職務性質支薪(約僱三等220薪點至五等280薪點月支新台幣27,434元至34,916元),並享有勞、健保等。
    (三)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期間約2至6個月,最長者約為2年,實際契約期間以職務出缺期間為限。)本案係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辦理僱用,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四)名額:視成績擇優錄取儲備人員5至10名。(本次甄選均為候用人員,俟本分署需用職務代理人時,視出缺職務性質決定遴用順序另行通知報到,候用期間原則為1年,逾期如未有職務需求或下次同類型甄試放榜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工作地址:
    本分署(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或所屬就業中心(鳳山、岡山、屏東、潮洲、台東、澎湖),以實際出缺職務為準,本分署得視業務需要調整職務及工作地點。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kimaru@wd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3119黃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職務代理人」 (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送至kimaru@wda.gov.tw信箱),證件不齊視為不合格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附二吋正面脫帽相片1張,粘貼於報名表照片欄內,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甄試方式: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參加面試(口試);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備註:
    (一)為免浪費行政資源,符合報名資格人數達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為原則。
    (二)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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