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死亡車禍調解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死亡車禍調解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死亡車禍調解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7萬的網紅自由時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因調解金額無法達成共識,駕駛與死者家屬未能和解,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肇事的李姓駕駛 6 個月徒刑,可上訴。 #糖糖 #蔡亞臻 #車禍...
雖然這篇死亡車禍調解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死亡車禍調解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死亡車禍調解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7萬的網紅自由時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因調解金額無法達成共識,駕駛與死者家屬未能和解,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肇事的李姓駕駛 6 個月徒刑,可上訴。 #糖糖 #蔡亞臻 #車禍...
三、兩造均願拋棄本事件民事其餘請求權,且不追究有關本事件之刑事責任(臺灣o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度偵字第0號過失致死案件)。 調解小叮嚀:. 一、車禍致人死亡之案例,除 ...
「死亡車. 禍」事件,在刑事上,是為非告訴乃論(俗稱. 公訴),本會調解委員會,雖無法直接協助會. 員刑事部分調解,而在民事上就可協助了,當. 因此協助民事達成和解,也 ...
(七)車禍死亡者有繼承理賠金,其家屬應具備下列資料:. 1.死亡者繼承系統表,繼承人身分資料(如配偶、子女、父母之戶籍資料、身分證、印章)。 2.死亡證明書、除戶戶籍謄本 ...
王威鈞/法學博士、調解委員 小李的父親過馬路時遭到小貨車撞擊身亡,他請教法律系教授可以索賠多少和解金額?教授回答:「合理就好」。
因此,和解建議有律師陪同,透過法院安排調解,在刑事程序中一次處理,才能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對於死者家屬. 相對的,如果您是被害死者家屬,也建議委任律師跟對方談判, ...
車禍調解 與車禍和解的區別在哪?車禍調解有什麼優勢與魅力,讓越來越多事故當事人捨棄看似較為方便的車禍和解?法律010幫你整理車禍調解程序、注意 ...
在車禍交通事故中,受害一方可請求多少賠償,肇事者又該賠償多少,於民法上定有明文,車禍雙方若能對民法損害賠償規定有進一步了解,絕對有助於和解或調解 ...
調解車禍 糾紛:參加人員-當事人、車主、駕駛及受傷之乘客. 一、車禍糾紛:當事人未成年者〈未滿二 ... (二)應備文件:有請求權人之(印章、 戶籍謄本、死亡當事人除戶謄.
如果調解前你大意; 在車禍調解前,你去看完監視器自我感覺良好覺得OK OK ,認為 ... 講個車禍死亡無照案件,有名板模工剛滿十八歲還沒有去考機車駕照,公司也沒有幫他 ...
台灣交通事故死亡率較先進國家來得高,故且不論道路設計及交通號誌、標線 ... 無力負擔告訴人等所提新臺幣500餘萬元之金額,而未續行調解或和解程序。
車禍 肇事有人死亡可以和解嗎?和解後對刑事案件有何影響? 在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有何好處?可否不在鄉鎮市公所調解,直接向法院聲請調解?在法院進行調解較 ...
上當事人間□車禍損害賠償□車禍傷害糾紛□車禍致死事件聲請調解,事件概要(與願接受之 ... 死亡. 對造人. 駕駛姓名. 車主名稱. 車號:. 乘客姓名. 其他損害. 人車資料.
實務上,死亡車禍衍生的賠償問題,被害人家屬與肇事者能在法院判決確定前達成和解或調解的結果,似乎愈來愈不常見。在資訊發達的現代,民眾權利意識 ...
車禍 發生後不免手忙腳亂,但當你心想「還好有買保險」時,對方卻有可能和你唱反調!從調解到賠償,雖然保險公司...
被害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姻親等,於知悉犯人之犯罪行為之時起六個月內向發生地之轄區分局刑事組或向管轄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並得於第一審(地分 ...
車禍案件可大可小,但如果車禍造成的傷亡嚴重(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時,由於過失致死為非告訴乃論罪,必定會進入刑事程序),或者財物損失金額龐大2021最新看 ...
屏東縣屏東市調解委員會. 調解車禍死亡慰撫金請領權益人系統表. 稱謂姓. 名簽. 章. 備考. 茲保證除上開表列之人外,本系統已無遺漏,如有不實,由. 表列人自負責任。
一開始的時候他父親只有告訴我說只有一個條件『不能讓我兒子去關』不含強制保險死亡給付的200萬,我再出200萬請你去幫我處理. 民事和解的金額從一開始的2300萬到調解會 ...
