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定代理人是什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法定代理人是什麼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法定代理人是什麼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法定代理人是什麼產品中有16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孩子只有成年前才需要監護權 現在孩子已經3歲近2個月,不要再讓我們的孩子等到18歲.... 那天已不再需要監護權了..... ----- 作為同志收養家庭的原罪?跨不過的門檻? 😩 【回顧2021/3/30舊文】 作為「同志家收養家庭」,我們既要背負著社會對「同志家庭」的不理解,也要背負社會對「收...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930的網紅陳美雅Meiy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法律有關贈與,以及法律上規定的限制行為能力人可否自己做成意思表示?阿嬤贈送房子給孫子是一個贈與契約,需要得到孫子的法定代理人爸爸媽媽的同意嗎?法律跟你想的不一樣嗎?趕快來聽聽民法在說些什麼? 民法基本觀念,看完影片立即聽懂,用實際案例解說😊民法條文所說純獲法律上利益是什麼意思?送房子給16歲的孫子效...

法定代理人是什麼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3 14:47:52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19 歲可以做什麼呢 —— 今天很多人都在回憶自己 19 歲在幹嘛,某個不願具名的同事說,他 19 歲的時候忙著讓自己不要被二一🥲 那麼,19 歲的人,在法律上可以幹嘛呢? —— 19 歲的你,依法可以抽煙喝酒。如果犯罪了,在刑法上也要負起完全的刑事責任。 不過,根據民法規...

法定代理人是什麼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0:30:10

從2021年5月17日開始,因為疫情緊張的關係,從雙北的四個法院(基隆、士林、台北、新北)開始,紛紛延後庭期,避免因為開庭而群聚感染。 學校老師可以在家裡透過視訊會議軟體幫學生上課,學生可以待在家裡連上網路跟老師互動。 那麼,法院可以遠距開庭嗎?法官、檢察官、律師跟訴訟相關的人,也可以跟遠距...

法定代理人是什麼 在 陳佳怜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21:13:29

記錄一下📝 我保證這是音樂會的最後一篇了😂 當初想辦音樂會而且還一定要辦在三月 是因為從高中開始 每年生日我都會自己送自己一個生日禮物 當然這個禮物不會是買一個包或是買化妝品這麼簡單 我希望是一個很有意義並且有紀念價值的 當時我就在想18歲雖然算是成年了 但很多事也都還是需要法定代理人 而20歲是...

  • 法定代理人是什麼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30 14:33:30
    有 66 人按讚

    孩子只有成年前才需要監護權
    現在孩子已經3歲近2個月,不要再讓我們的孩子等到18歲....
    那天已不再需要監護權了.....
    -----
    作為同志收養家庭的原罪?跨不過的門檻? 😩
    【回顧2021/3/30舊文】

    作為「同志家收養家庭」,我們既要背負著社會對「同志家庭」的不理解,也要背負社會對「收養家庭」的不理解
    但這都還好,至少至少,會希望不要連法律上,設置著我們跨不過去的門檻

    歧視一:同志要收養小孩要維持單身🙀
    我們當年要收養送件前,748施行法通過了,原本是想要結婚的,但我們被阻止了,因為如果我們去結婚,我們會變成「不合格的家長」
    現行法律逼得我們「先有後婚」
    這也讓同志伴侶
    被迫捨棄雙親收養的條件😭
    只能將就單親收養的條件
    用比較差的經濟條件、比較差的照顧資源條件來進行收養媒合
    雖然收養機構,通常會要伴侶兩人一起走整個收養過程
    但最後法律上,又只能呈現一個人的資料
    用伴侶的方式要求同志收養人
    但只給同志收養人較差的法律關係

    歧視二:已婚同志要再收養小孩要先離婚🙀
    朋友們問我們:「我們想收養小孩,但我們已經結婚了,那怎麼辦?」😟
    只能看家人能不能允許你們先離婚?或去辦離婚,但不要讓家人知道?這會不會很觸霉頭?這會不會反而在收養程序上,因為有離婚的記錄,變成婚姻關係不佳的理由?
    為何國家法令要逼著社工要已婚同志先離婚?衛福部要社工不可以要已婚同志先離婚,那要怎麼幫助已婚同志收養小孩?衛福部自己要不要說清楚?
    我們家,已婚,想要再收養二寶,但我們需要先離婚,才能收養?憑什麼當初叫我們收養送件不能結婚,現在又要我們結婚?
    我們同志收養人能不能結婚,都是國家的行政立法說了算😢

