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法院書記官工作內容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法院書記官工作內容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法院書記官工作內容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起來讀書】(4)升官上位的人-「他早就忘了自己也是個檢察官了吧」 《扭曲的正義》上市10天了,#大家的閱讀進度 到第幾章了呢? 這回我們要來分享書中一段非常好笑的內容,也是Readmoo讀墨讀者的劃線內容:https://bit.ly/3bHR2DI 小編們看到這個劃線時,全體笑到不要不要的...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萬的網紅啟點文化,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線上課程】《過好人生學》~讓你建立迎向未來的思維與能力! 課程連結:https://pse.is/H8JXH 第一講免費試聽:https://youtu.be/-EHOn0UxMys 不定期推出補充教材,讓學習無限延伸:https://pros.is/KQZZH 【8/3開課!】《人際回應力-看...
法院書記官工作內容 在 一六 · 台北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9 01:02:09
《台灣的司改-2023國民法官》 時事文章|初稿日期 2021/01/26 自由編輯|吳安芃 審核校正|陳智怡、江秉宸 ⚠️封面圖為最高法院大法庭 與本文無關 📃前言 我國在司法制度上即將迎來重大的變革—傳統的法官合議制中將在2023年再引進國民法官制。其中在蔡英文總統的政策白皮書中提到的...
-
法院書記官工作內容 在 啟點文化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6-08 19:00:16【線上課程】《過好人生學》~讓你建立迎向未來的思維與能力!
課程連結:https://pse.is/H8JXH
第一講免費試聽:https://youtu.be/-EHOn0UxMys
不定期推出補充教材,讓學習無限延伸:https://pros.is/KQZZH
【8/3開課!】《人際回應力-看懂情緒,輕鬆對談》~第23期
一個人的命運,是回應力的總和!
課程資訊:http://www.koob.com.tw/contents/157
更多學員心得分享:http://goo.gl/Guc6V6
【線上課程】《自信表達力》~讓你不再害怕開口
從「敢表達、說清楚」到讓人「聽得進、會去做」的完整學習
課程連結:https://pse.is/RG5NC
第一講免費試聽:https://youtu.be/fAjySLoa2f8
不定期推出補充教材,讓學習無限延伸:https://pse.is/NUJK9
【線上課程】《理財心裡學》~擺脫家庭影響,從心培養富體質
課程連結:https://pse.is/EPBWE
第一講免費試聽:https://youtu.be/HgrDK7pqR-0
不定期推出補充教材,讓學習無限延伸:https://pse.is/NJ5VE
【線上課程】《時間駕訓班》~
學會提升效率,擺脫瞎忙人生,做自己時間的主人
課程連結:https://pse.is/DDDHB
第一講免費試聽:https://youtu.be/flfm52T6lE8
不定期推出補充教材,讓學習無限延伸:https://pse.is/GXZWM
【線上課程】《人際斷捨離》~
讓你留下怦然心動的關係,活出輕盈自在的人生!
課程連結:https://pse.is/E5MW5
第一講免費試聽:https://youtu.be/YyLvd1cNcDw
不定期推出補充教材,讓學習無限延伸:https://pse.is/LVRLY
【我們有Podcast囉~】歡迎到Podcast應用裡搜尋「啟點文化一天聽一點」訂閱我們!
Apple Podcast~https://pse.is/N2WCZ
Google Podcast~https://pse.is/PEN2Z
在Himalaya收聽~https://www.himalaya.com/ekoob
在Spotify收聽~https://pse.is/PQT76
在SoundCloud收聽~https://soundcloud.com/ekoob
桌遊【人際維基】~一玩就懂得別人的在乎:https://goo.gl/Ej4hjQ
到蝦皮購買【人際維基】:https://goo.gl/ASruqR
=========================
每個人都想要找到更穩定、更有保障的工作,不過我要提醒的是,要是你沒看今天的節目,到頭來,你可能只剩下一場空。
在收看影片之前,不管你是在Youtube還是Podcast收看或收聽,記得訂閱我們的頻道,你的具體支持,是我們製作節目的最大動力~
最近在網路上,有某些關鍵字持續的飆升,像是「企業紓困」、「疫情紓困」都引起上萬人次的搜尋。
而這些關鍵字的背後,也代表著在疫情平息之前,無薪假、失業這些問題不會改善,人們也很難恢復安全、穩定的生活;因此人們會傾向去尋找更有保障的工作,這也讓坊間的公職考試補習班,又熱門起來了!