4.建議自行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參與調解,有助於理賠金額之協調。 2 車禍或其他事. 故致死事件. 攜帶身分證、印章、死亡證明書、除戶謄本、全戶 ...
(1)凡遇車輛損毀輕微尚能行駛且無人受傷或死亡的事故,應先將各車四個車角或 ... 請逕向當事人住居所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地方法院訴請審理。
車禍 事件. 1.須檢附行車執照、交通事故證明書、診斷書及醫療明細表。 ... 須檢附繼承系統表、死亡證明書(或除戶之戶籍謄本)暨得查明所有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不動產事件.
入題,車禍我方是主要幹道對方於閃紅燈的支線幹道闖出且對方無駕照第一次調解失敗對方家屬死亡提出求償39萬調解委員會說法是死者為大請問如果不調解 ...
當出車禍完後,家屬領走了強制險的保險金160萬後,家屬並無提出和解.而後老人出院,但在三個月後老人過世了,因此家屬在兩週前像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因此家屬指控是 ...
車禍案件可大可小,但如果車禍造成的傷亡嚴重(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時,由於過失致死為非告訴乃論罪,必定會進入刑事程序),或者財物損失金額龐大車禍和解 ...
車禍 致人死亡,有沒有緩刑的空間? 【律師答】. 如同我一開始所說,若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法官給予緩刑的空間非常大。 當然除了和解之外,法官還會探究你是否有悔 ...
車禍調解應附文件. 下載DOCX檔案(3車禍調解應付文件.docx)_另開視窗 · 下載ODT檔案(3車禍調解應付文件.odt)_另開視窗. 死亡車禍應附文件. 下載DOCX檔案(4死亡車禍應付 ...
不知道對方的地址就要先申請查詢對造地址、調解,調解不成進入刑事訴訟。刑事訴訟、檢察官偵辦、 ... 最後透過舉證,終於讓產險公司認同為意外死亡而順利達成和解.
調解 問題. 問題. 傷害車禍調解. 解答. ※、如何申辦一般車禍糾紛之調解? ... (3)檢具繼承系統表、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全部繼承人戶籍資料、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等。
經鑑定,本件車禍的發生是因為小富闖紅燈所致,應負全責。 #死亡車禍 #被告 ... 若之前未能與告訴人(或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被告此時也可以請法院安排調解期日,商談 ...
還有,車禍死亡的案子,因屬於刑事案件,警察都會主動介入處理,並到現. 場會劃線做記號、拍照、繪製交通事故現場圖,再請家屬把屍體移至殯儀館,接. 著對死者家屬及肇事者 ...
車禍 民、刑事訴訟、調解、諮詢,民眾重視的是案件的結果,所以委任費用越低, ... 刑事提告事故導致人身受傷或死亡,在刑法上較小過失傷害,法律規定就是告訴乃論。
Created by 理賠顧問、 車禍調解 、各保險理賠權益. 吸毒後無法安全駕駛車輛, ... 0以下罰鍰,若因此致人 死亡 ,則將吊銷駕照,不得再考領。 除了違反行政法規外,駕駛 ...
因此遇到車禍過失致死案件,最好能夠委請律師在法院安排的調解庭上和解,才能避免私下和解有對方出爾反爾、沒有依據可以執行賠償的狀況,或檢察官並未接收到雙方已達成 ...
六、車禍致死事件:請攜帶死亡證明書、除戶謄本、全戶戶籍謄本(父母,配偶,子女)、繼承系統表。 一般案件-攜帶證件. 一、當事人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如為公司行 ...
注意車禍調解和「提告」的時間車禍通常在刑事最常提告「過失傷害罪」, ... 如果被害人已經死亡,則是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二等親的 ...
死亡 結果發生:屬非告訴乃論案件,追溯時效為20年,檢警機關一旦知悉就需依發生車禍,肇事者應聯絡保險公司共同參與調解程序,以減輕自己的負擔,而 ...
死亡. □ 有. □ 無. □ 體傷. □ 死亡. 車禍糾紛調解事件請具備下列證明附卷辦理: 1.交通事故當事人報案聯單。2.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3.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證明書.
