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檢察官權力 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檢察官權力 PTT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檢察官權力 PTT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檢察官權力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CNEWS 匯流新聞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投書】擅用權力 不要把工具當利器 . #檢察官 #權力 #民主 . #CNEWS 按個讚!分享好文章! ★更多新聞看這裡:https://cnews.com.tw/ ...

 同時也有1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禮儀,成就不凡的人(Manners maketh man),幫黃暐瀚說說話 蘋果日報的報導是這樣說的:【黃暐瀚母親因理髮師方兆杰酒駕枉死,他第一個聯繫的,是現任台中第六警分局副分局長、高中同窗好友蔡期望。蔡期望告訴《蘋果新聞網》:「他(指黃暐瀚)從頭到尾沒有責怪任何人、沒有仇恨式或情緒性責罵。...

檢察官權力 在 Nancy Lin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20 04:10:52

那一年,我小學五年級,陳進興在最終與南非武官挾持中,與台視新聞戴忠仁電話對峙,震撼了所有的人,後來在學校舉辦了南非武官歡送會,當年他們將與台灣斷交與中國建交了,學校辦了卡片比賽,我得了第一名,還和南非武官的女兒克莉絲汀握了手拍了照上了新聞,媽媽很森77,她不諒解媒體拍攝了我,因為害怕他們寶貝,在綁架...

檢察官權力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0:30:10

每年八月底、九月初,是法院跟檢察署大調動的時間。昨天,法務部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要討論主任檢察官的推薦人選,一位委員中途離席,讓這場會議暫時中斷。 這篇先來介紹什麼是主任檢察官? 1️⃣主任檢察官是不是檢察官? 是,也不是。 法官法第86條第2項規定,檢察官是指檢察總長、檢察長、主任檢...

檢察官權力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2 15:25:12

【台灣,最後惡名昭彰的作票事件】(文長,更多內容請去法白官網) 著名的政治劇《國際橋牌社 2 》即將上映,我們先來複習一下第一季的事件。 第一季第中,民主黨黨主席洪信介(影射前民進黨黨主席黃信介)在安排立法委員改選時,有說到他會親自到花蓮和「國家黨」(暗指國民黨)一較高下。 後來在花蓮發生了國...

  • 檢察官權力 在 CNEWS 匯流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2-03 1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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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書】擅用權力 不要把工具當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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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察官 #權力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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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察官權力 在 Fion的韓國生活日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0-22 19: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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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天網路上有篇文章,不少人分享,標題用了韓國財閥、總統、女星幾個關鍵字。一大篇文章,乍看好像很有什麼,細看卻讓我忍不住發火。
     
    所以我忍不住要認真了。
     
    一、韓國檢察官能夠有這麼大的權力,我請教過法律研究員/律師,最大問題應是來自於「偵查終結權」(수사종결권)。這個終結權,是指向法庭起訴,或者不起訴。這個設定,是在全世界法律來說,是比較罕見的。
     
    二、財閥的產生有它的歷史因素,它是帶動韓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原因。但從韓國歷史就可以看到,任何的權力階級,到後來都會成為大眾反感的目標。
     
    三、曹國本來是走政壇小清新的形象,常在推特上抨擊社會不平等。但他的女兒竟然在高中時,就可以掛名醫學期刊論文第一作者?要說曹國無辜,還太早。
     
    四、挑個小毛病,作者寫說「Naver(相當於百度)控制著韓國最大的社交軟體,Line(相當於微信)」。韓國人用最多的是KakaoTalk,使用Line的人非常少。
     
    而且仔細看此文的很多段落,其實都只是改寫了韓半島新聞平台的楊虔豪,在轉角國際所寫的文章。
     
    此文作者的確是有做功課沒錯,但他更擅長的是用煽情的筆法,塞進很多看起來客觀的資料,去編織文章,去讓大家心中想相信的謠言看起來好像真的有據(例如把雪莉的自殺,與性招待做聯結)。
     
    我並不喜歡這樣的寫文手法,甚至覺得頗為惡質。
     
    -\-\-\-\-\-\
    另外針對韓國檢察官的「偵查終結權」(수사종결권),再讓我做一下解釋。
     
    韓國的偵查權,依權限分為四類,立案開始、指揮、終結、聲請羈押(수사개시권, 수사지휘권, 수사종결권, 영장청구권)
     
    如果去看韓國的刑事訴訟法(형사소송법)

    第195條:檢察有偵查權
    第196條-1:警察的偵查要受檢察指揮
    第196條-2:警察也有立案開始調查權
     
    乍看會覺得,喔,檢方可以主動開始調查,警方也可以,那不就打平了嗎?
     
