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機關意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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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機關意思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773的網紅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公開無罪,監督有理‼️ 唯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 新竹環狀輕軌講了兩年半多,市府一場說明會都沒開。日前我好不容易透過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向交通部鐵道局要到市府檢送的簡報,摘要整理後公布在網路上,市民才終於知道輕軌的規劃進度。 我代替市府向民眾說明,結果上周在議會卻遭到執政...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公開無罪,監督有理‼️ 唯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 新竹環狀輕軌講了兩年半多,市府一場說明會都沒開。日前我好不容易透過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向交通部鐵道局要到市府檢送的簡報,摘要整理後公布在網路上,市民才終於知道輕軌的規劃進度。 我代替市府向民眾說明,結果上周在議會卻遭到執政黨...

機關意思 在 I-An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06:47:39

➡️關於在大老闆面前吵一架的藝術⚠️🚸 4月發生的事情,簡單來說就是我和某位西方同事後來在總監面前吵了一架,但是事情如我所願圓滿落幕。 具體吵什麼就不提了,我當時為了準備打這場仗,認真的儲藏了子彈,八卦我不太想談。 想當然火爆脾氣的我,洋洋灑灑的把各種事蹟列點寫下來,出自肺腑,自然少不了負面字...

機關意思 在 桂 語 謙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03 17:20:18

節目心得分享,文稍長慎入 - 前陣子準備節目決賽時,我每天在家就是錄影檢視自己的表現,只要講錯一個字就重來(這是我讀書/背稿最快的方式) 那時候光是主題和稿子就被老師退了五次以上吧!而且我一直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在比賽會留到這麼後面,最後決定跟大家分享「自我懷疑這種病」,同時也是我比賽一路走來的感想。...

機關意思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0:30:10

《剛出爐的刑事大法庭裁定》 1️⃣甲基安非他命是禁藥,也是毒品 依照[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對禁藥的定義之一,是指:「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 「甲基安非他命」在民國75年,經當時的衛生署公告禁止使用,成為藥事法規定之禁藥。 ...

  • 機關意思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16 21:01:42
    有 362 人按讚

    公開無罪,監督有理‼️ 唯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
     
    新竹環狀輕軌講了兩年半多,市府一場說明會都沒開。日前我好不容易透過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向交通部鐵道局要到市府檢送的簡報,摘要整理後公布在網路上,市民才終於知道輕軌的規劃進度。
     
    我代替市府向民眾說明,結果上周在議會卻遭到執政黨議員批評我未經允許就公開,還指控我公布未定案路線恐造成民眾置產損失,甚至質疑我違法。
     
    市政公開透明,本來就是政府該做得事情,連林智堅市長都在臉書上講「只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並強調民主抗體的重要性。
     
    但是新竹輕軌可行性研究從 106 年 9 月發包出去,至今二年半多過去,市府除了開記者會,提供幾張簡報給議會外,一場公開的說明會都沒有。
     
    新竹市政府推動新竹輕軌計畫,市民居然是透過媒體報導新竹縣長在縣議會答詢的內容才得知最新進度,不覺得很諷刺嗎?
     
    難道如此重大的公共建設,新竹市民一點知情權都沒有嗎?甚至市議會也沒有監督權,這樣合理嗎?
     
    #公開未定案計畫資料違法❓ 
     
    《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精神是公開透明,不是以「限制或不予提供」為原則。就算是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在法規上也有但書,「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連法務部都有行政函釋表示:「如為意思決定之基礎事實而無涉洩漏決策過程之內部意見溝通或思辯資訊,仍應公開,因公開非但不影響機關意思形成,且有助於民眾檢視及監督政府決策之合理性。」 (法律字第 10603512970 號)
     
    #公布未定案路線造成民眾投資損失❓
     
    執政黨議員認為我公布未定案路線,會造成經濟學上凱因斯的預期理論,來新竹市就學、就業的外地人,如果依照路線資訊置產,預期未來會有利潤空間,但假如最後輕軌沒有經過附近,那他們個人利益的損失要向誰索賠。
     
    我的天阿!同樣身為是清大計量財金系畢業的,居然講得出這樣的話,要求政治人物為個人投資利益負責,實在令人傻眼。
     
    經濟學講的是完全競爭市場,但是現實生活中,充滿著「資訊不對稱」,也就是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投資商品能百分之百確認利潤空間,通常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內線交易。
     
    難道等到路線百分之百確定之後,市府就一定會蓋嗎?公布確定路線後,結果最後沒有蓋,民眾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這兩個問題,連市長都沒辦法回答了。
     
    況且,等到真的百分之百確定要蓋了,誰會先知道呢?還不是有權有勢的人。
     
    桃園之前蓋機場捷運,就被爆出有鄉長和四位資深議員透過友人優先購買捷運站預定地的土地,獲利數億元。
     
    市政公開透明,多少能夠弭平上述說的資訊不對稱造成市場失靈的問題,盡可能杜絕有權有勢的人,利用職務之便,炒地皮、牟取暴利。
     
    #促進公民參與才能計畫更完整🆙
     
    市政在推動過程讓公民有參與空間也相當重要,像我將新竹輕軌計畫路線放上網之後,就獲得許多有建設性的提問。
     
    以下列舉幾個例子:
     
    1️⃣ 馬偕醫院應該要設站。
    2️⃣ 特二道 30 年未開闢,輕軌卻規劃走這條路,代表未來開路有望?
    3️⃣ 輕軌希望是全線高架,不然道路更塞。但要如何穿越國道呢?
    4️⃣ 台鐵六家線如果被輕軌取代後,市區到高鐵更久怎辦?
     
