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民法繼承篇應繼分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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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民法繼承篇應繼分產品中有4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夫妻之間談錢到底傷不傷感情,很難有個定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夫妻之間錢的事情如果搞不清楚,一旦婚姻發生變故,就讓自己暴露在不小的風險中。我們常遇到一些女性問這樣的問題: 請問,若是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此財產還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離婚時還是得平分財產? 婚後是不是沒有...

  • 民法繼承篇應繼分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1 15: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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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之間談錢到底傷不傷感情,很難有個定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夫妻之間錢的事情如果搞不清楚,一旦婚姻發生變故,就讓自己暴露在不小的風險中。我們常遇到一些女性問這樣的問題:

    請問,若是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此財產還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離婚時還是得平分財產?

    婚後是不是沒有所謂”自己的薪水”,除非有協議如何支配雙方所得收入?

    如果是婚前,女方自己的房子,無貸款,房子婚後還是算女方個人的嗎?還是也算夫妻共有?

    首先,要先告訴大家,以下的答覆,都是以夫妻雙方沒有另行協議採分別財產制為前提,那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的第一個原則:夫妻財產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清償。
    這個可以參考民法第1018條的規定: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所以關於第一個問題的前段,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當然房子是歸女方所有,即使離婚,房子還是歸女方。

    第二個問題的前段,自己的薪水當然也歸自己所有,可以自由花用。

    第三個問題的前段,如果是婚前,女方自己的房子,無貸款,房子婚後當然還是算女方個人的,離婚後也還是女方的。

    到這邊為止還算簡單。

    可是,我們要知道,在婚姻中,有很多時候是有家庭分工的問題,可能是一方在外工作,一方操持家務,這時候如果財產都歸一方所有,對一方可能不太公平。

    所以民法為了平衡雙方的貢獻,特別設置了一個機制,也就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規定在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因此,雖然在結婚後離婚前財產是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清償,但是離婚時(或一方先死亡時),法律賦予財產較少的一方一個機會,可以請求對方給付雙方婚後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這個是專屬配偶的請求權,如果配偶不願意請求,配偶的債權人不可以代替配偶去請求,因此不得不說這可能是一種逃避債務的方法。

    而且因為這是為了平衡雙方的家庭貢獻,所以不能把娘家婆家繼承或贈與的財產算進來分配。

    解釋到這邊,大家都知道上面三個問題的後段的答案,就是雖然財產不是共有,可以各自管理、處分,但到了離婚或有一個人過世時,就要來清算一下,可以跟對方請求婚後剩餘財產的差額。(顯然問題三的婚前財產就完全沒有分配的問題)

    有看到上一篇文章:夫妻財產第一課,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房子算誰的?
    http://goo.gl/ZA8T5d
    的朋友看到這裡就可以比較一下:婚前買的房子跟婚後買的房子,在分配財產的時候會產生什麼差別呢?

    婚前買的房子→ 歸登記的人所有→但婚後以賺的錢清償的貸款要拿來分配(不管是哪一方賺的)
    婚後買的房子→歸登記的人所有→如果錢全都是用婚後賺的錢買的,整間房子的價值都要計入財產分配,而且是以協議離婚登記時,或判決離婚起訴時計算房子的價值(記住是分錢不是分房子)。


    差別在那裡?以這幾年來說,房子增值這麼多,有的不動產增值將近一倍,那麼婚後用婚後賺的錢買的房子,對方可以分走的錢,當然一定比前者只分還掉的貸款,金額會差非常多。

    所以以這十幾二十年來說,顯然是婚前先把房子頭期款付好,婚後再來慢慢繳貸款,比起婚後才開始用賺的錢買房子,分給對方的錢會少得多。

    但未來房地產走向如何誰知道,如果婚前買了價值高的房子,貸款金額繳得哇哇叫!

    最後離婚時,房子價值居然大跌,繳掉的貸款還是有分配的問題,就虧大了,所以到底怎麼樣才划算,就不一定囉!

