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汽車 開門 車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汽車 開門 車禍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汽車 開門 車禍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assymonkey (cassy)看板PttLifeLaw標題[車禍] 開車門導致車禍時間S...

汽車 開門 車禍 在 湯董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7 11:42:42

- 早上從醫院偷跑出去騎車送兩個女兒上課‼️ 就讓我們觸目驚心見到現場 #車禍 這我等等在描述.. 或許太久沒正式見到我那兩個寶貝女兒 所以當她們揹著書包從1樓走下來 我馬上上前去抱抱她們 問她們那麼久沒見到爸爸有想我嗎 然後我抱著她們說爸爸好想妳們我的寶貝 結果我大女兒只笑著說 爸爸 哈哈哈 你...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1/02/1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及筆錄


四、汽車部分有全險,已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姑丈去年在開車途中,疑似車子有問題,故下車察看車子(引擎尚未熄火,停車
位置在紅線區)。
察看後準備開門上車時,被後方一台機車撞上,當時雙方皆昏迷送醫。
姑丈右手撕裂傷,右腳斷成兩截。
機車騎士頭部撕裂傷,腦震盪。

出事當時,姑丈喪失事發記憶,只記得上車前看到後方機車想閃避,就昏倒了。
事後,姑姑與姑丈原本想私下和解,但機車騎士提告。

機車騎士說,姑丈由車內開門讓她受到驚嚇,才撞上車門導致事故發生。
並於事後由機車方進行刑事鑑定,鑑定結果都是姑丈開車門讓機車撞上的證據。

事發現場並無任何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的畫面。

唯一可提出反駁的證據就是,姑丈的右手右腳傷勢,及汽車後輪被撞上的痕跡。

由於方向盤在左側,故開車門一定是左手左腳先出去,傷勢理應是在左側才對,
但姑丈是右手撕裂傷及右腳斷了。但機車騎士的訴狀是由車內開門導致車禍。



六、問題:

1.我們想要證明姑丈人在車外面開車門,而非由車內開門,持醫院的驗傷單及診斷證明
是否足以證明?或者需要什麼證據佐證呢?

2.姑丈下車察看時引擎未停,上車前開車門被撞上,汽車駕駛及機車駕駛在這事故中各
有什麼責任呢?

3.機車方表示車禍造成多次手術及復健治療。且這段期間月經沒有來,憂鬱症發生要求
賠償。但期間我們有多次電話慰問且想去醫院探視,但都被拒絕,我們要如何答辯呢?



