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國雙首長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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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雙首長制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5-28 05:55:24

【執政後,都用自己人?】 上次我們提到:考試院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都負責政府機關的人事 形成了我國人事行政的「雙軌制」。 為了避免雙頭馬車的情況,有些立委提案「廢考試院」。 但這麼做,會不會出現孫中山先生擔心的情況呢? —— 人事權交給行政院,會被濫用? 孫中山當時先生擔心,行政機關可能會...

法國雙首長制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5:34:33

【要你點頭才能當行政院長,算什麼制?】 上週我們提到,賴士葆在內的 30 名立委,提案改回「閣揆同意權」,原因在於有人批評為總統「有權無責」。 然而許多人回應,這樣我國的憲政制度就會變成內閣制,但這樣的說法對嗎? - 改回閣揆同意權,算什麼制? 答案是不確定。 憲政體制的分類,往往難以體現各...

  • 法國雙首長制 在 許信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9-24 16: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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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天,黃煌雄先生主持的台灣研究基金會,在國家圖書館舉辦被稱為「最狂的研討會」,研討總統直選與憲政體制的相關問題。這是我在這次研討會提出的書
    面論文。

    我在口頭報告時特别指出,台灣的民主不但是台灣歷史的大事,也是人類歷史的大事。因為台灣的民主讓傳統的中華文明脱胎換骨,成為不但不會和當代西方文明互相衝突,而且可以拯救當代西方文明的新文明。台灣的民主讓台灣成為「最美的是人」的新文明社會。而台灣民主的外溢效應,正在改變中國大陸,因而也正在改變整個世界。

    台灣採行雙首長制的爭辯與實踐

              許信良 2017.09.13
     
    國是會議與總統直選

      一九九0年六月,黃信介主席和張俊宏秘書長領導的民進黨中央,參與了國民黨李登輝總統召集的國是會議,積極主導整個會議的進程,最後並讓會議通過了民進黨所希望達成的結論。

      民進黨在這個會議正式提出了總統由全民直選的主張。

      總統直選和國會全面改選,是一九八0年代的台灣民主運動最主要的兩項具體的政治改革訴求。在一九九0年的國是會議,由於國會全面改選已經是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同意接受的改革,民進黨因此集中努力要讓會議接受總統直選。

      在這次會議之後,國民黨並不打算就此接受會議的結論,支持總統直選。在會議之後成立的「國民黨憲政改革策劃小組」,成員包括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和行政院研考會主委馬英九,仍建議總統選舉方式採「委任直選」。這就是為什麼在一九九一年四月進行的第一次修憲以及一九九二年三月進行的第二次修憲,雖然強化了總統的職權,卻並未修改總統的選舉方式。

      是民進黨的激烈抗爭和堅決意志,讓兼任國民黨主席的李登輝總統在最後關頭選擇支持總統直選。

      就在第二次修憲會議舉行期間,民進黨於一九九二年四月十九日發動了數萬群眾佔據台北火車站附近的街頭,準備作無限期的抗爭活動,要求國民大會通過總統直選的憲法增修條文。這是一場非常慘烈的抗爭:所有民進黨的領導者都在大雨滂沱中夜宿街頭,而群眾則與軍警衝突不斷。這個活動持續六天五夜之後,被國民黨政府動用軍警強行解散,但是,它所召喚起來的人民支持總統直選的力量已經勢不可擋。

    民進黨的憲改小組會議

      國民黨政府於一九八七年解除了在台灣施行長達四十年的戒嚴。作為台灣民主運動領航者的民進黨,在此之後關注的焦點,逐漸從結束舊體制的抗爭轉移到規劃新體制的建構。為了凝聚黨內對參加國是會議的意見,也為了準備提出民進黨本身的憲法版本,從一九九0年四月到六月,民進黨中央組織了十場密集的憲政小組會議,由政策中心主任黃煌雄擔任召集人。這可能是台灣歷史上最認真的關於憲政問題的討論。幾乎此後二十年民進黨所有的領導菁英都參加了這個盛會。

      總統直選很快成為與會者的共識,但是,並非沒有反對的聲音。反對來自兩方面:主張內閣制的憲法和政治學者認為虛位元首不必直選;而擔心政治強人再現的民進黨人則憂慮總統直選會助長這個趨勢。老牌自由主義者傅正表達得最為直白:
      “基本上,我還是主張內閣制比較民主。我覺得李登輝的胃口越來越大,將來再配合民進黨主張總統制的話,他權力越來越大,我看將來不得了。我想應該把他拉一點下來,可能好一點。民進黨當初主張總統直選應該有一個很大的背景,因為由老代表來選總統根本沒有民意,所以才主張總統直選。"

      屏東縣長蘇貞昌也呼應傅正的看法:
      “民進黨會提出總統直選及民間的呼聲有一前提,那就是總統是由老代表選出,這才是最重要的問題。如果將來的設計已進入到國會全面改選,產生的代表再去選出虛位總統,那民間還會不會對總統民選有那麼殷切的需求:這是值得觀察的。
      如果總統由民選產生,那絕對不是虛位元首。設計一個虛位的元首,這比較合憲法精神。"

      至於支持總統直選的理由,那就多了。首先,這是民進黨黨綱的主張。其次,這是民意強烈的盼望。再來,這是國民主權的實現。最後也是最重要的,這是能讓民進黨早日執政的最有力手段。

    張俊宏的滔滔雄辯

      對於最後一項理由,才華橫溢的黨秘書長張俊宏展開了古希臘式的滔滔雄辯:“我不是為了民進黨的執政,而是為民主政治體制的運作,需要有反對黨執政的機會。反對黨有執政的機會,民主才會上軌道,所以才一直在設計讓民進黨有執政的機會,不是偏愛民進黨,而是偏愛民主。讓國民黨有在野的機會對它的體質絕對有幫助的。
      我不否認民進黨在議會中也有可能得到政權。但實行總統制或總統直選也好,並不否定原有從議會取得政權的機會,而是開拓另一個戰場。
      如果增加第二個機會將影響到第一個機會,這就需要衡量,如果增加第二個機會不但不會影響第一個,反而增加第一個機會的可能性,那我們要不要否定這種機會?
      我相信選立委在國會成多數比選總統難,選總統容易,這個道理和選縣長一樣,選議員反而比選縣長困難。台灣長久以來的選舉給我們一個經驗,層級越低我們越難選,層級越高越好選。原因只在於國民黨作票買票。我們要當選,只有把作票買票壓到最低,我們才有辦法當選。層級越高的選舉越難作票買票,尤其是一對一的首長選舉,要防止他們作票買票比選民意代表容易。原因是群眾運動。這是我們四十年來防止國民黨作票買票的戰略,這是很危險但很有效的方法。把群眾運動搞到狂熱會使作票買票的人膽寒。縣長選舉是大家關注的,我們從這裏得到一個啟示:縣長選舉會狂熱,狂熱可以防止買票,而總統選舉的狂熱,是百倍於縣長選舉,這是可以預想而知的。而有對手的總統選舉,全民的狂熱,可能是把現在敗壞到極點的選風加以改善的轉機;說不定選總統比選縣長、民代都容易!"