公職補習班迷思
當然喔,追求安全、穩定本來就是人性,只是當我發現這些公職補習班,還用一些有一點不合時宜的標語,對求職者做宣傳,像是什麼呢?「參加銀行特考,就能擁有讓人羨慕的福利跟待遇」。
甚至是「書記官地位崇高,形象良好,進可攻擊他人之不正,退可保守自己親朋之安全。」這其實是一類的訴求喔,有一點誤導大眾的認知跟行為,我一定要來逆風發言一下。
那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台灣喔的「人工智慧」教父~李開復先生,在他的著作《AI新世界》裡面提到。
他認為人工智慧註定會顛覆世界,並且會帶來前所未有的經濟失衡,而眼下最直接的,就是在未來的五到十年之內,對於全球就業市場帶來的衝擊,很多一般人認定的金飯碗,很可能都會被AI取代。
白領失業潮來了!
李開復在他的書裡面,更進一步的指出,近年來,世界各國因為「無人銀行」的興起,各種AI的工具,已經可以承擔90%以上的金融業務。
再加上喔現代年輕人,普遍使用行動支付、網路銀行的比例越來越多;實際到銀行臨櫃的人越來越少,而第一線的金融人員的工作就此消失,已經是顯而易見的結局!
國外甚至於已經出現申請貸款,把資料送出到核可,不到幾個小時就能夠完成。
這裡的關鍵,就在於AI機器人已經掌握申請人的大量數據,可以在很短的時間裡面做完風險評估,而這些都是人類很難做到的事情。
再來,法院書記官的工作,就是掌管司法紀錄、編案、文牘、統計這些事務;講白話文就是「法院資料的輸入與管理」。
但你知道嗎?現在的科技,已經可以讓機器聽懂人類說話,同時呢在螢幕上轉換成精準的文字,準確率高達九成以上。
你想想看喔,假如準確率繼續提高,費用也越來越平價,法院或者是政府是不是有很大的可能性,會直接採購這樣的設備來取代書記官呢?
一來呢,大幅降低薪資的費用,二來呢,降低人員管理的問題;畢竟人類加班會抱怨,但機器不會有這個問題。
聽到這裡喔,你也許會好奇,以前聽說的AI、人工智能會取代的工作,那應該都是像工廠的工人,或者是體力活動的藍領階層才對啊!
那怎麼現在這些靠「腦袋」的工作,像是銀行行員、書記官,這些白領職業,也會被AI取代呢?
這是因為啊,現代的AI本質,其實是一種「深度學習」!那什麼是「深度學習」呢?
李開復先生在他的書裡面提到,深度學習是一種模仿生物智能的「神經網絡式」的學習方法。
簡單來說喔,過去的電腦只能執行單一程式;比如說,你希望機器人幫你到早餐店買三明治;那麼一旦輸入你家到早餐店的路線,機器人就會執行到底。
如果在路上遇到車它不會閃,遇到人也會直接輾過去,一直到抵達早餐店它才會停止,那是一種沒有思考、沒有應變能力的一個反應模式。
而神經網絡式的學習,則是透過數據資料,幫機器人建立起路況,可能會遇到的障礙物這些相關的應變資訊跟程式。
讓機器人可以在遇到阻礙的時候,先停下來,重新偵測、評估環境的狀況,再計算出成功率最高的路線,轉個彎重新出發,這已經是很接近人類能夠做到的靈活思考。
也就是說啊,在固定的場景底下,只要能透過數據,找到人類固定的「行為模式」,再請工程師把行為模式寫成「運算的程式」。
最後依據收集到的海量大數據,讓AI系統去做深度的學習,AI就能夠擁有思考能力,取代很多白領的工作。
容易被AI幹掉的二特點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進一步的知道,符合以下二個特點的工作,很有可能會跟恐龍一樣,在地球上消失喔。
這二個特點又是什麼呢?第一個、那些資料、流程可以編碼的工作;第二個、人際互動頻率很低的工作。
打個比方來說,就像是現代的醫檢師、放射科的醫師,或者是銀行行員,他們都是在固定場景底下,專門分析數據跟資料,再不然就是工作流程有明確的SOP。
工作內容固定,而且有一套嚴格的作業流程和評判標準,不會有太多參數的變化,就很容易被編碼,而變成一條程式。
在未來呢,凡是可編碼的流程,再讓機器人通過大量數據的深度學習,就能夠快速的優化,任何動作都會比人類更快、更精準,而且可以一直進步,還不會喊累!
