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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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愛丁堡廣場集會 大會稱2萬人參加】
教協晚上發起名為「無懼白色恐怖,堅守教育專業」的集會,參與人士坐滿中環愛丁堡廣場,大會表示有2萬人參加。教協會長馮偉華表示,教育界要團結捍衞教育專業,又說會發起眾籌,向被投訴教師提供法律及生活等方面...
1月3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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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愛丁堡廣場集會 大會稱2萬人參加】
教協晚上發起名為「無懼白色恐怖,堅守教育專業」的集會,參與人士坐滿中環愛丁堡廣場,大會表示有2萬人參加。教協會長馮偉華表示,教育界要團結捍衞教育專業,又說會發起眾籌,向被投訴教師提供法律及生活等方面支援。在6.12事件中右眼中槍的中學通識科老師楊子俊亦有現身集會,他戴上口罩及太陽眼鏡發言,認為教師不應以不知道為藉口迴避問題,學生需要有思想的老師,否則得不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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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被槍傷右眼印尼女記者促公開警員身份 高院下月審理】
印尼女記者9月在灣仔採訪反修例示威活動期間,懷疑被警方發射的橡膠子彈擊中右眼受傷,她入稟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披露有關當日開槍的警員資料,讓她可以採取法律行動。高等法院早上開庭處理訴訟前的事項。代表警方的律師透露,已初步知悉當日開槍警員的身份和警員編號,但無資料顯示該警員發射的橡膠子彈,射中女事主的右眼,所以現階段無法提供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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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企圖損毀警車被判感化】
一名男子去年10月在港鐵香港站外,企圖損毀警車,早前承認一項企圖刑事損壞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5個月感化令。裁判官林子勤考慮案情、被告背景後,接受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接受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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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被捕九人涉藏鐳射筆等工具遭起訴 一人為教大講師】
民陣元旦遊行期間,警方在銅鑼灣至中環一帶截查多人,部分人被帶走調查,當中九人因藏有鎚仔、鎅刀、鐳射筆、防毒面具等工具,遭起訴「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罪,當中一人因藏有自製以膠管及鐵釘組成的工具,遭起訴多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案中涉及兩名學生及一名教大客席講師,他們被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下旬至三月下旬再訊,大部分被告獲准保釋,但要遵守較嚴謹擔保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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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子涉踢途人行李廂 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在九龍城拘捕一名19歲男子,懷疑他上星期六在上水用腳踢向途人的行李廂,暫控以一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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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有市民警署外守候被捕親友 多名被捕者穿灰衣離開】
繼續有市民在北角警署外,等候元旦夜於銅鑼灣被捕的家屬和親友保釋離開。現場所見,多名離開警署的被捕者,都身穿灰色衣褲和藍拖鞋,有被捕者表示,警方稱要扣起他本身的衣物調查,所以他們離開時都換上警署提供的灰色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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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或會檢取被捕者衣物調查 相應提供保暖舒適衣物】
警方元旦夜在銅鑼灣拘捕287人,部分被捕人士在離開警署時,身穿灰色衣褲和藍色拖鞋。警方回應時表示,因應個別案件的情況,警方或會檢取被捕人的衣物作調查用途,並會相應提供保暖及舒適的衣物予被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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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遮打花園花槽發現10多支懷疑汽油彈】