      張俊宏的這番言論,是針對呂秀蓮認為民進黨在結構全面改革的國會選戰贏得過半的機會不會少於贏得直選總統的觀點,所做的回答。大多數的與會者贊同張俊宏的看法。這連不贊成總統直選的傅正也同意張俊宏的大膽預言:民進黨極有可能在李登輝之後從總統直選贏得執政。

      十年後讓這個預言成真的,是一位剛當選立委的年輕與會者陳水扁律師。他對這個預言的興趣,遠遠超過對體制的爭辯。他在小組會議有了結論之後,簡單地說了幾句嘉許的話:
      “基本上總是採取美國式的,就是三權分立及總統民選。我一向主張這樣,不論是階段性、一貫性、或是策略性,民進黨才有機會執政。今天大家有這樣的看法,我很高興。"

      總統直選雖已定案,支持內閣制的聲音並未因此息鼓。在民進黨內支持內閣制的力量遠比反對總統直選的力量頑強。絕大多數關心憲改的法政學者支持內閣制,大抵出於學理的成見。著名的台大憲法教授李鴻禧曾經在一場研討會上說:"我是教憲法的,我不知道有比內閣制更好的制度。"

      小組會議的參與者多數能夠接受的論點,是認為內閣制比總統制更能鞏固民主,防止獨裁。針對這個論點,張俊宏也有非常精彩的批駁:
      “總統制不必然導致獨裁。內閣制是行政和立法的結合,是高效能政府機器的設計,反而是比總統制更容易創造獨裁者的設計。
      總統制根據孟德斯鳩三權分立的理論設計,把政府當成「必需之惡」,要想辦法牽制它;定期選舉、國會、司法的牽制,它是防止獨裁者的一種設計。如果是擔心獨裁者,我倒覺得總統制是防止,而內閣制是創造獨裁者的設計。"

      相較於支持內閣制,支持美式總統制輕鬆很多,似乎大可不必論證。台灣的政治和知識菁英,對屬於美國的事物很少會提出質疑,尤其當一九九0年蘇聯集團崩解、美國威望如日當中的時候。就像陳永興醫師所說:
      “我去美國參加四場的國是座談會,裡面也有作問卷調查表,百分之七、八十都贊成總統制。這很自然除了現實政治上的考慮,另外就是他們感覺在美國社會這個制度沒什麼大問題。"

      所以,在四月二十日舉行的第二次憲政小組會議就決定接受美式總統制作為民進黨版憲法「民主大憲章」中央政制的依據。

      但是,由於民進黨的立委們不贊成廢掉行政院,而憲政小組召集人黃煌雄也一再強調立法院和行政院的互動仍是台灣政治發展的中心,應該和總統直選一樣成為新中央政制的兩大支柱,因此,經過六場會議之後,憲政小組最初提出的「民主大憲章草案」是總統制和內閣制的「混合制」。

      簡單說,這個草案雖然增強了總統在中華民國憲法本文中關於總統的職權,卻並不改變中華民國憲法原來就具有內閣制精神的行政和立法關係的設計。

      最重要的是,行政院長的任命仍需經國會同意。

      我在那年的五月二十日,經特赦出獄,開始參加這項研討。

      在六月十六日舉行的第一次憲政小組擴大會議上,很多人批評這個混合制,認為要麼採總統制,要麼採內閣制,不要拼裝。

      我支持總統直選,但不支持總統制,也不支持內閣制。我極力主張法國第五共和式的雙首長制。

    對總統制和內閣制的批判

      我認為憲政體制最重要的是要可以運作,而總統制和內閣制都很難在台灣運作。

      美式總統制可以在美國運作,是因為美國的政治文化有尊重三權分立的傳統。美國體制的精神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既分立又互相制衡。如果沒有尊重分立的憲政傳統,制衡就會造成癱瘓,就會動彈不得。

      依據美國憲法,總統的重要人事任命都需經過參院同意。總統和參院多數不屬同黨,在美國歷史上屢見不鮮。如果參議員沒有尊重行政分立的憲政傳統,黨同伐異,以政黨立場行使同意權,美國的總統制根本無法運作。

      黨同伐異正是台灣的政治文化,如何能採行美式總統制?一個在國會屬於少數黨的總統,如果採行美式總統制,只能坐困總統府,連一個部長都無法任命。

      台灣不適於採行內閣制,因為內閣制要能運作得好,需要成熟的政黨政治,需要嚴格的政黨紀律。台灣並不存在這樣的條件。

      英國的制度,是內閣制的典範。

      英國國會的下院是英國的政治中心。

      英國的國會大廈富麗堂皇,但下院的議事堂卻只是一個簡樸狹窄的小房間。絕大多數下院議員在議事堂裏連坐位都沒有,更不用說發言權了:他們只是搖旗吶喊的政黨投票部隊;他們絕不被容許在投票時缺席,也絕不被容許公開發表和所屬政黨立場不一致的談話。

      這就是國會至上的英國國會的傳統和文化。我們的立法委員們學得來嗎?

      就因為有那樣嚴格的政黨紀律,所以,只要在國會有一席多數,就能保證穩定執政,不被倒閣。這就是內閣制成功運作所需要的條件。

      英國政黨所以能維持嚴格的黨紀,是因為英國社會已經成熟到能選黨不選人,沒有人能不靠政黨提名當選國會議員。在台灣,政治人物還主要依靠個人條件和個人經營而當選。這就很難有嚴格的黨紀。

      法國第五共和的雙首長制正是為解決法國內閣制的歷史困境而作的設計。傳統上,法國也是屬於國會中心的內閣制國家。在第四共和時期,法國政黨林立,政局不穩,以致政府無力解決國家面臨的重大問題。

      從一九四六年到一九五八年的第四共和十二年期間,法國經歷了十六位內閣總理,政府的平均壽命只有半年。

      第五共和雙首長制維持了總理對國會負責的舊傳統,但創造了總統成為憲政運作中心的新體制。除了給總統在國防、外交、維護憲政運作和司法正義這些特別責任的專屬權力,更給總統不經國會同意任命總理的行政領導權。透過這項權力的行使,不但可以確保在國會出問題時政府運作的順暢,也可以確保總統領導國家的意志可以受到政府必須的尊重。

      我力爭以法國第五共和的雙首長制作為藍本,設計民主大憲章的中央政制。民主大憲章的最後版本,完全實現了這個想法:總統不但任命行政院長,主持行政院會議,並且還得解散國會。

      我一直相信,法國的雙首長制是最適合台灣國情、最能在台灣有效運作的中央政治體制。一九九四年八月舉行的第三次修憲,雖然終於完成了總統直選,卻並未取消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對於這樣的結果,我是非常失望的。

    兩黨合作修憲

      一九九六年,我第二次擔任民進黨主席,忽然接到國民黨李登輝主席希望再度合作修憲的提議,真是大喜過望。因為國民黨開出的修憲項目清單,清一色是民進黨長期的政治訴求。

      這個清單包括:取消行政院長任命的立法院同意權、凍省、廢除國民大會、廢除鄉、鎮市,以及停止與此相關的五項選舉。

      由於國民黨中央和民進黨中央的充分合作,這些重大的進步改革訴求,除了廢除國民大會外,都成為當年十二月舉行的國家發展會議通過的結論。

      可以想見,反對的聲浪從四面八方撲來!

