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滿三個月離職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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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滿三個月離職產品中有143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165的網紅吳玉琴,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灣育嬰(兒)制度要更超前 至民國109年底女性非勞動力(未參與勞動)的主要原因,為:料理家務,佔50.41。第二位為高齡、身心障礙,佔24.74%。 可見,排除身心因素,女性在人生高峰期,多要在家庭與工作間做選擇。這樣的現狀,無利於提升生育率,並有意識的逼迫女性在工作與育嬰間做出抉擇。 因此,...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萬的網紅Spark Liang 张开亮,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想成為SSS-打開吧財箱主播招聘點這裡 :https://bit.ly/2KtVw66 【對於離職的員工,Spark的看法是。。。?】 SparkSparkStudio旗下的頻道 打開吧財箱的主播Derting辭職了! Derting辭職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其他同事對於他的離開又是什麼樣的看法...

滿三個月離職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24 16:24:17

#Workforce勞動力量新上架 嗨嗨大家,前陣子在PTT的Salary版上看到有篇討論「某賣場定期契約的徵才陷阱」的文章,大概是在說新進員工在剛到職時需簽訂三個月的定期契約,並且同時為試用期,假如任職將近三個月後公司不想續聘的話就得直接離職而且不給資遣費與其他權益。姑且不論該文章所述的狀況是否為...

滿三個月離職 在 邦妮 Bree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7 14:48:29

前幾天終於約了上教練課,跟教練這麼多個月沒碰面了,話題總會來到身形與體重的變化。 其實恢復正常上班以來,很多許久未見面的同事和朋友,一看到我的第一句話,都是「哇妳瘦了好多!」事實上,我對於自己到底有沒有瘦,也感到很疑惑,體重差距大概只有一公斤,身形呢,上半身瘦了一些,下半身線條卻跟以前沒差多少。 ...

滿三個月離職 在 珈君 ☺︎︎ 咖咖 Jessica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7 16:08:34

距離離開上一份工作三個半月的時間了 起初很多人問我 「你離職了?」 「你好有勇氣喔!」 「你怎麼敢在疫情爆發的時候離職?!」 到現在聽到的人第一句話依舊是 「你很有勇氣欸!!」 對,我是在一個對多數人來說不好的時機點選擇離開 是我的選擇不是被裁員齁 對我來說並不覺得這是一個多差的時機 轉個念,可以...

  • 滿三個月離職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9 12: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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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育嬰(兒)制度要更超前

    至民國109年底女性非勞動力(未參與勞動)的主要原因,為:料理家務,佔50.41。第二位為高齡、身心障礙,佔24.74%。
    可見,排除身心因素,女性在人生高峰期,多要在家庭與工作間做選擇。這樣的現狀,無利於提升生育率,並有意識的逼迫女性在工作與育嬰間做出抉擇。

    因此,育嬰(兒)制度與津貼有必要做更大幅度的檢討。

    盤點現行育嬰留職停薪的制度搭配就業保險津貼有三大限制,以致整個制度不利於在女性同時間兼顧工作與育嬰。

    第一、時間:申請時間以一個月以上為原則,也就是說,育嬰假要嘛一次請一個月以上,要嘛不要請,否則等同放棄津貼。好的制度應該是以小時為單位,允許女性每天請幾個小時,上午得以把孩子送到保母、托嬰中心或其他照顧者處。下午提早下班把孩子接回來,如此若該家庭無論是由女性、或男性擔任照顧者,都得以兼顧工作與育嬰。

    第二、時期:現行規定育嬰留職停薪的權利限於孩子滿三歲之前,也就是說在孩子自保母、托嬰中心轉換至幼兒園前,這也是不足的。要將之往前後延伸至滿八歲,亦即孩子國小二年級之前,才能夠滿足育嬰、兼具育兒的需求。換言之,在國小二年級之前,讓父母有足夠的、正當的理由隨時脫離職場幾個小時,或一、兩天,處理孩子在外所發生的突發狀況,接下來隨著孩子年紀增長,狀況穩定而逐漸脫離這樣的需求。

    第三、資格:津貼以一個孩子為單位,限制父、或母只能有一個人去請領,不能同時請領。禁止父母共享津貼,亦即逼迫父母擇一人未孩子放棄工作,另一人負擔全部的生計壓力。

    因此,民間團體與本院委員同事們共同倡議針對該三的部分作法律修正。

    今天要審議的法律案僅就第三點「資格」的問題做改革,而尚未涉及到第一、二點時間、時期的問題。

    在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的當下,讓整個制度更自由改革,迫不容緩。

  • 滿三個月離職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8 12: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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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交通部航港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28~110/10/01
    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二)年齡:不拘(惟約僱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三)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四)專業能力:熟練Word、Excel軟體及電腦操作。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歡迎身心障礙朋友踴躍報名。
    工作項目:
    (一)出納作業
    (二)自貿類業務
    (三)財產類業務
    (四)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840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2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ytliu@motcmp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0 年10月1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四)本職缺僱用期限至被代理人延長病假銷假前1日止。以約僱5等進用,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4,916元。本職缺係有急迫用人需求,如經甄選通過者經通知需立即上班,無法配合者切勿報名。
    (五)連絡電話:02-89782778人事室。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滿三個月離職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8 10: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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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錯事的背後,是說不出的難】

