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減少價金算法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減少價金算法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hariseb (hi)看板LAW標題[問題] 關於瑕疵擔保責任之減少價金的公式..時間Mon ...
物之出賣人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時,買受人得請求減少價金:
其計算標準為:
減少價金 = 瑕疵之物的價值 * 約定價金 / 無瑕疵之物的價值
例如甲有某畫,以九萬元出售於乙,該畫因有瑕疵,僅值八萬元。經查該畫
若無瑕疵時,值十二萬元。依上揭計算方法,減價金額=8萬*9萬/12萬=6萬
------以上節錄自王澤鑑民法概要p.344-----
我的疑問是,這個公式的原理是什麼?為什麼是這樣算呢?
還有例題的部分,乙最後實際應給付的金額是約定價金減去減少價金嗎?
就是 8萬-6萬=2萬,最後只付2萬,是這樣嗎?
請大家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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