感謝各位大大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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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24.82
depravity:1.車外開門也是要負責是差在哪?? 04/14 00:59
depravity:2.妳姑丈有依規定放警告標誌嗎?? 04/14 01:00
yuusnow:差在責任可能會少一點。 畢竟車內開門無法預測,遇到這種 04/14 01:07
yuusnow:幾乎都是開車門的全責,但是人在外面開車門要進去,騎士 04/14 01:08
yuusnow:可能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問題。 04/14 01:09
ilgsu:我認為車外開門一樣可恨,且責任更重。還有那種從車後自由自 04/14 01:29
ilgsu:在走到車邊那種,甚至還開門,惡行比車內開門還重。因為車內 04/14 01:30
ilgsu:比起車外,絕對比較不容易看清後面有沒有來車。不過不論內外 04/14 01:30
ilgsu:都應視為惡意侵犯路權、強制人閃避,沒發生事故應輕判為強制 04/14 01:31
ilgsu:罪,發生事故應該以蓄意殺人未遂、既遂論處。 04/14 01:32
Tea004567108:車外開門機車騎士閃不掉說不過去吧 因為開門的也受傷 04/14 02:00
Tea004567108:別說開門了 一個人站在汽車左方 後方騎士會不注意嗎 04/14 02:01
ilgsu:不是閃不掉的問題,而是開車的有義務不去侵犯機車路權,讓機 04/14 02:08
ilgsu:車根本不用閃。當然如果是停得連車門開開都沒擋到機車道,那 04/14 02:09
ilgsu:會撞過來倒是機車的錯。 04/14 02:10
ilgsu:就算都沒別的車,去侵害別人路權就不應該了,何況馬路上常常 04/14 02:11
ilgsu:那台機車後、旁邊還有別台機車,那台機車左後方可能是汽車、 04/14 02:12
ilgsu:卡車,要人家閃就讓人身處危險、就算只是危險而沒發生危害, 04/14 02:13
Tea004567108:樓上所言甚是 但 若此原po所言為真 汽車雖停紅線而且 04/14 02:13
ilgsu:也會害人家一整串要搞閃閃樂。以惡小而為之,更習以為常到連 04/14 02:13
Tea004567108:為靜止車 後面的機車騎士若非超速或天雨路滑 不至於 04/14 02:14
Tea004567108:會撞上去才是...@@ 04/14 02:14
ilgsu:那是惡劣之事都忘記,是主張道德法的我一直極為痛恨的事 04/14 02:14
ilgsu:問題在於人家不撞上你,是人家閃了的結果,而你憑什麼要正的 04/14 02:15
ilgsu:一方閃你不正的一方?何況在有別的車時閃了就是身處危險、甚 04/14 02:15
ilgsu:致造成危害?就算依現行法律,機車撞上來都應該算緊避或正防 04/14 02:16
ilgsu:然而車主則是在非緊避也非正防的狀況下,身為主動方去肇事。 04/14 02:18
ilgsu:讓我假設一個場景給你看,我以你絕對閃得開的揮刀速度,在你 04/14 02:24
ilgsu:身處荊棘林的時候一刀揮向你的脖子,你被砍死我說你沒閃開你 04/14 02:24
ilgsu:也有錯,就像交通繁忙時機車騎士以反應速度來說必閃得開卻撞 04/14 02:25
ilgsu:上,而車主主張機車騎士有錯;交通冷清時,就像我在空地砍你 04/14 02:26
lion1227:如果台灣法官都像I大這樣想就好了 04/14 02:30
Tea004567108:我不懂法律(N年前有修過民法但已忘得差不多了) 04/14 02:32
Tea004567108:我的想法是 先說我對這結果表示很遺憾 因為有人受傷 04/14 02:32
Tea004567108:我是這樣想的 若汽車為靜止狀況 交通繁忙時 應不致於 04/14 02:33
Tea004567108:造成這樣的結果 1.車流量大 車禍發生不會只有此兩人 04/14 02:34
Tea004567108:受傷 2.交通繁忙車速快不起來 而且機車道為了閃避停 04/14 02:36
Tea004567108:在紅線的汽車 應該會有像螞蟻搬家的動線 就是視汽車 04/14 02:37
Tea004567108:為障礙物 機車經過都會往左方騎以避免撞上 以上假設 04/14 02:38
Tea004567108:若車流量不大 機車騎士若看到前方有人還有一台車 理 04/14 02:39
Tea004567108:當放慢速度以應對車前可能會出的狀況 速度放慢了若汽 04/14 02:40
Tea004567108:車駕駛把門打開 車速已經放慢了 機車騎士煞車應無問 04/14 02:41
Tea004567108:題可以停住 這是我初淺的想法 04/14 02:41
Tea004567108:我並沒有偏向汽車車主 停紅線就是不對 但是若真的車 04/14 02:42
Tea004567108:有問題可能會拋錨或煞車系統出問題 先停在紅線檢查也 04/14 02:42
Tea004567108:是最壞的方式之一 不然汽車行車時真出狀況 後果可能 04/14 02:44
Tea004567108:更嚴重 當然汽車車主也沒想到停紅線會被後車撞上... 04/14 02:44
Tea004567108:以上想法都是假設原po親戚所言為真...會懷疑是因為 04/14 02:45
Tea004567108:說法和機車騎士有出入 所受的傷都在右手腳不見得不是 04/14 02:46
Tea004567108:車內開門... 04/14 02:46
Tea004567108:i大舉的例子..就像我說的機車騎士 應當可以煞住車子 04/14 02:48
Tea004567108:那把刀子若速度真的那麼慢 我會選擇用手接住 或是用 04/14 02:49
Tea004567108:其他地方擋下 以不致命為原則... 04/14 02:49
Tea004567108:如果手腳都被綁住 就看能不能用額頭接刀子了...0rz 04/14 02:52
justfor48:車道是給車過了 不是讓你開門擋車用的 04/14 12:22
cassymonkey:感謝各位的意見,關於責任歸屬問題,由於已進入司法程 04/15 01:17
cassymonkey:序,我們會絕對尊重司法的判決結果。但因雙方說法出入 04/15 01:19
cassymonkey:姑丈人站定於車邊開門及於車內瞬間開門出來。這兩者之 04/15 01:21
ilgsu:T大你最後說的刀慢的問題,問題是通常狀況是,煞是煞不住, 04/15 01:24
ilgsu:閃卻是一定閃得掉,問題是閃了就得連帶妨礙到其他車及讓自己 04/15 01:25
cassymonkey:間有極大差異會影響判決結果。由於是右手右腳直接受到 04/15 01:26
ilgsu:和這些車身陷危險甚至造成危害。有正義感的人一定選擇撞上去 04/15 01:26
ilgsu:因為閃,是妨礙許多跟自己一樣擁有"正"的路權的人,煞不住則 04/15 01:27
ilgsu:雖然自己要吃虧(因為閃以社會已然敗壞大家都苟且跟閃的狀況, 04/15 01:27
cassymonkey:衝撞受傷,代表不是如機車騎士所言從車內瞬間打開造成 04/15 01:27
ilgsu:不會出事的機率比不閃賭能不能煞住的機率高),但正義之人寧 04/15 01:28
cassymonkey:事故。 04/15 01:28
ilgsu:可自己撞不正之人而吃虧,也不要妨礙同是正的一方以求得過且 04/15 01:29
ilgsu:過,不出事就算咯 04/15 01:29
ilgsu:要知道閃得開跟接得住,以及覺得可能接得住跟實際是否接住, 04/15 01:31
ilgsu:都是兩回事 04/15 01:32
ilgsu:補充一下,以我而言實際上都是為既不緊急避車門而害人又不撞 04/15 01:36
ilgsu:上,而只好靠邊就慢慢騎。但我實在不認為騎士有義務為了避免 04/15 01:37
ilgsu:遭受不正侵害而被迫以比速限還更慢的速度騎車,因為沒有人可 04/15 01:38
ilgsu:以用不正方式課予他人根本沒有的義務。<-這就是強制 04/15 01:39
ilgsu:更精確地說,既非法所授權,就是非法的強制 04/15 01:40
Tea004567108:謝謝i大指教 也祝原po順利! 04/16 03:06
sneak : 因為閃,是妨礙許多跟自 https://noxiv.com 08/11 05:22
sneak : 可能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 https://daxiv.com 09/12 19:42
sneak : 因為閃,是妨礙許多跟自 https://muxiv.com 11/01 21:13
sneak : 受傷 2.交通繁忙車速 https://daxiv.com 12/2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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