我們與AI的距離
要是你聽到這裡還半信半疑,感受不到AI對於職場的全面破壞,那麼我再提供一個更貼近你我的事實~
台灣的知名品牌~華碩電腦,在他們關渡總部的13樓,已經有一個130人的AI團隊,成軍了16個月。
而負責領軍的華碩全球副總裁~黃泰一先生,他就表示喔,華碩的AI團隊,已經鎖定醫療、交通、零售這三大產業的數據池,累積使用者的數據資料、網路足跡等等的一切。
透過這些進一步的為零售店家、醫院、輪胎業者,建立起節省人力、降低風險,而且能夠精準行銷的演算法系統。
幫助華碩在他們的未來,能夠透過大量的數據,以及資料跟資料之間的相互運用,所產生的商業價值來賺錢!
儘管現階段呢,華碩只針對醫療、交通、零售這三大產業在搜集數據,不過可以想見的是喔,只要精準的演算法系統建立;商店它是不需要店員,醫院它可能也不太需要醫檢師,輪胎製造廠不需要工人。
而未來這三大產業所需要的「人力」,將以跳崖式的速度往下滑。這也間接證實了李開復先生,在《AI新世界》這一本書裡面所預告的。
他說:「在未來的5~10年之內,現有的50%工作,將會由AI取代」!
所以拉回來看,只要你有稍微留意時事,你一定知道現代的公務人員、銀行行員,就算寒窗苦讀多年考了進去,福利和工作的輕鬆度,也都大不如前了,更別說他們的未來和發展。
也就是說喔,要是你忽略真實職場上正在發生的變化,那麼很有可能等到你花錢、花時間努力考上公股銀行的行員啊、書記官啊...等等的,卻只能做個幾年,就被裁撤了!
這樣的投資報酬率,你覺得划算嗎?算一下喔!會不會你以為自己考到一個安全可靠的資格,但是真正得到的,卻是更高的失業風險!
你想因為「眼前」短暫的穩定,而把自己放到更大的危險裡嗎?如果你不想,你可以選擇現在就打開眼睛,開始為自己的未來做準備~
假如你很想要為自己打造不敗的未來,讓自己的求職、轉職之路,擁有更務實的安全跟穩定,我會很鼓勵你參與我們啟點線上學苑~【過好人生學】這一門課的學習。
人工智慧的時代已經來臨了,但我們卻還用舊時代的工人智慧的腦袋,在面對自己的人生,你曾想過這是為什麼嗎?
其實答案很簡單,那就是「終極選項」和「路徑依賴」這兩大迷思,困擾了很多人。
在【過好人生學】的課程裡,我就會陪伴你去看見「終極選項」這樣的觀念,它的危險之處。
它在於喔,人類的大腦一旦認定當我們「找到了最好的答案」,或者是「最好的鐵飯碗」之後,我們就不再動腦筋思考了,所以會看不見鐵飯碗早就成了破飯碗,千萬別碰!
而「路徑依賴」呢?它是指喔,人會習慣用過去的經驗,想現在的事,然後去預測未來。
比如說吧,你念醫學院,所以就只能當醫生;再比如說,你過去在某個行業,所以你在轉職的時候,就只能做相關的行業。
而弔詭的是,如果過去的經驗能夠適用於現在,還能夠幫你預測未來的話,那每個人都是半仙了啊,也不會有失業的問題、找不到工作的狀況了,不是嗎?
所以呢,無論你是白領,還是藍領的朋友,我想要跟大家說的是喔,未來AI的潮流肯定是沒有辦法阻擋的,無論你想不想面對,它遲早都會來!