      民進黨中央根據國發會的結論,提出以法國第五共和的雙首長制作為藍本的中央政制版本,參加一九九七年六、七月舉行的第四次修憲。黨內的反對意見和一九九0年為制定「民主大憲章」時的討論大同小異,但強烈許多。原因是這時民進黨在立法院的力量也遠比一九九0年時強大許多。

      我親自帶領一個包括秘書長邱義仁、政策會執行長郭正亮、中國事務部主任陳忠信、文宣部主任陳文茜在內的憲改小組,為堅定地護衛民進黨的修憲立場作理論準備。

      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日,以張俊宏、姚嘉文、林濁水、郭正亮四人的名義,發表了一篇題為「不要成為反改革的歷史罪人」的文章,對民進黨的修憲主張作了非常有力的說明。這篇文章指出當時的中央體制必將成為政局亂源。主因有三:
      “首先,現行憲法賦予民選總統的職權明顯不足,與台灣人民的期待落差太大,將使民選總統與憲政體制不斷爆發衝突。目前的李登輝總統所以並未產生困擾,是因為他身兼國民黨主席,仍可透過國民黨的威權體制行使權力,但一旦新任總統不再是國民黨主席,將被迫訴諸體制外手段才能有所作為,因而造成民選總統與憲政體制的衝突。
    其次,現行憲法針對行政與立法的衝突,欠缺化解僵局的機制,一旦政府不為國會或人民信任,並無任何體制內管道可以迫使政府改組。非民選的行政院長即使已經不被信任,竟然還擁有主動覆議權,而覆議必須國會三分之二多數才能否決,更使非民選的行政院長得以三分之一少數維持統治,因而造成行政與立法之間嚴重的權力失衡。
    最後,現行憲法有關國會制度的規定,也有頗多缺失。舉凡質詢、調查、聽證、審計等國會職權,或是完全缺如,或是掛一漏萬,使立法院往往陷入癱瘓政府有餘、卻監督政府不足的矛盾情形。
    不管是民選總統的權力不足,或是行政與立法的僵局無解和權力失衡,或是國會制度的嚴重疏失,都將成為台灣政局動亂的制度性根源。"

      這篇文章也引述著名的法國憲政學者杜瓦傑的說法,指出:「最好的憲法是適時的作品。」這篇文章作了這樣的論述:
        “從全球憲政發展的經驗可知,不管是內閣制、雙首長制、總統制,都是民主國家行之有年的良好制度。憲政體制本身並無絕對好壞,體制選擇是否妥當,並不能只分析體制本身的法理邏輯,更應檢視體制是否適合當地的歷史社會條件,例如當事國的國際處境、政黨生態、政治社會文化等等。著名的法國憲政學者杜瓦傑即因此指出:「最好的憲法是適時的作品」。
    有鑑於台灣當前的國會生態,我們反對內閣制,認為內閣制將導致黑金坐大和政局動盪。我們主張民選總統應有一定實權,成為超然中立的全國領袖。但從全球第三波民主化的經驗可知,新興民主國家必須同時兼顧國家整合與民主鞏固,才能在穩定中求發展。針對中央政府體制改革,民主進步黨因此提出雙首長制和改良式總統制,並認為二者都遠優於蔣介石法統體制。"

      這篇文章更詳盡周密地辯護了民進黨版的雙首長制內涵:
      
      “長期以來,國內憲法學界往往只以內閣制和總統制為尊,對於雙首長制不但不夠熟悉,而且還充滿各種過時偏見。部份人士甚至積非成是,不但誤以為雙首長制只有法國採用,更把雙首長制等同為因人設制的「戴高樂憲法」,批為憲政異端。最近強力推銷總統制的「民間監督憲改聯盟」,可說是典型代表。

    我們必須指出,該聯盟對於全球憲政發展的了解不夠周延,仍然停留在早已過時和過度簡化的二分法,對於總統制得以成功的歷史條件也未深入檢討。

    事實上,總統制作為新興民主國家的憲政選擇,直到最近才開始有成功的例證。一九八四年,全世界約有二十二個民主國家,其中內閣制十五個,雙首長制六個,總統制只有一個美國。隨著全球第三波民主化的展開,至一九九一年,全世界已有四十七個民主國家,其中內閣制二十七個,總統制十二個,雙首長制八個。但須注意的是,不少原本採取總統制的新興民主國家(如波蘭),後來都因為總統與國會的僵局難解,而逐漸轉向雙首長制(目前已經超過十個,而且還在繼續增加之中)。

    顯然,三種憲政體制都是民主國家行之有年的良好制度,並無所謂絕對優劣﹐必須就各國特有的歷史條件才能評斷。遺憾的是,該聯盟分明對於全球憲政發展有所疏忽,卻儼然以「知識的傲慢」指責雙首長制的「無知」和「錯誤」。
    我們無法接受這種欠缺公允和自以為是的分析方式。

    該聯盟對於雙首長制的偏見誤解﹐已經簡化到令人難以置信的地步。更離譜的是,他們完全不區分國民黨版和民進黨版,一律予以痛批,對於民進黨版歷經數月的細部研究成果,例如限制總統只有被動解散權,毫無公平對待,嚴重違反了學術討論的基本規範。

      針對該聯盟的指控,我們將分為三點逐項反駁。

    首先,他們批評雙首長制將產生「民選皇帝」,認為「總統將成為行政院的太上皇」,這顯然是對雙首長制的天大誤解。畢竟在雙首長制下,總統通常並未直接指揮行政機關,行政機關仍統由行政院長指揮,總統所享有的外交、國防、大陸政策等決策權,依民進黨版只是政治影響,並非行政權力。儘管由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但總統並不能任意免職,必須以行政院長的主動請辭為前提。此外,行政院長對於總統命令仍有廣泛的副署權,總統並不能單獨統治。

    顯而易見,民進黨版雙首長制的總統權力,遠小於總統制的總統權力。

      不過,由於他們對於國民黨版和民進黨版並未區別,因此一味認為雙首長制將產生超級總統,尤其當府會同黨時為然,這種論調也是似是而非。畢竟即使府會同黨,民進黨版雙首長制下的總統,仍然無法直接或單獨統治。反倒是在總統制下,一旦總攬行政權的總統能夠掌握國會多數,頗易發展出超級總統,如美國新政時期的羅斯福總統,就幾乎成為「民選皇帝」。

    其次,他們批評雙首長制一旦發生左右共治,將因為行政權分裂而導致政治僵局。事實上,一旦府會不同黨,總統制的府會對峙反而欠缺化解僵局的機制,雙首長制反而可透過解散國會和倒閣,避免府會對峙的長期惡化。

    顯而易見,一旦府會不同黨,雙首長制比總統制更能提供化解僵局的機制。

    不過他們又辯稱,一旦府會不同黨,好不容易當選的台灣總統豈有可能自我節制,把大權讓給國會指定的行政院長?至此,他們突然完全不相信體制約束,
    認為台灣總統必將基於民選實力而與國會多數對抗。問題是,如果台灣總統果真如此無賴,總統制所造成的政治災難恐怕更大。按照他們的邏輯,總統制下的無賴總統將會不斷訴諸否決,試圖只以三分之一的國會席次維持少數統治。

    最後,他們批評雙首長制「總統有權無責」,認為總統將把行政院長當作代罪羔羊,不站出來直接負責。這種情形固然可能發生,但將取決於總統決策的透明程度,以及行政權劃分的明確程度。依照民進黨版的設計,不管是國安會的例行決策,或是總統職權的明確界定,都試圖避免上述情形的發生。

    綜合上述,不管是「民選皇帝論」或「政治僵局論」,對雙首長制都無法成立,反倒是總統制反而比較可能產生以上弊端。至於「有權無責論」,雙首長制也未必發生,只要經過類似民進黨版的細緻設計,理應可以避免。

