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主要想跟大家分享我申請研究所一路以來的點點滴滴。
在美國申請研究所主要會看五個大項目,分別是在校成績(GPA)、英文成績(托福、GRE)、自傳簡歷、推薦信、視訊面試。
首先在校成績,也就是大家常常聽到的GPA。這是一個美國專有的評分方式,會將在校成績換算成滿分為4.0的數字,通常美國名校...
這篇文章主要想跟大家分享我申請研究所一路以來的點點滴滴。
在美國申請研究所主要會看五個大項目,分別是在校成績(GPA)、英文成績(托福、GRE)、自傳簡歷、推薦信、視訊面試。
首先在校成績,也就是大家常常聽到的GPA。這是一個美國專有的評分方式,會將在校成績換算成滿分為4.0的數字,通常美國名校要求的最低門檻是3.0。老實說,我大學不是個認真的學生,基本上能翹的課就不去上;能打混的作業就不認真做;能擺爛的報告就不積極參與。NBA季後賽也會跟同學一起翹課看比賽,上課都坐最後一排靠後門(方便翹課),課本也是考前兩週才跟同學借來印(因為考前一週影印店趕不出來)。考試成績也是馬馬虎虎,只求有及格就好,運氣不好就被當。來美國前,我申請的英文畢業成績單上,GPA列出來是2.7左右。台灣的代辦告訴我,由於換算系統不同,到時候美國認證機構換算出來,應該能增加個0.1至0.2,也就是差不多落在2.9上下。不過這連名校的”最低“門檻都還不到,要知道,滿足門檻並不代表你會被錄取,而低於門檻表示我連申請資格都沒有。好在最後美國成績評鑑下來,我的GPA為3.1,低空飛過最低門檻。至於為什麼能提高這麼多?其實我自己也不知道,可能就是運氣好吧。
第二項是英文成績,這部分我就不多敘述了,反正就是個考試。我的托福成績是86,GRE則是301。不算好,也不算太差,就是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成績。
第三項是自傳與簡歷,這方面算是我的強項。我申請的是運動管理學系,從高中我便開始參加運動相關活動,包括國內外的球鞋展覽、訪談等等。到了美國後,我也曾受邀參訪Nike和Bleacher Report的全球總部,這些我都列入自傳內,輔佐評分委員勾勒出我的人格特質與我對運動產業的熱忱。
第四項推薦信,對我來說是最虐心的。在出國前我曾回到淡江大學,希望能夠找到願意幫我寫推薦信的教授。第一順位當然找大學時的班導,可惜她是個沒什麼責任感的人,只要是能少做的事,她絕對不會多做。所以對於她的一再推託,我其實並不意外。第二位找個是我其中一門必修課的教授,這裡有個小插曲,分享給大家笑一笑。當時我去找教授,詢問推薦信的相關事宜,教授:疑?你不是才剛修完我的課嗎?怎麼要出國啦?(她的課是大二必修)。我:教授⋯之前那個是重修啦⋯。不開玩笑,教授當下真的噗疵的笑出來!她說這個科目我重修,是要她怎麼寫,就算寫了美方也會覺得可信度很低吧。不過在沒有更好的選擇下,我還是苦苦哀求,希望她能夠幫忙。教授聽完我在運動相關領域的表現後,覺得蠻有趣的,才同意幫我執筆推薦信,並著重在我的課外表現。來到美國之後,接觸了更多當地的學生、老師,他們鼓勵我可以試著找些業界與我合作過的朋友,說不定會比學校教授來的可靠,也更能闡述我對運動領域的熱忱。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我不要臉的問了幾位在業界有聲望的朋友。想不到他們都很豪爽的答應,並告訴我,只要是能幫助我進步的事,他們都很樂意協助。就這樣我搞定了推薦信!
最後則是面試,說到這裡又有個小插曲。由於新冠肺炎肆虐,我提前回台。波士頓學院曾在4/9曾發郵件通知我視訊面試的事宜,但由於某些原因,我沒看到那封郵件。直到4/15我收到他們的最後警告,並告知若我在4/20前沒有安排視訊面試,就視同放棄申請資格。收到的當下我真的嚇壞了,趕快上網預約面試時間。好死不死,4/20前剩下唯一的面試時間,只有4/15當天,我也只能硬著頭皮約下去。好在畫唬爛本來就是我的專長(?),最後在我尬聊技能滿點的加持下,甚至讓評委會從原本面試規定的15分鐘,硬是加長到33分鐘。
申請研究所的路上,我處處碰壁,但我並沒有放棄。我印象很深,有個老師跟我說過,遞出申請最差的結果是什麼?大不了就是被拒絕嘛!這又沒什麼,你也不會因此有什麼損失。透過我的故事,只是想告訴大家,勇敢做夢!只要你還沒放棄,夢想就在前方等著你!