    但警方的這個可以主動立案開始調查的權限(수사개시권),是2011年才有的。也就是說,在2011年之前, #警方是無法自行展開調查的。
     
    好,2011年修法,韓國警察有立案權了。但,還是沒有偵查終結權,只有檢方才有。
     
    #偵查終結權 #수사종결권
     
    終結權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檢察官可以決定,要向法庭起訴,或者不起訴。
     
    韓國檢察官,可以決定要不要偵查、可以決定要不要起訴。
     
    這也就意味著,無論任何人,只要觸犯刑法,就都是檢察廳行使權力的對象。這足以形成單獨的權力勢力。
     
    往好處想,完全的檢察獨立,有利於公平公正的辦案;往壞處想,擁有這麼大的權限,讓檢察體系自成一個龐大的權力組織。
     
    #為何韓國檢察官權力可以如此大?
     
    其實每個國家的司法、政治體系,都有歷史因素及發展脈絡。韓國檢察官能夠握有大權,在歷史上有兩個階段的原因。
     
    這個「檢察改革」(검찰개혁)的主題其實是今天電台的時事節目,所要播出的內容,恕我無法在此透露太多。有興趣的人可以聽今晚的節目。
     
    ⏰ 播出時間︰台灣時間今晚11點開始
     
    📻 收聽網址︰http://tbs.seoul.kr/eFm/index.do
     
    📡 如果人在韓國的話,頻道是101.3
     
    💡 也可以下載︰APP︰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
     
    回放的部份,http://www.podbbang.com/ch/1773625
    可以聽得到(隔1~2天即會上傳)

    照片來源︰theL(http://thel.mt.co.kr/newsView.html?no=2019060518158269790)

  • 檢察官權力 在 Fion的韓國生活日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0-22 1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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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天網路上有篇文章,不少人分享,標題用了韓國財閥、總統、女星幾個關鍵字。一大篇文章,乍看好像很有什麼,細看卻讓我忍不住發火。
     
    所以我忍不住要認真了。
     
    一、韓國檢察官能夠有這麼大的權力,我請教過法律研究員/律師,最大問題應是來自於「偵查終結權」(수사종결권)。這個終結權,是指向法庭起訴,或者不起訴。這個設定,是在全世界法律來說,是比較罕見的。
     
    二、財閥的產生有它的歷史因素,它是帶動韓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原因。但從韓國歷史就可以看到,任何的權力階級,到後來都會成為大眾反感的目標。
     
    三、曹國本來是走政壇小清新的形象,常在推特上抨擊社會不平等。但他的女兒竟然在高中時,就可以掛名醫學期刊論文第一作者?要說曹國無辜,還太早。
     
    四、挑個小毛病,作者寫說「Naver(相當於百度)控制著韓國最大的社交軟體,Line(相當於微信)」。韓國人用最多的是KakaoTalk,使用Line的人非常少。
     
    而且仔細看此文的很多段落,其實都只是改寫了韓半島新聞平台的楊虔豪,在轉角國際所寫的文章。
     
    此文作者的確是有做功課沒錯,但他更擅長的是用煽情的筆法,塞進很多看起來客觀的資料,去編織文章,去讓大家心中想相信的謠言看起來好像真的有據(例如把雪莉的自殺,與性招待做聯結)。
     
    我並不喜歡這樣的寫文手法,甚至覺得頗為惡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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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針對韓國檢察官的「偵查終結權」(수사종결권),再讓我做一下解釋。
     
    韓國的偵查權,依權限分為四類,立案開始、指揮、終結、聲請羈押(수사개시권, 수사지휘권, 수사종결권, 영장청구권)
     
    如果去看韓國的刑事訴訟法(형사소송법)

    第195條:檢察有偵查權
    第196條-1:警察的偵查要受檢察指揮
    第196條-2:警察也有立案開始調查權
     
    乍看會覺得,喔,檢方可以主動開始調查,警方也可以,那不就打平了嗎?
     