  • 民法繼承篇應繼分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8 18: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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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問題別找代書-代書不具有土地法規以外的法律專業知識】
    剛剛在離婚協議書範例那篇的分享裡面看到有人說這種事情找代書就好了
    實在不得不舊文重貼一下
    台灣人發生什麼法律問題很愛去找代書
    寫書狀也愛去找代書
    覺得律師好貴代書棒棒很親切而且應該比較便宜
    但代書是俗稱
    其實代書就是地政士

    地政士的國考考科
    1.國文(作文)
    2.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3.土地法規
    4.土地登記實務
    5.土地稅法規
    發現了沒
    只需要念民法「概要」 只有「#概要」
    然後不用念任何刑事法規
    行政法憲法也都不用 什麼商法更不用說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一堆代書敢提供各種法律諮詢包括他們根本沒唸過的刑法
    高雄地院對面就一整排代書高高掛著民刑事法律諮詢的牌子
    還有訴願咧
    連行政法都不知道有沒有好好念過

    代書最愛幫人家處理離婚跟繼承了
    但可能連家事事件法是什麼都不知道
    還包括代擬書狀
    而且一堆代書收費有時候甚至比律師還貴?
    本來律師法修法要規範這一塊
    結果地政士公會崩潰直接衝到立法院去杯葛
    說限制他們的工作權
    限制你妹啊
    根本不知道你專業的東西你敢做?還說人家限制你?
    怎不說沒駕照不能開計程車限制你的職業自由?
    我已經收到不知道多少找代書代擬結果根本不知道在寫什麼的書狀
    或是亂七八糟的契約

    遇過根本不懂繼承
    我跟當事人說民法1145條第五款只要有意思表示就可以讓子女喪失繼承權
    北七代書大剌剌跟當事人說律師講的不對
    然後說這個應該要去法院登記 會有一個裁定三小
    結果他根本不懂法律規定
    事實上是連有這個規定都不知道就在胡亂嘴

    遇過跟當事人去跟代書開會
    代書不知道我是律師胡亂嘴一堆直接被我打臉
    代書跟律師所受的法律訓練程度天差地別
    卻整天想要做律師的工作收律師的費用
    還聽過有代書異想天開去開庭直接被法官轟出來
    寫這篇應該會得罪很多人

    拜託大家
    有法律問題請找專業律師
    真的沒錢可以找法扶 找公會 找區公所免費律師諮詢
    除非是土地登記相關問題再找代書

    地政士有他的專業
    有的土地法規跟登記的問題我也會去問地政士
    但他媽的根本不懂的東西不要給我在那邊裝懂還收費

    #代書是地政士
    #不具有土地法規相關以外法律專業
    #代書的收費有時候比正牌律師還貴

  • 民法繼承篇應繼分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21 1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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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下) https://wp.me/pd1HGm-jB

    直播重點整理來嚕♡幫忙按讚分享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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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隆志先生的「有效自決說」的歷史緣由之前有說明過了,民進黨在中華民國流亡政權長期認知被當作台獨政黨,很多人被中華民國政權洗腦之下很愛中華民國,所以就會對民進黨產生排斥心態,看到民進黨就投不下去,所以民進黨就需要一個說法朝中間路線移動,而這時候「有效自決說」就是給予民進黨改變原本主張的根據。

    「有效自決說」最主要的作用並不是在闡述台澎法理地位,也不是要向國際社會上讓大家知道台澎狀況,只是為了改變民進黨在多數台灣人心中的印象。當然如果與中國國民黨比起來,民進黨當然是朝著台灣獨立方向走的本土派,所以會被認作「獨派政黨」,而陳隆志先生的「有效自決說」則讓民進黨可以把中華民國與台灣結合在一起。

    陳隆志先生的「有效自決說」主張透過台灣人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民主選舉、民主改革,來讓台澎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從民進黨會說「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現在叫中華民國」,我們就可以發現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論述的根據就是陳隆志先生的「有效自決說」,這其實是為了政治目的而提出的論點,並不是真正的國際法上的論點。

