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洗錢防制法匯款金額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洗錢防制法匯款金額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buniro (我愛秋)看板Bank_Service標題[新聞] 洗錢管制》提匯款達50萬 就要...
洗錢管制》提匯款達50萬 就要申報
【聯合報╱記者邱金蘭、雷盈/臺北報導】
2008.12.12 03:01 am
金管會決定修改「洗錢防制法」申報門檻,明年三月起,國人提款、匯款
等現金交易達五十萬元就要申報。另外,有疑似洗錢行為,不論匯款金額
多寡,金管會都將追蹤、記錄可疑人士所有匯款資料。
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說,修法後只要單筆提款、匯款達五十萬元的現金交
易,銀行都將申報給洗錢防治中心留檔。
金管會參考「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建議,決定修改匯款申報標
準,在比照各國申報標準後,決定把國人匯款金額申報門檻由現行的一百
萬元降為五十萬元。
金管會說,目前國際標準是匯款美金一萬五千元(約新臺幣四十九萬五千
元)就要申報,其他國家,新加坡約為一萬四千美元,馬來西亞是一萬三
千美元。我國調降為新臺幣五十萬元後,約等於一萬五千美元,符合國際
標準。
為進一步防治洗錢,金管會還規定疑似洗錢交易也要納入申報。林棟樑解
釋,所謂疑似交易,如客戶在同一櫃臺一次以現金多筆匯出、或要求開立
票據、申購可轉讓定存單、旅行支票獲其他有價證券,合計達一定金額以
上,又無法說明用途者。
又或同一帳戶在同一營業日的現金存提款交易達一定金額以上,且該交易
與客戶的身分、收入顯不相當等;此外,假如同一位客戶在同一櫃臺一次
辦理多筆現金存提款交易,累計達一定金額,但這些金錢往來又跟客戶的
身分、收入顯不相當。
林棟樑說,銀行內部有一套審查系統,可以判斷出哪些人是可疑的洗錢分
子,以後這些人的現金交易不管金額多少,都會被銀行追蹤記錄,以杜絕
不法情事。
【2008/12/12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46405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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