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記帳士準備心得(文長)
前言:
本來有想報107年
但找不到畢業證書就懶
想說對會計系根本沒考到什麼照
好像有點空虛 就報名108年
甚至還參加輔導班
但每天早上8點就要坐在那
我真的活不下去 乾脆自己讀
可能自己虛榮心有點
整天就在那邊幻想好想考榜首
就有自己專屬的榜單
就想說來讀一下...
0305 記帳士準備心得(文長)
前言:
本來有想報107年
但找不到畢業證書就懶
想說對會計系根本沒考到什麼照
好像有點空虛 就報名108年
甚至還參加輔導班
但每天早上8點就要坐在那
我真的活不下去 乾脆自己讀
可能自己虛榮心有點
整天就在那邊幻想好想考榜首
就有自己專屬的榜單
就想說來讀一下
但就沒考到好好笑 但還有前50滿足了
108記帳士考試心得:
總分74.89 (及格標準:60分)
國文 合66 申32 申34
題目都沒有出那種貼近時事的
我就可以寫的很開心 但聽說很多人寫直的?
聽說今年平均3、40 有點慘
會計學 合45.5 申8 測37.5
選擇很佛 申論很擊敗
稅務法規 測 92
不算難但小冷門 出題老師長照跟薪資都出了好棒
稅務申報實務 測80
這是我看過最佛的一年 慧不慧太佛
沒考連環爆的綜所稅計算改考房地合一
應該是長照薪資剛適用還不敢考
記帳法規 測 86
這是我看過最擊敗的題目 真的有夠刁鑽
-
心理建設:
其實想考記帳士大家都有機會上榜
但真的要維持下去(幹話
跟學一些考試技巧和讀書方式
沒有太多底子的儘早讀
-
答題方式:
選擇題作答方式
細讀題目圈出影響答案的關鍵字
例如 境內 境外 年度 何者為是 或 否
再把錯的答案一個一個劃掉
看太快分數走的很冤枉
申論題作答方式
一樣把關鍵字圈出來
把申論格式法條計算過程
盡量完整的寫整齊
-
讀書方式:
準備一張洞洞紙和廢紙或白紙
洞洞紙拿來寫筆記
白紙拿來背誦及計算
書裡面其實很多廢話
有些不會考的地方第一遍細讀讀過就好
還有覺得不要把整本畫滿滿都是螢光筆
不然你用螢光色的紙印就好了:)
然後不要把筆記寫的很美
又不是要拿去賣超級浪費時間
自己看得懂比較好
推薦把稅法書讀三次
-
考前一個月:
除了把記帳士考古題近三年都寫完以外
會計師高普考地特初等稅法會計學
都寫一遍特別是當年度已經考過的考試
可能題型會互相參考或改數字題目
上考場之後會發現考題考來考去也差不多就那樣
會寫的很安心
-
各科準備心得
國文:
兩篇作文 最好湊滿7-8 頁
不要寫直的 不要寫直的 不要寫直的
太多人犯了所以講三遍^_^
第一段先華麗的開門見山
中間敘述你的觀點
來個正反面論述
再來寫你最後比較支持哪個論述
然後結論來個首位呼應
會計學:
我都沒唸所以考超爛好好笑
只有在考前一兩天把高普考地特會計寫過練手感
除非你稅法有把握超級屌
不然不能放掉:)
-
稅務法規及稅務申報實務:
用書推薦 高點詩敏2020版
或 松根稅務法規還夠用 及 中華財政綜所營所營業稅
讀稅法最重要就是把架構弄清楚
主體 客體 計算 稽徵程序 罰則
稅法選擇題的考點通常有小型計算 納稅義務人 稅率
年限 天數 減免之類的那些都很重要
推薦準備方式 該法細讀一輪後
寫中華財政的題庫 太刁鑽的跳過
搭配後面的術科練習計算
從算式答案去學計算過程
然後把比較不熟或難度高的題型備註在封面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零稅率免稅要會分
減免要記清楚 納稅義務人常考 視同銷貨
非加值型非經常買進賣出固定資產免稅
兼營營業人要會算不得扣抵比例
還有購買國外勞務等等
罰則問逃漏稅幾倍全部選五倍
綜合所得稅
109考點應該擺在薪資核實認定及定額免稅
還有長照12萬 基本生活費17.5萬
算綜所稅要細心跟熟練
熟到看到稿費 先減18萬*0.7等等
房地合一也要會
營利事業所得稅
申論通常考108所得
193,548 ~ 500,000 是用19%
