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定成年歲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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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法定成年歲數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3萬的網紅黃之鋒 Joshua Wong,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李柱銘:政府應考慮降低參選年齡】 根據選舉法例,年滿十八歲人士便有資格登記為選民。不過,要參選區議會、立法會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話,則必須年滿二十一歲。 一五年,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申請司法覆核,指有關限制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的參選權利,希望藉此促使政府透過立法會修例,把參選年齡...

  • 法定成年歲數 在 黃之鋒 Joshua Wo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4-25 11: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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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柱銘:政府應考慮降低參選年齡】

    根據選舉法例,年滿十八歲人士便有資格登記為選民。不過,要參選區議會、立法會及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話,則必須年滿二十一歲。

    一五年,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申請司法覆核,指有關限制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的參選權利,希望藉此促使政府透過立法會修例,把參選年齡降至十八歲,與投票年齡看齊。可惜,法庭拒絕受理該申請,並指出參選立法會的年齡限制乃屬政治問題,應交由立法會而非法庭決定。

    九○年,當年的立法局通過將法定成年歲數由二十一歲降低至十八歲,故所享權利亦陸續作出修訂。關於降低投票年齡,是立法局在九四年正式通過的,當時筆者極力支持把參選年齡同步降低,但因保皇黨反對而擱置,至今仍未修訂。反而,內地與澳門的公民,年滿十八歲就可投票及參選。

    現在年輕人顯然比以往較早成熟,所以在就職、駕車、投票等範疇上,於十八歲便能自行決定。既然十八歲的成年人已被視作心智成熟、可獨立作出以上重要決定,何以參選卻仍然要延至二十一歲呢?如果基於年紀輕,就被認為不適合或沒有能力勝任議員工作,而不能參選,那麼,我們是否亦要限制年邁者參選呢?

    况且,參選年齡即使降低,也不代表年輕的候選人便會當選,他們始終還是需要獲得足夠選民的支持,才可成為議員。換言之,根本就是有能者居之,所以毫無合理理由要繼續剝奪這些成年人參選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