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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樂定義 在 荷爾蒙少年??????? ????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09: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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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流行詞話》三、四期
何謂流行歌曲,流行歌曲可以包涵多少種類的歌曲?歌曲要具備什麼條件方可稱為「
流行」?
這是一個頗為討厭的老問題。因為,大家平常在聊流行歌曲的時候,都是模模糊糊、不太
在乎精確的,感覺這首歌是,或者也可以算,那就算了。如果你硬要劃出一個明顯的界限
,那一定會有漏網之魚,還有不小心也收到了網內的鞋子;如果你大筆一揮說:「只要有
人認為算是流行歌曲的歌曲,就可以算是流行歌曲」,那等於什麼都沒講。不管怎麼講,
因為這個名詞在大眾的使用情況之中,就像「政治」「民粹」等詞一樣,是內涵模糊、而
外延蔓生的,所以你一旦要去精確它、整理它,就會離開那團經已俗成的定約,就不對了
。
現在較常見的,對流行音樂/歌曲的定義,在狹義上,是搖滾、藝術、古典、民族……等
等音樂類型(genre)中的一種,通常與商業運作掛鉤,相對於古典、民謠而存在。更細一
點,亦可特指芭樂(ballad)情歌等幾種大家常聽、歌手常唱的歌曲。這種界限相當概略,
人們寫歌也常常「跨界」納入不同樂種的元素,所以並沒有什麼人會嚴格看待它。
再者,分類、劃界的目的,應是協助建立一種地圖般的概念,以方便討論和研究,而不該
是最終目的,所以學者也不喜歡在這個問題上糾纏太久。於是,對流行音樂/歌曲的定義
,在廣義上,大約就是一句話:通過大眾媒體傳播、以大眾為接受對象(受眾)的音樂/
歌曲。重複一遍:通過大眾媒體傳播、以大眾為接受對象的歌曲,即可謂流行歌曲。
何謂大眾媒體?報章雜誌(古代的另當別論,近代的從清末起算)、廣播(在中國始於
1923年的上海)、電影(1905年引進,20-30年代開始興盛)、電視、網路。所以,根據
這個說法,流行歌曲是近現代工商業文明的產物;這個名詞也就跟商業活動、唱片產業掛
了鉤。
但我們也未必要侷限在這條界限之內。許多老師教授《詩經》、《楚辭》、漢樂府以及唐
詩宋詞元曲的時候,會說「這就是那個時代的流行歌曲」,這雖然是借喻,而不是認真的
定論,但顯然,老師們在搬用「流行」這個概念時,沒有侷限在工業文明、大眾媒體之中
。台大中文系的劉少雄老師在詞選課上說過:「流行歌曲是城市文明的產物……唐、宋詞
最早都在秦樓楚館、舞榭歌臺間流傳,經文人和一般顧客的品評而流行……那就是當時的
流行歌曲。」(大意如此,詳情當請劉少雄老師補充)」在這話裡,「流行」就有這樣的
寓意:大眾所樂意傳唱、稱頌的。
我們也常聽說,流行歌曲可以代表時代,承載時代的心聲,且1920-49年中國始有流行歌
曲時,給它定的名字就叫「時代曲」。所以在我們的觀念裡,流行歌曲又有一個條件:代
表一時、一地、一群人的心聲。它能代表的時間愈長、地方愈廣、人群愈大,就愈可作為
流行歌曲的典範。
然而,事實總能比我們概略的觀念複雜。如「代表一時、一地、一群人的心聲」這點,我
們怎麼判斷,一首歌是「真代表」還是「偽代表」呢?有些歌曲如侯德健〈龍的傳人〉不
脛而走,寫出來後,未經商業操作,便從校園傳遍到台灣社會以及海外,許多人都證言說
