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at1123 (★S.T.A.R★)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問題
時間Sat Nov 2 14:11:24 2013
想請各位學長指點迷津…
若是在巡邏查獲嫌疑人無正當理由
(稱為防身用)持有下圖開鋒且極銳利之刀械…
http://ppt.cc/AbbE 品名:組合棍刀(也叫水管刀)
品牌:美國United聯合刀具(超高仿品)
完全反接長度:95CM 刃長:37.2CM
完全正合長度:57.5CM 管徑:3.25CM
刀厚:0.4CM
刃寬: 2.2CM
重量: 1036g
硬度: 57HRC
刀材質:440不銹鋼
管材: 合金鋁
柄材: 合金鋁
表面:黑鈦(不易刮花)
其他:雙面血槽,武士刀頭
除了依社維法第63條送辦以外
是否可以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3款
非供正當使用具殺傷力的刀械送辦?
還是非得先依據警察職權第21條查扣
再請分局民防組送警察局保民科鑑定殺傷力後
始可函送刀械管制條例?
若是刀械類的武器都得要等保民科數十天的鑑定
是否該類案件都沒有隨案移送的可能?
據說就算是刀械管制條例圖示規定的武士刀
就算有開鋒主觀認為有殺傷力仍要送保民科
鑑定殺傷力,是否真的是這樣?
懇請板上的學長幫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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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66.69.251
推 q7511966:先問問偵查隊怎說,還是請示看看XDD 11/02 14:46
→ heat1123:有拿去分局研究,值日學長說沒有鑑定最好不要送,鑑識小 11/02 15:46
→ heat1123:隊警務員說應該可以移送…T^T 11/02 15:46
→ UponSunrise:請偵查隊請示檢察官 一堆刑事伯公祖都自以為檢察官 不 11/02 21:45
→ UponSunrise:要傻傻被他們害了 11/02 21:45
→ g243536:真查隊沒有你想像中的厲害~ 11/02 22:11
推 blackskyz:你們所長在不在?問所長吧XD 11/02 23:04
→ heat1123:我很清楚我們的偵查隊常常給我錯誤的答案倒是真的XD 11/03 01:46
→ heat1123:當晚所長放假,刑事鑑識中心沒人接電話,警局保民科都下 11/03 04:13
→ heat1123:班了,上述單位無論是主任、科長、科員、技正、辦公室電 11/03 04:13
→ heat1123:話都沒人接。 11/03 04:13
推 oopsj:辦這可能會被認為時間太多 11/09 20:19
推 eaphone:可以先隨案移送,只是後續自己要跑警察局鑑定,鑑定結果下 11/10 03:09
→ eaphone:來又要ㄧ星期內要跑警局領回,認定無殺傷力要另外再送社 11/10 03:09
→ eaphone:維法,大概這樣,只是有些麻煩... 11/10 03:09
推 ddboy7081:我曾經線上查獲手指虎,也是隨案 11/15 09:41
→ ddboy7081:不過手指虎要我自己宋保民課鑑定,不過賺到嘉獎一支 11/15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