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民事委任狀台中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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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民事委任狀台中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28的網紅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5 ♦️面對強迫推銷之教戰守則: 1️⃣遇到推銷,不予理會,直接走過。 2️⃣未經同意而擋住去路,當場報警提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3️⃣未經同意而強抹乳液,當場報警提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4️⃣強抹乳液因而造成皮膚過敏,持診斷證明,報警提告刑法第28...

  • 民事委任狀台中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11 19: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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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5
    ♦️面對強迫推銷之教戰守則:
    1️⃣遇到推銷,不予理會,直接走過。
    2️⃣未經同意而擋住去路,當場報警提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3️⃣未經同意而強抹乳液,當場報警提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4️⃣強抹乳液因而造成皮膚過敏,持診斷證明,報警提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5️⃣警方到場後,業者如否認擋住去路、強抹乳液、強迫推銷,則請業者提供監視器,如業者拒不提供,則書狀向地檢署「聲請保全證據」,由檢察官指揮警方查扣監視器影片,作為提告證據。
    6️⃣萬一不慎當場付現、刷卡、簽本票或簽署分期貸款契約,務必依照消保法訪問買賣規定,在「七日內」,「寄存證信函」通知業者「無條件解約退款」,副知分期貸款公司、刷卡銀行、消保官,同時向消保官申訴。
    7️⃣如上述報警,警方不受理,請找我,我「義務」協助陪同報案並製作筆錄。
    8️⃣如不慎購買,不知如何處理,請找我,我「義務」協助撰寫存證信函、向消保官申訴、陪同出席消費爭議調解、撰寫民事起訴狀及陪同出庭。
    9️⃣如受害人是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等未滿二十歲學生即未成年人,因屬於民法上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其所為法律行為(購買、簽約、刷卡、簽本票、簽署分期貸款契約),分別是「無效」或「效力未定」。如為無效,則自始無效,「無庸理會」;如為效力未定,則須法定代理人事後承認始生效,如法定代理人即家長,「事後拒絕承認」,則「自始不生效力」。再者,此類型並不受消保法訪問買賣七日內書面通知業者之限制,「超過七日」,亦可。
    講人話就是,如果是「未滿七歲」,屬於「無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無效」,完全無庸理會;如果是「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效力未定」,須法定代理人事後承認始生效,如「法定代理人事後拒絕承認」,則「自始不生效力」,此時,法定代理人應向業者表示(口頭、書面均可,只要能舉證即可),拒絕承認未成年子女之購買行為,則購買行為自始不生效力。
    1️⃣0️⃣因為無能力討公道或討公道需要成本(請律師寫存證信函、委任律師提告、裁判費等),許多受害人因此自認倒楣,而默默背負龐大債務,造成業者有恃無恐,長久以來無法杜絕。因此,為降低受害人討公道成本,提高受害人追究意願,我願意出面,「義務」協助受害人向業者追究一切責任,討回公道,這是「事後救濟」。更重要的,是「事前防範」,因而我不厭其煩發文,提醒更多人辛苦錢學生零用錢不要被騙,希望大家一起努力,讓豐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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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4
    剛才鄉親留言,前幾天還是被男店長強抹乳液,業者完全不收斂,我只好到總公司粉絲專頁給負評,並公開留言提醒所有造訪該公司粉絲專頁的人,如果還是不反省收斂,我會再有後續動作,為了保護大家尤其是學生們辛苦錢零用錢不要被騙,我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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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3
    鄉親一千多則留言,均認為是強迫推銷,但仍有兩位護航不是強迫推銷,並表示我是被網友誤導,為了實事求是,我特別大老遠親自前往,假裝路人,欲錄下我完整被強迫推銷過程,孰料本日店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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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2

    業者及自稱客人留言護航,均辯稱:
    這不是強迫推銷,這是「體驗式行銷」!
    鄉親們,您服氣嗎?
    ♦️歡迎鄉親留言表達意見:
    認為是「強迫推銷」,請留言1
    認為是「體驗式行銷」,請留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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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1

    上周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
    ♦️業者前往警局,請警方協助請我刪文
    ➡️警方以個人言論自由為由拒絕業者

    ♦️業者致電本人,要求不公開該公司名稱、品牌及商標,否則涉及侵害商標權
    ➡️本人回覆:我就是要提醒大家,路過廟東,務必小心「berji泊姿」化妝品推銷,如果不公開公司名稱、品牌及商標,那我何必po文?再者,我不是假帳號,我的個人資料完全真實公開,我為我的言論負責,如果認為我侵害公司商譽商標權,歡迎提告!