不過我也很肯定的告訴你,在我們失去「舊工作」的同時,這個世界還會增加許多的「新工作」。
只要你願意改變,跟上腳步,某些你覺得沒有什麼的工作,其實都潛藏著非常大的人力缺口,值得你好好的關注。
而幫助你換個腦袋,轉換成智能思考的第一步,就是歡迎你加入我們的線上課程【過好人生學】。
【過好人生學】從即日起,到6/12晚上十二點止,我們將推出季節限定的1413的優惠價~
我一直相信喔,未來仍然是充滿希望的,在【過好人生學】裡面,我會用最淺顯易懂的話,點破你對於生涯的迷思,幫助你移除20世紀的思考遺毒,發展出最適合21世紀的生存策略。
我還會幫助你繞過三個心智的陷阱,陪伴你一步一步的去建立起,新時代必備的四大能力,你將看見自己的更多可能性,並且懂得轉換自身的專業,幫自己規劃1413、一世一生的生涯藍圖,過上一個更好的人生。
歡迎你加入學習,也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夠帶給你一些幫助,我是凱宇。
如果你喜歡我製作的內容,請記得訂閱我們的頻道,YouTube收看的朋友,除了訂閱之外,記得把訂閱旁邊的小鈴鐺打開。
而Podcast收聽的朋友,除了訂閱之外喔,也請給我們5顆星的評價,並且把它分享給你身旁的朋友,我們需要你用最具體的行動來支持我們。
然而如果你對於啟點文化的商品或課程有興趣的話,如同今天提到的【過好人生學】,我們季節限定的1413優惠,陪伴你一世一生。
歡迎你的加入,更期待你在學習之後的發現;那麼今天就跟你聊到這邊了,謝謝你的收看,我們再會。
法院書記官工作內容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一起來讀書】(4)升官上位的人-「他早就忘了自己也是個檢察官了吧」
《扭曲的正義》上市10天了,#大家的閱讀進度 到第幾章了呢?
這回我們要來分享書中一段非常好笑的內容,也是Readmoo讀墨讀者的劃線內容:https://bit.ly/3bHR2DI
小編們看到這個劃線時,全體笑到不要不要的,沒有想到這個多年不辦案的檢察高層鬧的笑話,竟然會被讀者特地畫線標記下來。
也許讀者把這內容當成獵奇、誌怪、笑話在看,但卻是如此真實的發生在檢察體系,而且還是檢察長對地檢署檢察官下的指令。
這個指令是:〔相驗時要 #對大體鞠躬〕
大家要不要猜猜,這是哪位天才檢察長的傑作?
這段內容收錄自《扭曲的正義》在第一部第五章〈要升官,首先要忘記信念/ #升官上位的人〉(紙本書第125-127頁),原文段前後上下文為:
〔且讓我們仔細想一想:主任檢察官、檢察長、高檢署檢察官都是檢察官,如果長年不好好辦案,甚至忙著泡茶、應酬,與如今檢察業務的現實脫節,哪來的能力進行指揮監督、事務移轉等工作呢?
久不辦案,到底會有什麼問題?前文提到的那位很懂『忠孝』的檢察長,就是個很好的負面案例。他近年有一項引發基層檢察官們搖頭不已的經典指令:要求該地檢署檢察官外勤相驗時,對大體鞠躬。
只要有第一線相驗經驗的檢察官、法醫、司法警察,都知道外勤值班有多忙碌,要應付多少突發狀況;也很清楚在相驗現場,為了程序的順利、避免家屬過度傷心,通常僅讓家屬確認死者身分後,即請家屬離開現場。更別說相驗時,現場只有檢察官、法醫、司法警察(某些地檢署書記官亦須在場),而且這絕非作秀舞臺。請問大家,在這樣的情況下對著遺體鞠躬,真的有必要嗎?
這位檢察長正事不做,卻把公關那套拿來要求在第一線忙著調查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的基層檢察官們,意圖要大家跟著他一起『作秀』。但很遺憾的是,因為他久不辦案,不知道相驗時基於偵查不公開,根本不會有家屬、被告、不相干的記者等人在場,#對著遺體鞠躬完全無法達到他想要的感人效果,實在令人啞然失笑。
曾有一位檢察長告訴我:
我們檢察長群組有討論過,認為『檢察長本來就不是一般的檢察官』,跟法院院長(要辦案)之於法院不一樣,所以檢察長不用跟法院院長一樣辦案。
這段話,我始終聽不懂,也看不明白。
這些長期不辦案的檢察長可能忘了,#他要先是檢察官,才是檢察長。也許因為位高權重,他早就忘了自己也是個檢察官了吧。〕
------
Readmoo讀墨:https://bit.ly/3t2sg7g
------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2021年3月4日正式上市,3月9日二刷!)