    所以我們要思考一件事情,

    民進黨用這樣的政治目的說「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現在叫中華民國」,會讓不了解「台灣還不是個國家」的台灣人對「中華民國與台灣」產生混淆,進一步誤以為中華民國是台灣人的國家,此時就不會認定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而是把它當作台灣這個主權國家的一個名稱而已,所以這就會延伸出一個想法,就是 「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但現在叫中華民國」這名稱看來很不正常,因此就衍伸出所謂的「正名制憲或修憲」、「國家正常化」 的說法。

    陳隆志先生的「有效自決說」若拿來在政治上形容「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會是滿好的依據跟說法,從這就衍伸出非常多東西出來,像在陳水扁當總統時期就在中華民國課綱內增加與台灣有關的資料,台灣的歷史還獨立成冊。在中國國民黨的立場就會把增加台灣本土內容稱為是「去中國化」。

    從這就可以看得出來,「有效自決說」讓民進黨本土政黨執政時,在課綱跟轉型正義上有所依據,可以在ROC政權框架下把台灣形象凸顯出來,而更有正當的理由讓台灣人看到更多掩蓋在中國之下的台灣歷史。

    依據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做中華民國」,由民進黨擔任執政黨的中華民國政權在國際間就可以名正言順地自稱台灣。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中華民國外交部、中華民國駐外代表也會自稱台灣。這其實是現實上的做法是為了讓台灣可以名正言順地被使用,可是這對建國目標的實踐是有利有弊。

    利的部分,就是有關台灣的東西可以名正言順地出現,可以讓過去在中華民國政權殖民洗腦的「堂堂正正的中國人」跟「台灣是中國的一省」這種思想認知慢慢改變。我們也看過問券調查顯示:對自己身分認同認為自己是台灣人而不是中國人的比例就增加了,而認為自己是中國人而不是台灣人的比例就顯著地下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的比例大致維持不變。這是正面的部分,從這角度來講台灣人漸漸地把自己與中國切割出來,還有越來越多人聽到閩南語會反射性地校正為「台語」,也有越來越多人對「華人」的稱呼產生反感(華人就是「中國人」)。透過這個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做中華民國」 的政治話術,儘管不是國際法上的論述,但確實讓台灣人的自我認知逐漸往台灣方向靠,遠離中國。

    弊的部分,就是讓台灣人難以看清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政權的本質。會讓台灣人以為中華民國可能只是一個名詞,但實際上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政權本質一直存在。 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政權本質從1912年建政開始就一直存在,被中華民國政權治理的台澎也一直被它的中國政權性質拖累。

    又因為大部分台灣人相信「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而國號目前是中華民國」,所以會把中華民國與台灣畫成等號,並把中華民國的標誌當成台灣,例如:把中華民國的國旗稱作「台灣國旗」、 把中華民國軍隊稱作「台灣軍隊」,但在法律屬性上前者是中國國旗,後者則是中國軍隊。由於中華民國政權是依據1945.9.2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來台受降並實施軍事占領,它在台澎具有盟佔機構的性質,所以中華民國軍隊在台澎上的法律屬性是「代表盟軍的佔領軍」的性質。但在「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做中華民國」 的觀點下,台灣人就沒辦法清楚意識到中華民國軍隊其實就是外來佔領的軍隊,而且把中華民國的一切與台灣畫成等號,並進一步把中華民國政權的敵人當成台澎的敵人,所以就會看到很多人只知道「反共」但不「反中」,或是只知道「反中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而不反中華民國政權。

    至今仍舊會看到有台灣人喊「勿忘剿匪」這種詞、跟打倒「中共」,仔細了解就會知道「匪」是從中華民國政權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匪政權、毛匪」開始的,這從中華民國政權視角上代表的意義就是:這個匪從中華民國政權手中搶走中國國家政府地位,所以中國共產黨就是匪黨。當台灣人把中華民國政權與台灣畫成等號,就會把明明是中國內戰中的PRC政權跟ROC政權的代表權之爭問題當成自己的問題,才會產生剿匪的想法。對台澎來說,其實真正的匪是中華民國政權才對,可參閱這篇Q&A63:剿匪勿忘嗎?。

    還有台灣人對港澳產生強烈的情感連結,可是卻沒思考港澳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的意義。