這首歌深深打動自己,唱時也真能激動;這樣,應該可以說它是「真代表」的。
那什麼是「偽代表」呢?用宣傳、炒作等手段,營造這首歌很紅、這個人正夯、這類思想
正當行的假象。例如唱片產業出過許多華而不實,卻吹到天高,結果被鄙視、冷落或嘲笑
的東西,那些也叫流行歌曲,而且正是許多人觀念裡典型的「流行歌曲」,但他不會認同
這種「流行」,乃至被不明就裡的外地人問到「你們那邊的人是不是都很迷某某某?」的
時候,會很堵爛,而或急欲撇清、分辯。這也可以說是「假代表」或「被代表」──他被
唱片企業的宣傳給代表了。
問題又來了:真、偽並不是那麼容易二分的。例如一個台獨份子,多半不會認同〈龍的傳
人〉裡的大中華意識,這首歌就代表不了他。這也還好,因為一件作品本來就不可能所有
人都喜歡,他只是不屬於這首歌所代表的一群。但在〈龍的傳人〉紅起來以後,國民黨大
肆宣傳,以之維護政權,這就把作品原來「真代表」的一些民族情感,扭曲成主義、領袖
、國家那一套,這時再從官方渠道聽到此曲的觀眾,就更容易生出「被代表」的感覺了。
抑有進者,1983年作者侯德健「叛逃」到大陸,〈龍的傳人〉隨即被國民黨禁唱,又被中
共吹捧,用以統戰。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些「真東西」紅起來、初成氣候以後,馬上會
被各方勢力(或許連作者自己也包括在內)爭去詮釋、消費、複製、利用,從而「偽化」
。也就是說,在流行的進程裡,當一件作品進入了大流、主流,就會混進各種濁流,而不
復源流之清純。
所以對「流行」一詞,我們可以想像成一條水系錯綜複雜的河流,有著主流和數不清的支
流,吾人則是河裡順流或逆流的魚,或者待在水底不動的石頭;有能力的人,且能影響、
改變主流支流的流向與流量。
還有一種情況要討論:有些作品,從它誕生起始就是真偽莫辨的,但卻也真能影響到許多
人,例如革命歌曲。2007年我在北大歷史系旁聽牛大勇老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史,老師播
放完文革時期的歌曲〈大海航行靠舵手〉〈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就是好〉之後說:「這就
是我們那個時候的流行歌曲,對許多人來說,這比現在的什麼流行歌曲都好聽。……而且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就是好〉這首歌不是官方組織寫出來的,而是1973年上海一些工人
自發創作,然後流傳開來的。」
這些革命歌曲,完全符合「通過大眾媒體傳播、以大眾為接受對象」的條件,也是「七億
人民團結戰鬥」(〈就是好〉歌詞),大眾所傳唱、稱頌的(是否樂意、是出自怎樣的心
理狀態另當別論),絕對能「代表一時、一地、一群人的心聲」,但要說這些是流行歌曲
,你一定感覺有些不對勁。首先,它是由執政黨的政治力所驅動,是政治的產物,而不是
我們較習慣的商業產品或文人作品;再者,那時全中國大陸的社會都籠罩在「將革命進行
到底」的氛圍裡,或許寫歌、唱歌的人確是真心實意的,但那心意本身就不正常。
可話又說回來了,這不就是那時的「流行」,那時的世道人心嗎?今天的商業社會,也充
滿炒作和欺矇,也到處都是真偽莫辨的人事物。所以當然可以說,革命歌曲,或一切被操
作成為主流聲音的歌曲,也是流行歌曲;差別只在它有多麼流行,有多麼被認同。如近年
中共又大張旗鼓搞「紅歌」,然而社會已經多元,人民對這些「主旋律」已或不起共鳴,
這樣,你就不能說「紅歌」是當前的主流。可同樣地,所謂「主流」的唱片公司、娛樂產
業出品的許多空洞無物又難聽的歌曲,儘管佔著主流的名頭,有多少人會真聽到心裡去呢
?