聯經 | https://linkingunitas.com/L184634
博客來 | https://linkingunitas.com/B184634
金石堂 | https://linkingunitas.com/K184634
誠品 | https://linkingunitas.com/E184634
Readmoo讀墨| https://bit.ly/3t2sg7g
Kobo| http://bit.ly/3bS0oeT
★ 電子書獨家收錄﹕〈作者辭呈〉、博客來獨家加值〈檢察官人生百態十三景〉
《扭曲的正義》X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頭粉限定活動】正在進行中,活動截止日為3月20日,詳情見:https://bit.ly/3tsTbJF
後續還會有更多本粉專粉絲專屬or聯經出版公司舉辦的活動,帶領大家正確的認識刑事司法理論與實務問題,而且可能有 #限定版贈品 唷!請大家持續關注本粉專公告。
法院書記官工作內容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09年四等書記官行政法擬答:
一、
(一)地檢署建請高檢暑之任用,高檢署以B函送達當事人甲,其性質為直接對外效力之行政處分,至於甲又重複提出申請,高檢署未經重新實體審查,而重申先前處分的內容,以C函答覆當事人,C函之性質乃「重複處分」。(課本4-62頁)
(二)甲對B、C函提起救濟
1、甲得對B函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行政訴訟
2、C函為重複處分,並未發生新的法律效果,不得提起行政爭訟。
二、本題為長官對所屬公務員之「工作條件」、「管理措施」
(一)口頭命令注意的法律性質,並非行政處分
(二)甲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條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而非請求撤銷職務監督處分。(課本2~60頁)
(三)依釋字785號,公務人員得於再申訴之後,有權利受損害或主張權利的必要,得依相關措施,提起相應的行政訴訟。但是,釋字785號亦說明,依其干預之性質,顯屬輕微者,以及尊重機關之判斷餘地,行政法院仍應予尊重。
三、該實施辦法為衛福部依法律訂定對外發生效力之法規命令(課本4-7~8頁)
四、銓敘部之函釋為解釋性行政規則,乃間接對外效力(課本4-14~16頁),此題和109年身心特考三等的題目一模一樣!
法院書記官工作內容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檢方查辦警察違法的難題】兼討論新北地院109年度訴字第217號判決,以及GG專案(斬手騙票案)經驗與彰化騙票案
稍早看到幾位朋友在討論這則關於這則選擇性報導且似乎有些勢力在帶風向的新聞,
有幾位檢方學長便提到:「依照這個判決的標準,#看來警方的警詢筆錄應該都不能用了,特別是要攻上手、績效至上的毒品和槍砲案件……」
‼️曖昧不清的「警媒關係」
只要稍有一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我國司法記者平均素質低落,且長期以來與警方有許多檯面下的關係,我國媒體報導的司法新聞通常只能看一半(有時可能連一半都不能信),
因此,我花了點時間去查這則判決,很用功地把新北地院判決看完了。
109年度訴字第217號:https://bit.ly/3agkEFX
其實也不用看完,判決主文一眼望去就知道,起訴的三重厚德所員警有2位--一人有罪、一人無罪。
奇怪?怎麼有罪的都不報導呢?有罪那串那麼長,記者被鬼遮眼,所以都看不到?