警方在中環遮打花園的花槽發現10多支懷疑汽油彈。警方下午4時許接報,在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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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七歲子患情緒病 調查:近九成發病個案涉社會事件】
香港精神科醫學院推出情緒支援及治療計劃,過去5個月在192宗求助個案中,有80人需作出跟進。當中近半求助者患上焦慮症,年紀最小的只有7歲,是警務人員的家屬,經學校社工轉介治療後,被診斷患上創傷後遺症。學院過去3個月一項有關社會動盪對精神健康的調查發現,在受訪的784人中,近九成的發病原因都是與近期社會事件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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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報道指有輔警涉披露行動細節 警稱有關人員已停職】
有報道指,一名輔警署理助理指揮官涉嫌披露警方行動細節。警方回覆查詢時表示,有關人員已經暫停職務,暫時未有人被捕。警方表示,警隊非常重視人員操守,如果調查後發現任何違紀行為,必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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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移走校園內民主女神像 學生會批評校方無誠意溝通】
科大學務長辦公室下午派人,移走昨日擺放在校園內「智慧石」位置的民主女神像。學生會表示,昨日開始已多次嘗試與學務長聯絡,但一直未獲回覆,強調學生會未有同意校方的安排,批評校方無誠意與學生會溝通,要求校方與學生交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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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盟促政府勿再打壓和滋擾任何公務員工會組織】
職工盟對於有公務員工會因為與政府持不同立場,遭政府高調施壓及恐嚇,表示非常憤怒及遺憾。職工盟強烈要求,政府立即收回恐嚇及歧視工會的言論,就事件對有關公務員工會作出道歉,並承諾不再對任何公務員工會組織作出打壓和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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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區31名民主派區議員拒絕出席新一屆區議員簡介會】
元朗民主派31名區議員發表聯署聲明,拒絕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邀請,出席新一屆區議員簡介會。他們質疑張建宗同一時間約見全港18區共400多位區議員,並非有心及有誠意聽取眾多議員的意見,只是一場公關表演,所以決定杯葛,又呼籲其他區的區議員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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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申公務員必須恪守政治中立】
對於處理新公務員工會及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就社會事件的評論,政府反應不同以及有何準則,政府新聞處發稿,重申有關工會不應罔顧事實,肆意批評警方作出提早結束遊行的決定。政府重申,《公務員守則》列出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恪守政治中立,呼籲所有公務員,在這艱難時刻保持團結,繼續支持政府止暴制亂的首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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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潤雄︰校長配合調查教師投訴個案非配合教育局看法】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校長有責任管理學校教師團隊的專業操守,指教育局要求校長配合調查,並非要求校長配合教育局的看法,強調局方就教師投訴個案沒有既定立場。他又證實
法庭案件編號查詢 在 852郵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法官真係唔知?
全文:https://www.post852.com/?p=317818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日前裁定,警方在行動中不展示警員編號違反《人權法》,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回覆《明報》查詢時表示,尊重法官故不批評裁決,但不認同法官的意見,質疑法官不清楚起底的嚴重性才做出此裁決。
林志偉指出,警隊以行動呼號代替編號,是因為警員面對「極嚴苛起底」,其個人及家屬被嚴重騷擾,認為「周官坐喺法庭咁安全,體會唔到起底嘅問題」。他稱,協會已與警隊管理層聯絡要求上訴。
不少法官在反修例案件中的裁決都引起爭議,其中曾批評警方作證時「大話冚大話」的高等法院暫委副司法常務官何俊堯,就曾被人在住所附近街道噴上「狗官何俊堯」等辱罵字句。律政司上月亦就針對法官等司法人員「起底」的行為申請臨時禁制令,上周屆滿後再獲延長至另有審訊或法庭命令為止。
#852郵報 #起底 #法官 #林志偉
法庭案件編號查詢 在 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香港記者協會申請司法覆核 指港警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