    比如說澳門領土主權一直都是屬於中國的。歷史脈絡澳門是 1887年依據《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交給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門」。1979年,葡萄牙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中國代表政府,1986年,中、葡兩國政府為澳門前途談判四輪,次年4月13日,兩國代表在中國北京簽訂《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及兩個附件。聯合聲明說,澳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和路環)是中國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於1999年12月20日恢復行使澳門主權。

    而香港香港島、九龍半島曾經割讓給英國,新界是出租。所以香港島、九龍半島在 1997 發生過領土主權移轉給中國。

    香港詳細情況可以看這篇 https://wp.me/pd1HGm-c6

    台灣人因為把中華民國政權當成自己的國家,所以就會把中華民國政權視角下的港澳,看作台灣應該要處理的事情,所以台灣人也就會對香港產生超出合理範圍的親近,當中華民國政權因為它的中國政權本質沒有辦法像其他國家制定難民法時,台灣人會對中華民國政權沒有像正常國家用正常方式對香港伸出援手而感到非常生氣。這其實是滿詭異的狀況。而香港人對台灣人也會有異樣的親近感,像是在香港雨傘運動時會看到香港人在遊行時拿出中華民國國旗,台灣人看到會以為香港不喜歡中國喜歡台灣,卻不知道這個國旗是中國國旗,也可能有些香港人會把中華民國看成「正統中國、自由中國」,那這樣認知的差異其實也是滿難解釋的。還有香港人因為港版國安法修正的關係而逃來台灣,對他們來說是否能分辨「中華民國不等於台灣」這也有待商榷,畢竟連多數台灣人都分不清楚 「中華民國不等於台灣」了。

    造成這一切混亂的就是中華民國政權。

    還有許多台灣人在海外參與活動時,會從1949年開始解釋台灣跟中國的不同。台灣人這種把中華民國與台灣畫成等號,把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的歷史當成台灣歷史的做法,無疑是告訴他國:「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目前處於分裂狀態,會讓大家以為台灣需要從中國中獨立出來。

    另一點,雖然中華民國政權在民進黨執政時有所謂的「去中國化」,讓台灣人慢慢的覺得自己不是中國人,可是卻沒有辦法讓台灣人覺得自己不是「中華民國人」。按課綱中寫的教材仍舊是沒辦法誠實反映台灣過去發生的客觀歷史。你絕對看不到1945.9.2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看不到中華民國政權只是「代表盟軍」來台澎受降並軍事佔領台澎至今,也看不到《舊金山和約》 生效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這個保護台澎七十年的法律狀態,只會寫成「台灣主權未定"論"」加上論其實很狡猾,說成理論會讓人以為這不是客觀史實只是論點,最終仍舊導向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這就是在歷史課本內容上沒辦法發揮讓台灣人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更可能會產生很負面的後果,比如說:在中華民國政權由中國國民黨執政時,告訴台灣人中華民國是中國政權,但在民進黨執政時課綱的寫法,就會讓台灣人誤以為中華民國政權就是台灣。

    換句話說, 中華民國政權由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洗腦教育內容是對一半錯一半,「中華民國是中國政權」這個關於中華民國政權法律性質的描述是正確的,錯的地方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人是中國人」,這對台澎及台澎人在國際法上上的法理地位描述是錯誤的。而中華民國政權換民進黨執政時,教育的內容則很遺憾的是全錯,因為此時一方面把台灣的過往歷史寫成「台灣領土是中華民國的、台灣人是中華民國人」(錯的部分是台澎領土主權是未定的狀態,台澎人也不是中華民國國民),另一方面又把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屬性掩蓋掉了,讓人誤以為中華民國政權不是中國政權,而是台灣政權、台灣政府。