    夜裡傳來一個中年男性的懺悔:

    「我怎麼變成自己最不齒的人?」

    他是我在寫失業一書的受訪者,時不時會傳來最新動態,我對他的狀況滿了解的。年輕時,他是典型的天之驕子,台成清交這類頂尖大學理工研究所畢業,進的都是像台積電這樣的大企業,薪水優渥,前途光明。後來有一波到中國大陸工作,他覺得應該去闖一闖,跟著去了,並且娶妻生子,妻子也很優秀。

    哪裡知道台商變港商,再變成百分之百陸資,他就被辭退。回台時,已經事隔10年,人事變遷,謀不到職,到處碰壁。這兩年鐵了心想考公務員,都快50的人,也不得不佩服他。可是妻子找不到好工作,孩子還小,他只得一邊上班一邊讀書。這個年紀,腦力不如年輕人,還要熬夜讀書,是極大的挑戰。

    他評估之後,認為私人企業太操,沒法留時間與體力讀書,就盯著公家機關想當聘雇人員。為此還考了一張執照,我考過,不到10%的錄取率,他居然一次就考上,看起來的確是K書的料!即使如此,卻競爭不過沒有執照的年輕人,教過他的教授跟單位熟,嘲笑他是沒有背景、沒有後門,本來就沒他錄取的份。

    磕磕碰碰多次之後,終於讓他找到一個國宅類似總幹事的位子,事後才發現必須24小時待命,隨時都有住戶帶著各種疑難雜症找上門,搞得他更沒法讀書。問題是全家沒人同意他辭職,說還不是有人一邊工作一邊讀書考上的。後來也不知道是幸或不幸,他被新冠確診,必須就醫與隔離,妻子才同意他離職。

    這次終於讓他找到坐辦公桌的工作,需要專業知識,不是一直有工作來,他跟主管商量好,沒事時讓他能讀書。不到一個月被檢舉了……主管當然不能再保他,而且反過來盯他死緊。對於檢舉的人,他一點都沒有責怪,反而覺得丟死人,罵自己是「時間小偷」、「占公司便宜」,還說做過高階主管的他—

    「什麼時候開始幹起這種偷雞摸狗的事!」

    唉,一塊錢逼死英雄好漢,人窮就是會跳牆,都顧不了下一餐了,哪裡還顧得了職場的倫理道德?接著他跟我再講了一個法師的例子,他們熟識,法師有一次跟他抱怨,請一位工讀生管理書籍,後來發現一得空,工讀生就在讀學校的書,他很生氣,說這位工讀生會損福報的。他聽了之後說:

    「法師在說的時候,我一直覺得他是不是在說我?」

    可以想見他的罪惡感有多深。後來再聽到有兩位公務員跟他抱怨一個國防役的年輕人,說年輕人上班時都在準備公職考試,工作品質很差。不久年輕人考上公職,他們更加不諒解他。這讓我這位中年朋友得到兩個結論:

    1. 網路說一邊上班一邊讀書,是騙人的,因為工作一定做不好。

    2. 一邊上班一邊讀書的結果,是背後留下罵名,多年都洗不掉。

    我不免想起同學30多年前的例子,她男友的父親是部長的機要秘書,權力之大可想而知,安排她畢業後到部裡做工讀生,在一樓大廳櫃檯,我每次去找她,都看到她把書大喇喇地攤在櫃檯上,一點都不掩藏。即使到今天,我有時到一些公司,仍然會看到相同景象,第一個直覺都是他背後有靠山,不可待慢。

    剛畢業的年輕人可能認為這沒啥大不了,沒工作時看自己的書,又沒礙著別人,有什麼不對?可是這位朋友做過大企業的高階主管,明白這是錯的,一旦被檢舉,便感到道德與信用這整座山完全崩塌。可是由於他自失業之後,一路走來的過程我都明白,真的無法用任何道德的評價來加於他身上……

    更何況當他跟我說非考上公職不可,我就更默然。他說自己現在的心態是,當不當老闆無所謂,幹不幹大事也沒關係,但是—

    「有薪水栽培小孩、有退休金安老才是真的。」

    回首過去的近50年,這位朋友哪一天不是兢兢業業、全力以赴?從小認真讀書、考上名校、讀理工熱門科系,畢業後進大企業拼命工作,接著沒待在舒適區安逸過日子,跳出來冒險,到中國大陸闖盪十載,還娶了能幹的妻子,哪有在混呀?失業後,忍著屈辱,彎下腰到處找機會,能做就做,哪有面子可言?

    到了今天,居然為了偷偷讀書被檢舉,我相信他心中有很深的感慨,想問自己這一生到底哪裡做錯了?也許,這就是命!我是活越大年紀,越沒有「是非」與「對錯」,反而會去看到背後的「難處」,該留給人空間時,就別把事情說絕了、把人逼死了。因為你永遠不會知道對方說不出的秘密,以及背負的辛酸。

    所以在生活中,我們儘量做到—

    1. 不了解真相前,先不做評價
    2. 給人一步退,留人一碗飯吃
    3. 人生沒有對錯,只有不得已

    感同身受別人的難,我們才會真正學會寬容,也才會獲得道德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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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攝影:旅居加拿大的畫家吉仔冰GiAB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