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拍屋非自然死亡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法拍屋非自然死亡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法拍屋非自然死亡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法拍屋非自然死亡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2萬的網紅丁守中粉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為落實法拍屋資訊充分對等及法拍住宅正義,昨天我的提案修正[強制執行法]通過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朝野委員及司法院均同意我所提的七十七條修正案,法院公告拍賣不動產時須載明調查所得,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如此提供充分資訊下...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60810蘋果掀房事第73集-凶宅大哉問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spWzZM4dCc 主持人─鄭婷方、陳宥里 來賓─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區經理陳泰源、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 【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 答: 1.租賃合約都會附加一條「凶宅條款」,出租期間...

  • 法拍屋非自然死亡 在 丁守中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4-04-25 1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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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落實法拍屋資訊充分對等及法拍住宅正義,昨天我的提案修正[強制執行法]通過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朝野委員及司法院均同意我所提的七十七條修正案,法院公告拍賣不動產時須載明調查所得,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如此提供充分資訊下,可保障弱勢法拍買受人權益。如此,單親媽媽莊明玉的狀況,就不可能再發生。

  • 法拍屋非自然死亡 在 丁守中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4-04-25 09: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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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落實法拍屋資訊充分對等及法拍住宅正義,昨天我的提案修正[強制執行法]通過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朝野委員及司法院均同意我所提的七十七條修正案,法院公告拍賣不動產時須載明調查所得,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如此提供充分資訊下,可保障弱勢法拍買受人權益。如此,單親媽媽莊明玉的狀況,就不可能再發生。

  • 法拍屋非自然死亡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3-12-03 18: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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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快遞】

    台南一位莊姓單親媽媽標下一間法拍屋,然而卻遭各家銀行以該屋為「凶宅」而拒絕貸款,不得已棄標後,卻因該屋被標註凶宅後價值大降,尚需負擔差額,對此莊女主張銀行與法院皆未事先告知該屋狀況,對此案金管會、台南地檢署皆介入關心,更有立委主張修法以健全我國法拍等相關體制。

    凶宅係指有人在內非自然死亡的房屋,由於台灣傳統風俗使然,此類房屋市場價值必然下降,實務上亦多有見解視其為對交易上具重要性的物之瑕疵,除此之外,本案亦點出仍有相關的強制執行法、刑法詐欺罪等問題。

    【參考文獻】

    1.向明恩,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再探—以凶宅案為例──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一八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12期,2011年12月,93-105頁。
    2.吳從周,凶宅、物之瑕疵與侵權行為──以兩種法院判決案型之探討為中心,月旦裁判時報,12期,2011年12月,106-113頁。
    3.邱琦,凶宅與純粹經濟上損失,月旦裁判時報,7其,2011年2月,20-28頁。
    4.吳從周,凶宅與物之瑕疵擔保,月旦法學教室,99期,2011年1月,14-15頁。

    http://lawdata.com.tw/tw/

  • 法拍屋非自然死亡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6-08-11 16:44:04

    160810蘋果掀房事第73集-凶宅大哉問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spWzZM4dCc

    主持人─鄭婷方、陳宥里
    來賓─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區經理陳泰源、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
    【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
    答:
    1.租賃合約都會附加一條「凶宅條款」,出租期間,若發生凶宅,房客或房客的直系親屬需賠房價的20%,房屋價值由公正第三方認定。
    2.買凶宅險。

    【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
    答:法律標準嚴格,必須陳屍在專有處才行,主建物、附屬建物,如果是其他公設區域,不算凶宅。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
    答:可以啊?為何不可?過去不都發生過判例了?
    租屋跳樓變凶宅
    2011年11月20日,台中市王姓老翁在租屋處墜樓死亡,林姓房東認為王某是自殺身亡,致其房子成為凶宅而減損價格,提告要求王某家屬賠償賣屋價差140萬元;一審認為凶宅影響房價是主觀因素造成,缺乏因果關係下駁回,但台中高分院認為,老翁自殺與房屋跌價有關,判家屬應賠償66萬元定讞。

    【到底凶宅是怎麼認定?】
    資料來源─徐佳馨最新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答:
    內政部於97年7月24解釋「凶宅」認定標準,以便明示於不動產說明書中,減少紛爭。