    ♦️業者要求我移除涉及該公司人員之照片
    ➡️本人回覆:你們都跑到店外騎樓拋頭露面拉客了,公開場合毫無隱私權期待可能性。再者,我不是假帳號,我的個人資料完全真實公開,我為我的言論負責,如果認為我侵害隱私肖像權,歡迎提告!

    ♦️業者要求我刪文,因為我的文章影響他們生意及員工生計,請我高抬貴手,給他們生路
    ➡️本人回覆:你們的強迫推銷手法,才真正影響許多受害人之生計,換我請你們高抬貴手,放過所有路過你們店面的路人,尤其是國小國中高中生。如果你們承諾不再強拉路人、強迫推銷,我立即刪文!

    ♦️業者澄清,許多受害人是自願購買,並非他們強迫,不符合消保法訪問買賣條款
    ➡️本人回覆:這是你的片面說詞,一切由法官認定,屆時,我會上網公開法院判決書,揭發法院認證之事實真相及法律規定。再者,這麼多被害人親身經歷留言,都是假的嗎?

    ♦️業者最後,一再要求我刪文
    ➡️本人回覆:只要你們一日不停止強迫推銷行為,我就每隔一段時間po文提醒大家注意,事前預防被騙,而且,我還會提供存證信函範本以及法院判決書,讓不幸受害者,能夠免費輕易自力救濟,在沒有成本或低成本下,才能提高被害人追究之意願!
    最後,我再次重申,我不是假帳號,我的個人資料完全真實公開,我為我的言論負責,如有任何違法,歡迎提告!

    ♦️警方對於業者也很無奈與頭痛
    ➡️本人有提醒警方,雖強迫推銷,不涉及犯罪,僅消保法消費爭議,但,如果已硬擋住去路且未經同意便強行塗抹身上,則已觸犯刑法強制罪,如因而造成皮膚過敏,則又觸犯刑法過失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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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

    受理豐原鄉親陳情遭強迫推銷購買十多萬元化妝品,義務協助撰寫存證信函、向發卡銀行提出爭議款項處理、向消保官申訴及陪同出席消費爭議調解,主張消保法訪問買賣條款,七日內無條件解約退款。
    特別提醒,行經豐原鬧區豐源戲院至廟東騎樓,光南、屈臣氏、地球村隔壁時,如遇美容師或化妝品銷售人員上前推銷糾纏免費體驗時,請務必留意,儘速想辦法脫身離去,未經你同意而店家自行拆封產品、未事前告知產品價格,千萬不要付款或簽約或刷卡或簽署分期貸款契約!

    #上網搜尋阿蜜爾化妝品berji泊姿強迫推銷

    加上先前協助高雄友人遭其他化妝品業者強迫推銷購買十多萬元產品案例,台灣目前類似強迫推銷手法之化妝品業者,為數不少,大多全省連鎖,且選擇在鬧區、百貨公司、賣場、車站附近等人潮眾多處設櫃,並派多位美容師在店門或騎樓處,見人即上前主動推銷免費體驗並強拉入內,然後,逛個街,就莫名買了數萬至數十萬元化妝品。

    ♦️綜合友人受騙經驗、媒體報導及其他受害者網路控訴,類此店家手法大致如下:
    1️⃣、在市場、鬧區、賣場設化妝品專櫃,派多位美容師在路上,看到人就上前大喊你的毛細孔粗大,可以進來店裡體驗做臉;或是請路人幫忙填問卷,藉此留下個資;或是贈送贈品並留下個資;或是推銷做臉、按身體低價體驗課程等。
    2️⃣、當你進入店裡體驗課程後,她們就會趁你躺在美容床做臉或按身體衣衫不整時,未經你同意,便擅自拆封產品,並拿出合約,未詳細告知合約內容並讓你審閱,便急忙要你簽名,你如果不簽,她們便群起包圍翻臉宣稱,產品已經拆封,並已在產品上寫下你的姓名,你必須購買,而金額通常高達上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此時,如你現金不足或未帶信用卡,她們就會立即打給配合之分期付款融資公司,並請你電話中回答你是本人,以完成照會,如此一來,你只是單純逛街或上街買菜,你就莫名背負上萬元甚至數十萬元分期付款債務,然後回家等著被家人責罵以及自責不已。
    3️⃣、店家通常鎖定年約二十歲至五十餘歲之女學生、OL上班族、菜籃族,或是青年學子、現役軍人或職業軍人(軍人受害者多是假日在火車站附近鬧區),經濟能力不寬裕,缺乏社會經驗與社會力,上街購物,遇到職業強迫推銷,毫無招架之力,莫名背負高額債務,無力負擔,也無力反擊。

    #親民黨台中市黃朝淵服務團隊
    #免費選民服務專線0928225530

    #強迫推銷
    #訪問買賣
    #消費者保護法

  • 民事委任狀台中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01 21:00:03
    有 2,900 人按讚