所以我認為,當前許多「流行歌曲」,其實並不真正流行,並沒有真與世道人心的流向搭
調,而只能說是「附庸流行」,附庸於他們想像中的「流行」的樣子,努力營造「這就是
潮流」的假象,撐出一個讓他們能繼續混下去的場面,而不管現在大家究竟在想什麼。政
府和唱片工業都在這樣幹。
物極必反,1990年代末網路興起以後,獨立樂團與音樂人也得到愈來愈多的關注,而漸漸
聚起了各自的小眾,樹起了另類的品牌,並能與文化界互相串聯。他們的作品,也符合上
列流行歌曲的三個條件,只或許要把「大眾」改成「小眾」,但大小從來就是相對的,即
使你唱的只是自己的肚臍眼,但每人都有一個肚臍眼,說不定什麼時候你就寫中了某種普
世、共通的情思,一下子贏過所有主流情歌地傳遍世界。所以獨立、小眾的音樂,在我看
來,也值得研究,且常常比主流產物更切合時代脈動,更值得賞析;這樣,當然該說它也
是流行歌曲,是流行中偶爾冒頭的各種潛流。只不過,因為當前大家的語言較多「流行歌
曲」之名與主流的幾大唱片公司掛在一起,而習慣稱獨立團體、小眾品牌「獨立樂團」「
獨立品牌」或是一種耐人尋味的稱呼「民謠歌手」以別於主流。
所以,「流行」這條大河流到現在這個網絡時代,我覺得可以比作尼羅河三角洲,已化為
千百支流,而不再有明顯的主幹。然而,時不時總會有一兩首歌,擊中了人所共同關注的
問題,而能匯聚全社會的人氣於一時,如今年央視春晚有兩個民工唱〈春天裡〉,雖荒腔
走板,卻得到了比任何歌手都多的認同與討論,就因為他們表露了民生問題,而這是整個
中國流行水系共同的流向,於是〈春天裡〉和原作者汪峰翻紅了。
此外還有一種歌曲,如李叔同〈送別〉,創作在流行歌曲誕生之前,然而經學校教育傳唱
至今,大家到現在都還會唱,也常見影視作品引用。它過去歸類於「學堂樂歌」,現在,
如果要在「流行」裡給它一個名稱,我想管它叫「長流」。上海時代許多仍被翻唱不綴的
老歌,亦可謂「長流」之作;它在當前或許比獨立、小眾、另類音樂更不顯眼,但卻可能
是許多作者與作品情感中的共同底蘊。
所以,對我來說,什麼是「流行」?就是這世道人心,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錯綜複
雜的歷史大河。在這大河的流域裡,有唱和到時代脈動,乃至影響了人心的歌曲,就是流
行歌曲;佔據主流地位,由掌握權力政黨或企業出產的平庸之作、虛偽之作,也是流行歌
曲。
我打算採取這樣的廣義,來開展自己的研究。這也是因為,我依循的是傳統詩學、詞學「
興、觀、群、怨」的思路,各種和「世道人心」這個大題目相關的作品,包括軍歌、校歌
等不預流行的團體歌曲,都不該摒除在視野之外。再者,我想研究的是文辭寫作上的觀念
、技法,故也無須糾纏於分類問題;分類的功用,當只在助人辨識這作品所處、所應的場
合。我是要去認識那些場合,以及歌曲在那種種場合中對周遭人、事、時、地、物的交互
作用,從而譯解、品味歌曲內外的情思與技藝,進而評說它對今天我們同人的意義與價值
。
以上就是我對流行歌曲定義問題的看法,我把它稱為「場合論」。這是我這幾年一個人想
出來的理解方式,必定還有不少粗疏之處,以後我當再詳細闡述「場合」一詞的意涵,與
各位方家切磋琢磨,以完善我研究的理論基礎。
續談流行歌曲的定義問題
在《光輝歲月─香港流行樂隊組合研究(1984-1990)》的緒論中,老師也談到了流行歌曲
的界定問題,下面引述三段:
「流行」(popular)一詞在拉丁文中有屬於「人民」的意思,故亦有譯作「庶民」,而其
重點則在於人民的認識和欣賞。班奈特(Tony Bennett)指出流行文化根本不能以「人民」
或「流行」的既存意思來定義,因為這些詞語的意思本身也必然受到流行文化領域中的鬥
爭影響,故他認為最佳的說法是「人們喜歡的」便是「流行」。他同時指出「人們」在此
相當含混,但我們的目的不應在於定義什麼是「人們」,而是通過連繫不同社會力量,形
成抗衡權力圈的一種廣泛聯盟來構築起「人們」,這才是重點所在。要言之,「流行」文
化的重點在於質疑及批判主導文化權力的潛能。
……界定「流行音樂」……麥度頓(Richard Middleton)在其《流行音樂研究》
(Studying Popular Music) ……整理出兩種比較多人採納的方法:實證主義和社會實質