    歧視三:已婚同志要收養配偶小孩
    好不容易完成所有的收養程序,孩子入戶口了,我們登記結婚了🙀
    從2014年9月20日衝戶政,登記結婚,被這個國家拒
    終於在2021年1月20日得以在彼此身份證的配偶欄,看到彼此的名字
    現在要我們先離婚再收養小孩就算了
    為什麼不讓喵爸可以收養肉肉?喵爸就是肉肉的爸爸
    為什麼連讓喵爸成為肉肉爸爸的權利都沒有?
    異性伴侶親生子女沒這個問題,異性伴侶無血緣收養子女沒有個問題,同性伴侶親生子女沒這個問題,就只有我們同性伴侶無血緣收養子女會遇到這種鳥問題

    歧視四:沒親權就沒辦法留職停薪🙀
    原本我們在收養程序中,是希望圍爸先育嬰留停半年,全心照顧肉肉;再換喵爸育嬰留停半年,全心照顧肉肉。
    但748施行法通過後,沒有允許我們共同收養。喵爸沒有親權,所以喵爸沒有資格申請育嬰留停。最後,我們只能決定先送托嬰中心,請人照顧。

    歧視五:沒親權,進修也沒辦法留職停薪🙀
    喵爸在一邊工作,一邊進修,一邊育兒,原本要進行諮商實習,但育兒的責任感,讓喵爸更多時間投入育兒,陪伴肉肉。蠟燭真的沒有辦法三頭燒。
    最後喵爸選擇兼顧工作與育兒。如果喵爸有親權,就可以選擇以育嬰的理由申請延長修習年限。而不是,沒有選擇。

    歧視六:沒親權就沒醫療同意權🙀
    每次到診所、醫院,都是圍爸填資料、圍爸簽名,因為喵爸沒親權,就算有委託監護,也沒有醫療同意權。
    憑什麼這個國家法令,要讓一個當爸爸的人,當女兒生病時,連處理自己女兒醫療照顧的權益都沒有?

    歧視七:沒親權如果法定監護人掛了,那孩子怎麼辦?🙀
    如果圍爸突然心臟不跳了,呼吸停了,那孩子的監護人會變成誰?
    肯定的是,這個監護人不會是喵爸
    那什麼時候才會是喵爸成為監護人?連圍爸死了,喵爸也無法成為監護人…因為喵爸只是法律關係上的陌生人,因為748施行法,沒有允許同志家庭有姻親,連姻親都不是

    歧視八:沒親權,但是孩子家長的配偶,又有委託監護,那這個人是……🙀
    每次去銀行、郵局、證券、戶政,只要處理到肉肉的事
    只要出示戶籍資料,就會進入澄清孩子有沒有雙親,要不要另一個法定代理人來的問題,陷入無限循環,原本辦理5分鐘就可以搞定的事,就會搞好幾個小時
    法律就是沒有給肉肉同志收養雙親的權利,我們才需要辦委託監護
    委託監護就是圍爸不能親自處理時,委託喵爸處理監護的意思
    不要再鬼打牆,請行政、立法給我們親權呀!

    同志收養家庭的孩子,被剝奪了擁有雙親的權利
    不符合最佳利益
    孩子只有成年前才需要監護權
    現在已經過了2年半,不要讓我們的孩子等18年😭

    #同志收養家庭 #法律困境 #生養平權 #收養自由 #性傾向平權
    #他是我爸爸 #同性配偶收養 #親權 #兒童節 #兒童最佳利益

  • 法定代理人是什麼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7 21:36:31
    有 276 人按讚

    【親權路迢迢】開庭通知
    9月13日我們收到了開庭通知
    10月1日將會去開庭
    我們的心情都是:緊張

    🙀喵爸:
    很緊張,但也沒有辦法一直很緊張,因為這樣子會很累
    會擔心應答的問題
    有疑問的是,一樣在高雄,為什麼另一家直接駁回?司法事務官是在幫我們?或在什麼?
    因為也不知道怎麼想,也只好先不想
    今天律師跟我們約時間討論,讓我有比較安心,感覺比較有心理準備吧!