    今天是中秋節,同時,也是《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的 22 週年。
     
    大家都希望社會上能把犯罪行為完全杜絕,但現實的問題是,在這個社會上,不可能完全沒有犯罪事件的發生。
     
    因此,一部完整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便有它存在的必要性。
     
    當犯罪事件發生時,被害人的無助與徬徨,一般人若沒有經歷過,通常難以體會。我們希望透過法律的完善,保障被害人及家屬的權益、尊嚴與隱私,賦權被害人及其家屬回復平穩生活,以及社會參與的自主空間。
     
    接下來幾天,我想跟大家分享幾個故事。希望能讓大家更了解,身為犯罪被害人,目前所面對的困境與阻礙,以及國家究需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
     
    台中有一對老夫妻,他們唯一的孩子,週日早上騎摩托車出門要參加籃球隊練球,卻在路上,被一名酩酊大醉的駕駛撞死。
     
    當時犯保協會將此案分派給律師,請律師幫忙寫狀紙、提民事訴訟。在查過肇事者的財產後,發現對方名下沒有任何一毛錢,肇事的那台車也不是他的,是他的雙胞胎哥哥的。
     
    事發前晚,肇事者和哥哥兩人一起喝酒,之後,哥哥把車借給弟弟開回家,沒想到卻在路上撞死了人。
     
    老夫妻一直哭,他們只有這個兒子,面對突如其來的意外,他們不知道該怎麼辦。
     
    律師在寫狀紙的時候,因為肇事者名下沒有財產,若單純請求民事賠償,也毫無作用。於是,律師想到,事發前晚和肇事者一起喝酒、借他車子的哥哥,在酒醉後借車的行為是否也有責任?而且,哥哥名下是有財產的。
     
    於是,律師參考德國的案例,連同哥哥以共同侵權行為一起提告,但過去台灣幾乎沒有以這樣理由提告的先例。
     
    當時犯保給予這對夫妻的協助僅到這裡,就是請律師幫他們寫狀紙。
    但律師不放心,開庭那天還是坐在旁聽席。
     
    沒想到,當天在法庭上,法官劈頭就斥責這對夫妻:「這狀紙誰寫的!為什麼連同肇事者家屬的財產都一起扣押?這請求權基礎何在?」
     
    老媽媽流著淚、轉過頭望向坐在旁聽席的律師。因為他們根本聽不懂法官在講什麼,也回答不出法官的問題。
     
    當時,被告的律師同樣認為這種告法莫名其妙,被告在一旁,也彷彿兩袖清風般地說:「我沒錢」。
     
    開庭結束後,氣憤的律師在法院門口向這對夫妻說,「你們來我事務所簽委任狀吧,我不會收你們費用,以後這個案子就讓我來處理,你們也不用特地出庭。」
     
    最終,法官參採了律師提告的理由,判決被告必須賠償這對老夫妻 3 百多萬。
     
    -
     
    在法庭上,有太多狀況,法官可能會問問題、對狀紙不滿,若沒有律師在場幫忙,一般人根本難以應對。
     
    犯罪被害人保護的立意良善,但仍需加強力道,以此案來說,僅提供請律師寫狀紙的協助,對剛失去家人、對法律過程一知半解的受害者家屬,是遠遠不足的。
     
    這也反映了目前我們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保障不足的情況。但法律協助,應該是被害人與家屬的基本權益。
     
    為了保障被害人與家屬的法律協助需求,在司法程序的不同階段中都能夠銜接,我們在修法提案中訂定法扶與犯保,應該積極溝通與協調,以提供被害人與家屬全程法律協助為原則,協助他們渡過漫長的訴訟過程。
     
    (照片為示意圖,非當事人照片)

  • 民事委任狀台中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2-30 13:50:54
    有 7,359 人按讚


    大家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嗎?
    是吳怡農生日的前一天,
    但我不是要農約我去慶生,
    而是我有件事藏到現在終於可以說了。

    你們知道好幾個月前富邦momo親子台寄存證信函嚇唬我,謝謝當時幫我說話的每一個人,你們的力量大到撼動富邦高層,據傳台長陳景怡還跟她老闆狂貼我“政治打手”的標籤😂,超級沒邏輯和常識。

    其實我能戰momo親子台到他們龜縮不敢告我,最後跑去告公關公司與經紀公司,我有兩位貴人相助。

    一位是大部分臉友都認識的 麵攤大叔,他本身的法學素養非常好,尤其是憲法領域,當時他就跟我說:「這件事情是商標權在箝制人格權,真的要打官司絕對得進到釋憲。」
    那時候我們剛好看完《法律女王》與《不恐龍大法官》,麵攤大叔興致高昂每天祈禱momo親子台告我刑事,別只告民事玩假的。
    他一直跟我說:「你正在做RBG年輕時候的事情。」