通常會分成子題來考東湊西湊對幾題 很好拿分
折舊 噸位稅 公式型所得等等要會算
所得稅的基本稅額條例要會算
稅捐稽徵法
就背熟一樣納稅義務人
滯納金要會算 復查 訴願 行政訴訟要找誰也要記熟
遺產及贈與稅法
佔比超小背熟會算就好
-
記帳法規:
直接印法條唸
行政程序法 第二章
佔分最少背關鍵字
通常看到就回答兩年不太會錯
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記帳士法 公司法第1、8章 商業登記法 記帳士倫理道德
都是一樣唸過去寫題目就知道重點在哪
不要全部畫滿螢光筆
天數 年數 百分比 罰則 都是考點
祝想考109年記帳士的都能上榜
啊有問題可以問我
照片是我的筆記跟板書摘要
依照一年難一年簡單那麼109應該比較容易過
108差一點的109衝一波吧
然後祝我畢業之後可以早點考上會計師
#記帳士 #專技普考 #會計學 #稅法 #財政部
#108普帳字號000039 #稅務法規 #CPB #考試院及格證書
漏報薪資所得罰則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人生必學的理財八堂課003-稅務」
正巧到了報稅的季節,鋒哥篇章設計的真是符合時事,這邊鋒哥跟我們介紹了最大宗我們需要知道的稅務概念。
#綜合所得稅
綜合所得稅=年總收入- 免稅額- 扣除額- 基本生活費差額= 綜合所得淨額。
我的所得稅試算書是將總所得先扣掉薪資扣除額,才變成上面表格年總收入(綜合所得總額)。趁這次,認真研究一下報稅通知書,滿有趣的。
綜合所得稅要注意的就是節稅的部分,我們可以透過扶養、捐贈、醫藥及生育等等來節稅,其中一個比較特別的是「買房:每年每戶可折抵扣除額30萬。」也就是說,如果所得很高,可以考慮用買房來節稅。
另一個重點是:200萬,如果兼職收入> 200萬,可以考慮是不是要開公司來節稅。一間公司的花費一個月大約是4000-5000,一年大約是6萬。在我們採取行動之前,就必須先想好。
比如說,上架線上課程,突然爆紅收益超過200萬,那必須要再拿到錢之前先辦理好,如果一但匯入帳戶,所有的錢就會變成本年度的所得,也會依照稅額比例去換算,就無法透過其它方式節稅了。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有幾個情況是必須要繳交補充保費的,其中比較重要的就是執行業務收入> 2 萬元,如果可以請合作單位分批次給,每個月低於 2 萬元,那會是一個解法。
另外比較重要的就是股利所得,如果配息> 2萬,也會需要繳交補充保費,但是除非金額極大,不然為了不繳交補充保費去不買股票,好像也說不過去XD。
鋒哥在課堂上有算給我們看,結果大約是要買14.9張以上的0050,才有可能超過配息的限額,可能我要很久以後才要擔心這件事XD。
#贈與及遺產稅
其中比較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幫兒女買儲蓄險,務必要先贈與,不然如果父母死亡,就會變成「遺產稅」。
如果想要贈與房子,採取「附有負擔贈與」也就是連同債務一起贈與,也就不用繳交這麼高的贈與稅。貸越多繳越少。
#繳我們該繳的不繳不該繳的
節稅固然重要,但是逃漏稅的罰則非常高,盡量不要嘗試走偏門小路想要省錢,最後可能會損失更多,這個在開公司可能比較常見。
總結來說,或許我們現在還不會到需要考慮節稅的時候,但是事先了解也知道資源在哪邊可以查詢,會是很重要的事。
鋒哥說,「對於稅務,一定要超前部署!」
#稅務
#人生必學的理財課
漏報薪資所得罰則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勞動正義,做勞工的後盾,捍衛各行各業合理權益!
「低薪過勞」一直是台灣勞工的最痛,也是各政黨及政治人物在歷次選舉中對勞工的承諾。然而,在經歷了勞基法二修後,台灣的低薪過勞解決了嗎?