    🐻圍爸:
    雖然知道是不會贏的訴訟,但看了律師團的論點,還是會覺得這個世界仍有希望
    看到開庭通知的當下,馬上請了假,排除萬難也得去
    雖然知道我的角色比較像配角
    之所以出席,是因為我是肉肉的法定代理人
    剛開始會緊張,是不知道會被問什麼,如果是要問老早被社工問300次的問題,就還無所謂了
    願所有祝福我們的人,幫我們集氣嚕~ 拜託!

    願上天為我們指路~
    願我們有智慧的心能判斷如何合作、回應,及照顧我們浮動的心

    #同志收養家庭 #親權成雙

  • 法定代理人是什麼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2 11:19:14
    有 53 人按讚

    金山小編陳嘉緯過世已逾一年,時代力量提四大呼籲,為公部門基層發聲
    -
    針對去年(2020)8月4日金山小編陳嘉緯過勞逝世事件,監察院在今年8月19日對本案提出調查報告,認定金山區公所未善盡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對區公所提出糾正,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站在守護公部門勞權的立場,時代力量 王婉諭 ;新北黨部 #彭盛韶、#陳姳臻 兩位副執行長;新莊區主任 #吳香君,以及「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 #何昀峯 於今(9/2)日召開記者會,為在公部門辛苦工作的基層發聲,並提出以下呼籲:
    -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
    -
    彭盛韶表示,侯友宜在監察院報告提出後的當天(8/19),曾對此事表示「市府會悉心檢討,並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然而,檢討什麼?保障什麼?侯友宜市長完全沒說清楚。
    -
    彭盛韶說明,回想嘉緯過勞死整起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去年8月9日就傳出部分媒體報導後不久又毫無預警下架嘉緯驟逝的新聞,當時市府就被質疑是市府為了顧及形象,以公權力壓制新聞自由,引發社會譁然。而在嘉緯過世已逾一年的今天,新北市政府仍未提出相關懲處名單,金山區公所社群媒體粉專的相關消息,仍僅有公告嘉緯告別式的貼文。
    -
    彭盛韶指出,新北市政府壓榨公部門人力,絕非嘉緯過勞逝世這一件而已,這在新北市恐怕只是冰山一角,絕大多數公部門基層人員在這件事後沒有更全面的保障,而市府在嘉緯過世後一年後,在制度上是否有任何改進,我們也打下問號。彭盛韶拿出監察院的報告表示,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區長,未善盡職業安全防護義務,使嘉緯淪為血汗小編,最後致因公過勞死亡是不爭的事實,但直到今天,我們僅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卻完全無市府相關對此案的進一步的作為,包括制度面措施、懲處進度、撫卹事宜等,市民完全無從得知,實在太離譜。
    -
    彭盛韶表示,從事件發生至今,侯友宜市長的說法與作法,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要改善新北市公部門勞動環境的決心,實在難以告慰嘉緯的在天之靈,更難說服市民,市府有因為這件事得到教訓及虛心檢討。
    -
    勞檢機制失靈罔送一條寶貴生命 關鍵資料竟不見蹤影
    -
    吳香君說,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相關公約的定義,公務人員也是勞工,政府不能把「服務人民」無限上綱到超越個人身體健康,更何況在這案子裡,受害人根本也享受不到公務人員的福利,每個月卻平均加班超過80小時,最長甚至達到124小時,這樣離譜的情況無論如何都是不合理的。
    -
    吳香君進一步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以及針對新北市29區公所的職安督導考核,像嘉緯這樣的約僱人員也應該是檢查對象,卻因為金山區公所誤用法令,認為他不是公務員所以不適用勞檢,導致他沒有被檢核到如此異常過勞狀況。讓原本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發生悲劇。
    -
    吳香君提醒侯友宜市長,如果真的要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就不應該讓雇主還能選擇誰要檢查、誰不用檢查,只要是勞工就該檢查,也就是說不管今天嘉緯有沒有公務員身分,他的身體都不該承受上百個小時的加班!
    -
    吳香君認為,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目前實務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勞檢報告從未公開透明,連勞工本人都不知道勞檢的過程,只能知道最後有沒有被裁罰,其中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完全由勞工局自由心證,勞工從頭到尾完全沒辦法發表意見。
    -
    也就是說,只要無良僱主敢睜眼說瞎話,就能讓勞檢黑箱作業,就能讓勞檢制度形同虛設,
    以這個案子來說,如果受害人能看到自己完整的勞檢報告,就可以發現金山區公所謊稱已經有預防過勞的措施,或許他就能及早跟勞工局反應勞檢不實,也就能避免這次的悲劇;吳香君呼籲新北市政府應該將所有的勞檢報告公開透明,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避免像嘉緯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
    改善公部門約聘僱人力狀況:短期公開相關資料,長期應修法為目標
    -