    交通處在可行性研究或是未來的綜合評估的過程,都應該廣泛搜集民眾的意見,將有建設性的建議或意見考量進去,讓計畫更完整。
     
    #市府務必做到市政公開透明
     
    「推動市政公開透明、促進公民參與」是我競選的政見之一,所以我相當在意。
     
    質詢最後,我要求市府未來在推動重大公共建設時,於可行性評估或是基本設計階段,就應該要廣開說明會,讓市民有參與的空間。相關的文件資料和計畫進度,也應該定期公布在網路上,讓有興趣多了解的民眾可以檢視。
     
    只可惜市長未能當場承諾,只回應說「新竹市政府一直都是一個讓新竹市民信賴的政府」。
      
    我想就如同市長一直強調的:「好還可以更好」,期許市府在市政公開透明上面,也能夠更加把勁來做。
     
    #第三次定期會總質詢
    #推動市政公開透明 #促進公民參與
    #新竹輕軌 

  • 機關意思 在 黃守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3-20 22:57:57
    有 345 人按讚

    台中州廳的未來,是誰在決定?
     
    盧市長拿地方民意當擋箭牌,決定要將州廳自行維護管理,維持辦公廳舍的使用。拒絕文化部與國美館的台灣近代藝術典藏中心方案。
     
    辦公廳舍有其既有經濟效益,地方聲音當然可以理解,但也有許多市民向我反映,希望州廳有機會能成為國家級的美術館,也能帶動地方發展,拯救逐漸凋零的舊城區。
     
    為了更清楚市民的意見與討論狀況,我特別下質詢條向台中市文化局索取相關說明會的紀錄、地方連署書與其後續規劃等資料,沒想到卻被文化局敷衍應付,拒絕提供。
     
    索取市府資料,本就是議員的權利,且根據《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辦理議員質詢事項登錄及回覆作業原則》第二條,市府各機關所屬人員就議員質詢事項,應本於尊重及誠信原則妥適答詢或回覆,不得故意隱匿相關事實。
     
    盧市長過去總以地方民意為由,懸宕州廳具體規劃方向,最近獨斷地否決掉台灣近代藝術典藏中心的方案後,又把責任推回給民意,卻解釋不清地方民意從何而來,相關資料也都不願意提供。
     
    今天臨時會專案報告,我特別針對此事質詢,市府事後發布新聞稿回應:「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它準備作業,由於仍在蒐集階段,暫不需對外公布;連署書是由中西區民眾發起,為保障民眾隱私,故無法提供。」
     
    但根據法務部多次函釋,條文所稱「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係指 #函稿、 #簽呈 或 #會辦意見等行政機關內部作業文件而言。 顯然說明會紀錄不在此列。
     
    且根據法務部函釋法律字第 10603512970 號,所指「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如為意思決定之基礎事實而無涉洩漏決策過程之內部意見溝通或思辯資訊,仍應公開,因公開非但不影響機關意思形成,且有助於民眾檢視及監督政府決策之合理性。
     
    除此之外,難道文化部與國美館的台灣近代藝術典藏中心方案被盧市長否決,不算已作成意思決定嗎?綜合上述,用這個規定來拒絕提供資料合理嗎?
     
    再者,《個人資料保護法》16 條第5款載明,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可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因此我認為,連署書即使真的涉及敏感個資(電話、身分證、住址等),由市府適當屏蔽後再提供給議員,沒有什麼問題。
     
    市府總是說多數民意,並依其做成決定,這些資訊卻不能提供,要其他意見的「民意」如何接受?
     
    台中州廳的未來還有許多值得討論的空間,我要求市府應秉持維護公共利益的立場,公開各項相關資料,邀集各界專家學者重啟討論,並開啟更多公民參與的空間,才不會讓盧秀燕市長所主打的「陽光政治」蒙上了一層陰影。

  • 機關意思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03-06 19:00:49
    有 320 人按讚

    感謝台權會的努力,這個判決對於整個政府資訊公開法制來說,實在是至關重要的一個運動成果。過去幾個會期,我們也不斷的花力氣在跟行政機關奮戰,提案要求法務部要對於政府資訊公開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做出符合民主、符合人權的相關函釋。

    上個會期,我們就這次教育部所主張的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也曾提案要求法務部按照最高行政法院99年判字第579號判決的要旨,對於法條做成函釋。

    先前這個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指出:「…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乃在保障機關作成決定得為翔實之思考辯論,俾參與之人員能暢所欲言,無所瞻顧,故該等決策過程之內部意見溝通材料豁免公開,但如為意思決定之基礎事實而無涉洩漏決策過程之內部意見溝通或思辯材料,仍應公開之,蓋其公開非但不影響機關意思之形成,甚且有助於民眾檢視及監督政府決策之合理性…」。以課綱為例,教育部到底怎麼形成「要修改課綱」的這個政策?教育現場到底有那些困難,而使得課綱必須修改?這些事實都是教育部依法「必須」要提供公眾檢視的!