⚖️本案事實:
這件案件的案情基本上就是警方為了爭取肅竊與破獲率等績效,#與慣竊合作灌績效的案件。
一、有罪的賴姓警員部分:
事先將名片交給慣竊葉某,並告知「事後如若犯案,並願自首或自白犯罪,可與之聯繫並提供犯罪情資」,
後來葉某還真的跑去派出所找賴警,說自己偷了車,這件案件是葉某自首的案件,但賴警竟然開了筆錄把案件記載成「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通知葉某到案說明」,也就是偽造成警方破獲,並將不實事項登載於所掌之警詢筆錄及檢附相關資料製作刑事案件移送書。
這部分,法院認定有罪,被告於審判中自白,所以法院還是不脫「向來當好人」的慣例,給予緩刑。
這幾年來,警方的違法事件,院方大多都是這樣的行情(所以也導致警方好像也不太怕了?)我也真心希望法院能夠以一樣的標準,不要獨厚白領犯罪、公務員,應該給予其他犯罪人一樣的寬典,大家一起緩刑,也可以解決監獄人滿為患的獄政問題。
二、無罪的許姓警員部分:
起訴書記載的事實是:許警其為求尋獲贓車之績效,竟基於教唆竊盜之犯意,在巡邏時見葉某,即告知葉某若有竊取車輛並交付查獲,即可獲取金錢,因此挑唆起葉敏賢竊取車輛之犯意,後來葉某還真的去偷車了。
但是這部分主要的證據只有葉某以證人身分的證述,以及 #許警與葉某的通聯記錄,
許警在審判中翻供,咬檢方不正訊問。
怎麼個不正訊問?
法院判決是這樣寫的:「檢察官均係以對於該通聯紀錄為主,一再向被告許為傑表示其為何認此通聯與被告許為傑教唆證人葉敏賢竊盜有關,且該如何解讀,並反駁被告許為傑稱此部分聯繫與通報毒品情資有關之辯詞,嗣再舉例該通聯記錄與證人葉敏賢所述與販賣毒品之認定相同,然依卷內證據證人葉敏賢既未曾證述此通聯與教唆竊盜有關,是否得直接推認被告許為傑有教唆竊盜,亦屬有疑。
㈣ 綜上所述,被告許為傑於警詢、本院準備程序及本院審理時均否認犯罪,檢察官於108 年5 月14日偵訊時,被告許為傑初始亦否認犯罪,然於檢察官一再質疑被告許為傑之說法,並於尚未確知該次通話內容之情形下,#影射誤導被告許為傑認為此即足以認定其有教唆證人葉敏賢竊盜之行為,並同時 #告知可能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 #暗示倘遭法院羈押,則其警員之工作可能不保,於此環境之下,堪認被告許為傑於偵訊過程中心理、生理均受極巨大之壓力,之後才為自白之陳述,檢察官於訊問過程中主觀上縱使無存不法,客觀上亦難認正當(尤其是在尚未確知上揭通聯內容之情形下,即影射誤導被告許為傑部分),而刑事訴訟法第156 條第1 項係就自白任意性所設,以保障被告之自由權,此一規定係為確保國家對於被告所進行之詢、訊問,均應合於正當法律程序,維持國家追訴犯罪方式之純潔,以維法治國精神,而檢察官於偵查中之訊問依法應恪守程序,既有上開違背法定程序之瑕疵,經權衡其違背法定程序之程度、主觀意圖、狀況、侵害被告權益之種類及輕重、犯罪所生之危險或實害,及證據取得違法對被告訴訟上防禦不利益程度予以審酌,為避免反覆發生,應認被告許為傑之自白非出於其自由意志之發動,而不具任意性,自不得採為證據。」
看到這一段,應該警界很多人都會冒冷汗了。
還記得大家最愛衝績效的毒品案嗎?還記得販毒專案嗎?警方都是怎麼讓毒品被告認罪的呢?
以下這些警詢對話,很多警職人員應該不陌生:
「槍砲是重罪,很可能會被羈押,有共犯的話趕快供出來才不會被羈押」
「配合一點,趕快說清楚,不然等等去見檢察官,搞不好會被聲押」
「另一個被告已經認了,你不認,只剩下你可能會被羈押了」
依照新北院的標準,以上這些讓警方得意地詢問技巧都不能用了喔,啾咪!
最保險的方法,就是不要勸認罪了(?)