    陳姳臻表示,這件事凸顯了公部門約聘僱勞力的運用問題,市府各單位進 用了多少職務代理人與約僱人員,而他們又負責了什麼業務更是一大黑數!陳姳臻拿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表示,嘉緯實際辦理的業務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業務為主,但若依據金山區公所官網上所公布的業務職掌來看,可以發現這被歸類在「秘書室」的業務項目中,但嘉緯在去世前一年先後所屬的民政災防課與社會人文課並未包含這些業務。
    -
    陳姳臻認為,自2019年9月起,區公所指派嘉緯擔任新媒體小組組長,統籌應由主管負責之貼文審核及議題行銷等業務,這完全違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第1項:「本辦法所稱約僱人員,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以及第3項:「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等規定。嘉緯不但執行超出法定業務範圍的工作內容,更執行主管的職務,根本顯示現行公部門的分工與人力需求,根本脫離了約僱人員定期、辦理簡單事務性業務的範疇,卻硬是使用保障較差的職種聘僱員工。
    -
    陳姳臻表示,市府要讓外界安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的數據,比照臺北市將所轄各單位約僱人員的人數公諸於「政府資訊公開平臺」,資料透明有助於約聘雇職場的揭露,可以間接避免過勞、避免相關危害勞動權益的事情發生。甚至,要更進一步地將約僱人員的業務範圍,去識別化後公開,避免像此過勞案一樣一人做多職務代理。陳姳臻認為,在公部門約僱人員運用問題上,短期應朝資訊揭露的方向前進,市府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但這只是第一步而已。
    -
    陳姳臻說,若要改善約僱人員,也就是這群既不是公務員,又是勞基法孤兒的勞動者發生過勞問題,從長期來看仍需要做完善制度的討論,比如該人員提供勞務的內容是否應有一致性?而非從事契約之外的工作項目,以及工時制度應該要參考醫學專業提供保障,甚至長遠來看應該將公部門非公職考試的長期人力,尚未規範的部分必須跟上勞基法的腳步。受僱於政府的人一樣是勞工,不應該保障低於基本的勞基法。另外,有鑒於本次勞動檢查不小心排除約僱人員的部分,也點出制度曖昧造成的問題,因此在此呼籲不僅要規範勞檢部門落實公部門勞檢事宜,議會也要做好監督,關心整體的市府用人的形式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有合理待遇與保障。
    -
    何昀峯表示,發生在陳嘉緯身上的憾事凸顯市府的兩個問題,一是市府過度忽略人力成本、時間成本,沒有評估做事的必要性。倘若金山區公所人力如此有限,自然不應該要求區公所自己負擔媒體經營的業務,像是攝影、圖文製作、影片剪輯,若要求品質,都需要一定的技術性,當然也要留意機關是否適合自行辦理的適當性。
    -
    其二,事情有輕重緩急,業務有核心非核心,效果也有直接間接之分,很難說每項工作都讓人備感意義,若是沒有明確地將核心業務與次要業務區分,只是不斷的添加業務,那真正的情況應該不只是小編過勞,恐怕整個組織都在過勞。坦白說,行政機關勞逸不均的現象眾所皆知,在非必要業務不斷增加的趨勢下,誰又知道小編猝死相較每年公務猝死的比例又是多少?還有,會不會不是「所有人」都過勞,而是只有「能者」過勞呢?
    -
    何昀峯說明,在長期制度建立面,新北市政府可以將在各個機關間不斷傳換工作的聘僱用職務代理人資訊蒐集起來,建立聘僱用人員的人才庫,以利管理也能避免酬庸疑慮。另外市府應該要將橫跨數年的任務工作,提供穩定的聘僱用員額,而不是使用中短期職務代理人的模式,否則還是會有像陳嘉緯一樣,明明都在同一個機關服務,卻得受到職務代理原因消失,而必須一直重新換約,甚至越做收入越低的情形發生。
    -
    針對嘉緯過勞逝世所引出的問題,彭盛韶也向侯友宜提出四大問。一問,整起事件後續的檢討和改進了什麼?二問,現階段相關人員的懲處到哪?三問,監察院所指出的107年度(2018年)「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督導考核」又在哪?為何2017年的考核資料公開出來,關鍵的資料反而不在?四問,嘉緯過勞死是否僅是新北市境內的冰山一角,其他基層人員的工作待遇仍是未知數,是要怎麼知道悲劇不會重演?彭盛韶表示,若市府對這些問題不能給個交代的話,社會大眾將難以相信侯友宜市長的虛心檢討,到底要檢討什麼?
    -
    王婉諭總結,為了避免嘉緯的遺憾重演,若要公部門勞權具備更全面的保障,市府應該做什麼改革呢?對此,新北黨部提出以下四點呼籲: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短期內,市府應該公開各個單位約僱人員的運用狀況,及其所執行的業務內容。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長期而言,市府應該訂定契約人員進用與管理辦法,包含規定約僱人員異動送交議會備查等事宜。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從嘉緯過世事件來看,市府的勞檢未落實其實間接導致他的猝死,把關機制應該更落實,並將勞檢資料公開上網。
    -
    王婉諭說,我們知道公部門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問題在短時間不易解決,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可以不試著尋求解方,敷衍了事,讓悲劇再度的發生。市民所需要的遠不止是道歉與補償,「再多的道歉與補償也喚不回這些生命」,誰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進入政府部門為民服務卻踏上人生的不歸路。時代力量仍會持續監督,並提出相關的對策,要求市府進一步的改善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弊病,避免悲劇重演的可能性!