    但警方的這個可以主動立案開始調查的權限(수사개시권),是2011年才有的。也就是說,在2011年之前, #警方是無法自行展開調查的。
     
    好,2011年修法,韓國警察有立案權了。但,還是沒有偵查終結權,只有檢方才有。
     
    #偵查終結權 #수사종결권
     
    終結權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檢察官可以決定,要向法庭起訴,或者不起訴。
     
    韓國檢察官,可以決定要不要偵查、可以決定要不要起訴。
     
    這也就意味著,無論任何人,只要觸犯刑法,就都是檢察廳行使權力的對象。這足以形成單獨的權力勢力。
     
    往好處想,完全的檢察獨立,有利於公平公正的辦案;往壞處想,擁有這麼大的權限,讓檢察體系自成一個龐大的權力組織。
     
    #為何韓國檢察官權力可以如此大?
     
    其實每個國家的司法、政治體系,都有歷史因素及發展脈絡。韓國檢察官能夠握有大權,在歷史上有兩個階段的原因。
     
    這個「檢察改革」(검찰개혁)的主題其實是今天電台的時事節目,所要播出的內容,恕我無法在此透露太多。有興趣的人可以聽今晚的節目。
     
    ⏰ 播出時間︰台灣時間今晚11點開始
     
    📻 收聽網址︰http://tbs.seoul.kr/eFm/index.do
     
    📡 如果人在韓國的話,頻道是101.3
     
    💡 也可以下載︰APP︰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jnhstudio.tbs_AndroidApp
     
    回放的部份,http://www.podbbang.com/ch/1773625
    可以聽得到(隔1~2天即會上傳)

    照片來源︰theL(http://thel.mt.co.kr/newsView.html?no=2019060518158269790)

  • 檢察官權力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5-07 10:49:14

    禮儀,成就不凡的人(Manners maketh man),幫黃暐瀚說說話


    蘋果日報的報導是這樣說的:【黃暐瀚母親因理髮師方兆杰酒駕枉死,他第一個聯繫的,是現任台中第六警分局副分局長、高中同窗好友蔡期望。蔡期望告訴《蘋果新聞網》:「他(指黃暐瀚)從頭到尾沒有責怪任何人、沒有仇恨式或情緒性責罵。」不斷強調不希望因為他知名媒體人身份影響檢察官偵辦或法官量刑。】

    今天我要幫黃暐瀚講講話,因為自制的他即使是遭遇喪母之痛,即使是遭遇酒駕犯罪者對家庭強加的橫禍,他都不會,也不便表達他真正的情緒,我會臭幹,我可能還會懸賞要拿對方的命;但他不會,因為這不是他的性格。

    不然,暐瀚是我的好朋友(等等這跟吳董說完之後要開殺是不一樣的啦),我來幫他講清楚,讓各位不要誤會他是冷血無情,或是對至親過世不願意表達真性情,不對,不是這樣的。

    如果你有看過金牌特務這部片的話,裡面有兩句話經常被人引用。西裝是當代紳士的盔甲(The suit is the modern gentleman's armour)。禮儀,成就不凡的人(Manners maketh man)。

    黃暐瀚家教很好,因為他已經過世的父母教得好,你如果沒有注意到,他平常上節目都會穿著西裝,即使下了節目也最多脫掉外套拿掉領帶,還是穿著襯衫,真不知道夏天到底要怎麼過啦!他的這種標準跟每天都穿著TSHIRT跑來跑去的我,是完全不一樣的,因為這是他對自己的要求,因為這是他的人格。

    【禮儀,成就不凡】這句話嚴格來說並不是Manners maketh man的正確翻譯。這句話的正確翻譯是:行住坐臥,行為舉止,決定了你的人格。人格沒有凡與不凡,人格是每個人選擇要成為的樣子。(媽的有一次因為多文發布到暐瀚的粉絲團,內文用了北七兩個字我還被他罵)

    我們的工作是評論者,評論者的行為分際很簡單,分析但不介入,評論但不操弄。不是每個評論者都有這個標準,但黃暐瀚選擇了這個規範。同一篇報導中寫著【黃暐瀚在趕回台中後,依然不斷告訴他,不希望自己的媒體人身份影響檢警偵辦,更不願因為自己的身份,讓肇事者加重處分或是受更大的譴責。】

    我們經常抨擊、批評的特權是種很容易上癮的東西。很多人會特別給你尊重,給你不同的待遇,往往不是因為你的人格或是德行令人尊重,而是一般人敬畏你的媒體公器,你的公眾影響力。你的一言一行很可能就會讓對方被肉搜,被公審,而這就是不當利用媒體公器處理自己的涉己事務。特權很容易上癮,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但,暐瀚選擇不要,我還不一定能夠做到咧。你可能沒辦法想像,有段時間我連計程車都不太敢搭,不是怕被打,而是太常有人打折或不收我錢,讓我覺得很困擾,因為這樣等於是佔弱勢者的便宜啊!每次都要一番推託還可能會遲到,索性就走路坐捷運!