    「有效自決說」雖然可以讓民進黨能順利奪權,在中華民國政權執政,卻站在內容完全錯誤的立場,所提出來的觀點其實就是把台澎法理地位掩蓋掉。
    所以很多人會自稱自己是「天然獨」,我們在之前直播也有說明過,如果仔細去了解「天然獨」的內容是什麼?這個「台獨」的「台」其實就是所謂的「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這其實就是天然華獨;但其實在中華民國政權下是不存在所謂的「華獨」,因為華獨等於華統,如果你說「台澎領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的話,中華民國就是中國流亡政權就是中國政權,這就等於是說 台澎領土主權屬於中國。

    所以說「天然獨」表面上看起來是華獨,實際上內容是華統。當大家主張自己是天然獨,主張台灣是獨立的,可是現實上其實是主張台澎領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所以這就可以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可以依據「中華民國所主張的台灣是中國的」這個說法,來當作持續威脅台澎的藉口,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主張自己完全繼承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代表政府地位。

    《舊金山和約》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括ROC政權/PR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就是要給國際社會介入的依據,中華民國政權自己也很清楚。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從這就可以告訴大家「有效自決說」對建國目標實踐上有正面跟負面的影響。會讓台灣人誤以為已經有國家了,就不會產生建國意志!所以說雖然讓台灣人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但對建國目標的實踐有非常非常多負面的影響。

    我們之前也在之前直播提過,成大梁文韜教授的建國三階段:抗暴→奪權→建國。那「有效自決說」可以說在「奪權」階段中有發揮作用,使本土派政黨可以成為中華民國政權的執政黨,但也會產生很大的負面作用,所以在進行建國步驟時就必須要面對這個問題。

    再強調一次。

    我們並不是否定「有效自決說」的價值,我們也沒有否定民進黨所採取的 「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現在叫中華民國」 中間路線的價值,我們知道台澎建國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我們清楚知道法理建國的步驟是必須一步一步來,歷史脈絡上盤根錯節的問題,為了解決問題也會在這之中製造出其他的問題,這其實是「不得不為之惡」的策略,「有效自決說」產生的負面作用,正是我們讓台澎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時所不得不面對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希望透過不同方式來揭露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雖然「有效自決說」中的主張對建國目標實踐是有負面影響,但卻是可以讓中華民國政權把台澎往中國靠近的進度有趨緩,所以我們必須要了解這是策略,因為我們需要讓本土政黨可以奪權掌控中華民國政權,讓我們有時間空間可以來推廣法理建國論述。

    我們也很清楚知道本土政黨在中華民國政權選舉上扮演的是什麼任務,我們知道透過執政權選舉可以有機會打敗親中政黨,我們會選擇最有贏面的本土政黨,才會有機會來推廣法理建國的論述。

    法理建國派其實是給予本土政黨在中華民國政權奪權路上有個角色,就是掌控中華民國政權,阻止親中政黨把台澎變成回中國的伴手禮。我們支持本土政黨民進黨的理由與不了解台澎法理地位而支持民進黨的人理由是不同的。眼中只看見藍綠政黨紛爭的人,就會誤以為法理建國派只是為了反對中國國民黨而支持綠的;其實法理建國派是支持在中華民國政權執政權爭奪戰中最有贏面的本土政黨(目前是民進黨),我們並不是因為討厭中國國民黨而選擇民進黨,我們是了解清楚推動法理建國的步驟而採取這種策略。

    我們必須在論述上說清楚,我們支持本土政黨並不是要它們去跟親中政黨、統派比較誰更愛中華民國。我們現在所做的,是要打造一個空間讓本土政黨可以放下中華民國、放下當初為了奪權所使用的政治話術,使成為中華民國政權執政者的本土政黨能有機會把真相告訴大家。法理建國派主要做的就是厚植建國土壤,必須要讓越來越多台灣人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才有辦法讓本土政黨有辦法說出真的聲音。

    當本土派政黨說出實話(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終止代管自決建國)也能在中華民國政權中取得執政權的時候,就表示台澎建國的時機也趨近成熟。

    這兩週的直播是要告訴大家「有效自決說」儘管不是真正具有國際法上意義的論述,但它對於建國目標的實現還是有它的價值在,只是法理建國派必須在過程中花許多心力來處理使用這個論述來奪權所產生負面作用跟障礙,並且告訴所有台澎人目前台澎還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我們需要推動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