聲請調解,民事事件應得當事人之同意;告訴乃論之刑事事 ... (3)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申請之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 ... 死亡車禍強制險理賠標準最高NT$200萬。
邇來調解會調解車禍的案件量有增加的趨勢,例如最近有件死亡車禍調解成立的賠償金額是240萬元,這其中還包含強制責任險理賠的150萬元在內的金額; ...
發生車禍如6個月內無法和解調解成功,被害人除了可提起刑事訴訟過失傷害外還可以依法向車禍肇事者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需特別注意追訴期之問題。 刑事訴訟: 1、刑事 ...
(3)刑事責任交通故事當事人因故意或過失行為違反刑法等規定,導致有人死亡或受傷,就有可能附上刑事責任。其中包括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罪、過失致死罪、過失傷害罪、毀損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 ...
一辈子爬不起来,让他的家人慢慢折磨他,让他比死都难受交通事故死亡调解案例,他以为没有手段治他吗?交通事故律师团队编审专业本地律师团队交通事故 ...
死亡. 對造人. 駕駛姓名. 車主名稱. 車號:. 乘客姓名. 其他損害. 人車資料. 車種:. 狀況. □ 體傷. □ 死亡. □ 有. □ 無. □ 體傷. □ 死亡. 車禍糾紛調解事件請 ...
保戶邀請產險公司理賠員出席撞死行人車禍調解會,未料業者以有出席卻未在和解 ... (車禍,死亡,賠償,和解,保險,保額,理賠,劉韋德,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強制險)
所以發生車禍的第一時間,最好先能停下車輛留在原地,以免如果萬一有人受傷或死亡,而你又自己逕自離開,那麼將來可能還會被冠上一個「肇事逃逸」的罪名,而且肇事逃逸 ...
調解 說明, 回上頁 ... 若有車禍致心神喪失之情事,應有監護人,始得聲請(進行) 調解。 ... 死亡者之配偶、父母、子女、戶籍資料、身分證及印章。 2.死亡證明書、除戶籍 ...
... 行經高雄市路竹區中山路,疏於注意路況,又以約60至70公里的超速行駛,撞倒騎機車的蘇姓母女,2人經送醫急救,均因創傷性休克相繼死亡。
所謂犯罪被害補償金就是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由國家編列預算,補償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所受財產及精神上損失 ...
如果其中一方不願意再調解,就只能透過訴訟來所謂車禍調解即是沒有經過 ...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需當場通知警方到場處理,且案件有人員死亡或受傷者,方 ...
車禍調解心得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提供車禍調解失敗、死亡車禍調解、車禍理賠經驗就來汽車零件保養懶人包,有最完整車禍調解心得體驗分享訊息.
無法接受小愷死亡的家人,原本氣得對小張提出民事賠償請求及刑事告訴, ... 次調解都有派員到場,並告知雙方當事人,必須依照車禍鑑定的肇事責任比例 ...
建議方式如下: 1.通知保險公司並詢問如何報出險事宜。 2.對方有人受傷、或死亡時,適度表達關懷。 3.事故既已發生,如屬責任明確、或損失輕微案件,儘量以和解或調解方式 ...
法院成功调解死亡交通事故案涉及金额超200万元---该院日前成功调解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致死案件,4名车祸遇难者的家属分别获得了6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 ...
... 第一直覺都是想到「車禍和解」、「車禍調解」、「車禍理賠」、「事故 ... 另外如果是車禍導致對方死亡,除了喪葬費用之外,如果亡者對於以下五 ...
全國車禍調解理賠諮詢中心幫助民眾解決因車禍案件所帶來的困擾,讓民眾回歸正常生活。減輕加害人賠償的負擔,並讓車禍受害人終生獲得保障。
一)民事案件:由相對人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調解會調解。 (二)刑事案件:由相對人住、 ... 假扣押、假處分、公示催告、宣告死亡、受監護宣告、公證等。
二、調解事件之管轄: 1. ... 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民事事件(如債務、車禍車輛損壞)由他造住、居所、營業 ... 死亡案件:繼承系統表、全部繼承人戶籍謄本3.
A2類指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 ... 監控車禍現場,防止事故再度發生,通知警方及配合處理 ... 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車禍 受傷,應該在我們生活中都很常見…,一旦遇到,大家最想了解大概就是可請求的賠償項目與.