所以說,在「警媒關係」下的各種帶風向時,還請警方自己想清楚,看明白新北地院的這個標準,到底會打到誰。
🔍檢方主動查辦警方違法偵查專案的難題
剛剛跟朋友稍微討論了一下,經提醒想起這件案件是在我離職前夕,新北檢比對一連串件竊案中發現不對勁的案件,動這件案件的時間大概在我那件GG專案(斬手騙票案)後幾個月,也是好幾位檢察官參與、由地檢署主動介入、沒有使用司法警察的案件。
把記憶拉回那件全部有罪的斬手騙票案,我當時資淺,在事多案雜打打殺殺被告煩的「種大專組」,就覺得我只要處理到公務登載不實,沒有要處理後續功獎的問題(有設定調查的基本盤)。
我是在後來才知道這辦警察違法類型的案件在其他地檢署大多是交給黑金(肅貪)專組承辦,因為該組檢察官資深、較有應付白領犯罪者的能力。
我在擔任學習司法官時,我的實務老師教過我一系列偵辦白領/公務員犯罪的偵查技巧。
我有好幾大本雜七雜八筆記本,以下幾段曾寫進週記裡所以有電子化:「偵辦公務員犯罪,最要小心謹慎,特別是辦警察,更是難中之難,因為他們懂法、又有警媒關係、擅長宣傳帶風向,再加上法院向來同情公務員,刑度也不會太重,又容易給緩刑」「不要辦得辛辛苦苦,人家得到緩刑,結果自己被警方反咬,#惹火燒身」。
「要辦公務人員,特別是辦法官、檢察官、警調人員,一定要有 #底牌,貪污難成立,所以至少要有偽造文書、妨害自由、違法搜索等輕罪作為基本盤,否則 #不要輕易出手」
這就是所謂的 #防禦性偵查,我國貪污、瀆職罪構成要件嚴格、刑度重、加上白領與公務員犯罪大多是密室犯罪,蒐證不易,縱然是被當成基本盤的公務登載不實,因為要證明所登載的內容「不實(或不存在)」,但消極事實很難證明,所以也有難度,更不要說違法拘提逮捕(妨害自由)、違法搜索在舉證上有多難了。
再加上在現今泛政治化以及與媒體結合的文化、院方與偵查實務脫節,也形成了「防禦性偵查」的觀念,
最後使得我國監獄體系中塞滿了中下階層的人,白領階級犯罪,檢方大多謹慎不敢動——動警察也不太敢出手。
理論上檢察官確實應該出手處理警方違法,以「法律守門員」應該出手捍衛法治國家的功能。
但在實務教育上,我本身也是受到「防禦性偵查」的教育,我也深知被告不是檢察官的敵人,更不要說本來要處理警方違法的立意,一旦燒到自己,反而很可能會在警媒宣傳下,使得警方違法更加肆無忌憚。
所以我當初在2018年7月底動那件GG專案時,其實已經調查並分析整理資料約5個月、多次與主任討論與沙盤推演,在動之前也已經有基本盤(其實他字案的卷宗中,其中有幾件也已經過起訴門檻,根本不需要自白)。
6月底-7月間協辦檢察官加入,前後開了三次會,最後一次(也就是勤前兩三天)再拉檢事官加入。
幾次會議中,主任一再提醒我們:「案件本身不難,難的是後續效應。」當時有協辦的學妹表示「很緊張」,我就說:「盡力就好,相信我,我有基本盤,基本盤的分局我親自處理,其他部分,無論如何都要注意程序,做到最完整,任務就是不能被抓小辮子就好了。」
所以我們向分局調取資料時的公文多達數十頁,每人手上都有公文,甚至還拿了傳票,並且書記官攜帶手填的傳票現場填寫核發,貫徹書面傳喚。
簡單來講,在程序上做到跟教科書一樣,甚至還要顧及大量教科書裡沒說到的事情。
當然,這樣的程序與區別,對於其他非白領、非公務員的被告而言,看似不公平——沒辦法,偵查實務是真槍實彈,要顧及很多效應,不是刑事訴訟法教科書。
到偵查後期,其實我並沒有將所有分局疑似有問題的所有員警都起訴,其中有幾個協辦檢察官認為「可疑」的部分,因為該分局 #卷宗消失,導致關鍵卷宗不見,加上案發時間略早,有些證據調取上有難度,因此這些卷宗消失的部分,我忍痛簽結,簽呈寫了數千字,請求檢察長以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往上報懲處將卷宗弄不見的分局主管人員,檢察長批了個「可」,但最後石沉大海,不知後續如何。
或許大家可以想想,為什麼我「不敢」起訴卷宗消失的那個分局員警?這樣是不是對好好保管卷宗的其他分局反而不公平?