主義。前者是指在大眾媒介中最廣泛傳播的便為流行音樂,而後者則是指流行音樂有一種
關乎「人民」的不變性質:人民是主動積極的主體或是被支配、被欺騙的一群。麥度頓指
出這仍有問題,而「流行音樂」只有在整個音樂場域中才會變得清晰,而這個場域又是不
停變動的。
……正如張伯仕(Iain Chambers)所說,當代流行文化是「可塑的」(plastic)。張氏借用
了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的說法,指出「流行文化像一曾有彈性的薄膜般,散於我們
日常生活的平面及行為之上,將它們連結成一平凡的形狀。」正正由於其「可塑性」的特
質,流行文化或流行音樂都是不停演化的,曾經具備上述「流行」的批判精神的音樂被體
制同化以後,便可能很快失去那種精神,這也是我們研究「流行文化」時所要注意的。
頗為可幸,這幾段論述和我上期所提的「流行水系」「世道人心」論並無扞格,且能相互
補充。
但我發現,由於西文popular「人民」的屬性,西方學者的理論,便輒將流行─popular與
「統治者」「體制」對立。然後他們站在人民群眾那一邊,便聲稱「『流行』文化的重點
在於質疑及批判主導文化權力的潛能」。
可我並不想將「人民」與權力、體制截然二分。在我「流行水系」的觀想下,普羅大眾、
知識份子與政商團體、各種霸權都在世道人心的流行之中,也不同向量地流行著世道人心
。
為什麼「人民」一定要和體制、霸權(hegemony, 或譯「統識」)分開?當你一種樂風、
一種生活態度流行開來了,組織成為社群的人民也就能逐漸形成體制、建起一種統識,進
而黨同伐異,甚至取得俗世中的實權。例子很多,小的有不同歌手、樂派、政治立場的歌
迷互相吵架,中的有搖滾樂和社會運動連結,大的有共產黨在人民群眾之中起家,一路高
歌左翼歌曲,「戰勝了多少苦難」(〈歌唱祖國〉))終至取得天下。那掌權後他們就不
算「人民」了嗎?
或許你可以說,當一個群體開始有組織、有圖謀、有了弄權的能力,便開始遠離或者凌駕
、背叛實際的「人民」了。但這樣除了保護「人民」一詞的純粹性外,我不覺得有什麼意
義,何況我基本上就反對先驗地把「人民」設定成被宰制的或者正在覺醒、抗爭著的「好
人」一方。
曾經具備批判精神的音樂,可能被萬惡體制同化而失去所謂的「人民性」,但也有另外一
種可能,就是他自己長出了一個1到9999惡的體制,然後他那一掛的人再漸漸被批判者唾
棄說他遠離了人民。這樣,就只有批判者永遠站在「正確」、「進步」的立場上,責善固
執不腰疼。倒是頗有一些搖滾歌手,在成名後發現自己也變成自己先前鄙夷的一霸,便在
台上亂搞,摔吉他、罵歌迷,結果歌迷更瘋狂。歌手怎麼也搞不清楚這是怎麼回事,只好
嗑藥了帳。試釋是事,或許是這唾棄威權、自毀偶像的行為,正合乎歌手一貫的作風與歌
迷一貫的期望。搖滾樂和其他音樂相較,更有趣或者更彆扭的地方就在它對權威、體制的
這種排斥性。他一成氣候就開始自我反省批判與解構,學者就愛這種題目,所以才有那麼
多人融合了自身情懷進去謳之歌之吧。
言歸正傳。「人民是主動積極的主體或是被支配、被欺騙的一群」這句話說得很好,我認
為還可補充說「人民」不是鐵板一塊,或者就換個名詞,把「人民」改成「人類」就好。
有權沒權、有錢沒錢的都是人啊,流行、文化都是我們這些人構成的,它也自然就包含著
人的一切善性、惡性、個性與群性。「反者道之動」,當市場上的貨品愈發流於羅蘭巴特
所謂「平凡的形狀」時,對「非凡」與深刻、睿智……的欲求也會相對積累,這就有另一
個市場了。理想的情況是,各種向度的作者與作品都能找到他們的人場與市場,各適其適
,而掌握資源的人也將能研判世道流向而決定下一步如何發展。只是,世界太複雜了,沒
人研判得準,縱有研判也沒幾人敢賭身家,所以企業也還是只能按例遂行市場調查,或大
膽一點跟著感覺走;如果沒膽,就只好繼續複製既有的模式。
出路何在呢?就是我們從自己開始,策群己之力去捧出一個想要的場子,再觀後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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