調解 範圍. 民事事件債務糾紛、產權糾紛、房屋租賃、車禍損害賠償等有關民事事件。 ... (3) 假扣押、假處分、公示催告、宣告死亡、禁治產宣告、公證等。
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 應得被害人之同意才能提出調解。 ... 由他造住、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或有人受傷之車禍案件發生地)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 死亡車禍案件.
若無法達成和解,請逕向事故發生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地 ... 因汽車交通事故遭受傷害或死亡之人,包括本車乘客及車外之第三人、對方車輛之 ...
假扣押、假處分、公示催告、宣告死亡、監護或輔助宣告、公證等。 關於租佃爭議事件。 關於畸零地糾紛。 非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 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 ...
而警政署統計,2017年的交通意外事故有296,826件,有1,517人死亡與394,198人受傷,意外傷害比率相當高!那麼出車禍該怎麼辦呢?遇到車禍的處理程序又 ...
問題1:發生車禍後,如何取得現場照片及事故現場圖? ... 問題6:現役軍人營外駕車肇事致對方死亡,雙方是否能達成和解對於民事訴訟及刑事責任是否有幫助?
沒想到雙方在調解時,酒駕司機直接表明不願賠償任何車禍賠償費用, ... 車禍賠償項目4、車禍死亡類型的損害賠償; 車禍賠償項目5、 精神慰撫金(非財產 ...
民事訴訟法規定,車禍事件當事人除可逕向法院聲請調解,於起訴前亦須經法院強制 ... 基本上因死亡車禍並非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故無法如同一般體傷車禍可以就民、刑事 ...
車禍發生後,如果未能達成和解,因而必須進入訴訟時,有關車禍提告事項及 ... 另外隨著車禍情況的變化(例如重大死亡車禍、伴隨酒駕、肇事逃逸等), ...
相對的,若是車禍「調解」的話,可分成兩種狀況: ... 這邊指的是提出「刑事」告訴的期限,因為車禍案件通常會造成三種結果:死亡、受傷和財物毀損,這 ...
... 主動申請調解: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所以新安東京的理賠白凱文陪同肇事者吳西雄出席: (對方業務過失致死起訴) : 有出席過死亡車禍調解的大概知道內容: 因為調解的 ...
車禍調解 會之前你要準備的哪些資料? 當車禍發生之後,總要進入一個雙方要談和解、要談賠償細節的時候。 和解的時機要看受傷的人「傷勢」來決定什麼 ...
... 撞擊3輛車,造成士官長楊德文1家5口3人死亡,整起車禍另有9人傷, ... 楊妻說,前天在屏東地院調解時楊女夫妻、律師鍾治漢、保險人員出席,她這邊 ...
以「刑事訴訟」來說,如果在半年內,無法達成車禍和解或調解,追訴期只有6個月的 ... 重傷有「過失重傷罪」,再嚴重到被害人死亡,則適用過失致死罪。
筆者在做法律諮詢時,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之一就是車禍爭議,交通事故私下和解問題多多,因此筆者並不建議這麼做。當事人雙方如果能在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達成 ...
... 當年度被害人家屬對於死亡事件求償的平均金額為719萬元,不過,司法判賠平均金額僅 ... 【車禍最高和解金4】車禍人命值多少法院近年判賠金額曝光.
車禍死亡調解 書介紹: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 ...
车祸责任. 我方因车祸死亡,对方全责,在调解中对方要求签署由我方承担60%责任的协议,否则不进行赔偿,我方该签吗? 查看问题描述. 关注问题 写回答. 邀请回答.
車禍 事件只要有人受傷或死亡,必然會同時涉及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 請逕向當地市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地方法院民事庭訴請審理﹝民事賠償依法警察不得干涉﹞。
❓Q1. 車禍事故發生該選擇和解還是調解? ; 刑事, 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罪,故必須在半年內向檢察官提起告訴,否則過了吿訴期間無法追究其罪責。但若為死亡車禍,因過失 ...
請問一下,女友父親(63歲)發生車禍死亡。女友祖父身體健康,思緒清楚,但是不想管這件車禍事件。女友祖母 ...
北市民生東路、光復北路口去年7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少將退伍、前軍醫 ... 後經上訴高等法院,法院審酌兩人以550萬、100萬達成調解,判緩刑4年。
發生車禍事故千萬別私下和解,車禍現場處理及理賠應注意的細節一次告訴你! ... ☆「人傷或死亡」事故需等警察蒐證、調查,應保留現場,不得任意移動 ...