時代力量深入接觸各行各業,包括警消、醫師、社工師、護理師、空服員、教保員、外送員等,發現許多勞工所面臨的問題,至今依舊未解,需要政治部門的正視及提出解方。因此,時代力量針對勞動正義如何實現,提出五大方案:
1⃣強化勞檢能量及落實專業陪檢
➖勞檢裁罰下限分層提高
➖勞檢裁罰金額公開
➖違反勞動法令 全面納入政府減稅、補助、標案等審查標準
➖開放產職業工會陪檢
➖勞檢權收歸中央,勞檢員全面補足
勞基法經歷二修之後各方依舊不滿意,最大的問題就是「落實」。不僅各地方政府的標準寬嚴不一,各產業的勞檢難度也有差異,導致許多勞工常常抱怨法規形同虛設,一且都是老闆說得算,勞動保障極其薄弱。
要加強企業守法、保障勞工權益,除了教育宣導,最重要的途徑就是勞檢及裁罰。讓勞檢「有效檢查」及「有效裁罰」,使違法企業有動機修正問題,停止坐享違法利益,甚至造成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就是勞檢所要擔負的重要任務。
現行勞檢有七大漏洞亟需補足:
❌人力不足: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限制陪檢團體:產職業陪檢問題、希望申訴人得一同出席勞檢,並得指定聯合組織一同陪檢。
❌限制人數:今年某工會收到桃園市政府公文,限制勞檢僅有一人能出席。
❌商業機密不能看、不能檢:今年長榮儲運工會代表被通知陪檢後出席,現場被要求只能出席一人,後又因資方以資料有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陪檢;今年台中市府勞檢通知貨產工會,但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工會陪同檢查。
❌查無不法:
郭媛婷案在調解會上老闆拿出打卡資料,卻在事後送出勞檢時,雇主宣稱資料遺失、拒不提供,最終查無不法。
❌裁罰不公:
裁罰除每月加班工時可分案處理,其他超時工作皆多案併罰,長榮航空超時兩年僅僅裁罰150萬。
❌只能2個月後上網查勞檢結果:
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針對勞檢,首要克服的就是人力及專業性問題。各地勞檢員長期不足,造成「要檢查過勞的人自己也過勞」的荒謬現象,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勞檢權回到中央,全面補足勞檢人力,並搭配開放工會進行專業陪檢,以避免因個別產業的工作特性和專業門檻,使得勞檢難以查知真實狀況。
針對裁罰,對於違反勞基法的企業,應該提高最低罰則,避免大型企業被「重罰兩萬」這類常見的荒謬情況。企業違法的裁罰資訊及金額也應透明,讓求職勞工及投資者能夠趨吉避凶。此外,這類違反勞動法規的情事,也應作為政府對企業進行優惠補助的審查標準。
2⃣降低工會門檻,團結捍衛勞權
無論是勞動條件或薪資,國際案例多是透過勞工團結進行協商爭取而來,然而台灣工會覆蓋率僅7%,遠遠低於世界各國。一方面是各界長期對工會有誤解,二方面是對比台灣中小企業盛行,現行工會法的組成門檻過高。
根據統計,台灣的大企業、中小企業、微型企業的家數比例分別為 2%、18%、80%;而1,100 餘萬就業人口中,中小企業就僱用了875 萬人,占了78%。換句話說,許多30人以下的企業及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都成為現行法規下,無法成立工會的勞動權孤兒。因此,時代力量主張降低工會的組成門檻,讓更多企業能夠成立工會,讓勞工能團結起來,有效爭取勞動權益。
3⃣支持警消組工會
警消人員常因人力編制不足或勤務繁重而有過勞或因公殉職的狀況。外界常說「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對於他們的付出跟心血常常都是被大家忽視的。在法制上警消人員仍然是勞動行為,因此時代力量在過去就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訴求開放警消人員組工會。
最常聽到反對警消組工會的理由,是「公務員不得成立工會」及「擔心警消罷工」,然而參考國外立法例即可得知,不僅連其他公務員都能組工會,組工會及罷工並非同一件事。警消人員需要的,是更制度性的發聲管道,藉此讓第一線的工時、勤務、訓練、獎懲等面向更加合理,讓警消能在更合理的勞動環境中,更有效地捍衛國人的安全。
例如,針對消防員們長期訴求的救災安全,雖然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將退避權、調查權、資訊權等生命三權入法;若災害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救災人員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搶救必要資訊。這樣的改革當然值得肯定,但消防員還有其他來自第一線的聲音要反映,例如消防衣的長期不足,訓練方式改良等等,工會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4⃣訂定最低工資法
➖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增加公益代表
➖最低工資計算納入最低生活費及扶養比,維持勞工基本生活
➖納入勞檢項目,提高裁罰上限,禁止違法企業參與政府採購