    打官司非常耗費時間與金錢,所以momo親子台才敢肆無忌憚地壓迫哥哥姊姊,我基於過往情份對內部黑暗面已經多所保留。

    這件事被媒體報導後,我收到非常多的私訊,你們都知道我家裡的電視是當顯示器使用,根本不曉得新聞台報了。
    這些訊息大多數是暗示我要花錢委任他們,有的甚至還站在momo親子台觀點,帶著恐慌的法律見解。

    但其中有一封信很不一樣。
    內容開頭就寫著:「我知道你現在一定收到一堆訊息,而且商標和智財法律是另一個專業的法律領域,一般人不清楚很正常,這也是momo親子台敢欺負你的原因。」(大意)

    接著就說目前釋出的資訊太少,但他捕捉這些片段提出的法律見解卻完全命中,甚至連我在momo親子台的勞動狀況都講對了。

    於是,他是我唯一回覆的訊息。

    委任商標與智財的法律顧問不是三萬、五萬,都是幾十萬起跳的——我怎麼可能會有錢。

    ——但律師完全義務幫我分毫不收——

    我在餐廳媒體聯訪那天,提出我要去廢止『焦糖哥哥』商標就是他教我的,他也是第一位提出反制手段的律師。

    當時藍營御用大律師還在那鋼鐵人東、鋼鐵人西,跟著一堆藍腦信眾在那酸言酸語,我看到這些留言只有兩個字:『北七』。

    再偷爆一個料,我的好朋友陳沂也跟我說:「你要謝謝momo台,這件事他們真的太蠢了,台長一定沒問過律師,不然就是律師太外行才會這樣。」

    商標廢止與我註冊焦糖哥哥餐飲業使用,我本來想等結果出來再跟大家說,但momo台委任的萬國法律事務所還在作文比賽,不知道對方想拖多久🤷‍♂️⋯⋯
    但我們做完該做的事,最終就由智財局裁定。

    你們知道當我遞交廢止申請後,跟著麵攤大叔、餐廳合夥人到律師的事務所時,他的秘書倒了一杯超好喝的台灣茶給我們。

    我情緒平復後他開始分析智財法會怎麼認定『焦糖哥哥』,席間他接到電話忽然轉換成另一個身分,我聽到關鍵字『流浪動物、動保法、愛媽收容、善終計畫⋯⋯』

    我問他:「你不是智財律師嗎?怎麼也管貓狗?」
    他笑著說:「#元貞法律事務所 是賺錢事業,流浪貓狗是畢生志業。」

    他完全義務當我律師,真的按照市場行情價,我根本付不出來,所以當他帶著不好意思的口氣問我:「在北投陳愛媽的流浪狗收容所,北市府要強拆屋頂,問我能不能幫忙?」

    ——任誰都不會見死不救——

    我跟顏紘(ㄏㄨㄥˊ)頤(ㄧˊ)律師變成朋友後,才知道他一下屏東、一下宜蘭、一下台中跑,都在協助上了年紀的愛爸愛媽處理狗園的法律及救援工作。

    大家都愛貓狗,但現行的《領養不棄養》無法解決流浪動物及杜絕動保蟑螂問題,所以律師找了獸醫、志工等創了一個協會,正積極向立法委員、縣市政府及大小企業家推廣《善終計畫》。

    由於計畫的核心邏輯是《協助私人狗園退場,愛爸愛媽放心退休》,這和一般人的認知邏輯有點衝突,所以推廣時阻力較多。

    要讓私人狗場退休,政府同時得蓋出合乎法規的收容中心,這樣才能處理流浪動物的核心問題:『百分百絕育、沒有違法私人狗場偷偷繁殖貓狗販售』,沒有產出再透過生命自然淘汰,流浪貓狗問題才能徹底解決。

    顏律師協助愛爸愛媽分毫不取,但推動善終計畫這麼龐大的法案現實面就是要資金。

    🌈:如果你們信任顏律師的元貞法律事務所,可以直接捐款給協會,收據等協會立案完成後會補寄。
    或是,想像我一樣借助顏律師的法律專業打爆壓迫者,你們也能委任律師案件或聘請當法律顧問。

    ——他會將八成的律師費捐到善終計畫——

    他的法律專業除了智慧財產、商標領域,一般的存證信函、律師函、刑事及民事訴訟也能委任。

    我已經強迫顏律師開粉專,想參與推動《善終計畫》的朋友,可以私訊給他。
    如果是企業要大力推動,顏律師可以到貴公司報告。

    🐱🐶 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

    *協會名稱:《毛小孩德格之家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