    「本建築物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係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不包含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即在專有部份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104年10月,房仲業者開始使用的不動產說明書更具體指出,凶宅是「本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也讓凶宅定義更為具體化。

    舉個例子:某人從七樓跳到一樓,一樓是老張家後院,老張家和七樓都是凶宅,要是一樓是中庭花園,那就只有七樓是凶宅,但如果某人在家被殺,從家裡爬出來到電梯門口斷氣,那麼,七樓也不算凶宅。

    【凶宅險,大家保的意願高嗎?值得保?】
    富邦「特定事故房屋跌價保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於承保住宅內自殺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跳樓自殺當場身亡,但未陳屍於該處(自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房屋內遭他人殺害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被殺害,但未陳屍於該處(他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住宅內10天以上被發現遺體

    給付內容
    ◎跌價保額30萬元、清理費保額5萬元
    ◎跌價保額50萬元、清理費保額10萬元
    註:清理費指超度誦經等法事

    資料來源:富邦產險、《蘋果》採訪整理

    【凶宅通常都便宜多少?】
    答:法院過去的判例是房價約兩成,實際遇到的狀況賣家是折讓6~7折,買家的期望值是6~5折。不過,還是要看凶的程度如何?

    若要購買凶宅,打幾折才會考慮購入?凶宅打5折 民調逾4成考慮買
    9折 2.3%
    8折 4.7%
    7折 12.4%
    6折 16.3%
    至少打對折43.4%
    低於對折18.6%
    其它2.3%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可接受曾在幾年內發生事故的凶宅?】
    1年以下10.9%
    1~5年28.7%
    5~10年37.2%
    超過10年21.7%
    其它1.6%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凶宅疑問TOP3】
    1.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39.8%
    2.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36.9%
    3.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36.9%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顧問

    【買房時,如何得知是否為凶宅?】
    網路51.5%
    問房仲41.5%
    問鄰居或管理員84.1%
    其它1.5%

    陳泰源補充:建議不要只google關鍵字「社區名+凶宅」,要google「社區名+凶殺or自殺or他殺or刑案」這樣會比較更容易搜尋到。(來自徐佳馨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位於精華地段的凶宅,可以買嗎】
    只要不介意凶宅,享受一樣生活機能,卻便宜入手,為何不能買?

    【有人死在樓梯間、社區中庭有人跳樓死亡,算凶宅嗎?】
    不算喔!要死在「專有部分」,若是公設、梯間,都不算。但如果跳樓到一樓中庭,如果中庭是住戶的專屬庭院,那一樓也算是凶宅喔!

    【隔壁鄰居是凶宅,我家房價會被影響嗎?】
    1.法律上是不會,但實際上多少還是會,有些人就是很介意,例如我實際的例子,我6月份原本成交一間房子,買家後來因為知道隔壁樓上有人從頂樓跳樓到中庭,連凶宅都不算,買家都介意,悔買,還被沒收斡旋金了。

    2.房仲沒有主動告知「他戶」是凶宅的義務,所以建議消費者,如果介意,麻煩主動問。

    【法拍屋有可能是凶宅嗎?】
    1.當然有可能是,發生「大眾銀行&莊明玉」事件之前,很多黑心投資客就是利用法拍市場來漂白凶宅。先用便宜市價買凶宅,然後故意不繳貸款,故意被法拍,法院不擔保物件瑕疵,是不是凶宅,根本不用告知。然後有些人以為只是因為單純的屋主缺錢被法拍,所以買到便宜,誰知道,事後才知道誤買到凶宅。

    2.但自從2014年5月21修法過後,就比較有保障囉~
    資料來源:法拍凶宅海砂屋 須公告→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21/35842908/

    遭矇誤買悲劇 修法後可望避免
    2014年05月21日

    曾買到法拍凶宅的民眾莊明玉說,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何哲欣、蘇聖怡╱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修正案,將「凶宅」列為法拍屋須明確揭露的事項,未來法院拍賣不動產時,都要記載、公告該建物的相關資訊,包括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事項。曾買到法拍凶宅而無法向銀行貸款的台南民眾莊明玉說,修法方向非常好,讓制度更透明,以後才沒有糾紛,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銀行拒貸虧39萬
    去年十一月,莊明玉繳了四十五萬七千元押標金,標下大眾銀行釋出的法拍屋,結果房屋竟是凶宅,她陸續找銀行貸款都遭拒絕,回頭找大眾銀行,也竟遭拒,只好棄標,還被扣了三十九萬元。莊女當時找綠委陳亭妃開記者會,痛斥銀行只會欺負小老百姓,其悲慘遭遇促成此次修法。