  • 法定代理人是什麼 在 陳美雅Meiya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7-01 19:09:35

    法律有關贈與,以及法律上規定的限制行為能力人可否自己做成意思表示?阿嬤贈送房子給孫子是一個贈與契約,需要得到孫子的法定代理人爸爸媽媽的同意嗎?法律跟你想的不一樣嗎?趕快來聽聽民法在說些什麼?
    民法基本觀念,看完影片立即聽懂,用實際案例解說😊民法條文所說純獲法律上利益是什麼意思?送房子給16歲的孫子效力如何呢?民法純獲法律上利益?什麼叫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法律 限制行為能力人 贈與 民法77條

    👉#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博士#日文#法律

    ❤️一起追蹤陳美雅❤️記得訂閱喔!按讚!留言告訴我你的想法,幫忙分享出去唷😊😍❤️

    大家好,這裡是陳美雅的頻道😍。在這個頻道美雅會定期更新許多有趣的影片,也會有日文,法律教學,以及時事分析和我的議員質詢、生活的點點滴滴,希望大家能夠喜歡。不要忘記訂閱美雅的頻道喔😘

    👉yt陳美雅https://youtube.com/channel/UCE919XmYkMrNx07XOdvv1tw

    👉陳美雅Instagram:https://instagram.com/meiya_kuma?utm_medium=copy_link

    👉陳美雅臉書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eiya5881555/

  • 法定代理人是什麼 在 黃暐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9-23 12:29:22

    #黃暐瀚 #蔡英文 #暐瀚直播

    說好的「維持現狀」呢?

    三年斷七國,我不意外,不知道當時投票給蔡總統的人,意不意外?

    之所以不意外,是因為兩岸一旦「外交開戰」,其實結局,早就注定。

    2016年總統選舉前,蔡英文與朱立倫在「政見發表會」上,唇槍舌劍,朱問:「兩岸如何維持現狀」?蔡英文「霸氣」回應:「外交靠的是國力,不是中國大陸的善意」。

    那現在三年斷七國,怎麼回事?說好的「維持現狀」呢?

    不是說,如果國民黨重新執政,斷交國就可以回來,中華民國就可以進入聯合國,不是。我相信就算明年韓國瑜當選,外交困境,也一樣會是困境。

    但選前告訴台灣民眾「選我兩岸一樣可以維持現狀」的總統參選人,選後證明「完全做不到」,還不准人,質疑一下嗎?