04/17/2020 #BostonCollege
淡江畢業門檻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致迷惑的高中畢業生】大學畢業「第一份薪資」是高中生選校系的標準嗎?
依照遠見報導:「法政學群方面,台大、政大和北大三所此一領域的傳統名校分列起薪前三名。
老牌私校中原、淡江、東吳則都進入前五名,這三所學校也都是法政領域的傳統強者,其中東吳法律系以英美法為特色,和政大、北大同為國內司法界三大強權……」
(〈哪個系所最鍍金?遠見「2021起薪最佳大學」大數據報告〉:http://bit.ly/3byxLn5 )
然而,這份報告標題的 #鍍金說,有沒有什麼問題?
你的人生價值,要被以「金價」計算?
我們信箱和留言區一直都陸續有收到一些高中生與家長來訊提問關於法律職涯的問題,例如「怎樣才能成為檢察官」、「收入」,然而如同小編多次廣播的:
本粉專不是補習班,當然也不是學校生涯輔導中心,
至於要怎樣才能取得律師/司法官資格,這是法律明文規範的,只要用點心,在考選部網站都可以查到國家考試規定;
至於公務人員(包含司法官)薪資,也都是公開資訊。因此對於這類怠於做功課(查詢法規與政府公開資訊)的問題,小編一律不回答。
如果連查詢國家考試法規與公務員薪資表等資訊的能力都沒有,那 #或許你還沒有做好當個獨立的大學生的準備,所以就請不要再詢問此類問題了。
在法律校系選擇方面,小編看到一份《遠見》與104人力銀行公布的大學畢業生月薪數字,調查報告全文請見:http://bit.ly/3byxLn5
在這份調查報告中,公布了如圖所示的法政學群大學各校畢業生「第一份工作」的「實際月薪」數字。
當然,這份報告或許可以提供給:很在乎錢、把「大學畢業第一份薪資」當成人生唯一考量(?)的學生參考。
但是,只要法律系在校學生應該都知道,打從大一開始,就被教育要走上一條堅持憲法精神、程序與實體正義、抗多數暴力的孤獨之路——而這條理念之路與「唯利是圖」的想法背道而馳。
從最近的「權貴死亡筆記本」醜聞也可以看出,法律從業人員的操守有多重要。
所以,#如果你的人生唯一目的是錢,而不是看興趣、志向與信念的話,還是 #勸你不要來唸法律。
此外,人生的道路很長,大學畢業第一份薪資也不是人生終結點。
更重要的是,這份表格忽略了一個法律專門執業工作--律師與司法官--的重要門檻: #國家考試。
大學畢業的學歷,不管你是不是在這份調查報告所列的前幾名學校,如果沒有通過國家考試(司法官錄取率約1%;律師錄取率因400分門檻導致近年逐年下降到約6%;高考三級法制(公務機關法制人員)錄取率也不到1%),都不能從事這些職業。
沒有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律師資格,而執行律師業務賺錢(意圖營利)者,依照律師法規定是 #有刑責 的。
所以,高中生該做的事情,是好好了解各個校系的教學宗旨與環境、相關職業的真正意義與資格,問問自己的內心(而不是一味聽父母的或被「畢業第一份薪資平均值」迷惑,請記住:只有自己才能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擇你所愛,#愛你所擇,更要 #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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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至於網路上有些明顯看起來就是精神有些狀況、反覆創小帳號一人分飾多角還冒用他人照片的妄想重症「黑粉」,不斷攻擊校系,說什麼「高中學力」如何如何,大家也是笑笑就好。
畢竟,大學沒有被三二退學而拿到大學學歷的人,不會在乎高中學測或指考成績;
同樣,通過國家考試並受訓及格有專門職業能力的人,也不會在乎大學或研究所是哪所學校;
具有專門職業資格的人,不會當冒牌律師。
(只有大學被三二退學,還被法院認證「密醫」的黑粉才會計較高中學測成績,吃飽撐著在網路上造謠騙好騙的笨蛋)
淡江畢業門檻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平等參政權從降低高額保證金開始]
范雲今早登記台北市長,拒繳兩百萬高額保證金!
