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民事訴訟律師費對方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民事訴訟律師費對方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XPXCXOXD (娃娃勃勃闖九州哇)看板PttLifeLaw標題[其他] 告民事一定要請律師?...
事實經過:
一、
幾年前我發生車禍,請教過我們市政府中的輪職律師,以及法律諮詢相關機構。
他們都說若單「財物損失」的「賠償」部份,可以告民事訴訟。
但他們也都說告民事,要自己請律師,而且一庭的律師費就要5萬元,很划不來。
當時覺得很不服氣,心想若有人對別人的財物故意造成5萬元以內的損失,
是不是受害者自己要默默承擔下來,才不會得不償失?這樣壞人不就不會受懲?!
二、
昨天我在八卦板Po了一篇文,內容在講一位沒公德心的車主,停車在別人家出入口,
該家的阿婆拿鐵柵撞車子,新聞說如果車主要告她,她就會吃官司。
我據上述想法,推文說車主不一定會告,因為要告一定只能告民事,而告民事一定要
自己請律師,請律師一庭要5萬,不如自己修車還比較便宜。
但是網友對此卻推文說,「告民事一定要自己請律師」是錯的,意思指也可以不請。
另一位網友推文說,告贏可以要求被告的人幫你出律師費,所以不用怕。
因此我對原本知道的法律觀念,產生疑惑、動搖,所以來此一問確定一下。
問題:
一、財物損失的賠償,一定只能告民事嗎?
二、告民事,一定要自己請律師嗎?
三、若告贏,真的可以要求被告幫你付律師費嗎?一定能達成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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