因此死亡車禍的和解或調解,通常也是在進入司法程序後,被害人家屬與肇事者才會碰觸到的議題,但是之前準備不可少,如上香致意、慰問等,均不要等到 ...
车祸死亡调解问题 20. 母亲几天前因车祸死亡,现在交警机关对双方进行调节,但家人对赔偿金额有异意,请问我们下面该如何处理?同时,对方在社会上大肆宣扬2我母亲是 ...
有人受傷或死亡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屬民事案件,請當事人自行協調理賠或委託保險公司辦理,若無法達成和解,請逕向當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
律師指出,調解書文意不夠明確惹爭議,民眾可訴請法院宣告無效。 車禍糾紛幾乎大多要上鄉鎮市調解會調解,而且調解會以車禍最大宗,一般車禍以兩造雙方最常見, ...
老魏的太太車禍死亡,警方認定為同等責任。過兩天老魏就要到調解委員會調解,但他對自己該提出多少求償一點概念都沒有?老魏有個唸國3的孩子,並照顧 ...
車禍 和解後死亡,繼承人要求給付強制險死亡給付與和解金額差額? ... 汽車車主向其投保任意險之保險金61萬3484元,系爭調解書業經原審法院核定在案。
第五十六条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 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 ...
事后,受害人汪某的妻子喻某等亲属,要求曹某赔偿汪某死亡的相关费用。[实训任务]模拟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谈判(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 ... 通过外交途径转交给其所在机 法規的外国人发生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应当 构。
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
需要对现役死亡交通事故的,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事故军人给予刑事、行政处罚的, ... 法确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其第六十五条涉外交通事故的调解, ...
See full list on lawyerknow.com 車禍調解與車禍和解的區別在哪? ... 車禍案件可大可小,但如果車禍造成的傷亡嚴重(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時,由於過失 ...
死亡車禍調解 在 自由時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因調解金額無法達成共識,駕駛與死者家屬未能和解,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肇事的李姓駕駛 6 個月徒刑,可上訴。
#糖糖 #蔡亞臻 #車禍
死亡車禍調解 在 傅家慶個人網頁:每天來點 FU 能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創傷壓力,親身走過】
(文長四千,歡迎轉載)
關於「創傷壓力症候群」,我來分享一下自己走過的經驗。這篇特別想給倖存者、家屬、救難警消醫護、新聞同業等人。這篇不多談理論,談深深刻刻的內心世界。因為當時對我來說最難的就是找得到理論,找不到真切有人味的經驗談,可以連結到我當時被掏空的內心,跟我對上話。
首先,這不是只是倖存者、家屬、救難人員才會發生的狀況。我們任何人,對這事件都承襲了一部分的能量,成為自己的了,只是或多或少。當你看到太魯閣號的意外,哭了,這「事件」勢必觸動了你什麼!就跟看電影,看劇會哭的點一樣,你擷取了某部分在你的內心世界發酵了。
有時候創傷,是集體的,有時候,創傷更會遺留成為文化的。例如為何我們的父母、祖父母會有囤物的習慣?跟一些無用的物品難分難捨呢?後來我感受到他們經歷時代動亂,物資缺乏的「不安全感」,我甚至認為那是那個時代的人「集體的創傷壓力症候群」。
創傷壓力三大來源:身體受侵害、交通事故、戰爭災難。任何一個,其實都會遞延很多的蝴蝶效應,只是我們不太談它,慣性忽略,壓抑,所以最後表徵在一種文化,或是生活習慣上,像是「囤物」,已經是最「保守」的表現手法了。
我自己是在2017年經歷一場車禍,到院前死亡,竟能奇蹟重生。之後除了身體上的復健,最難的就是心理上的。這件事情外人看來是個奇蹟,是大難不死,是三生有幸,但對我來說先體會到的會是大難的「難」字,我看到自己曾經躺在一灘血中,那些衝擊是很震撼的,喚醒當時三十五歲的我,很多以為不記得的「記憶」。
注意:被喚醒的就是你最害怕的,也是最需要被療癒的部分,這是壓力的「核心」,也是日後心理諮商時最需要被「工作」的區塊。
首先要注意的是一個時間點,第三個月。
前面三個月,包含手術住院的那二十天,你根本無力顧及心理健康,每天被身體的疼痛給折騰,身體的痛蓋過了心裡的痛。這時我也會哭,也魂不守舍,但因為身體有痛,第一要務是止痛,醫院也會提供你一些復健方法,所以我基本上還維持在一個「行屍走到醫院」去復健的節奏上。
注意:只要有規律的事情做,心就不會那麼空!