---社民黨召集人范雲將以訴願、行政訴訟,以及釋憲行動,改變台灣不平等的選舉制度
2018/08/30
社會民主黨召集人范雲今天上午,準備了所有的文件與政見,前往臺北市選委會登記參選市長。與其他候選人不同的是,范雲並未準備兩百萬的選舉保證金。因為,她認為高額選舉保證金違反憲法所保障的被選舉權。
范雲表示:「臺灣是一個民主國家,所有人民無分階級、性別皆應享有平等參政權。然而,現行的保證金制度卻築起一道玻璃天花板,讓想參選的人望而卻步,參政成了特定階級專屬的權利。高額保證金的存在,不利於年輕世代、窮人,以及小黨候選人的參政。越沒有資金的人,保證金佔其競選經費的比重就越高。高額的保證金明顯違反憲法第7(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與 129(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 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條所規定『平等參政權』精神。也因此,今天如果我的登記被駁回,社民黨將對此提起釋憲!要求修改保證金制度,將參政權還給小市民!社民黨主張,不應以高額金錢門檻來阻礙人民參政!」
過去的選舉文化造成以下幾種迷思。第一種迷思擔心,保證金如果廢除了,市長選舉如果出現好幾百個參選人怎麼辦?社民黨表示,為了避免太多人參選而支持保證金制度,是站不住腳的。以參選臺北市長所要繳納的200萬保證金來說,這筆款項對於真正的富人來說,根本是九牛一毛,存在與否差異不大。但對於普羅大眾而言,就算不是天文數字,也是一筆沈重的負擔。因此,高額的保證金制度是對廣大公民參政的限制,是為富者量身打造的遊戲規則。
第二種迷思是,選舉需要動員龐大社會與國家資源,繳交保證金是種對公共資源的補貼與償還,有存在必要。社民黨指出,政黨以及候選人的積極參選、付出對於民主的競爭扮演重要角色,維持多元價值的辯論,本來就是民主存在的目的,這樣的公共性,理當以國家預算支持,而不是「使用者付費」;如果投票的人,也必須分擔補貼辦理選舉的支出,不就剩下有錢人才有誘因投票了?
實際上,選舉保證金的存在,在世界各國並不是一件那麼理所當然得事情,更不用說像臺灣一樣的高額情況。早在2015年初范雲所出席的「翻轉選舉運動」記者會就已舉出瑞典民主及選舉研究機構(IDEA, Institute For Democracy And Electoral Assistance)所做調查,那份調查顯示:「在173個調查國家中,有百分之四十(共72個國家)沒有任何的選舉限制,有69個國家沒有特別規定。只有20個國家有保證金或登記費的制度」。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蘇彥圖表示: 「我想要講兩件事:第一,小黨或獨立參選人能否有意義地參與政治,跟整個民主政治的良好運作具有高度關聯。如果今天因為被選舉權的限制,導致大黨都可以忽視小黨的聲音,政治就被主要政黨壟斷,並且更難有追求改變與回應民意的機會。因此,不論你是不是社民黨支持者,都應該要肯定,我們今天有這樣一個檢討保證金制度的機會。第二,一個候選人合格與否,和他是否可以拿出200萬保證金沒有關聯!2017年十月,加拿大法院就宣告加拿大的保證金制度違憲,我們也希望臺灣的制度能夠改進。」
淡江大學公行系助理教授涂予尹表示:「早就存在著許多選舉保證金制度的替代方案,臺灣公職人員選罷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麼,本身就是值得檢驗的。候選人保證金額度是在今年六月才由中選會決定,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因為過去都是這個金額,所以現在也要訂這個個金額。以美國加州為例,參選除了繳交保證金以外,還有替代選擇,如果你想參選州長,如果你能夠募集到七千個簽名就可以參選。反觀臺灣保金制度,就會發覺它是一件比例上相當不均衡的問題。且,我們的憲法增修題文也強調多元政治的價值,目前的保證金制度則讓小黨的聲音無法被聽見,與這樣的價值有違。」
社民黨內湖南港議員參選人陳又新律師表示:「在臺灣,我們不會要求要對市長進行智力測驗,要有157才能參選。我們也不會規定市長要有博士畢業。我們更不會要求,市長要先曾經當過議員或立法委員。我們不先問你當市長想要做什麼,但是我們先問要選市長你有沒有200萬? 在這裡,我要問一個問題,究竟為何要有保證金的限制?我們為何要限制拿不出200萬的人不能選市長?拿不拿得出200萬跟能不能當市長到底有什麼關係?難道有200萬就可以當一個好市長?如果,我們限制候選人的智商、學歷、經歷是不民主的,為何限制候選人的財力就是民主的? 」
范雲接著指出:「雖然,此次行動,針對的是選舉保證金的合理性問題,但我希望更多人可以藉此討論了解,目前臺灣運行著一種變向鼓勵花大錢選舉的文化,不僅參選必須先繳交一筆高額保證金的規定被許多人視為理所當然,就連競選期間的各式廣告、文宣、行銷花費也很少被監督。我們應當努力改變這樣的政治文化!在臺灣的民主中,投票是大家的事。但,參選與當選,已經不是眾人之事,而是少數有錢有資源的人的特權。如果我們的民主政治持續被金錢所限制與影響,最後的結果就會變成導向富人與財團的政治!選舉保證金的拒繳以及接著進行的釋憲申請,為的就是以公平參政權作為抵抗金權政治的開端,而抵抗金權政治是社會民主黨長期以來所堅持的理念!至於什麼樣的參政門檻才合理,社民黨將持續探討,也邀請全民集思廣益。」
#平等參政權從降低登記門檻開始
#特別感謝蘇彥圖涂予尹兩學者拔刀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