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機車排氣檢驗標準co2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機車排氣檢驗標準co2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bigbigbo (大波)看板biker標題[問題] 機車不定期檢驗 CO超量問題時間Fri O...
各位前輩大家好
前陣子(9/3)在台北市基隆路上被路邊的環保局人員攔下
進行機車的不定期排氣檢測
當時的情況是 我在機車"發動不到兩分鐘內"就被攔下進行檢測
檢測的情況是 一氧化碳(CO)排放值為 4.5% 標準值為3.5%
二氧化碳(CO2)排放值為9.7%
碳氫化合物(HC)排放值為378ppm 標準值為1600ppm
因此當下立刻被開了一張舉發通知書 必須繳納1500元的罰鍰
並且必須於七日內進行改善 且須至合法機車行進行複檢 否則可連續裁罰
舉發事由是違反空氣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機車排氣相關規定(一氧化碳超標)
當下我是摸摸鼻子在舉發通知單上簽名
之後我在未對機車進行任何的調整
(調整油氣比 清潔等等 其實我對機車真的很不熟 根本不太清楚能調整哪些)
二十分鐘內騎至附近的機車行進行複檢
老闆也未幫我的機車做任何調整
檢測出來的值變成 CO 2.7%
CO2 11.4%
HC 155ppm
通通都在合法的排放標準之內 因此也完成複檢
我詢問機車行老闆為什麼會有這種差異
老闆是說因為剛發動不久 CO的值本來就會比較高
我知道對各位前輩來說這可能是常識
但小弟當下被不定期檢測時真的沒想到這點 也沒有馬上跟檢測人員反應
後來請朋友回到攔檢地點 詢問檢測人員是否能夠重測來註銷舉發通知書
得到的答案是不行 他們說若有問題請自行循合法管道申訴
後來我循合法的管道向台北市環保局進行書面申訴
內容大致上就是說
我認為檢測人員並未確認被檢測人的機車
是否處於穩定排放廢氣的階段就進行檢測
因此才會檢測到一個超過排氣標準的廢氣值
因此希望能夠註銷此次違規事實
我也隨申訴書附上有時間紀錄的複檢結果證明
等了一兩個禮拜之後
台北市環保局寄了一個非常官腔的公文來回覆我
內容大致上就是說
他們當下就是檢測到我的排氣值不合格
因此我就是必須受罰
他們認為我於二十分鐘內去機車行進行排氣檢驗 並且合格
只是規定內的複檢行為 並不具有任何可改變違規事實的效力
因此判定我還是必須照規定繳納罰鍰
我個人認為以一個理性科學的角度去看這件事
這種排氣檢測本來就是應該檢測車輛發動後一陣子
達到穩定排放廢氣 這個階段的廢氣排放值
這個檢測才是對於環保的改善是有意義的
否則檢測人員去一個機車停車場門口擺攤
每台機車都攔下來檢測 也不管你發動多久
我認為根本不會有任何人的機車可以通過檢測
這樣子國庫可以進帳多少?
這樣子真的合理嗎?
我來這邊PO文主要是想尋求各位的建議及幫助
面對這樣的情況我還能怎樣處理
我不是繳不起這個1500元的罰鍰
只是希望能做些甚麼 讓這種情況不要再發生
不要再有其他人當冤大頭
懇請各位前輩提供寶貴的建議及協助了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94.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45611699.A.8A4.html
我當下也沒想到是因為燃燒不完全所以造成CO值較高
所以就傻傻的簽名
但這跟事後申訴無法成功無關吧?
OK 我把一些個資遮一下再PO上來
但我確定是只要當下檢測不合格 就是立刻開一張1500
七日內未複檢 如果被抓到會繼續按次處罰
※ 編輯: bigbigbo (114.43.194.123), 10/24/2015 00:01:19
http://imgur.com/a/rZTGE
補上一些相關文件
為避免大家看完有疑慮
因此另外補充說明
本年度的定期檢測我沒有準時去做
是後來不定期檢測之後 順便請機車行老闆幫我進行本年度定期檢驗
也就是圖中11:51:46那筆紀錄
但我當下不定期檢測不合格時
即詢問檢測人員有沒有準時進行定期檢測是否會影響罰鍰的數字
他們說不會 只要當下檢測到你不合格
不管你當年度是否有準時去做定期檢驗 皆會直接裁罰
空氣汙染防制法也有規定 未於期限內進行定期排氣檢測
事實上是可以裁罰2000元的
但其實過去幾年我也有幾度未準時進行定期檢測 但並沒有收到這部分的罰單
我也有詢問機車行老闆 他們說 其實環保局對於這部分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通常都是以勸導的方式要求你盡快完成定期檢測即可
如果今天環保局針對我未於期限內進行定期檢測
做出處罰
我當然無話可說 一定是接受這個結果
另外回覆roder大
您說的方法當然是最好的證明方式
但當下怎麼可能會馬上開始進行錄影...
我也只能附上有時間紀錄的檢測紀錄
來對比於受到不定期檢測的時間
而我找的機車行
位在離受到不定期檢測的檢測點有15到20分鐘的車程
這應該也可以證明我在這兩個時間點之內並沒有對機車做任何手腳吧...
※ 編輯: bigbigbo (114.43.194.123), 10/24/2015 00:30:51
這實驗當然可以做
不過我需要找齊足夠的樣本數
才能夠證明這件大家理所當然能夠認同的事
以時間成本來看
我應該不會這麼做
http://goo.gl/n41lH7
不過我查了一些相關研究
在連結中的國科會計畫成果報告
第13~15頁 他們有做實驗證明引擎工作溫度跟排氣汙染之相關性
雖然圖片好像無法顯示
但可以從文字說明看出
冷車所排放的廢氣較熱車來的高
這點我不知道實際政策的執行是怎樣
但當時的情況
我前面有多台車也都被攔
有些是有做定期檢驗的 一樣還是被抓去測
基本上也可以從我分享的圖片中
黃色那張 限期改善通知單
看到左邊注意事項的第二項第二點
有列出已完成年度定期檢驗但未通過不定期檢驗的選項
所以應該是都攔 並且都會測
檢測人員是跟我說
不管有沒有準時通過定期檢測
當下測不過 就是直接開那張舉發通知書
之後就會寄單子到戶籍地
真的很雖小阿 我不是繳不起1500元
但是希望不要有其他人跟我一樣雖小孩會遇到
我是希望能做些甚麼讓環保局或是政府
針對這種情況
在法規本身或是執行面上做改善
※ 編輯: bigbigbo (114.43.194.123), 10/24/2015 12: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