台灣的低薪問題,一直是基層及年輕勞工所面臨的困境。然而,現行的基本工資制度,缺乏完善的審議程序規範,且未能反映經濟現況與滿足勞工生活基本需求,違背了國際勞工組織(ILO)1970年通過的《最低工資公約》中「決定最低工資之要素應考慮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水準」的規定,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勞工工作報酬之最低限度應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合理生活水準」的規定。
央行研究報告指出,主要國家包括美、英、德、日及南韓等國均已有最低工資專法,多對適用對象、調整方式及審議組織運作等清楚規範,並定期檢視及調整其最低工資水準。將最低工資規範法制化,可以明確區分權責,更能讓審議及檢視的機制更透明化、常態化,可以降低決策爭議,也以罰則強化規範的落實,有助這個制度的推廣。
勞工的所得,應該至少能維持基本生活水準,是時代力量從上一屆大選開始就提出的主張,並且於2016年5月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遺憾的是,雖然《最低工資法》同為蔡英文總統2015年時所提出的政見,歷任勞動部長郭芳煜、林美珠及許銘春也都曾在不同年度承諾過「最遲年底提出法案」,至今依舊沒能完成立法。
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立法,以公開透明的計算公式,來取代過程不明的勞資喊價、以可以負擔基本生活水準的薪資,來取代趕不上物價成長的低薪。讓台灣勞工、企業、經濟創造三贏。
5⃣訂定國定假日法
時代力量曾針對「政府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事表達嚴正抗議,並提出《國定假日法》草案,參考其他國家將國定假日法制化的作法,將「要訂幾天假」及「要訂哪幾天」等攸關國人休息及紀念的要事,透過法律來公開訂定,而非停留在目前的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層級,被政府予取予求。
時代力量不僅推動法案,更身體力行,透過與黨員及網友的討論票選,一改過去不符轉型正義精神的國定假日,重新訂出元旦翌日(1月2日)、言論自由日(4月7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解嚴紀念日(7月15日)、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月10日)的「時代力量七天假」。
時代力量中央及地方黨部,自2017年起已實施進入第三年。這也證明了,訂定《國定假日法》讓所有同仁能充分休息,是可行的。希望國會也能早日完成立法,讓勞工享有更完整的權益保障。
漏報薪資所得罰則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勞動正義,做勞工的後盾,捍衛各行各業合理權益!
「低薪過勞」一直是台灣勞工的最痛,也是各政黨及政治人物在歷次選舉中對勞工的承諾。然而,在經歷了勞基法二修後,台灣的低薪過勞解決了嗎?
時代力量深入接觸各行各業,包括警消、醫師、社工師、護理師、空服員、教保員、外送員等,發現許多勞工所面臨的問題,至今依舊未解,需要政治部門的正視及提出解方。因此,時代力量針對勞動正義如何實現,提出五大方案:
1⃣強化勞檢能量及落實專業陪檢
➖勞檢裁罰下限分層提高
➖勞檢裁罰金額公開
➖違反勞動法令 全面納入政府減稅、補助、標案等審查標準
➖開放產職業工會陪檢
➖勞檢權收歸中央,勞檢員全面補足
勞基法經歷二修之後各方依舊不滿意,最大的問題就是「落實」。不僅各地方政府的標準寬嚴不一,各產業的勞檢難度也有差異,導致許多勞工常常抱怨法規形同虛設,一且都是老闆說得算,勞動保障極其薄弱。
要加強企業守法、保障勞工權益,除了教育宣導,最重要的途徑就是勞檢及裁罰。讓勞檢「有效檢查」及「有效裁罰」,使違法企業有動機修正問題,停止坐享違法利益,甚至造成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就是勞檢所要擔負的重要任務。
現行勞檢有七大漏洞亟需補足:
❌人力不足: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限制陪檢團體:產職業陪檢問題、希望申訴人得一同出席勞檢,並得指定聯合組織一同陪檢。
❌限制人數:今年某工會收到桃園市政府公文,限制勞檢僅有一人能出席。
❌商業機密不能看、不能檢:今年長榮儲運工會代表被通知陪檢後出席,現場被要求只能出席一人,後又因資方以資料有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陪檢;今年台中市府勞檢通知貨產工會,但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工會陪同檢查。
❌查無不法:
郭媛婷案在調解會上老闆拿出打卡資料,卻在事後送出勞檢時,雇主宣稱資料遺失、拒不提供,最終查無不法。
❌裁罰不公:
裁罰除每月加班工時可分案處理,其他超時工作皆多案併罰,長榮航空超時兩年僅僅裁罰150萬。
❌只能2個月後上網查勞檢結果:
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針對勞檢,首要克服的就是人力及專業性問題。各地勞檢員長期不足,造成「要檢查過勞的人自己也過勞」的荒謬現象,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勞檢權回到中央,全面補足勞檢人力,並搭配開放工會進行專業陪檢,以避免因個別產業的工作特性和專業門檻,使得勞檢難以查知真實狀況。
針對裁罰,對於違反勞基法的企業,應該提高最低罰則,避免大型企業被「重罰兩萬」這類常見的荒謬情況。企業違法的裁罰資訊及金額也應透明,讓求職勞工及投資者能夠趨吉避凶。此外,這類違反勞動法規的情事,也應作為政府對企業進行優惠補助的審查標準。