    從全世界第三波民主化的經驗可知,新興民主國家不但需要國家整合,同時也需要鞏固民主。相較來說,總統制較有利於國家整合,內閣制較有利於民主鞏固,但總統制固然有助於確保國家整合,卻可能因為民主根基不深而導致總統獨裁。而內閣制固然有助於確保民主鞏固,卻可能因為國會素質不良而導致政治腐敗和倒閣頻仍。

    為了兼顧國家整合和民主鞏固,不少民主國家因此採取綜合內閣制與總統制優點的雙首長制。

    相對於內閣制,雙首長制較有利於國家整合。民選總統成為全國領導中心,不但可以避免倒閣所造成的政局動盪,同時也能維持必要的改革動力,避免國會黑金勢力完全主導政府。

    相對於總統制,雙首長制較有利於民主鞏固。總統與行政院長的明確分工,以及行政院長介於府會之間的協調,不但可以避免總統獨裁,維持府會的權力平衡,同時也能避免政治僵局,化解府會的衝突對峙。

    此外,雙首長制也較有利於總統成為超然中立的全民領袖,只就國家安全事務成為領導中心,不致因為總攬行政而難免涉入黨派之爭。"

    李登輝與羅福助

      我個人完全贊同這篇文章的所有論點。另外,為了突顯修憲對當時的現實政治的重大意義,我在許多場合更特別強調:

      贊成或反對取消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實際上是支持李登輝主政或支持羅福助主政的選擇。

      在一九九七年,黑道「天道盟」的老大羅福助初次當選立法委員,透過他私人對王金平院長的影響力,就成為立法院事實上最有權勢的立法委員。他曾經讓黑道把他討厭的地方政治人物汐止鎮長廖學廣關進放到深山上的狗籠裏,竟能不受司法追究。

      當時的台灣,黑金猖獗,黑金勢力幾乎把持所有的地方民意機構。立法院所以還未淪陷,只因為有一個受威權傳統庇佑的兼任國民黨主席的總統。

      但是,這種源自傳統的威權,正隨著民主化的進展,逐漸消失。如果立法院繼續保有閣揆同意權,自主意識逐漸抬頭的立法院終必會完全自主地推出多數立委所支持的閣揆,進而完全控制整個行政體系,完全控制整個國家。

      如果不受節制,與財團關係良好的王金平加上與黑道淵源深厚的羅福助,要長期掌控立法院的多數是不成問題的。黑金正如逐漸甦醒的怪獸,終將不可控制。

      中華民國憲法的原初設計,就是內閣制。
      
      如果不能直接任命閣揆,即使經過三次修憲擴充的總統職權,也終必成空,中華民國總統終究還是虛位元首。因為受到國會支持的可以完全掌控政府預算和人事的閣揆,最後一定可以讓憲法規定的總統專屬職權形同虛設。

    經過無數次艱辛的協商和折衝,一九九七年夏天舉行的第四次修憲,終於通過了雖不完備,但卻不失法國第五共和雙首長制精神的中央政治體制。修正後的新體制內容包括:
    取消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長。
    賦予立法院倒閣權,而總統於立法院倒閣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當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法案要求覆議時,立法院維持原法案的門檻由出席三分之二改為全體二分之一。
    彈劾總統的提案權由監察院改為立法院行使。

    施明德的先見

      一九九七年施明德擔任立法委員,非常反對取消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在修憲期間,有一次他當面質問我:
      "如果立法院少數黨總統執意要任命同黨的人擔任行政院長,會怎樣?"

      我說:
      "只有瘋子當總統才會不在意憲政運作的順暢,給自己找麻煩。"

      他接著說:
      "如果瘋扁當總統,怎麼辦?"

      我當下無言以對。

      施主席真有先見之明!

      其實,陳水扁總統在當政期間能不理國會多數,逕行任命閣揆,正好反證台灣不適宜採行內閣制的客觀歷史情境:台灣的政黨政治尚未發展到成熟階段。一個在國會擁有多數的成熟民主政黨,不可能不敢以倒閣的手段,遂行本身的執政意志。不敢倒閣的國會多數,就不是有執政意志的國會多數,就不是有執政能力的國會多數;換句話說,就不是事實上的國會多數。

      這樣的政治情境,正好是需要法國第五共和模式雙首長制的政治情境。

      展望未來,台灣是否還會再次出現像二000年到二00八年那樣由國會少數單獨執政的政局?

      我相信這樣的機會是很少的。

      一方面,台灣的政黨政治正隨公民社會的成熟而漸趨成熟;一方面,總統和國會同時選舉,或選舉時間接近,會讓總統選舉的熱潮直接帶動國會選舉。

      這就是說,未來不太可能出現總統和國會多數不屬同黨的選舉結果;萬一出現這樣的結果,國會的多數也不太可能容忍少數執政。

      法國第五共和憲法本來就是法國不世出的政治偉人戴高樂,以一生的經驗和智慧,為復興法國苦心孤詣構思的政治工程。它讓法國從二戰之後的歐洲病夫逐漸發展成為今日歐盟的核心大國。它的優越自是不言可喻!

      戴高樂期待的總統,是能體現國民精神的國家領導者,是能帶領國家走出危機和困境的國家領導者。所以,第五共和憲法特別賦予總統「確保對憲法的尊重」、「確保國家的延續和公權機關的正當運作」以及「保護國家獨立、領土完整、和對條約的正當尊重」等重責大任。

      這樣的總統當然不會是無所事事、垂拱無為的虛位元首,但也不會是日理萬機、總攬一切的行政首長。過度介入一般政務,反而會無暇也無心成為國家真正的領導者。

      第五共和憲法讓總統任命總理並主持部長會議,並不是要讓總統成為太上總理,而只是要讓總統領導國家的意志受到必須的尊重。所以法國第五共和憲法賦予總統的職權,並不是指揮行政的最高權力,而是作為國家領導者的絕對影響力。

    雙首長制非雙軌制

      所以,我不認為把第五共和的雙首長制理解為雙軌制的說法是正確的。根據這個說法,如果總統擁有國會的多數,雙首長制就朝美式總統制移動,總統成為事實上的最高行政首長;如果總統沒擁有國會的多數,雙首長制就朝內閣制移動,總理成為國家事實上的最高領導人。

      我認為這種理解不符第五共和憲法設計的原意,也不符第五共和成立以來體制發展的事實。我認為對法國雙首長制的正確理解應該是:無論什麼時候,無論任何情況,總統都是國家最高領導人,總理都是國家最高行政首長。

      總統和行政院長分別承擔國家最高領導人和國家最高行政首長的憲政角色,應該也是以法國體制為藍本的台灣現行中央政治體制的精神所在。總統領導整個國家,當然包括領導行政院,但並不直接指揮行政院。行政院的日常政務還是由行政院長全權指揮,受立法院的完全監督。立法院則以行使倒閣權作為最後手段,讓行政院長必須對其完全負責。這就是台灣現行憲政體制所規範的總統和行政院長的憲政權責分際,無論總統是否擁有國會多數,應該都一樣。

    總統有權無責嗎

      那麼,這是不是「總統有權無責」?