    但我們對真正弱勢的受害者家屬會更寬容,我們會幫他們,甚至鼓勵他們多開口。因為他們遭逢人生至痛,可能一生只有這一次上媒體一吐怨氣,對他們來說,這是犧牲了身邊人的性命或是權益才換來的機會,沒有人會苛責他們。甚至有些受害者家屬挺身而出,進而改變了社會。

    也沒有人會苛責暐瀚站出來要求大家公審這犯罪者一家,徹底肉搜他,請求當庭羈押,立刻重判。但他選擇不要,因為這只是個案,不能改變整個社會的偏斜和不公不義。因為當你濫用特權時,你也加入了不公不義的那個圈子。【這次已經成為社會事件,黃暐瀚不願意上節目、不希望自己談論這件事,所以完全推辭所有節目全心投入在母親的後事。】、【蔡期望接受《蘋果》電話訪問最後強調,黃暐瀚知道自己的言行可能影響社會大眾的看法,所以很節制發言,記者追問他,難道不會為黃擔心?為他的堅強感到不捨?電話那端數度沈默,最後蔡期望用濃重的鼻音說著「一定會不捨啊,大概就這樣好嗎?」】

    要改變,就從減少這樣悲劇發生在其他人身上的機會開始。

    能夠開口的人,要為了那些不能發聲的人大聲說話,擁有能力的人,要為那些沒有選擇的人挺身而出。

    這是黃暐瀚的選擇,這是他說不出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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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察官權力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10-06 11:29:33

    #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受害的人民該何去何從
    9月19日是個讓雅芳痛心疾首的一天,「警察擴權逮捕的行為」到現在還隱隱作痛。
    永遠都難以忘記雅芳9/19那天,心跳加速的趕去被濫權逮捕黃媽媽的新竹縣竹北六家分駐所事件嗎?
    到現在還不敢相信,那是發生在號稱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瞬間蕩然無存。
    一個國家做了錯誤的行政行為,人民透過訴願、救濟、訴訟證明國家做錯了,國家不但不改,還繼續用公權力拍賣人民的財產,現在連我們拿著證據用沈默的方式讓人民知道,讓國家知道你錯了!連這樣還遭到警察濫權逮捕。
    如果在台灣自由民主的土地上,自由民主是空氣,我已經要快不能呼吸了,請大家站出來讓全世界的人知道,「國家不乖,讓人民生氣了」別再沈默了⋯今天的黃媽媽,明日的你!
    (回顧影片 https://youtu.be/SFMtZiInw_Y ),那位60歲的黃媽媽,其實不住在新竹,只因為看見了「堅持」而熱心想以鼓勵新竹稅改聯盟志工,而在參加完喜宴後,和家人說要陪志工們一起舉牌。
    就這樣僅是在路旁理性舉牌表達訴求而已,竟被新竹縣六家分駐所20名警力違法逮捕回去製作筆錄,且長達6小時後移送地檢署,但結果檢察官裁定釋回。
    如果沒有親身經歷,現在應該沒有人會相信在這個民主法治的台灣,竟發生戒嚴時才有的白色恐怖事件。
    9/19濫捕事件後,雅芳常在每一個夜晚驚醒,每次想到自己遭受迫害同理心,更堅持一路陪著受害者及所有志工,開記者會、訴諸法律、陳情監察院等捍衛基本人權的每一件事。深深覺得,但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每個人民都可能是受害者且求助無門。
    當天雅芳陪同受害者至地檢署提告,看見的不是司法正義的希望,而是警察圍起來重重的人牆,不准我們進到地檢署的錯誤擴權公權力,遭到雅芳義正嚴詞的糾正。
    雅芳強調自由進出地檢署提告是人民的權利,原本態度強硬的警察才同意提告人全部得進去地檢署。
    但過程中竟以雅芳非當事人不得進入地檢署為由,甚至有叫雅芳要脫掉背心的擴權行為,都讓人嗤之以鼻。
    想用這些離譜行徑把雅芳擋在外面,雅芳告知除了因為揭發弊案外,也常常陪著法律扶助的民眾去地檢署開庭,從沒遭到阻止。
    更強調警察現在的行為是涉犯強制人民無法行使權利,警察知道雅芳對於法律規範很清楚,只能同意讓雅芳陪同受害者進去提告。
    #面對擴權錯誤的行政行為
    #我們一定要堅持!