一方面是我很清楚那件案件當時直接衝擊(長期以來越形扭曲的)「檢警關係」、警方專案績效制度,可能還會涉及政治成分,如果出手沒有打到三寸,出現部分無罪,那麼,這個反噬的效果會把本來良善的立意給吞沒。所以只能保守,#把起訴門檻提高到有罪門檻——這就是防禦性偵查,對於其他案件類型的被告很不公平,然而,現實便是這麼多無奈。
另一方面,卷宗「被」消失,這就是人力調查證據的極限,我們都是人,不是神,人力可及的真實發現有其極限。剩下的,就交給神的 #死後審判 吧。
最近彰化地院判決的騙票案:https://bit.ly/2DTmXT9
我看判決書中附記事項的記載,記述公訴檢察官在審判中如何發現騙票的嫌疑,主動介入調查並發現真相的過程,包含比對日落時刻表、光線等,透過這些蛛絲馬跡來拼湊出真相,做到這種細緻度,分案由肅貪組偵查起訴。
由此可證,這類執法者違法的案件,沒有大家所想像的這麼簡單、也不是什麼推理劇集,稍有一點疏忽或沒想到的事情,證據就沒了。
回到這件「警賊合作賺績效案」:
我仔細研究了判決細節,我想這件案件的基本盤應該是賴警的部分。
至於許警的教唆竊盜部分,其實在法院的心證中,最大的問題應該是法官覺得證據不夠吧?
證據主要是:偵查中自白+證人指述+通聯
然而被告在審判中翻供了,法院要判無罪,要打掉偵查中自白,所以就開始用顯微鏡來檢視偵查中的過程。
但法院忽略了,今天面對的,是辦過刑案、懂偵查程序、懂法律後果的警察;不是社會底層、教育水準不高、沒有應付過偵查與審判程序的小可憐。
不過我已經離開檢察官的工作,我現在唸的書反而都是傾向被告人權、被害人保障等,與偵查技巧未必有關,在我現在的立場,反而希望新北地院秉此一貫,#以一樣的標準來看待警方調查那些社會底層的被告的警詢內容,一旦碰觸到這條線,就認定為不正詢/訊問。
想必,以後會有很多毒品、槍砲、詐欺、竊盜等案件的被告感謝法院對於人權的重視。
還有一點,為何本案承辦與協辦檢察官為什麼會出現這種被抓小辮子的狀況。我不知道這件案件的勤前狀況如何,有沒有沙盤推演?進行訊問策略的提醒?主任檢察官是否有對加入的成員提醒被警方反咬反噬的「政治後果」?
依照前人累積辦公務員(包含辦警察)的經驗,大家都知道執法人員犯罪最可惡的地方是,在審判中會出現各類歪理答辯,而且這些懂法的人特別容易「被不正訊問」(但是這些警察自己在詢問被告時,都不會去考慮這些程序問題的,很奇怪)。
以我之前那件GG專案來說,當時有腦殘媒體誤報「檢方搜索警局」,警方還有腦殘攻擊我「違法搜索」,但實際上根本沒有搜索,而是持函依法向各分局調閱卷宗(本質上為間接強制手段的「提出命令」,不是搜索);
一審中,也出現各種搞笑的抗辯,直到判刑後發現不對,二審才全部認罪,高院也樂於「當好人」全部給緩刑。
所以在全程錄音錄影的偵查中、特別注重被告人權的時代,多數出手辦白領犯罪的檢察官應該是謹小慎微的,勸認罪時也會很小心。
最後,我拾人牙慧的以一位檢方學姊剛剛說的一段話作為本文結論:
「成見」或「先入為主」是中立客觀的最大障礙。懷疑不是正義的敵人,成見才是。
這段話,不只適用在檢、調、警等偵查人員,也是用在法院,更適用在媒體。
最讓人遺憾的是,這件案件最嚴重的問題--警方扭曲的績效制度--就這樣在新聞選擇性報導、為德不卒的程序議題中,失焦了!
這樣大家終於明白,為什麼偵查實務上「白領犯罪」、「公務員犯罪」難以發動,要採「防禦性偵查」了吧?單純的法律系大學生們,你們還要罵「檢察官為什麼不主動辦警察違法」嗎?
偵查實務,加入了政治與媒體的力量,比教科書以及你們想像的還複雜得多!
------
被「鬼遮眼」選擇性報導、某改會趁機刷存在感的新聞請見:
https://bit.ly/2Cldfsh
https://bit.ly/33RG5Mr
以上兩則 #都是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