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淡水捷運站到台北車站要多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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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淡水捷運站到台北車站要多久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5-09-24 11: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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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很忙,來發一篇去年寫的舊文墊檔吧~

    <真相?>

    所有刑事案件中,

    性騷擾案件是很不容易有真相的案件,

    特別是一方說你有偷摸我,另一方執意否認時!

    因為事發突然,

    沒有人會預先拿出手機拍照錄影,現場也不見得有監視器,

    在直接證據付之闕如的情況下,

    幾乎都是各說各話~



    某一天接到一通電話,

    a男:"林律師,有件事情請你幫忙!"

    k:"你說~"

    a男:"電話裡不方便~"

    k:"我在事務所,你過來!"



    某一個早上,就是平常的通勤日,

    a先生像平常一樣在八點從新北市搭捷運到台北市上班,

    看到新埔站外黑壓壓的一片人海,

    他很慶幸自己買在某某站,不會跟大家擠在車站上不了車~



    在江子翠站到西門站之間,

    是跨過淡水河從河面下穿過,是板南線最長的一段距離,

    這段四分多鐘的時間,車上的氣氛是安靜略帶一點沈悶的~



    突然間,身邊有一個女生聲音出現:

    "先生,請停止頂我!"

    整個車廂起了一陣騷動,

    a先生轉頭望了望,好奇發生了什麼事情~

    女子聲音轉為高亢憤怒:

    "先生,請把你的性器官從我屁股移開!"

    突然間,他提著公事包的左手被一個女子一把抓住,

    "你頂我多久了?叫你移開還裝蒜!"

    剎那間,他才驚覺自己是那個女子說的那個人,

    "我沒有,我沒有!"的辯駁聲音,

    在整個車廂的人集體投射過來的質疑眼神下,

    顯得相當慘白無力!



    捷運進了西門站,

    女子抓住他的手,旁邊乘客幫忙推,

    一陣推擠後,他被帶出車廂,

    在此之前,已經有乘客用車廂內的通報系統通報,

    捷運保全及工作人員已經在車廂外等候~

    女子:"就是他!"

    保全很客氣的說:"先生,麻煩跟我們走~"

    a先生跑走了!

    他只想逃,逃離這個讓他難堪的情境,

    另一方面,他想到了今天上午九點那個重要的會議,

    總經理親自召開,由他向合作廠商做簡報,

    他準備這個簡報準備了一個月,只准成功不能失敗,

    他沒辦法想像自己沒有出現的場景~


    一個月後,捷運警察找到他,

    a先生打了電話給我~



    k:"先問一個問題,你有沒有做?"

    a先生:"我沒做!"

    k:"我關起門來問你,有沒有做?"

    a先生:"真的沒有!"

    k:"那你為什麼要跑?"

    a先生:"我覺得很莫名其妙,而且那一天有一個重要的會議,

    我消失,會丟掉工作~"

    k :"我相信你,不過,你跑掉是事實,

    這樣的情況下,任何人都會懷疑你的!"

    k:"請你提供你公司的會議紀錄,

    我要證明你有趕快離開現場的動機~"

    a先生很為難:

    "我希望不要鬧大,我不希望我公司知道這件事~"

    k:"我知道了~"

    k:"我可以請地檢署調閱捷運車廂內錄影帶,

    證明你當時一手拉吊環一手拿包包,

    不過勒,請不要抱太大希望,

    早上車廂人擠人的,能看到的只有你的上半身,

    而且對方是指控你用老二頂他,

    這個在腰部以下的動作,錄影帶絕對看不到,

    這個地方很麻煩~"



    根據無罪推定原則,

    當然是女生要證明a先生有用下體頂他,

    不過,性侵案或性騷擾案這種比較會被道德非難的犯罪,

    無罪推定原則某程度是不存在的~



    k:"最後一個問題,你有沒有前科?跟性騷擾有關的?"

    a先生低頭沈默~

    k:"先讓我了解情況,對你比較好~"

    a先生抬起頭來:

    "我年輕時曾經交過一個女朋友,分手後被她告性騷擾"

    a先生頓了一頓:

    "為了這件事,我跑了幾次警局跟地檢署,

    很慌也很累,後來不想再跑法院,就認罪了~"



    最糟糕的情況出現了,

    當事人涉及性騷擾,而他之前又有性騷擾前科~



    開庭時,檢察官臭著臉,

    這就是莫非定律,

    性侵案就一定會碰到女檢察官(電腦選的喔!)~

    檢察官:"宣示你三項權利,balabala~"

    "來,你有沒有做?"

    a先生:"我沒有,我真的沒有!"

    檢察官冷笑:"沒做?那你為何要跑?"

    a先生:"我有一個重要會議...."

    檢察官打斷他:"這是刑案喔,

    有什麼重要會議,比性騷擾這件事更嚴重的?"

    a先生:"......"

    檢察官:"你要不要跟對方和解看看?"

    a先生:"我跟律師談談看~"

    檢察官:"休庭五分鐘!"



    a先生:"律師你覺得該怎麼做?"

    k:"如果你沒做,我認為要你硬吞下性騷擾這三個字,

    對你很不公平!

    通常這樣的情況,我會建議你主張無罪拼到底,

    不過你有性騷擾前科,這個很難處理,

    到最後雙方各說各話,檢察官難以判斷時,

    性騷擾前科就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你會死得很難看~"

    k:"以我看來,目前對你最好的方式,不是打無罪,也不是認罪,

    而是跟對方和解,對方撤告,檢察官不起訴,

    你也不會再多一條性騷擾前科~"

    a先生想了想:"好!就這麼做!"



    後來這個案件是以和解方式處理掉,

    a先生拿到他要的(沒事),

    女生拿到他要的(金錢),

    檢察官拿到他想要的(結案),

    真相勒?

    沒人知道,也沒人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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