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樓 上 漏水 起訴狀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樓 上 漏水 起訴狀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ydlm (時間就是我的本錢)看板PttLifeLaw標題[其他] 修繕房屋漏水問題時間Thu ...
事實經過:
原告於民國110年12月起陸續發現房屋天花板有滲漏水現象。
經原告委請水電廠商到場查看,漏水處牆壁多處斑駁,牆面
有水漬,滲水、龜裂、滋生黴菌的情況,廠商初步判斷是
因樓上房屋牆内水管破裂導致。.
原告於民國111年1月17日向管委會主委陳情,希望能與之協調,
針對房屋漏水原因進行檢測。在管理室主任陪同下帶廠商進入
樓上房屋進行勘查,廠商表示要進行漏水測試,樓上當下拒絕進行檢測。
於民國111年2月22日,原告透過管理室詢問被告能否同意及配合專
業廠商進行檢測。樓上不同意,且主張樓下房屋漏水與樓上無關。
問題:
Q1.我們僅有透過管委會進行協商,因為樓上一口認定跟他無關,也不
配合讓廠商進去檢測,這樣我還需要寄存證信函,還是走調解會?
流程上我可否直接提告?
Q2.是關於訴訟標的金額或標價的填寫,據我所知,修繕房屋漏水案件
,會請第三方鑑定單位,鑑定完會提出修繕工法、修繕費用,及房屋
受損復原之費用,這樣在送件時,還需要自行先請裝潢廠商來估價嗎?
Q3.同上,若不用,考慮到裁判費的計算,此欄位該怎麼填寫?
Q4.起初送起訴狀時,訴之聲明內容:
被告應容忍原告僱工進入被告所有門牌號碼OOOO房屋內,修復原告所有
房屋至不漏水為止,並應負擔修繕費用。在第三方鑑定單位提出工法、
費用後,何時更正訴之聲明將聲明改成?
被告應容忍原告僱工進入門牌號碼XXX房屋內,依XX市土木技師公會民國
111年0月0日X市土技字第0號鑑定報告書所載之施工方式修繕至不漏水狀
態,並應負擔修繕工程費用。
Q5.同上,是由原告主動提出申請,還是法院會主動詢問?
Q6.同上,如果是原告要申請,是要填寫民事追加訴之聲明狀嗎?
Q7.由於樓上態度是屬於非常不配合的,所以想請問一下,若他不配合第三方鑑
定單位進入屋內鑑定,會有什麼強制性的方法嗎?
Q8.判決書出來後,若對方不配合原告進入屋內修繕,有什麼方法處置?是該向
法院提出強制執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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