三個月後,理論上也是該發酵的時候,我的內心也真的就發酵了。當時復健科說其實這些復健都是輔助性,幫助不大,建議我在家附近找復健診所做即可。這是很實際的建議,可是我當時天天失眠,惡夢連連,然後拖到早上五點勉強睡下,天卻亮了,更睡不好,惡性循環,然後到了中午得趕緊出門,花一小時去醫院,再花一小時復健。這看來是折騰,其實後來發現有很大的意義,因為「只要有規律的事情做,心就不會那麼空!」
當我不用再去醫院,我反而覺得「落空」了。把我救回來的雙和醫院,對我有很大的情感連結,每天去那裡,我好像靠近了事件的核心,我反而有一點「歸屬感」。記得三個月後的回診,主治柯玉誠醫師說可以不用再來時,我竟有種「畢業的不捨」。
三個月後也是面臨調解的時期,當時我得開始去翻找相關文件資料,準備「出庭」。原本那疊完全不願意去碰觸的診斷證明、收據、病歷等資料,這時候被迫得翻閱。才剛開始翻,立刻雙耳後漲紅,看到那些照片,診斷書上「到院前死亡」五個字,都會立刻崩潰大哭,真是覺得黑白無常一定到家門口了,怎麼辦?怎麼辦?來抓我了!
注意:新的事件刺激,會加速壓力的爆發!
三個月是很多關鍵時候,很多法律程序差不多得遞出,不能逃避,但當面對了,就等於直接迎戰壓力本身。這是助力,因為不要逃避了,開始把這些一點一點梳理清楚。這時候如果能有旁人幫忙釐清,會減少很多無力感,減低壓力感,所以專業的法律協助很重要,政府或台鐵若真有心,這塊莫讓家屬操心,因為每經歷一次「儀式」都是重新打開傷口。
而身為旁人,我們對經歷重大事件的人可以做什麼呢?我記得在一本書提到如何陪伴失去親人的親友時,說到其實幫他打掃環境,買便當,這些都是最實際的幫助。是的,因為生活會陷入一團亂,而那團亂,會讓心情更亂。如果可以,幫忙這些生活雜事,是很大的幫助。
我的第一次崩潰大哭,就是某次回家發現廚房水管漏了一地,我邊擦地就邊大哭起來,覺得「這一切都在和我作對」!甚至,地上的一根頭髮,我都恨,恨它不知道我連彎腰吸塵的力氣都沒有嗎?
如果無法做什麼,身為旁人,盡量不要以鼓勵平常挫折的方式安慰人,例如說「快樂是一天,難過是一天,何必選擇難過」,又如「你可以的」!
回想起來那段時間,每當我看到外人給我的這句鼓勵,第一時間的反應就是「我不可以」。我就是要「停在我不可以的狀態」裡,我要憐憫自己的不可以,我就是要哭,就是要哭出來,才能慢慢釐清為什麼「不可以」。我不要再慣性地被社會的包袱限制,先用「我可以」來壓抑「我不可以」。
我要給自己秀秀,如果經歷創傷都不能給自己秀秀,我的身體還有淚腺嗎?
到此,若情緒能得以紓解,或許可以告一段落,但我非常建議,即使不再哭了,仍可以找專業心理諮商協助,徹底挖一挖自己。
先說諮商,它看起來像在聊天,實際上是在一個脈絡下,被專業人士工具性地分析自己。很多人會擔心諮商浪費時間,這就像要找病因一樣,需要幾次的懇談,才能把你的心打開,找到核心。創傷事件只是一個觸媒,要挖的是觸動了你的什麼?