2⃣降低工會門檻,團結捍衛勞權
無論是勞動條件或薪資,國際案例多是透過勞工團結進行協商爭取而來,然而台灣工會覆蓋率僅7%,遠遠低於世界各國。一方面是各界長期對工會有誤解,二方面是對比台灣中小企業盛行,現行工會法的組成門檻過高。
根據統計,台灣的大企業、中小企業、微型企業的家數比例分別為 2%、18%、80%;而1,100 餘萬就業人口中,中小企業就僱用了875 萬人,占了78%。換句話說,許多30人以下的企業及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都成為現行法規下,無法成立工會的勞動權孤兒。因此,時代力量主張降低工會的組成門檻,讓更多企業能夠成立工會,讓勞工能團結起來,有效爭取勞動權益。
3⃣支持警消組工會
警消人員常因人力編制不足或勤務繁重而有過勞或因公殉職的狀況。外界常說「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對於他們的付出跟心血常常都是被大家忽視的。在法制上警消人員仍然是勞動行為,因此時代力量在過去就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訴求開放警消人員組工會。
最常聽到反對警消組工會的理由,是「公務員不得成立工會」及「擔心警消罷工」,然而參考國外立法例即可得知,不僅連其他公務員都能組工會,組工會及罷工並非同一件事。警消人員需要的,是更制度性的發聲管道,藉此讓第一線的工時、勤務、訓練、獎懲等面向更加合理,讓警消能在更合理的勞動環境中,更有效地捍衛國人的安全。
例如,針對消防員們長期訴求的救災安全,雖然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將退避權、調查權、資訊權等生命三權入法;若災害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救災人員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搶救必要資訊。這樣的改革當然值得肯定,但消防員還有其他來自第一線的聲音要反映,例如消防衣的長期不足,訓練方式改良等等,工會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4⃣訂定最低工資法
➖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增加公益代表
➖最低工資計算納入最低生活費及扶養比,維持勞工基本生活
➖納入勞檢項目,提高裁罰上限,禁止違法企業參與政府採購
台灣的低薪問題,一直是基層及年輕勞工所面臨的困境。然而,現行的基本工資制度,缺乏完善的審議程序規範,且未能反映經濟現況與滿足勞工生活基本需求,違背了國際勞工組織(ILO)1970年通過的《最低工資公約》中「決定最低工資之要素應考慮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水準」的規定,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勞工工作報酬之最低限度應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合理生活水準」的規定。
央行研究報告指出,主要國家包括美、英、德、日及南韓等國均已有最低工資專法,多對適用對象、調整方式及審議組織運作等清楚規範,並定期檢視及調整其最低工資水準。將最低工資規範法制化,可以明確區分權責,更能讓審議及檢視的機制更透明化、常態化,可以降低決策爭議,也以罰則強化規範的落實,有助這個制度的推廣。
勞工的所得,應該至少能維持基本生活水準,是時代力量從上一屆大選開始就提出的主張,並且於2016年5月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遺憾的是,雖然《最低工資法》同為蔡英文總統2015年時所提出的政見,歷任勞動部長郭芳煜、林美珠及許銘春也都曾在不同年度承諾過「最遲年底提出法案」,至今依舊沒能完成立法。
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立法,以公開透明的計算公式,來取代過程不明的勞資喊價、以可以負擔基本生活水準的薪資,來取代趕不上物價成長的低薪。讓台灣勞工、企業、經濟創造三贏。
5⃣訂定國定假日法
時代力量曾針對「政府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事表達嚴正抗議,並提出《國定假日法》草案,參考其他國家將國定假日法制化的作法,將「要訂幾天假」及「要訂哪幾天」等攸關國人休息及紀念的要事,透過法律來公開訂定,而非停留在目前的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層級,被政府予取予求。
時代力量不僅推動法案,更身體力行,透過與黨員及網友的討論票選,一改過去不符轉型正義精神的國定假日,重新訂出元旦翌日(1月2日)、言論自由日(4月7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解嚴紀念日(7月15日)、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月10日)的「時代力量七天假」。
時代力量中央及地方黨部,自2017年起已實施進入第三年。這也證明了,訂定《國定假日法》讓所有同仁能充分休息,是可行的。希望國會也能早日完成立法,讓勞工享有更完整的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