      從一九九0年到今天,一直有人對雙首長制提出這種不公平的指責。

      「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當然直接對人民負責,不對立法院負責。」

      在一九九0年民進黨召開的憲政小組會議,我就作過這樣的答覆。
      「對人民負責」,在網路時代,更不是一句空話。有充分資訊的全體人民的監督能力,比起由少數政治菁英組成的國會的監督能力,只會有過之而無不及。網路時代的全體人民的監督,可以說是無時不在,無所不在。監督的成果則直接反映在隨時公佈的「總統支持度」民調。

      何況,現行憲政體制並沒有讓總統享有被國會監督的「免責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如是規定: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委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法國第五共和憲法沒有關於總統罷免和彈劾的條文。「政府是必需之惡」,必須嚴加防範:這是非常過時的政治理論!
     
      這樣看來,還能強說在現行的憲政體制之下總統有權無責嗎?!
      

  • 法國雙首長制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9-08 23: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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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法操司想傳媒

    我國除了有獨一無二的五權憲法外,我國的行政首長任命,也與其他國家不同,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對立法院負責。立法院可以對行政院院長提「不信任案」,行政院院長可以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這樣的制度看起來的確有相互制衡的效果,立法院雖然可以換掉行政院院長,但也會面臨到若立法院解散,各委員是否能再次當選的風險。但實質上,這樣的制度真的有達到監督、制衡的目的嗎?其他國家的政體又是如何呢?

    美國:總統制

    在總統制下,國家領袖明確,人民可以直接選出特定人擔任國家元首。行政和立法分立,總統為最高行政首長,對外代表國家,除了個別重要任命需要通過議會外,政府官員由總統任命,向總統負責。在總統制的國家,一個民選總統,只有在總統違憲或有嚴重違法行為時,國會才可以彈劾總統,總統無權解散國會。

    行政與立法權亦互相制衡,總攬行政權力,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不需副署,總統可以否決國會提出的法案,但國會可以用更高的同意門檻要求總統照做。(例如:美國經參眾兩院議員各三分之二以上決議維持原案,總統應即接受該決議。)而國會擁有審法案、審預算的權力,藉以制衡行政。

    法國:雙首長制

    行政部門由總統和總理兩位首長組成,總統為國家首長,有任免總理,主持內閣會議,頒布法律的權力,對外代表國家,主導重大決策及軍事、外交;總理則主管一般行政、內政、經濟、教育等日常政務。總統由人民直選,總統之下無執行機關,須由總理領導下的各部會執行。

    總理由總統經國會同意後任命,通常任命國會多數黨聯盟領袖。總理領導內閣,內閣對國會負責。內閣總理和國會議員均有提出法律案之權。國會可藉由不信任投票案讓總理下台,總統在諮詢內閣總理及兩院議長後得解散國會。

    我國:雙首長制?總統制?

    我國到底是什麼樣的制度呢?依照我國憲法最高行政機關是行政院,行政院院長為行政首長,且立法院可以提不信任案換掉行政院院長,行政院亦可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從憲法的角度出發,我國採行的制度應該是偏向雙首長制。

    但我國真的是雙首長制嗎?以法國為例,雙首長制的總理,也就是我們的行政院院長,是由總統任命,經國會同意,有較充分的民意基礎。而我國的行政院院長,是由總統直接任命,無須經由國會同意,總統是行政院院長唯一的民意基礎,從這點看來,我國實際上總統才是真正的行政首長。

    依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行政院院長須對立法院負責。現行的制度國會只能監督到行政院院長,真正的行政首長總統卻退居在行政院院長後面,無法被監督。另外在任命行政院院長時又無需立法院同意,依著誰聘請你就是你老闆的原理,行政院院長自然而然的對總統負責。

    這些種種導致我國的總統,除了直接民意外,在體制上制衡機制很少。當政策失敗或成功時,我們該找誰負責?常常看到行政院院長下台以示負責,但真的可以真的由行政院院長做出的行政決策又有哪些?總統換掉行政院院長,就可以以示負責嗎?這些都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憲政問題,我們的憲法雖然是剛性憲法,但不是不能修法,我們是否該好好想想,怎樣的政體,才最適合台灣呢?

  • 法國雙首長制 在 林岱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1-27 19:50:15
    有 272 人按讚


    新國會2月1日即將就職,也會產生新的立法院正副院長,按照預定規劃,立法院的院會將會在2月下旬召開,並且由行政院院長率閣員來國會備詢。

    然而馬上出現的問題就是,新民意的國會質詢完舊民意的行政院後,行政院馬上就要隨同舊政府全面下台換人,那麼這樣的總質詢及行政官員的回答及承諾意義何在?縱使行政院長在備詢台上言之鑿鑿,拍胸保證,都無多大意義,更讓新國會的第一次總質詢的效益大打折扣,只能以確保過渡時期行政部門不要暴衝妄為、如何落實交接為重點。

    但是政府交接的法制,迄今依然付之闕如,全憑當政者的良心及操守而定,特別是此次因為總統、立委合併選舉加上政黨輪替,導致長達四個月的交接期,所造成的政府施政決策空窗期,將對國家安定及政權轉移形成一種不確定的威脅,亟需儘速訂定政府交接條例來解決。

    岱樺今天在立法院邀集法制局等來討論政府交接法制化的問題,也請法制局蒐整提供相關資料,卻發現這麼重要的制度及法案,本應是政府重要的政策方針才對,相關政府部門應該要做相當的研究及正式報告才對。但是,法制局蒐整資料的結果,由政府部門提出的正式研究報告及建議草案,竟然是扁政府時代研考會提出來研究的計畫,馬政府上台後,對於這麼重要的制度建立根本不重視,也毫無延續推動,導致今天仍須面對這個問題。

    從比較法的觀點,美國因為隨同總統輪替、任命的官員高達八千名,政府變動的程度非常大,因此訂了專法針對交接人員的法律地位、支用薪資、交接程序、資料等等都有明文規定甚至有交接指南(SOP),讓準總統及未來的執政團隊有充分的資源及法律地位來熟悉、了解及取得應有的檔案、資訊及業務內容,達到無縫接軌的目標。

    而一直被拿來跟台灣對照的法國(雙首長制),固然隨同總統輪替的官員人數僅約美國的十分之一,但也針對政府交接檔案及程序有特別立法規定,讓政府的交接不會因人設事,造成政府空轉或難以上手的風險影響國家利益。

    至於鄰近的日本則因為是內閣制國家,總理及內閣輪替是常態,加上總理能任免的人事僅約70餘位(限於部會大臣、副大臣及其下的政務官(每部兩位),其餘常任文官幾乎不動,因此政府交接不會成為問題。

    對照台灣這個混合內閣制及總統制又四不像的憲法體制,總統其實擁有非常龐大的實權暨人事權力,不可能像日本等內閣制國家一樣無需特別交接規範,因此,比照美國及法國的制度來制定政府交接條例及相關檔案保密移交規範已經勢在必行,也值得大家一起來關注!