    昨三讀通過的《強制執行法》規定,未來法院查封不動產時,查封筆錄要載明相關資訊,包括調查所得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及其他應記明之事項;法院拍賣不動產時,同樣也要公告上述相關資訊。

    陳亭妃昨說,這是遲來修法,將來民眾面對法拍屋時,能有較對等資訊,減少買到凶宅的機率。

    【購買凶宅,可以貸款嗎?】
    要看銀行,很多銀行幾乎不給貸,有的勉強貸。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62099252

  • 法拍屋非自然死亡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4-12-08 15:21:18

    141204中天 大學生冰的啦 陳泰源當來賓

    【房東過濾房客,標準千奇百種?】
    我有遇過比較好的房東,她的房子是公寓隔間雅套房,假設先住進來的是女生,剩餘房間房東就會要求性別統一,也是只讓女生進住,會過濾性別。

    包含出租一些豪宅物件,屋主也會有各別的條件需求,比如說希望單純夫妻兩個人就好,如果有帶年紀過小的小孩子,就不願意出租,擔心小朋友會亂畫牆壁搞破壞。或者不要租給老人,年紀太大擔心會出意外,還有規定只租給外國人/外商公司,台灣人不租,因為可以對房子有加持效果。......↓

    【誇張的出租經驗】
    我曾經出租過三重(非大直區)的房子,簽約承租兩年,結果只住2個月就退租,首先是簽約人與承租人不同,再來是房客疑似在屋內拉K吸毒,因為房客幾乎天天被鄰居檢舉,三不五時警察也會上門檢查,但是苦於證據。

    所以很多包租公/婆現在都寧願多支付一筆房仲服務費,多一層把關,多一層過濾,例如我們也會要求房客拿出名片,知道對方的工作背景,收入是否穩定?當然,當雙方有糾紛時,至少有房仲居間協調當潤滑劑。

    【租期未到不得用押金扣除】
    過往有發生過承租1年,住滿10個月剩餘2個月,有的房客就會要求房東乾脆直接從2個月的押金直接扣除折抵租金,建議不要這樣做。

    我們通常都會建議房東,要求房客,在承租期滿後,檢查水、電、瓦斯、管理費是否結清,同時檢查屋況,家具家電是否毀損不堪,這些都可以從押金去扣除,剩餘多少錢再退還給房客,這樣比較有保障。

    【房客忌諱與房東住同一社區】
    一般我們在租房子時,房客都會問「房東是否住同一棟?或者住很近?」因為現代人多半注重隱私,都不希望跟房東住太近,有時候也會發生房東過份關心房客,這個都讓承租人感覺很差。

    【凶宅難查證】
    凶宅基本上除非「很兇」,才能查資料查到,一般凶宅分成兩種:一種是自殺,另外一種是他殺。

    一般我們去警察局詢問某戶是否為凶宅?警局的標準回答就是:涉及個資不便透露;就算透過管道可以查詢,也只能查「是否有刑事案件」發生,換言之,只能查得到是否有發生過他殺,如果是自殺,在警局也是沒有紀錄的。

    我個人處理過類似凶宅的糾紛,朋友承租房子,越住越不順、身體越來越糟糕,後來鄰居好心告訴他原來這是間「凶宅」,他就去找房東要求返還押金,他要退租。誰曉得房東剛好是黑道,全身刺龍刺鳳的,還反嗆我朋友說:誰告訴你這是凶宅?你叫他來!……誰敢來作證啊?於是我朋友就只好摸摸鼻子趕緊退租閃人。

    【凶宅可以投資嗎?】
    只要你不信邪,當然可以投資,反正也可以賣給基督徒。

    有些投資客買凶宅是因為可以兇宅可以透過法拍市場來漂白,買了之後很便宜,故意不繳房貸流落到法拍市場,反正法院又不擔保物件的瑕疵,海砂、輻射、漏水、凶宅,都不擔保,只要法拍沒有註明是凶宅,購買人再用市價買回,就會以為買到一個乾淨的房子。