在“反送中”示威當中,香港警察多次被質疑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包括強行脫下記者防毒面罩,向記者噴射胡椒噴劑,甚至發射橡膠子彈等。香港記者協會就警方妨礙傳媒采訪,以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申請司法覆核。另據港媒報道,多名曾參與“反送中”報道的《經濟日報》記者被辭退,令“新聞審查”之說甚囂塵上。
香港記者協會(記協)早前就警方未能按基本法及警察通例的要求,配合傳媒采訪,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香港高等法院周三(30日)就案件作指示聆訊。
法官周家明指出,記協的入稟中,涉及大量的公開聲明,以及多位記者就自身遭遇作出的投訴,如果要處理每宗個案,可能要花上數年時間。法官因此建議,這次的案件針對處理“原則性問題”,包括警方是否有協助傳媒采訪的責任,如果有,責任範圍又應到甚麼程度等。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沒有反對法官建議,但警方的代表則質疑,記協應就每宗個案提交額外陳詞及證據,再交由法庭去判斷。對此法官未能即時決定,決定押後處理。
針對記協就警員編號問題作出的投訴,法官指,法院早前已受理三至四宗同類型案件,並排期明年三月聆訊,建議將這幾宗案件合並處理。
香港警方日前公布,將推出新的機制,讓警員戴上白色卡片,標記其“行動呼號”,即包括警員所屬部隊、小隊及崗位等資料。記協一方表示,已要求警方提供更多相關資料,讓他們判斷在新機制之下,警員編號是否確實容易辨認、理解及記下,以助記者識別警員身分。
記協主席楊健興在庭外對傳媒表示,法官聽取雙方理據後,表示需要時間研究。
楊健興說:“對警方的一些不合法、亦都沒有執行他們(警方)在《警察通例》,要配合傳媒采訪的一些個案,我們要求法院宣布,他們不合法地執行他們的工作,這部分法官是要再研究。”
警察通例列明警員須配合傳媒工作
而根據香港警察通例第39章,在事發現場的人員,須以互諒互讓的態度,盡量配合傳媒工作,以及不應妨礙傳媒的攝錄工作。
對於如果案件安排下年三月才處理,期間發生的示威活動,記者采訪會否再受影響,楊健興指會尊重法庭安排。
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則認為,有關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希望法庭及早聆訊,研究有關問題。
曾向港警提尖銳問題 《經濟日報》記者被辭退
此外,香港《蘋果日報》周三報道,警方周一(28日)的記者會,曾因現場記者抗議警方對傳媒施暴,而一度暫停。記者會復會後,港媒《經濟日報》記者要求直接進入問答環節,讓記者發問。當時主持記者會的警察公共關系科警司高振邦斥喝該名記者,並要脅驅逐其離場。最新消息指,該名記者即日被《經濟日報》主管,以不滿其表現為由,發出警告。
報道指,另一名曾在警方記者會上提出尖銳問題的《經濟日報》記者,以及兩名攝影記者,亦於同日被公司以“資源重組”為由辭退。 該名被辭退的記者接受傳媒查詢時稱,難以證實是否審查,但有《經濟日報》員工相信,裁員決定涉及新聞審查。
本台記者向《經濟日報》查詢,但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呂秉權對本台指,目前未知記者被辭退的原因,但他認為傳媒機構或主管,應先了解前線記者遇到的問題,並盡量理解。
呂秉權說:“如果辭退的原因是說,記者在警方記者會上有一定的‘杯葛’行動,用這樣的理由辭退的話,就相當不合理。如果他們問了令警方尷尬的問題而被辭退,我也覺得絕對不應該。一個負責任的傳媒,應該了解清楚前線記者所遇到的問題,看看後面有沒有事情,是傳媒管理層可以做的,因為我自己認為,前線記者所面對的處境,不是坐在空調房的高層可以明白的。”
《經濟日報》前副社長石鏡泉,7月出席親北京陣營舉辦的支持港警集會時,曾發表“藤條水喉管打仔”言論,呼吁元朗居民用藤條及水喉管,教訓蒙面黑衣“暴徒”。此言一出後一天,就發生元朗“721暴力襲擊事件”。石鏡泉被質疑公然鼓吹暴力,引起員工不滿。他之後發聲明道歉,指有關言論純屬個人意見,並向報社請辭。
記者:劉少風 呂熙 責編:胡力漢/嘉遠 網編:瑞哲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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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新聞稿:
香港記者協會就警方妨礙傳媒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
香港記者協會(記協)今午(2019年10月3日)已就警方未能按憲法及通例的要求配合傳媒採訪,甚至故意妨礙傳媒採訪及向記者使用過度武力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自6月中的示威活動開始以來,警方一直對記者採取妨礙採訪的策略,甚至施以不必要及過度的武力。過去三個多月,記協已發出多份聲明、信函及向監警會投訴,期望能喚起警務處處長及香港政府的注意,惟警務處處長及政府均未能採取有效措施改善。為此,記協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期望高等法院能宣布警方非法妨礙記者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而警方和政府均有責任保障新聞自由及調查對警隊的投訴。
是次司法覆核以多個記者親身經歷的個案展示過去幾個月來,警方的失誤以及對記者的不當行為氾濫。這些個案包括:對記者使用辱罵及侮辱性言辭、使用高強度燈光和頻閃燈光干擾攝錄設備、無理驅趕記者、故意遮擋記者視線導致記者無法採訪、故意不出示警察委任證或警員編號;亦有記者被毆打、被腳踢、遭噴射胡椒噴霧;有警員瞄準記者發射催淚彈及向記者投擲催淚彈,亦有警方利用水炮車對準記者發射,甚至使用橡膠子彈及布袋彈射向記者的事件。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表示:「我們堅信,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香港重要的基石,我們必須守護。我們期待法院發揮監察作用,讓警隊及警務處處長負責。」
有關案件的查詢,包括查看法庭文件副本的要求,可電郵至hkja@hkja.org.hk與記協職員聯絡。
香港記者協會
2019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