  • 法國雙首長制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9-30 21:13:18

    市井小民大企劃 !
    邀請民眾齊唱【塔綠班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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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天翁P在參加美國政治學年會討論台灣議題,十分之辛苦,但他還是來跟我們討論美國和世界的政治現況啦~~~~ft.美國德州Sam Houston州立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翁履中

    不會吧,美國政府又要關門了,你在開我玩笑嗎?根據天下雜誌網路版的報導,【本週五中午,也就是美國時間週四午夜,華府可能迎來「關門時刻」。

    9月30日是美國聯邦政府財政年度的結束日,如果沒有通過法案或找到其他方法,聯邦政府就會被迫部份停止運作,這將是最近10年來的第三次。先前分別是在歐巴馬和川普任內。

    #美國政府關門 這件事,投資人不需要過度恐慌,以歷史經驗來看,自1980年代以來,美國政府停擺了14次,標普500指數在關門期間並沒有太劇烈的震蕩。在最近一次,川普時代美國政府關門了34天,標普500指數還上漲了10%。

    避險基金經理人理萊米德斯(Charles Lemonides)樂觀認為,只要這件事情喬好了,不管是基建法案或大撒幣的紓困方案,都會成為驅動市場更好的利多,市場將迅速反彈。】後續的投資市場會不會跟著變得更動盪不安,甚至影響到美國的正常運作呢?為什麼共和黨反對民主黨要提高債務上限,這樣不是大家一起完蛋嗎?

    不過美國為債務解套的方式,竟然是發行萬億美元面值紀念幣?根據香港01報導,【面對國會共和黨人拒絕支持提升國債上限,美國財長耶倫(Janet Yellen)9月28日在參議院銀行委員會聽證上警告,如果國債上限不能在10月18日前提高,美國將面臨史上首次的債務違約。另一邊廂,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則稱民主黨眾議院老將納德勒(Jerrold Nadler)想要有一個「不必國會批准的萬億美元硬幣」。有趣的是,在法律上,拜登當局的確可以鑄造一個面值萬億美元的紀念幣去繞過國會的國債上限。】

    美國軍方自從上次的川普任內偷打電話給中方將領問題之後,最近又出了另外一個狀況,在面對聽證會的時候,參謀首長聯席會的將領作證時的說法跟拜登完全不同,根據世界新聞網的報導:【美國自阿富汗撤軍混亂招致國會調查,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密利(Mark Milley)28日在參院作證時說,長達20年的阿富汗戰爭是「戰略失敗」(strategic failure),並表示其實美國應該在阿富汗保留數千駐軍,才能避免美方支持的喀布爾政府垮台,防止民兵組織神學士(Taliban)迅速奪權。先前有消息傳出,密利曾建議拜登總統不要將所有美軍從阿富汗撤出;同時出席28日參院軍事委員會(Senate Armed Services Committee)聽證會的國防部長奧斯丁(Lloyd Austin)、美軍中央司令部司令麥肯齊(Kenneth McKenzie)在會上證實消息為真。】軍令和政令系統講的說法顯然不同,因為拜登在接受電視訪問的時候說軍方沒有建議他要留駐軍在阿富汗!這下子阿富汗戰爭的難堪結果到底要怎麼收拾呢?

    被關押許久的華為長公主 #孟晚舟 被釋放了,同時在中國被逮捕的兩名加拿大人也可以回家了,但是這一連串的動作還是中美對抗的一部分,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根據BBC的報導:【審理孟晚舟案的加拿大法官原定於10月21日確定最後裁決日期,卻在不到一個月時突然把人釋放了,為何會有這麼大的轉變?

    簡單來說,孟晚舟獲釋是基於她與美國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達成的一項交易。

    孟晚舟承認參與了一些不當行為,作為交換,檢察官延遲了對她進行的電匯和銀行欺詐罪等四項刑事指控,美國政府也同意撤回向加拿大提出的引渡要求。

    這一所謂交易在美國法律上稱為「延期起訴協議」(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簡稱DPA)。

    這份協議附帶一份事實陳述,其中詳細說明了孟晚舟如何向一家金融機構做出了故意虛假陳述。該協議要求孟晚舟不發表與該事實陳述相矛盾的聲明,不違反美國法律。

    從技術上講,對孟晚舟的指控依然存在,但如果她遵守該協議的要求,這些指控將在在四年內(從被捕日算起,即到2022年12月)撤銷。

    從去年年底開始,就有消息傳出,稱美國法院正與孟晚舟就一項協議達成共識。《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等國際媒體引述知情人稱,雙方都有此意願,部分原因是他們都不能完全確信能在引渡官司中獲勝。】但這是法律角度的解讀,可是中美雙方各自有甚麼打算呢?

    不過美國究竟不是吃素的,從幾件新聞事件可以看出端倪,根據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報導:【歐盟:台灣是理念相近重要經濟夥伴但不承認其國家地位】,文中指出:【歐中外長第11界戰略對話在9月28日舉行視訊會議並談及台灣議題,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Josep Borrell)表示台灣是理念相近的重要經濟夥伴,歐盟及其成員國有興趣與台灣發展合作,但不承認國家地位。】而在華爾街日報的報導:【美國和歐盟將攜手解決晶片短缺和技術問題】。加上風傳媒的報導,【「你們台積電跟我們三星都受影響!」韓媒爆料,美國恐以法令逼迫交出機密?】美國這陣法到底在布局些甚麼呢?

    根據聯合報的報導:【日本自民黨主席選舉結果出爐,前外務大臣 #岸田文雄 兩輪投票都以最高票,取得完全勝利。第二輪投票,岸田以257票對170票,勝過河野太郎當選。他也將成為日本第100任總理大臣。岸田將在台北時間傍晚5時舉行記者會。在外交與安保方面,岸田提出「信賴」與「三覺悟」,三覺悟包括誓死捍衛民主主義、誓死守護日本和平與安定、主導能為人類未來有所貢獻的國際社會。岸田主張,強化美日同盟,推進島嶼防衛合作;強化海上保安廳的能力與自衛隊的合作,為了應對中國海警船入侵日本領海,將研議修正海上保安廳法、自衛隊法制定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日本的新首相對台灣和對全球的政治狀況會有甚麼影響呢?

    另外,北韓最近不是一直謠傳它們的疫情跟經濟狀況都很不好,為什麼又可以發射新型飛彈啦!根據風傳媒的報導:【北韓(朝鮮)又有軍事大動作,13日宣佈已成功試射「遠程巡弋飛彈」,精準命中目標。南韓《韓聯社》指出,這是北韓今年以來第4次軍事挑釁。北韓先後在美國總統拜登就任後的1月22日和3月21日試射巡弋飛彈,3月25日首次進行違反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的短程彈道飛彈試射。
    北韓官媒《朝中社》13日報導,朝鮮國防科學院於9月11日和12日成功試射最新研製的遠程巡弋飛彈,飛彈沿朝鮮領土和領海上空的預定軌道飛行7580秒(2小時06分20秒),精準命中1500公里外的預定目標。試射結果,最新研製的渦輪風扇發動機的推力等技術指標、飛彈的飛行控制性能、採用複合制導結合方式的末端制導的命中精度全部滿足設計要求,總體武器系統運營有效性和實用性卓越。】這到底是希望達成甚麼目的?總不可能是飛彈射了之後糧食大米都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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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國雙首長制 在 柯文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11-20 08:42:52

    ④ 柯文哲 選前之夜
    日期:11月23日(五)
    時間:園遊會 16:00 晚會 18:00
    地點:四四南村旁停車場(101捷運站2號出口)

    活動頁,手刀按參加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52899518739642/
    -

    【你的一票,決定臺灣的歷史!】

    演說全文:

    各位市民朋友,teamKP 的伙伴們,我剛剛從北門邊下車,穿過北門,走過北門的廣場,來到這個臺上,內心非常的激動。
     
    1884 年,北門城就蓋好了,134 年來,經過滿清、日本、中華民國三個時期,北門見證了臺北城的發展。
     
    但是,以北門為中心的西區門戶計畫也是柯文哲改革臺北市政的起點。2014 年,12 月 25 日我就任臺北市長,當天晚上我就把那一條完工 8 年從來沒有用過的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拆掉。從此,「軸線翻轉、舊城復興」不再是政治宣傳口號,我們一步一步地實現它了,我們用一個晚上把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拆掉;以六天的時間,拆掉忠孝橋引道,讓北門重現天日;我們拆掉了國光客運,重現臺北行旅廣場。
     
    現在,從北門到臺北火車站,它是一個視野遼闊的公園;我們為了保存歷史文化,把三井倉庫重新遷建,在上個月也已經開幕了;我們重建北門廣場,路型也重整了,交通還是維持順暢。
     
    現在,北門是我們臺灣的國門,法國的巴黎有凱旋門,我們臺灣的臺北有北門,臺北燈節連續兩年在西門町舉辦,從北門到西門町在 9 天的時間,有 350 萬的人潮在這裡,在未來的時間,郵政博物館、鐵道博物館、雙子星會陸續開幕,北門在未來的時間,還是會繼續見證臺北的發展。
     
    北門會是臺北人覺得驕傲的地方,臺灣在 20 年前是亞洲四小龍第一名,現在幾乎都快保不住。可以存留在亞洲四小龍,2014 年我以推倒藍綠的高牆為號召,也在大家的支持下進入臺北市政府,我當臺北市長這 4 年來,我常常在思考,為什麼在這過去 20 年當中,臺灣逐漸地落後?
     
    以前,我們國民所得比南韓多 4 千美金;現在,我們是輸給南韓 6 千美金,也就是說,在過去 20 年當中,我們被南韓逆轉了將近 1 萬塊美金。到底問題是出在哪裡?
     
    我要跟大家講,其實比藍綠更重要的是黑白,比統獨更重要的是是非,臺灣的政黨政治已經變成了幫派政治。
     
    因為,只要你是跟我同一黨的,不管你做什麼壞事,我都要 cover 你,反過來,只要你跟我不是同一黨的,不管你要做什麼事,我就要杯葛你。
     
    臺灣的現況,就是個人的利益大於派系的利益,派系的利益大於政黨的利益,政黨的利益大於國家的利益。我以前在臺大當醫生的時候,難道有病人送到急診處,我就要先問他說,你是國民黨還是民進黨的?沒有呀,他們就是病人。同樣的,我當臺北市長,每一位市民不管他是民進黨的、國民黨的,他就是臺北市民,就是我服務的對象。
     
    我們臺北市政府的首長,從新黨到民進黨都有,我對議會不管是藍綠的議員,只要你講的有道理,我都會去幫忙去做,其實,如果能夠把人民的福祉當做是最重要的,其實,中央跟地方不應當有矛盾,藍綠兩黨之間,也不應當有這麼強烈的鬥爭。
     
    我當這市長這四年來,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早上七點半準時開工,工作到晚上十點,禮拜六、禮拜天繼續到各地方去走。我都去拜訪里長、商圈、企業,我都問他們說,有什麼是我們可以幫忙的?我自詡我們是一個服務的團隊,而不是管理的團隊,因為人民繳稅金給政府,是要政府來服務他的,不是叫政府來管他的。
     
    所以,臺北市政府必須是一個服務的團隊,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公開透明,這是我的政治理念,我進入臺北市政府秉持這個概念,我們有 i-Voting、有參與式預算、有各種公私協力的平台,我們有青年事務委員會、我們有公民參與委員會、廉政透明委員,我們讓市民可以直接進來參與市政,也監督我們的市政。
     
    我問大家,在 2014 年上一次選舉那一年,每天晚上 call-in 節目,不管是大巨蛋、美河市、雙子星、松菸、三創、三中案、國發院案,每天晚上疑雲重重。我問大家,柯文哲當臺北市長,過去這四年來,我們有哪一個重大工程上過晚上 call-in 節目?其實,藍綠兩黨不是拿顯微鏡,不是拿放大鏡,他們是拿電子顯微鏡來看,還是查不到。
     
    過去四年,臺北市政府的一級首長有因為弊案而下台的嗎?你們去看看其他的縣市,有多少首長是因為弊案下台?我當臺北市長用人唯才,我們建立了文官的遴選制度,也因為有這種公平的升遷制度,臺北市的公務員開始相信,他們只要認真做事就有機會升遷。
     
    在以前,聽說都是市長室一通電話,說這次科長是升誰。現在沒有這種問題了,每一個文官都開始相信,他們不用只看首長的臉色,他們只要認真做事就會升官,這是重建中國的文官制度。
     
    我們尊重專業,其實今年的颱風假就是典型的照妖鏡。如果氣象團隊都跟你講,明天早上最大陣風是 7 級,我們要最大陣風 10 級才可以放颱風假,可是整個北台灣只有臺北市跟基隆市是正常上班,其他的縣市都在放颱風假,你想想看,像這種事情發生以後,你如何要求公務員可以秉持專業做事,很困難。
     
    同樣的,我當臺北市長,我都鼓勵公務員創新,我給年輕人機會,讓他們放手去做,不管是臺北燈節、世大運就是這樣成功的。我當臺北市長,也讓臺北市的公務員可以依法行政,公平的執政,你想想看,我是現任的臺北市長,我的競選辦公室才開幕 2 個禮拜就被建管處抄掉了,這才是我的驕傲,因為我們臺北市的公務員,真的可以開始依法行政了。
     
    我當市長,到現在還不到 4 年,我已經還債 530 億,我當市長的前一年,我們臺北市的利息一年是 29 億,到去年已經降到 7 億。
     
    在這個地方,我要跟市民朋友講一個很嚴肅的問題。我們必須嚴守財政紀律,我要跟大家講兩個觀念,第一、欠債是要還錢的,如果欠債不用還錢,我現在就向你借;第二、欠債是要繳利息的,所以我們嚴守財政紀律,絕不債留子孫,因為國家的錢都是來自人民,我們用他們的錢要當自己的錢一樣謹慎小心。
     
    其實政治很簡單,三個原則;對的事情做、不對事情不要做、認真做,講完了。
     
    但是,它需要很大毅力去堅持,其實臺灣政壇不需要發現問題的人,也不需要解釋問題的人,我們只需要解決問題的人。
     
    我當市長這段時間,其實我對臺灣政治是有憂心的。各政黨不應當以仇恨當作政黨動力。坦白講,統獨是個假議題。因為美國現階段不可能讓臺灣跟中國統一,造成太平洋防線的缺口;同樣的,美國也不會同意臺灣真的搞台獨,去激怒中國。統獨是個假議題,可是兩個黨假戲真做,用仇恨驅動他們的政治。
     
    同樣的,坦白講,從 2014 太陽花學運,我就發現臺灣的確是有世代衝突,我們要試著要建立世代共融社會。我當市長常常在講說,如何讓不同世代可以和諧在社會生存。所以比方說陽明老人公寓,我還開放一些空間,讓文化大學學生可以進去住,只要求他們能夠陪老人講講話,或帶老人出去玩,這叫做青銀共居,就是讓年輕人跟老人可以一起生活。
     
    同樣的,現在小學有餘裕空間,我們有祖孫共學、樂齡學堂,就是阿公阿嬤帶孫子去上小學時候,他的孫子去上課,他們老人在旁邊也開一班,大家也在上課,這叫做祖孫共學、樂齡學堂。
     