    2011年,馬英九因為「私會賭盤大亨」的週刊報導,被民進黨公然指控,告上法院。當時的「法定代理人」,黨主席蔡英文曾說:

    「馬總統提告這件事,選舉的味道太重,做一個總統如果要把事情講清楚,其實可以講清楚,不需要用訴訟來證明。總統最重要的事,就是當人民對總統所做的事情有質疑的時候,必須要負起責任講清楚,不必用訴訟作為說明方法,重點是總統是否有誠意說明真實情況」。

    既然這樣,那為什麼蔡總統,不好好說明「論文案」,而是提告質疑的人呢?

    暐瀚 2019-9-23 de 台北

    註:今天的直播最後,開箱了我的Youtube獎牌,因為訂閱數超過十萬,暐瀚領到了「白銀獎牌」,謝謝大家的支持,才讓暐瀚有機會領到這個獎牌。真的謝謝大家~

  • 法定代理人是什麼 在 分享家-羽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2-27 18:00:10

    #辦護照

    申辦資格:
    在台設有戶籍的國民。

    辦理地點: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或 各部辦事處,
    分別在 台北/台中/高雄/花蓮/嘉義。

    可以代辦嗎:
    第一次申請一定要本人親辦,
    或者親自帶著辦護照所需的資料,
    到各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
    才可以委託別人代辦。

    代辦人限制:
    1.申請人的親屬。
    2.現屬同一機關、學校、公司、團體的朋友。
    3.合乎規定的旅行社。
    若非上述關係,則須出示經過"公證"的委任書,
    代辦人需帶身分證正本影本以及關係證明文件。
    18歲以下不得接受委任,例外情況請看影片說明。

    有提供代送資料的"戶政事務所":
    新北市 全區
    台中市 北屯區、豐原區、大里區、清水區
    雲林縣 斗南、虎尾、北港、斗六、西螺、麥寮

    要帶什麼:
    1.六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彩色照片2張(有嚴格的規格要求)
    2.護照規費,14歲以上1300元,未滿14歲900元。
    3.身分證正本與影本,若無身分證則帶戶口名簿正本與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與影本。
    4.兵役證明文件(16歲以上,37歲以下男性)
    5.十八歲以下且未婚的申請人需帶父或母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6.未滿14歲的申請人則需由直系血親長輩、旁系血親三等親內或法定代理人陪同,陪同辦理者須帶身分證與親屬關係證明文件的正本和影本(例如父母可以用身分證證明親屬關係)。

    前往辦事處辦理 申請書下載:
    https://www.boca.gov.tw/dl-1301-bcf2b4776cc546beaee866ed6a21f0a1.html

    前往辦事處辦理 申請書填寫範例下載:
    年滿14歲(已領身分證)
    https://www.boca.gov.tw/dl-1280-09a167812c6e421aa45be6bed388ba87.html
    未滿14歲(未領身分證)
    https://www.boca.gov.tw/dl-1279-c226dda0e8e34815a7f67b3b1d7edbfd.html
    委任他人代辦
    https://www.boca.gov.tw/dl-1281-f09b36bd219d4818a1d2b0d87d3bd3a6.html

    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用 申請書下載:
    https://www.boca.gov.tw/dl-1302-53d5603172e74bc9b982dafaf5f3ae46.html

    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用 申請書填寫範例下載:
    年滿14歲(已領身分證)
    https://www.boca.gov.tw/dl-1280-09a167812c6e421aa45be6bed388ba87.html
    未滿14歲(未領身分證)
    https://www.boca.gov.tw/dl-1279-c226dda0e8e34815a7f67b3b1d7edbfd.html
    委任他人代辦
    https://www.boca.gov.tw/dl-1281-f09b36bd219d4818a1d2b0d87d3bd3a6.html

    流程:
    帶著合格的照片x2、身分證明文件、申辦所需費用
    →親自前往領事局寫申請表送件辦理
    →辦理人別確認後由代理人前往領事局辦理

    小提醒:
    1.辦事處都有提供郵寄護照的服務,懶得再跑一趟的可以付費使用,相關服務流程請洽現場人員。
    2.如果你是現場去領護照,可以順便帶著身分證與護照去辦快速通關,辦理地點請洽現場人員。(14歲以上+140公分以上才可辦理)
    3.護照英文拼音最好與信用卡英文拼音一致,可以減少未來可能遇到的麻煩。

    以上,祝各位辦理護照順利!

    分享家-羽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HappySharerYu/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