    但如果今天這個法拍屋已經明擺著告訴你是凶宅的時候,有些人買來投資並不是從房子本身增值的角度去買,而是從租金投報率去買,因為台北市目前也只有套房勉強破2%,其餘正常三房兩廳的產品租金投報早就已經在1%多了!但是凶宅因為購入成本低,加上買來出租又不是自住,很多房客未必介意凶宅,畢竟只是租房子,投報率就至少5%以上。

    【惜命條款】
    現在很多租約都會在附註條款載明,如果房客承租期間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影響房價下跌,法定代理人需按照市價的兩成賠給屋主。這條至少有一個嚇阻作用,讓想輕生的人,覺得死就死在外頭,不要拖累到家人。

    【租比買划算】
    政府要做的是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都可以買得起房子,房子可以是種商品,價格就讓市場機制自己去控制漲跌,其實我們可以把房子當做是骨董、名畫、跑車、遊艇、私人飛機,今天就算這些東西一個就要上億元,我們老百姓沒有這樣的需求,自然也就不會有「相對剝奪感」,你漲你的,關我屁事,對吧?

    不過現在確實租可能比買划算,畢竟要買新房子,1000萬頂多就是套房,但是你有可能每個月才1萬多元就可以承租到,比屋主要繳給銀行的利息還低,畢竟房價與租金行情是完全脫軌的,對於小資男女而言,租房子反而是一個容易存錢的方式。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2614040

  • 法拍屋非自然死亡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06-27 11:46:42

    130626東森 墜樓非凶宅 討不回150萬簽約金
    影片網址→http://youtu.be/JreqmddgtQc

    感謝記者 楊佩琪 的採訪,說到凶宅,法律的定義非常簡單,為了避免類似政治上的「實質影響力」可以各自解讀,法官自由心證擴大or限縮解釋,必須嚴格規定,那就是以斷氣地點來判斷嚕!

    換句話說,10樓的屋主墜樓,斷氣在2樓住戶的露臺,那2樓就是凶宅,就是這麼簡單!(ps:所以我有錢,也覺不買低樓層有露臺的房子)

    但是普羅大眾的心裡層面就非常廣泛了,就以這一則新聞為例,就算陳屍地點不在屋內,但是只要事前讓我知道的話,我根本就不會考慮買這間房子,感覺會被帶衰。連我都會有這樣的感受,所以當然嚕~~~~

    不過為了避免買到凶宅,有幾個事情可以做,例如,找可靠信用的房仲(像是我,XD),問管理員、問鄰居、問主委、上「凶宅網」網站查詢,還有就是別買法拍屋,因為法院不擔保瑕疵責任。

    以下是新聞報導......↓

    就是看中這棟大樓正對美麗淡水河,賴姓婦人去年底花了1400萬買了15樓其中一戶,沒想到今年初才知道原屋主的女兒從頂樓19樓墜樓。不滿遇到凶宅被蒙在鼓裡,賴姓婦人對屋主提告,求償150萬。

    到底算不算凶宅,法院判決結果不算,因為法官認為死者陳屍的地點不在建築屋內,既然不在賴姓婦人買的房子內,就不能算是凶宅,還特別調出事發地和屋子的相對關係圖。

    墜樓地點在大樓後方巷子空地上,賴姓婦人的房子在大樓前方面對大馬路,陳屍地既不在屋子裡,也不在婦人每天必要活動範圍,加上時間過了三、四年這麼久,無法證明影響居住品質或是嚴重損害房價,因此判決賴姓婦人敗訴。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其實很簡單,我們就是以斷氣的地點,如果她是墜樓落在二樓的露臺死亡的話,那當然就是二樓,她斷氣的地點是凶宅。

    也就是說,法律上對於凶宅的認定,是以亡者斷氣的地點為準,看是不是發生在住家內的「非自然死亡」。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人家在買房子的時候,畢竟也會覺得毛毛的,會不會買在那邊好像也會諸事不順。

    專家建議,最終還是自己在買房子的時候,自己多做功課查訪,房仲業者也應該盡到詳盡調查的義務,兩方多確認、多考慮就能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6522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