    同樣的,我們文山區智慧老人養老院,我也在裡面弄了一個小小小幼稚園,讓老人跟小 Baby 可以一起生活。其實我們應該建立和諧世代共融的社會,可是還是有些政黨用重陽敬老金,引發世代仇恨,我覺得這個是不對的。
     
    在這場選舉當中,我也秉持不要打負面選舉的精神,其實我要告訴各政黨,不要再口水了,因為講別人壞話,你自己不會變好。在這場選舉過程當中,抹黑、抹黃、抹紅各種手段還是跑出來,坦白講,我還蠻驚訝,怎麼跑出一個葛特曼出來。更奇怪,四年前國民黨打這個題目,四年後民進黨也打這個題目,坦白講,我還真的蠻驚訝,其實我們臺灣需要解決問題的人,我們不需要在製造問題的人。
     
    我在這裡要問各位市民朋友,社子島禁建 48 年,是誰讓它通過都市計畫審議?柯文哲。
     
    環南市場拖了 18 年,是誰讓它開工的?柯文哲。
     
    永春都更案拖了16年,是誰讓它開工的?柯文哲。

    內湖合家歡海砂屋拖了 16 年,是誰讓它開工的?柯文哲。
     
    忠孝橋引道拆除計畫,躺在臺北市政府抽屜裡面 20 年,是誰讓忠孝橋引道可以拆掉的?柯文哲。
     
    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完工 8 年,從來沒用過,是誰把它拆掉的?柯文哲。大龍國宅海砂屋講了那麼多年,是誰把它改建的?柯文哲。
     
    但是,各位市民朋友,真正完成這些的,是 2014 年,你們投票給柯文哲,讓他當臺北市長,這些才可能完成的!
     
    過去四年,改變成真,我們有鄰里交通改善計畫。我們在巷弄內劃綠色人行通道,我們逐漸在建立臺北市安全人行路網。有進行鄰里交通改善計畫的里,第一年車禍傷亡就降了 47%,到第三年下降了 60%。我要告訴各位,2017 年,也就是去年,是 50 年來臺北市車禍死亡人數最少的一年。
     
    我有看到何國榮里長,這個計畫,是何國榮里長跟我講的,然後我把它推行下去。
     
    1280 交通月票,讓住在較遠地區的人,交通費可以節省。以前他們住在郊區,交通費已經多了,時間又花得多,這是雙重剝削。我們用 1280 制度,也鼓勵大家改用公共運輸。
     
    西區門戶計畫,以北門為中心的西區門戶計畫,已經大致完成;以南港為中心的東區門戶計畫,正如火如荼的開工。對手說,我們預算執行率低,但是我告訴大家,世大運他們原來編列的預算是 198 億,我 152 億就完成了,省下 46 億。少了 46 億,世大運還是成功,臺灣走出去,世界走進來,讓世界看見臺灣。
     
    我們向全世界證明臺灣的力量,臺灣是一個成功的故事,臺北是一個光榮的城市。
     
    文山區治水計畫原來編列 23 億,我們 8 億就把它完成。文山區從臺北市易淹水地區除名的,如果當年換別人當市長,我告訴你,世大運一定追加預算。當年如果換別人當市長,現在興隆路二、三段,下雨還是會淹水。對手說我們招商不力,但是我跟大家講,2017 年臺北市招商金額 299 億,佔全臺灣 30%,我們還去財政部接受頒獎,說我們是第一名;今年到現在已經 398 億,應該還是會第一名,明年因為有雙子星,應該會超過 600 億,還是會第一名。這就是我要跟大家講的,正正當當也可以做生意,而且可以賺錢,這才是臺灣真正的新文化。
     
    各位市民朋友,其實臺北需要的是一個認真工作,追求公平正義的市長;過去四年,臺北已經改變成真,新的政治文化已經建立;未來四年,改變必須持續發生,臺灣必須向前走,臺灣必須擺脫藍綠惡鬥的泥淖。我們要以市民自覺取代藍綠的對決!
     
    各位市民朋友,11 月 24 號,你的一票,決定臺灣的歷史,拜託大家,懇請大家支持,改變成真,持續發生,謝謝大家,我們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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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國雙首長制 在 陳歐珀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2-04-26 17:24:05

    行政院長只是幕僚長 馬總統才是立院質詢的對象!!

     有關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是否必須備詢,立委陳歐珀與中山大學前教授陳茂雄於2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雖為憲政首例,但事實上在兩蔣執政時代,總統就向國民大會報告國情,李登輝執政時代,不只報告國情,還聽取國代的國是建言。廢除國民大會後,該會的權責全部移轉到立法院,所以總統到立法院報告國情及聽取立委的國事建言完全合乎憲政慣例。陳歐珀也認為憲法沒有規定總統不能接受立法院質詢,立院有權要求總統來質詢。
    陳歐珀等人表示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15-4 條: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就前項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就已經將備詢方式規定的很明確,並沒有違反總統與閣揆之間的憲政分際,且陳歐珀等人認為,台灣歷經七次修憲之後,中央政府體制早已不是雙首長制,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必經過立法院同意,總統可以隨意任命行政院長,也可以隨時免其職務,且行政院長的副署權又被取消,顯然的,行政院長已不是獨立行使職權的行政首長,而是總統的幕僚長,完全聽命於總統,由行政院長率領各部會首長備詢已無意義,因為總統才是真正掌握行政權的人,因此邀請總統來立院不但合乎憲政,「一問一答」或「綜合問答」等備詢形式,更是合乎法律。
     
    陳茂雄教授認為質詢是內閣制國家特有的制度,內閣制國家由人民選出國會議員來執掌立法權,再由國會多數黨組閣,內閣閣員由國會議員兼任,也就是代表國會執掌行政權,因而須要定期到國會做施政報告並接受質詢。非內閣制國家的行政權獨立於立法權之外,並非由國會多數黨組閣,所以沒有質詢的制度。而總統制國家是沒有質詢制度,只有有兩個國家例外,就是法國第五共和及台灣。一般無質詢制國家,行政與立法分立,並且相互制衡,主要以美國為例,而以有質詢制的法國與台灣,行政單位則要向立法單位負責與監督,針對的對象為有權責的人,過去行政院長的任命需由立法院同意,是總統與立院共同推出之獨立行使職權的行政首長,不但有副署權,且與總統分享行政權,總統執掌外交與國防,行政院長負責內政;但修憲後的台灣政府體制,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必經過立法院同意,總統可以隨意任命行政院長,也可以隨時免其職務,行政院長的副署權又被取消,顯然的,行政院長已不是獨立行使職權的行政首長,而是總統的幕僚長,完全聽命於總統,由行政院長率領各部會首長備詢已無意義,因為總統才是真正掌握行政權的人。
    陳歐珀等人強調,「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無權卻要負責。」總統是台灣最高行政首長,總統赴立法院質詢是符合憲政精神,非內閣制國家具有質詢制度本非常態,若是可以取消質詢制度,台灣當然就變成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然而還未修改制度以前,行政單位還是不能抗拒質詢,而該率領各部會首長備詢的是總統,因為總統才是國家的最高行政首長!
    最後,陳歐珀等人呼籲馬總統,既然一再強調自己最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則應該赴立法院接受質詢,不要再找各種理由來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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