我認為很有用,因為我我從第一次進去時大哭,到現在被諮商師譽為「博士級」的諮商者,因為我很有感觸,給我一個點,我自己就能畫出一張心裡脈絡圖,對諮商效益幫助很大。而我在挖什麼呢?以下說的是我對創傷壓力症候群最深刻的體認。
觸動的,未必是創傷事件本身。比方,我對於車禍撞擊瞬間沒有什麼記憶了,也一直沒有來到我惡夢裡,而來到我惡夢裡的,都是小時候的記憶,更專業地說是「童年負面經歷」,這是一個專有名詞,已經被廣為研究對人的生理和心理都影像甚鉅。原來成長中父母師長有意或無意的「情感忽略」,也就是對你冷淡的態度,也是種負面經歷,當時我們都以為沒事,實際上烙印在你心裡。
問題是為何創傷事件(車禍)喚醒的是童年?為何作祟的竟然是所謂的「內在小孩」?我目前是這樣解讀:核心問題是你到底「怕」什麼?
讀文至此,大家不妨停下來思考一下,今生,你怕什麼?
我怕死!
我的車禍本身經歷的就是生死議題,這夠我怕的了!所以我剛剛說了,看到那些「到院前死亡」的字眼,我感覺自己要被「抓回去了」。我一直怕這奇蹟是有時間性的,好像電影裡那些還魂的人,只是借我一點時間,終究要還回去。我怕再次死去,所以我一直不敢閉上眼睛,所以我一直失眠。
問題來了,我怕死,可是我活了,那我怕什麼?
在更多諮商抽絲剝繭後,我發現我怕「孤獨」。今生各種挫折感裡,連結到的核心情緒往往是這個。
再次注意:被喚醒的就是你最害怕的,也是最需要被療癒的部分,這是壓力的「核心」,也是日後心理諮商時最需要被「工作」的區塊。
每個人的核心都不同,我只能藉由自己的讓大家當做參考,你的核心議題跟我的未必相同,但都是我們今生最需要被挖掘的部分。
你怕什麼呢?為何怕自己來不及說再見?為何看到別人的遭遇跟著哭?連結到的那個核心情感是什麼?如果能釐清,今生會豁然開朗。
那找朋友聊天可以嗎?當然可以,只是效果完全不同,比方朋友會說「你可以的」,但你知道的,其實我不行!
我知道諮商需要花很多錢,另外比較少錢的方法是,當時我去上了各種社區大學,宗教機構等等的課程,用數千元可以連續每週一天去上某種跟心靈有關的課程,不管名稱是什麼,去聽人說,去說給人聽。我曾經在某堂課的第一堂,就突然很釋懷,因為同學們真的男女老幼都有,我就發現「原來大家都有病」。
這樣去上課的好處在於「只要有規律的事情做,心就不會那麼空」,維持一個恆定倒垃圾的頻率很重要。把自己放去一個你哭了,沒人會訝異;你不語,也會有人問你怎麼了的環境,讓你今生正面的造化帶你去正面的地方,把心打開。
回想起來,那段時間我的心,第一次被打開是什麼幫助我的呢?
第一,社會的集體關心。就是我車禍後發現自己大難不死,有這麼多人幫忙救治,我展開感恩之旅後,得到更多正面回應,尤其是救過我的人,這股力量,成為我很大的動力,為了道謝,我竟有勇氣走回急診室,手術房,每當我道一次謝,一定也釋放一些壓力。所以我們持續對這些參與過的人的關心,告訴他們,謝謝你們,是有幫助的,那是「第一道光」。
第二,自己的覺察。我從一開始就告訴自己,我過去所有的情緒和挫折都都跟這一切有關,所以我不要逃避,這次我要徹徹底底「挖乾淨」。後來我也在這些學習中得到證實,就是童年經歷絕對不是「長大就好了」,小時候沒哭過的淚,你還是得把它哭出來,你才會重新長大;你曾委過的屈,都會在夜裡變成逆流的胃液,燒你的心。
第三,專業的諮商,以及後續一切連結本心的課程。既然心亂了,請讓專業的來。
第四,謝謝家人和朋友的陪伴。
至於創傷壓力症候群何時能治好?沒有這一天!我常說,這條路只有零和一的區別,最難就是從零跨越到一,很多人認為自己沒問題,連這「一」步都不願跨出去。而跨出去之後,其實沒有終點,要把自己釐清到什麼程度?是自己的決定。
嚴格來說,我是誰?我在哪?這問題的探索沒有終點,只有出發。
讓自己的正面造化,帶自己去一個方向,用專業方法,把自己像曬書一樣,一頁一頁,攤開來,重讀一遍。
所以消防人員號召,把捐款用作提供救難人員的心理輔導,我認為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消防人員是英勇的,他們很可能說「不需要」,但那都是文化包袱,是怕示弱!但我們絕對要讓打了一場仗後的英雄,落淚,我們要主動提供,英雄們才會願意使用。
如果我們對那些慘不忍睹的第一現場必須馬賽克處理,不敢看那些屍首分離,我們就更知道救難人員內心多煎熬,而清空多重要!