    如果所有決策形成的過程,都可以拒絕提供民眾審視,那我們的行政機關就只是一個龐大的黑箱,何來民主呢?而教育部在還沒有把這個飽受爭議的決策過程公開,落實民主政治的要求前,也絕不應在8月輕易的讓微調的結果上路!

  • 機關意思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6-19 11:51:44

    公開無罪,監督有理‼️ 唯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
     
    新竹環狀輕軌講了兩年半多,市府一場說明會都沒開。日前我好不容易透過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向交通部鐵道局要到市府檢送的簡報,摘要整理後公布在網路上,市民才終於知道輕軌的規劃進度。
     
    我代替市府向民眾說明,結果上周在議會卻遭到執政黨議員批評我未經允許就公開,還指控我公布未定案路線恐造成民眾置產損失,甚至質疑我違法。
     
    市政公開透明,本來就是政府該做得事情,連林智堅市長都在臉書上講「只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讓民眾信任」,並強調民主抗體的重要性。
     
    但是新竹輕軌可行性研究從 106 年 9 月發包出去,至今二年半多過去,市府除了開記者會,提供幾張簡報給議會外,一場公開的說明會都沒有。
     
    新竹市政府推動新竹輕軌計畫,市民居然是透過媒體報導新竹縣長在縣議會答詢的內容才得知最新進度,不覺得很諷刺嗎?
     
    難道如此重大的公共建設,新竹市民一點知情權都沒有嗎?甚至市議會也沒有監督權,這樣合理嗎?
     
    #公開未定案計畫資料違法❓ 
     
    《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精神是公開透明,不是以「限制或不予提供」為原則。就算是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在法規上也有但書,「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連法務部都有行政函釋表示:「如為意思決定之基礎事實而無涉洩漏決策過程之內部意見溝通或思辯資訊,仍應公開,因公開非但不影響機關意思形成,且有助於民眾檢視及監督政府決策之合理性。」 (法律字第 10603512970 號)
     
    #公布未定案路線造成民眾投資損失❓
     
    執政黨議員認為我公布未定案路線,會造成經濟學上凱因斯的預期理論,來新竹市就學、就業的外地人,如果依照路線資訊置產,預期未來會有利潤空間,但假如最後輕軌沒有經過附近,那他們個人利益的損失要向誰索賠。
     
    我的天阿!同樣身為是清大計量財金系畢業的,居然講得出這樣的話,要求政治人物為個人投資利益負責,實在令人傻眼。
     
    經濟學講的是完全競爭市場,但是現實生活中,充滿著「資訊不對稱」,也就是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投資商品能百分之百確認利潤空間,通常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內線交易。
     
    難道等到路線百分之百確定之後,市府就一定會蓋嗎?公布確定路線後,結果最後沒有蓋,民眾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這兩個問題,連市長都沒辦法回答了。
     
    況且,等到真的百分之百確定要蓋了,誰會先知道呢?還不是有權有勢的人。
     
    桃園之前蓋機場捷運,就被爆出有鄉長和四位資深議員透過友人優先購買捷運站預定地的土地,獲利數億元。
     
    市政公開透明,多少能夠弭平上述說的資訊不對稱造成市場失靈的問題,盡可能杜絕有權有勢的人,利用職務之便,炒地皮、牟取暴利。
     
    #促進公民參與才能計畫更完整🆙
     
    市政在推動過程讓公民有參與空間也相當重要,像我將新竹輕軌計畫路線放上網之後,就獲得許多有建設性的提問。
     
    以下列舉幾個例子:
     
    1️⃣ 馬偕醫院應該要設站。
    2️⃣ 特二道 30 年未開闢,輕軌卻規劃走這條路,代表未來開路有望?
    3️⃣ 輕軌希望是全線高架,不然道路更塞。但要如何穿越國道呢?
    4️⃣ 台鐵六家線如果被輕軌取代後,市區到高鐵更久怎辦?
     
    交通處在可行性研究或是未來的綜合評估的過程,都應該廣泛搜集民眾的意見,將有建設性的建議或意見考量進去,讓計畫更完整。
     
    #市府務必做到市政公開透明
     
    「推動市政公開透明、促進公民參與」是我競選的政見之一,所以我相當在意。
     
    質詢最後,我要求市府未來在推動重大公共建設時,於可行性評估或是基本設計階段,就應該要廣開說明會,讓市民有參與的空間。相關的文件資料和計畫進度,也應該定期公布在網路上,讓有興趣多了解的民眾可以檢視。
     
    只可惜市長未能當場承諾,只回應說「新竹市政府一直都是一個讓新竹市民信賴的政府」。
      
    我想就如同市長一直強調的:「好還可以更好」,期許市府在市政公開透明上面,也能夠更加把勁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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