    #台灣司法不被人民信任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起訴後定罪率高達97%的台灣司法制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一項明明寫著要無罪推論,但檢察官、法官卻總是用「有罪推定」的心態定罪。這致使很多冤案的人民,在從沒想過人生會捲入冤獄、甚至根本沒想過自己會被認為是『犯罪者』下,那樣的衝擊是很大的……你可能失去工作、承受別人的異樣眼光,還有每次要上法庭前的害怕無助及挫折無奈──我明明就沒犯錯⋯為什麼要被當犯人來審問?」
    在雅芳法律扶助的案子中,有很多人明明就沒犯罪,卻還是被起訴且被定罪了,明明起訴書內滿滿的錯誤,甚至沒有證據,都全憑檢察官及法官的自由心證審理判刑!被冤枉者的無助,雅芳十分能理解,因為在雅芳第一次當選議員後,也是因為政治介入的司法迫害,讓雅芳只當了兩年多的議員就被解職,至今雅芳都忘不了法官說「雖然沒有證據,但我還是認定妳有罪」…面對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的「椎心之痛」。
    所以在黃媽媽被違法濫捕時,雅芳心痛的在深夜趕至現場,即使受到打壓,仍一路堅持陪伴受害者至今,是因為我深深知道,當政府是加害者時,如果人民沒有團結起來,共同捍衛我們基本人權時,未來我們每一個人民都會是受害者,雅芳再次懇請各位好朋友們一起 #用分享來捍衛人權,讓全國人民都知道,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今天不爭取民主自由,明天將失去「民主自由」。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需要預約服務請點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黃媽媽事件完整版:
    https://youtu.be/WhSggXYA6R8

    👆🏻黃媽媽被濫捕現場版:
    https://youtu.be/SFMtZiInw_Y

    👆🏻想了解更多捍衛人權的資訊
    https://919sos.tw

    👆🏻國外法學專家對於台灣冤案分析
    https://youtu.be/1ZBk6sN7d5k

    👆🏻法官:對人民有利的證據看過就忘
    https://www.facebook.com/126889811321342/posts/623126611697657/

    #用分享來捍衛人權

  • 檢察官權力 在 賴士葆 Abao Channel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7-02 15:11:51

    農田水利會擁上兆的土地和財產產是懷璧其罪,屢次會長的選舉,民進黨沒有辦法選贏,釜底抽薪的辦法就是收歸國有,從此全面掌控,人財兩得。今天農田水利會收歸國有的法案在立法院通過,不太讓人意外,只是讓人痛心,不管法案多麼不公不義,全面執政、一黨專政的民進黨想通過任何法案,只要透過立法院民進黨的表決部隊就可以遂行目的。「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召集人說民進黨鴨霸,企圖用國會多數暴力沒收人民或人民團體的財產,強行改制,犧牲農民權利。當民進黨的當權派良知完全泯滅,仗勢立法院民進黨佔人數的優勢,用多數暴力粗糙的修法,巧取豪奪,這就是活生生在台灣上演所謂的民主國家透過法律程序搶奪民財的案例。民進黨內只有極少數的諤諤之士發出沉痛的呼籲,前立委林濁水說連日據時代都賦予台灣農民自治權,民進黨卻要沒收,令人憤怒。前民進黨籍台南縣長蘇煥智說農田水利會改制就是未經水利會員同意,強制解散取得水利會財產。自救會打算提出釋憲申請自救,其情可憫,怎奈大法官幾乎都是蔡英文提名的人,釋憲的結果就可想而知了。監察院只會糾舉辦綠不辦藍的法官、檢察官,為什麼不敢打老虎糾舉政府表面依法行政,實際上違法亂紀,以國家機器的公權力立法鯨吞蠶食搶奪民財的公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