整體來說,台灣對心理衛生還非常的缺乏,對於心理諮商還是有很多負面標籤,認為那是弱者的表現,就像我車禍後第一次掛精神科,臉書來寫了「應該不算魯蛇吧」。
我永遠記得諮商師跟我說過的一句話「不管任何原因來諮商,都是為了尋求自己跟自己的平衡」。
是的,你會發現自己平衡了,世界就不銳利了。
你會生氣,都是內在自己跟自己不平衡,所以看誰都不順眼!我們為此發過多少無謂的脾氣?甚至對我們最愛的人。而為何不平衡呢?因為你壓抑了。為何壓抑?因為你以為不能釋放。
覺得「一切都在跟我作對」是非常可能冒出來的情緒,經歷創傷後,會恨,為何是我?這部分是一個引頭,不要撲滅它,把恨意抒發出來!是的,為何是你遇到?為何是我的家人遇到?為何是我去救?為何我不能拒絕?為何?
有一個特徵就是,第一時間我們都會想解釋「這是使命」、「我的工作就是這樣」,就是這句話壓抑了心裡真實的感受!誰不會怕呢?誰想看到血血肉肉?把那些情緒釋放出來吧!
越說不會的,越會!這道理很簡單,就像一位家長,越說自己不在乎孩子成績,其實抓得越緊。口是心非,是很大的心理特徵,我們要讓自己口是,心是。
你可以的,謝謝每位參與過的人,每一次,都該釋放,正是因為這份工作的使命,釋放才能走得長久。謝謝2017曾經救過我的人,2021年曾經救過太魯閣意外的人。祝福能有股力量幫助您大哭一場,把自己交出去給生命,承認你不行的,所以你可以哭的。英雄們,請先哭為「淨」!
死亡車禍調解 在 張美慧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發生車禍怎麼辦?立即報警保權益
牛年開春,祝大家行車平安,如不慎發生車禍事故,必要步驟千萬不能忽略,才能自保、避免不必要的爭端。
服務處今日接獲一起車禍糾紛陳情案,主因是汽車與機車在路口發生擦撞事故,機車騎士摔倒但立即起身,汽車駕駛亦即本案陳情人見機車騎士無大礙,現場提議車損各自處理,騎士未表反對,因此雙方各自離開,但當天稍晚,機車騎士卻至派出所報案,陳情人因此遭開肇事逃逸罰單。
先不論警方所開出之肇事逃逸罰單是否有瑕疵,要提醒大家,車禍發生時,如僅財損或是不幸發生輕重傷亡,最妥善,也是唯一的處理方式就是:先報警、先報警、先報警。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無獨有偶,我的親人在大年初五也在路口欲右轉時與一輛機車發生擦撞事故,情況非常輕微,但當事人立即報警,完成身分查證、酒測、丈量、拍照、提問等步驟,並且在警方公正之下,雙方和解完事,兩案相對應,此案步驟正確,避免了不必要的後遺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範:「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能有人會有疑慮,若車禍當下,雙方駕駛人同意自行和解、未報案即離去,是否有可能仍會被究責?答案是「有可能的」。
雙方駕駛人私下進行和解,在民法上屬於「契約」的一種,在法律上不具備強制力,因此有可能會出現有一造反悔的狀況,而在車禍中如果有人受傷,受傷的一方是有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的可能性,過失傷害屬於刑法範疇,且並無拋棄刑事告訴權的規定,所以即使告訴人有「捨棄告訴」的表示,也屬無效;車禍當事人仍有可能遭到起訴。
所以發生車禍的當下,唯一的選擇就是先報警,在留有完整的報案紀錄以及車禍筆錄之後,才具有法律上的證明效力,也才能夠進行後續的保險理賠或是與對造進行和解、調解,否則在這之前,任何未經過報案的口頭約定、自行簽署的和解內容,都有可能存有風險。
出門在外,除了謹慎的駕駛交通工具之外,如果不幸發生車禍,也必須充分了解處理的正確程序,方能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